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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接到报案开始,每一个办案细节都有来自警方内部的监督—— 荆

时间:2019-10-05 15:51     来源:湖北日报2019.7.10第四版     作者:严运涛通讯员周隗伟    点击:

从接到报案开始,每一个办案细节都有来自警方内部的监督——
荆门用大数据“紧盯”民警执法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严运涛通讯员周隗伟

    老百姓打电话或者到派出所报案,该立案的都立案了吗?警察出现场,该录音录像的是否都录制了?在办案区里,民警是否有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的行为?
    今年初,荆门警方成立执法监管中心。在这里,从接到报案始,民警执法过程中的小细节,都有来自警方内部的监督者“紧盯”。
    这个“管警察”的地方,能管住民警手中的权力吗?近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前往探访。

    慢一拍被“黄牌警告”

    7月1日上午11时,沙洋县沙洋镇居民韩女士报警称,6月30日中午接到网络诈骗电话,登录网站微信扫码后被骗走17731元。
    沙洋县水陆派出所接到报警,但并未第一时间立案。
    7月2日上午8时17分,荆门市公安局执法监管中心大数据平台发出“黄色预警”,沙洋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全锋卫下达督办指令,要求派出所立即整改。
    1个小时后,派出所责任民警反馈:尽快处理。6分钟后,执法监管中心大数据平台核实:派出所已办理立案手续。
    荆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游荣平介绍,大数据平台可智能比对分析,一旦出现有案不受、受案不立、违法受立案、立而不查等问题,系统就会自动发出黄色、红色预警。“发现在先,预警在前。”荆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向军说,在大数据“铁面无私”的监督下,可以从源头上预防执法问题或瑕疵的产生。
    数据显示,执法监管中心大数据平台运行近7个月,已推送各类预警信息22210条,其中市公安局督办的“红牌警告”250起,整改完成率为99.21%。

    在“镜头”下办案

    在东宝区龙泉派出所,92个高清探头下,派出所的大厅、信息采集室、候问室、询问室、走廊、财务保管室一览无余。不仅嫌疑人处在严密科学的监管之下,执法者也一样全流程接受监督。“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涉案物品登记、安全看守……民警的一言一行都有迹可循。”荆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邓锋萍说,每一起案件的办理,监管中心全程都有同步录音录像,并随笔录进入案卷,然后传送到监管中心的“智能案卷管理柜”。“监管中心不仅能保存录像,还能实时发出风险预警。”邓锋萍介绍,在审讯期间,一旦出现有人倒地、蹦跳等意外情况,监管中心的监控平台会自动抓拍识别并发出警报,办案单位的系统也会第一时间接受到提示信息。
    目前,荆门公安共建设高标准执法办案场所11个,全市公安执法办案场所正按照“中心化、智能化、专业化”要求进行提质改造,计划年内实现全覆盖。

    公开审查“面对面”

    6月19日上午,执法监管中心会议室内,周某带着律师坐在一边,钟祥市公安局、双河镇派出所办案民警坐另一边,主持人是荆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撤销钟祥市公安局2019年6月6日作出的复议决定,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对王某立案侦查。”周某态度坚决。“我们查明,周某与王某分别持有的土地证权属存在重合,且都是合法证件。王某拆卸了厂房的屋顶结构,无法确定王某故意损坏财物的犯罪事实……”钟祥市公安局法制民警常卫涛解释。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就案件事实、定性、法律适用等进行公开陈述。最后,5名参与者在公开审查笔录上确认签字。
    这个类似法院“庭审”的模式,正是荆门市公安局创新推出的复议、复核案件公开审查场景——当事双方面对面现场质证。
    然而,面对面公开审查,就意味着民警的工作量不止翻番。“给自己‘找事’,能有效化解涉法案件的涉访涉诉矛盾。”在游荣平看来,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举证质证,给当事人充分的话语权,综合考量后再作出复议复核决定,能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荆门公安机关已公开审查申诉案件45起,申诉群众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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