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公布了《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752部)》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23个)》。
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入选情况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发现了一批珍贵典籍;二是涌现一批名家稿抄校本;三是入选一批彩绘本舆图;四是收入国内已知有纪年的最早雕版印刷品;五是少数民族珍贵古籍品种丰富。
据悉,自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启动实施以来,先后评选并公布了6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累计收录古籍13026部,命名了6批共203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各地也逐步建立本地珍贵古籍名录和重点保护单位评审制度,有力促进了古籍分级分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