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担试点重任 经验全国推广——荆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时间:2017-10-19 16:45 来源:湖北日报10版 作者:李佳德 点击:次
2016年,荆门市被纳入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与北京等10个城市共同担纲国家试点。
试点一年多来,成效明显:
探索出了“市级主导、县域自主、乡镇联派”的三级管理体制,实现了商务执法区域全覆盖;推行“精细化双随机”检查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提升了执法效能;强化部门协作,形成了监管合力;建立了执法人员“一人多岗 一岗多能”工作机制;开展“6+1”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其中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在全国商务执法工作会上进行交流。以上工作得到了商务部和中央编办的充分肯定,被评为优秀试点城市。
依法履职 梳理执法职责
明确监管执法职责。确定“3+23”执法工作职责。系统梳理商务部门职责,将行政执法权力归纳为3大类,23项。确定“6+1”重点监管领域。根据商务部、中央编办指导意见,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拍卖、典当、商业特许经营、零供交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6个领域作为“必修科目”,将成品油作为“自选科目”,确定“6+1”重点推进领域,逐步将执法领域拓展到法律法规赋予商务部门监管职责的其他领域。
理顺执法边界。通过“一划清”“两理顺”的方式,明确执法边界。“一划清”,即划清科室与执法队伍之间的工作职责。“两理顺”,即理顺商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执法边界,理顺与各县(市、区)的执法边界。
统一高效 整合执法职能
集中行使执法权。明确“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监管体制,即将分散在商务部门内部的行政执法职责交由执法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
构筑执法新体制。积极探索“市级主导、县域自主、乡镇联派”的执法管理体制,在市级成立执法支队,县(市、区)成立执法大队,集中承担执法职能。“市级主导”,即市执法支队在业务上指导全市执法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的执法工作;各区商务部门(综合执法局)负责所辖乡镇的执法工作。“县域自主”,即县(市)独立承担辖区内执法职责,自主采取“内部综合”或者“跨部门综合”。“乡镇联派”,即实行“内部综合”的县(市、区),对乡镇采取执法人员“定向包联”的办法确定一名执法联络员。采取“跨部门综合”的县(市、区),对乡镇探索综合派驻的办法,实现执法区域全覆盖。充实执法力量。通过“转、批、增”等方式,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全市商务执法人员由35人增加到64人。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工作机制。打破“一岗定终身”“岗位难以转化”的局面,实现一人具备从事多个岗位的能力,形成不同岗位之间相互转化、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强化执法保障。试点期间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执法工作经费,配备执法装备,为商务执法工作的快捷、高效运行提供了保证。
健全制度 规范执法行为
实行“1159”,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即统一1个流程、明确1个标准、落实59项制度。“1个流程”,即制作了《办案流程图》,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执法的规范性、合法性;“1个标准”,即制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化标准》,严格执行;“59项制度”,即建立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等59项执法制度,规范立案、调查取证、案审、结案、听证、文书制作、案卷管理等一系列执法环节和步骤。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案件的办理。实行法制审核制度,对于个人罚款达到5000元、单位罚款达到1万元的案件,除了经过局法规科审核外,还必须提请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依法召开了该市商务行政执法历史上首次听证会,依法核减当事人违法所得25万多元。
实行积分制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行“两个制度”,即案件主承办人制度和错案终身追究制,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工作”“行政处罚信息”两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机制 加强执法协作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和“联动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即邀请相关部门不定期会商执法工作情况;“联动工作机制”,即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联合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办理案件16起,其中最高涉案额高达3800多万元,为同类案件全国之最,探索出了成品油市场监管的成功模式。
通过“一个中心”“一部热线”,强化“三项服务”,不断完善举报投诉服务体系。“一个中心”,即建立市级12312中心。“一部热线”,即通过12312热线电话,及时受理举报投诉。2016年受理社会公众举报投诉咨询共80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办理回复率100%,服务对象满意率100%。“三项服务”,即利用3.12商务执法主题活动日,宣传商务领域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将12312受理的举报投诉事项,及时转交执法大队查办;对举报投诉事项,限时办理。
建立完善商务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平台,制定工作流程,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在执法过程中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2016年移交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3起。
依托“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湖北平台”,做到“三互”,即“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多措并举 创新执法模式
实行“精细化双随机”检查,制定《商务行政执法双随机日常监管细则》,建立荆门市商务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完善“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执法检查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责任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人员信息库,商务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平台),将全市5000余家经营者(企业)和商务执法人员统一入库,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运动式、突击式的执法方式。
开展“6+1”领域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秩序。2016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余人次,执法车辆460余台次,检查企业(经营者)1248家,立案38起。
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将企业分为三类,对守法经营的,以树立行业典型为主;对经营管理不规范的,以教育和规范为主;对屡次违法违规,以严格监管和引导守法经营为主。
推进信息化建设,探索“互联网+商务执法”。充分运用商务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管理系统,开展执法信息化管理。所有案件的办理均按照系统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充分运用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湖北平台,随时与政府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对接,了解监管对象的动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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