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荆门位于湖北中部,素有“荆楚门户”之称,现辖2县1市4区,面积1.24万平方公里,人口300万。荆门历史文化悠久,生态环境优良,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荆门产业基础良好,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全国首批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连续七届获评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连续12年被评为全省“A级金融信用市”。荆门交通便捷,园区功能完善,现有工业特色产业集聚区20家(国家级高新区1家、省级经济开发区 8家),农业特色产业园区10家,产业众创空间25家(国家级孵化器3家、省级众创空间5家),院士工作站32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25个,各类物流园24个,被美国《福布斯》评为中国最宜开设工厂的20个城市之一,被《第一财经》评为全国地级城市成长竞争力第五位。2016年,全市固定资产增幅、实有企业类市场主体总量增长率、公共资源交易量增幅、全国城市综合信用排名均居全省第一。
为构筑人才高地,充分发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对于产业转型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荆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十项政策清单(2017年版)》,广揽海内外英才来荆门创新创业。现就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公告如下:
一、引进重点领域
坚持“立足产业发展、突出急需紧缺、聚焦新兴领域”的原则,重点围绕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农产品加工、化工、电子信息、大健康、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等七大主导产业,加快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为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提供人才支撑。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一般为在行业内有较强影响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技术成果有较好产业化开发潜力,获得国家级科技技术成果认定,能引领地方经济发展的人才或团队。主要包括:国家“千人计划”或“万人计划”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完成人,世界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近三年全球500强企业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总部高管人才,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二)高端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一般为在某一领域造诣较深,拥有可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获得省级科技技术成果认定,能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或团队。主要包括: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奖项完成人、湖北省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培育计划入选项目带头人以及在外省(市)获得相应荣誉或资质的人才,高校及科研院所拥有可转化科研成果的专家人才,全国技术能手,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近三年中国500强企业、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企业高管人才,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三)成长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一般为符合荆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发展前景和企业成长性较好,能带动地方某一领域产业升级的人才或团队。主要包括: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掌握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人才,海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在海外工作3年以上的海归人才,知名企业高管人才,湖北省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三、引进扶持政策
1.启动资助。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在荆领办创办实体的,经评审认定,给予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300万元,高端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200万元,成长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80万元的一笔项目启动资金支持。
2.场地补助。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入驻创新创业载体的,分别提供不低于500、300、2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第1年场租全额补贴,第2-3年补贴50%。入驻产业园区的,第1年免费提供生产厂房,第2-3年减半收取场租费,并按项目初期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股权投资支持。需要生产性建设用地的,按照工业用地标准优先供地。
3.重资产建设。领办创办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经评审认定给予重资产建设支持。由政府代建项目厂房及厂区道路、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或代购生产设备等重资产。
4.税收奖励。领办创办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投产后前3年按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按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5.成本补贴。对领办创办工业企业,当年上缴税收在5000万元以上的,可对企业货物物流运输费用,按照年物流运输费用总额1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5年,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6.科技支持。领办创办企业创建国家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研发平台,获得国家级、省级新认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省级新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企业通过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购买科技成果的,按照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成功转化的3年内按照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7.金融扶持。创办领办企业在国内主板上市和在“新三板”、四板挂牌交易的,分别一次性给予400万元、2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在主板上市、“新三板”挂牌,按企业与中介机构签署辅导协议、提交正式申请、获批上市(挂牌)三个阶段,分别兑现奖励资金的10%、40%、50%。对重组我市上市公司,或者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迁入我市的本地重组方,一次性给予补助400万元。
8.新经济发展支持。支持新经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经科技部门审核后根据销售收入及研发投入占比给予研发投入总额20%的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新经济引领企业和研发机构的首席技术专家,每年给予5万元财政补贴。
9.采购支持。领办创办企业自主研发的新产品,鼓励本市企业优先采购使用。在部门采购预算中预留30%以上份额,支持本市行政事业单位采购本市企业产品,并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采购评审。
10.生活保障。高层次人才(团队)来荆创新创业的,经评审认定,全日制博士、硕士落地1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2万元安家费,落地3年后在荆门购买住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购房补助。领军型、高端型人才(团队)全职来荆创新创业的,对人才或团队成员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3000元生活补助。
四、引进申报
人才引进分为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可以采取直接引进,也可以采取技术或项目合作方式柔性引进。高端型、成长型创新创业人才须直接引进。具体程序为:
1.引进申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引进由本人自主申报或由用人单位向市委人才办进行申报。申报常年受理。
2.评审认定。市委人才办接受申报后,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及其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市场前景、落地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调查核实及综合评审工作应当自申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3.报批审核。市委人才办根据专家评审组认定结果,提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及项目审核建议,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签订协议。创新人才(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有效协议,创业人才(团队)应与入驻的产业园区或创新创业平台签订有效入驻协议。合同签订后,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办理引进手续及落实各项政策待遇。
五、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0724-2372010、15972627999
电子邮箱:hbjmrc@163
联系人:陈万城、黄健附件1-4可登录以下
网站查询:荆门党建网(.jmdjw.gov/)荆门人才网(rc.jingmen.gov/)热忱欢迎海内外英才来荆门创新创业!
附件:
1.《荆门市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十项政策清单(2017年版)》;
2.荆门市工业特色产业集聚区简介;
3.荆门市众创空间简介;
4.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表。
中共荆门市委 荆门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