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流通监管科干部李金荣十分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除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学习培训班外,还自学了《法理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做了5万多字的学习笔记。同事们在执法办案中遇到疑难问题总是第一个与他交流沟通,时间久了,同事们便给他取了个雅号“活法典”。
在一次日常监督检查中,某药店销售的“金锁固精丸”外包装上标示的“规格:9g/盒”引起了他的怀疑,因为其明显不符合药品规格的定义。经深入调查,该药品果然是假药,继续深挖,查获了王某经营假药案。2008年6月,他到市内某医院看望病人时,发现该医院使用的蓝光灯与所使用的婴儿培养箱不是很匹配。经请示领导后,他与其他办案人员一道对婴儿培养箱及蓝光灯进行了仔细调查,结果发现蓝光灯和另外2台婴儿培养箱是未经注册的产品。此案成为我市一起较大的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案。
2014年5月,在查处某医药公司销售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一位负责人到他办公室要求酌情处理,提出交5000元了事,同时向他办公桌抽屉里塞进一个信封后就跑了。在退回无果的情况下,他将信封交到了财务科,并将信封里的钱用于抵扣某公司的罚款。该案并没有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而是按照法定程序、法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十五年来,他共拒收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近10万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同时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