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大幅放宽市县城区落户条件
时间:2015-09-24 00:00 来源: 湖北日报12版 作者:杨富春 韩红芝 点击:次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富春、通讯员韩红芝)昨日,荆门市出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降低落户门槛、放宽落户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吸引高素质人口和人才向荆门聚集。
此次户籍改革,全面放开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办事处的落户限制,不设门槛。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租的房也可申请落户;放开荆门市区落户条件,对到荆门创业就业的各类人才不设门槛,取消投资和纳税金额限制,鼓励到荆门投资经商办企业人员落户,有序推进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农业转移人口或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荆门落户;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湖北居民户口。
该市要求,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外省市农民在荆门市购买农村住房和承包土地,实际居住生活多年,由于各种原因,户口未能迁来,导致人户分离的将进行“破冰”,按照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逐步规范、有序解决农村居民户口迁移问题。
该市规定,市县两级户籍制度改革所需经费及相关公共服务支出纳入财政预算,街道、社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公安、教育、民政等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将出台。荆门市公安机关将对申报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窗口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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