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商品经营和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
5月2日,我市将举办“爱飞客”2016荆门国际马拉松赛,届时,将有数万名来自世界名地的运动员、志愿者、媒体人、游客来荆比赛、工作、旅游、消费,这将是宣传荆门、展示荆门、推介荆门的重大活动。为防止个别不法企业及经营户趁机哄抬物价,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荆门良好的价格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赛事期间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特作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价格法》《反垄断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杜绝价格违法行为。
二、不得在赛事期间借机涨价,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严格明码标价制度。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所有销售的商品价格和提供的服务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严禁在明码标价之外另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不得模糊标价、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得以虚标原价、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诱导他人进行交易;不得标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等术语误导消费者。
五、不得串通涨价,散布涨价谣言,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或以协议、口头约定等方式与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合谋涨价、联合定价,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变相涨价。
六、宾馆、餐馆、景区、商场、药店、停车场、出租车公司等服务赛事重点企业和单位,要以“天价虾”“天价鱼”为戒,带头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绝不为蝇头小利破坏荆门形象,严防“天价菜”“天价房”“天价票”事件在我市发生。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按照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我局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赛事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将对重点企业和单位动态巡查,凡查实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查实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质价不符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荆门市物价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