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雨霏霏,又是一年清明时。
仿佛是战友思念的泪水,每年这个时候,天空不由地阴沉。
一
多少年过去了,而那一幕,却永远无法淡出亲人的记忆,无法让你的战友们忘却。
1982年9月19日凌晨,湖北省打击流窜犯罪统一行动的最后一天,执勤纠察队员带了一名手持“钓鱼杆”的嫌疑人到派出所,你进行审查,看见那个人的“钓鱼杆”顶端安有锐利的铁丝钩,凭着职业敏感,你一眼就看出这是盗窃衣物的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见你识破了他的真面目,露出穷凶极恶的本性,企图逃跑。
在与犯罪嫌疑人搏斗中,你被嫌疑人用镙丝刀刺入左太阳穴,为维护社会安定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史银新,你将一腔热血播撒在你深深热爱又无比眷恋的土地上,那一年,你才23岁,你走得太匆忙。
1982年10月30日,民政部追授你为“革命烈士”称号,湖北省公安厅追授你二等功。
你走了,你的弟弟踏着你的脚步,走上了从警之路,如今,他已是荆门公安的中坚力量。
二
都说,人民警察永远在路上,因为人民警察姓“人民”,为人民服务永无止境。
而你,李德刚,你的从警之路,一生鞠躬尽瘁,走在路上。
你总是记挂着群众的冷暖,关心着别人的安危,关键时刻,你将安全留给了战友。
1990年1月19日深夜,你带领两名巡逻队员,在荆钟公路的石岗设卡盘查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为了保护车里的巡逻队员,你身受重伤,经多方抢救无效,于1990年1月23日零时25分停止心跳。
1990年,李德刚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26年过去了,你那不谙世事的女儿已经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三
“我是人民的卫士,在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我要挺身而出,站在与犯罪分子斗争的最前列,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直至献出生命。”1990年2月,你在向党支部递交的入党申请书中这样写道。是誓言,也是行动的准则。参警11个月,你曾9次只身勇斗手持凶器的歹徒。战友们说,在解德玉面前没有怕字。
而你的牺牲,更是那么地大无畏。
1990年9月26日8时20分,你值完夜班后,正在向所长汇报半夜查处的一起抢劫案情,突然接到五名歹徒抢劫荆门市工商银行月亮湖储蓄所的报案,在这紧急危险的关头,你挺身而出,迅速驾驶警用三轮摩托车追击罪犯,并将罪犯逼进荆门市啤酒厂家属区死胡同里,面对持枪正欲越墙逃窜的五名罪犯,你奋不顾身地向罪犯扑去,一把抱住一名罪犯的双腿,在徒手与罪犯格斗中,穷凶极恶的罪犯狗急跳墙,向你开了枪。
你用自己的鲜血和年轻的生命谱写了一曲“人民卫士”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英勇献身的壮歌。
1990年11月5日,公安部追授解德玉为革命烈士,湖北省公安厅追授为“英雄民警”。
是的,你就是英雄民警,你用你的英勇和无畏诠释了人民警察忠诚为民的本质。
你可知道,你用生命拖住的五名犯罪嫌疑人是怎样一个穷凶极恶的犯罪团伙?他们不仅在荆门实施了抢劫,当年,还在重庆市犯下了两起命案和三起抢劫案件,枪杀二人杀伤1人,抢劫汽车3辆。
在你牺牲之后,经过6个多小时的战斗,你的战友和热爱你的群众团结一心,将隐藏于东宝山密林中的首犯当场击毙,其余4名歹徒击伤生擒,缴获手枪3支,子弹42发,手榴弹3枚,赃款一万三千余元。
你用你的生命守护了社会的安宁,战友们用行动告慰你,“亲爱的战友,你安心地走吧,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我们来替你完成!”
点燃蜡烛,手捧鲜花,遥望天空,那闪烁的星星是你们么?愿天堂里没有犯罪。
斗转星移,岁月流逝,你们永远活在荆楚大地,活在人民的心里。
请不要忘记,荆门公安的三名英烈,他们的名字叫史银新、李德刚、解德玉。
(通联: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