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严运涛、通讯员王宇)2019年12月23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锡元、黄同林等3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妨害公务、非法买卖枪支等犯罪案件在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同日,钟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墙师学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非法经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犯罪案件开庭审理。
荆门检察机关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验检察干警政治立场、担当能力的“试金石”,坚持扫黑、除恶、打伞、断财、反腐“五位一体”,坚持领导包案全覆盖,完善每周调度、专班攻坚、逐案指导、绩效考评等机制,拧紧责任发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63人,纠正漏捕28人、追诉漏罪、漏犯41人,监督立案11件,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70人次;深挖彻查“保护伞”线索,发现并移送相关线索66件;协同法院、公安等机关对涉案财产依法处置,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立案侦查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刑讯逼供等相关职务犯罪3件11人。
近几年,荆门检察机关高点定位、全面履职,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促进检察工作不断强筋壮骨、创新发展,在扫黑除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聚焦法律监督,着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十大业务持续提升工作质效。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突出专业化。全面实行“捕诉一体”,捕后不诉人数、撤回起诉案件数量、法院退回案件数量呈下降态势,推动整个刑事诉讼用时缩短、质量提升。依法办理央视《今日说法》报道的宋某某故意杀人案、京山市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交警刘贵斌牺牲案、荆门天鹅广场刘某、许某某持枪抢劫案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今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5件、撤案41件,纠正漏捕62人、漏诉5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8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33件,对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抗诉3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41件,纠正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72人。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在“深”字上做文章。积极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所抗诉的一起涉案1200余万元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获改判,将3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转发。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的钟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湖北某物流有限公司等行政处罚执行检察建议系列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执行监督优秀案件。荆门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依法抗诉的张某诉京山市人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监督行政机关补发当事人养老金近10万元,张某给检察机关送来感谢锦旗。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越做越实。今年来,荆门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水源地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件;围绕国有资产保护,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督促收回欠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民防易地建设费等733万元。积极办理捍卫英烈荣誉、文物和文化设施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件,钟祥市胡集镇433部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案、京山市红三军军部旧址保护案广受好评。与行政机关广泛建立联席会议、圆桌会议、执法司法信息互通等机制,开发“公益诉讼随手拍”微应用拓展线索渠道,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告。
荆门检察机关还开展“千案化解”专项行动, 将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作为硬任务,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室连续六次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荆门市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巡讲和钟祥市检察院“莫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项目获评未成年人保护十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