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童晨曦、通讯员邓琳、蒋妮君)“好快,真方便!”近日,在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前来申请援助的张奶奶当场获得审批,仅半小时就见到了援助律师并办理完委托手续。
此前,张奶奶带着孙子路过邻居家门前时,邻居家的狗将张奶奶孙子的三根手指咬伤。孩子住院治疗20余天,花费近2万元,张奶奶与邻居多次协商索要医药费未果。老人一路打听,来到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法律来维护合法权益。让她没有想到的是,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后,简要地填了两张表就立即审批,迅速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原来以为要跑几天,想不到一顿饭的工夫就全办完了。”
这是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实行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后带来的方便。党史学习教育中,荆门市司法局出台《荆门市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实施办法》。以前,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必须先到所在社区(村委会)开具,然后到街道盖章,来回奔波,费时费力。现在,经济困难状况承诺书替代经济困难证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要提出申请、签署承诺书,即可获得法律援助,大大节省了往返申请的时间,也增强了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获得感。
今年5月起,荆门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把以前群众办事需要出具的相关证明改为申请人承诺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目前,该市已公开发布第一批市级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59项,“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就是其中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