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兴凯湖)有限公司天燃气蒸汽锅炉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鸡西市恒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根据青岛啤酒(兴凯湖)有限公司的企业发展需要,对青岛啤酒(兴凯湖)有限公司天燃气蒸汽锅炉购置项目,建设资金全部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青岛啤酒(兴凯湖)有限公司新建厂区。
交货日期:2016年6月30日前,完工交付使用时间:2016年7月30日。
投标人可自行申报收到加工生产通知单后的更短交货期、安装期。
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主要参数 数量
燃天然气的蒸汽锅炉 单台蒸发量4吨/小时 锅炉热效率要求≥95% 5台
自动水处理设备 处理能力20吨/小时 1套
搬迁供暖机组 1套
包括锅炉本体及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的供应、符合运输的包装、运输至工地现场、现场卸车、现场运输、安装施工、调试、检测、运行前的培训和工作现场培训及其他有关技术服务、并经技术监督等部门验收合格等直至设备达到正常运行以及保修、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安装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2 制造商须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资质。
3.2.3 近五年以来投标人完成的本次采购产品的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4 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3.2.5 在啤酒行业至少有5份业绩。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只允许集团公司参加投标。 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书面证明材料到鸡西市恒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305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带下列资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证书原件以及锅炉安装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本次采购产品的啤酒行业业绩合同5份(证明,近5年之内业绩)。上述资料需复印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现场确认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啤酒(兴凯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亮
电 话:0467-2682412
邮 箱:
254695309@qq
招标代理机构:鸡西市恒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香涛
电 话:0467-235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