今年全国两会,“35岁门槛”成为了热议词汇,多位代表委员围绕该话题建言献策。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提出,逐步放开公务员录用的“35岁门槛”,倡导全社会招工消除职场年龄歧视,帮助再就业人群打破35岁年龄限制。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胡卫也建议,修订相关劳动法规,要求用工企业不得将年龄作为招聘、晋升或辞退的红线。全国政协委员张帆建议全面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充分就业,对聘用35周岁以上或女性职工较多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例超过50%的企业,可强化财税支持。
热议之下,疑问待解。
为什么会有“35岁门槛”?
“35岁是目前我国对于国家公务员招考的最高年龄。”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屈小博表示,我国公务员职级遵循逐级晋升制度,设置招考年龄限制是出于对公务员的培养和成长周期的考虑。
1994年公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中报考公务员条件之一为“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2007年制定的《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报考公务员需满足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人民网“强观察”栏目梳理发现,各行各业都存在“35岁门槛”。许多高校、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上都标有“不超过35岁”的年龄条件。据相关消息报道,2021年,我国大型互联网企业员工平均年龄均未超过35岁,具体从27岁到33岁不等。有网友称:“我在35岁之前是人力资源,35岁之后就成了人力成本。”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部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2-9月,在一家在线招聘平台投递简历的35岁及以上求职者同比增长14.9%,增速为35岁以下求职者(7.3%)的两倍以上。在35岁以上的求职者中,有近一半因收入下降而从中高收入群体降至低收入群体。
如何拆除“35岁门槛”?
“35岁左右的劳动力是职场上的‘生力军’,经验丰富且精力充沛。”胡卫建议,社会应当适当开放招聘时的年龄限制,同时考虑不同种类工作的特性和年龄的匹配度,对一些需要丰富经验和阅历更能胜任的岗位,应当向35岁及以上的群体倾斜。
“以前人们默认35岁以下才算青年,现在基本扩到了40岁,还有人说45岁以下都可以算作青年。”屈小博认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的预期寿命、工作周期都将有所延长,应当逐渐打破之前对于年龄的固有认知。
中央财经大学发布的《中国人力资本报告2021》显示,从1985年到2019年,无论是农村、城镇还是全国的劳动力平均年龄都呈上升趋势。全国劳动力人口平均年龄已达38.8岁。
一家大型互联网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坦言,学习能力是影响录用35岁左右求职者的重要因素之一。那么,学习能力是否会随着年龄显著下降?
“人力资本的积累是一个全生命周期的过程。”屈小博认为,学习型社会是大势所趋,随着技术与知识的更新,不同年龄阶段的人都在面临学习新知识与技术的挑战,并且各自具有其优势,年龄不应是一个衡量学习能力的简单标准。
胡卫建议,支持中青年人才的职业培训与转型。加强社会引导和企业引导,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增加中青年人才培训教育供给,为其“充电、加油”,更快提升中青年对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
如何防止更多“门槛”出现?
“世界各国劳动力市场都存在着年龄歧视的问题,因发展阶段不同导致重视程度有所区别。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我国愈加重视这个问题。”屈小博表示,从专业角度来讲,不建议雇主把年龄、性别之类的群体性特征设置成招聘门槛,“这样既不公平,也容易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我国正致力于纠正社会上的年龄歧视现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据相关新闻报道,2020年,武汉市吉庆街胜利街菜场贴出的《入驻须知》里“女售货员年龄不超过45岁,男售货员不超过50岁”的内容被市民举报。后经核实,该条规定属市场运营企业自主行为。当地市场监管局已约谈三家企业,要求企业不得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并责令企业立即改正。
《“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要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和联合约谈机制,及时纠正含有歧视内容和不合理限制的招聘行为。健全司法救济机制,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歧视的相关起诉,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
“职场人士同时需要增强自身对于公平就业、依法就业的意识和能力。”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建议,面对有些针对年龄的不合理要求,可以向劳动主管部门和其他执法机关投诉,启动行政处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