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国税局严于律己 争当表率
时间:2015-08-15 00:00 来源:湖北日报7版 作者:胡志军 点击:次
湖北日报讯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严守政治规矩,做到为政清廉。当前,领导干部作风转变面临一场考验:能否常怀律己之心,需要我们用“显微镜”查问题,用“放大镜”看危害,用“多棱镜”找根源。荆门市国税稽查局从以下五个方面严于律己。
一、学习上严于律己,争当学而不倦的表率。在学习上严于律己是严于律己的前提。一个人不想学习、不愿学习实质上是没有进取心、缺乏革命斗志的表现,何谈严于律己。“学,然后知不足。”不学习,知识就得不到更新,思想就会僵化,境界就不会提升,就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时代的要求。这里的“学”,既是指学理论知识,学做人处事之道,更是指向革命先烈学习,向先进榜样学习,学习他们的革命精神,以补精神之“钙”;“严以律己”是要有精神支撑和素养保障的,否则,严是空的,律是假的。我们要始终坚持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自省,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修养,提升思想境界,从而完善自我,将“三严三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思想上严于律己,争当立场坚定的表率。在思想上严于律己是重中之重,因为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一是要有正确的方向。在思想上严于律己最重要的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在思想上紧绷这根主弦;二是要有高尚的情操。要牢固树立起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当今社会多元化的价值观面前,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最高层次的价值观;三是要有敬畏之心。敬畏,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自律。古人云:“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因此,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方能头脑清醒,守住做人、用权、做事的底线,才不至于自我膨胀、忘乎所以、放纵欲望、为所欲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要有担当精神。心存敬畏,不是叫人在工作上缩手缩脚、当断不断,而是让我们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当为之事,必须勇担当、善作为,做到不回避矛盾、不怕困难,不计较个人得失,时时处处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
三、在作风上严于律己,争当反对“四风”的表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和行为,对社会大众起着示范和引领作用。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带头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一是反对贪图享乐,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历览前贤家与国,成由勤俭败由奢。”在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二是反对骄傲自满,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们要像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那样,功高而不骄,位显而不傲。三是反对僵化保守,保持开拓进取的作风。僵化保守的思想作风,就是因循守旧、不愿学习和接受新的知识、新的事物,在工作中不动脑筋、无所用心、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甘于落后,工作低标准,办事低效率。这是一种落后的精神状态,是与改革开放的新时代格格不入的。
四、在工作上严于律己,争当奋发有为的表率。领导干部的工作状态如何,直接影响到事业发展的好坏,有没有一个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说到底是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不强的问题。一个工作状态不好、无所用心、不求进取的人,不可能在工作上有拼劲,不可能有敢于较真的狠劲,也不可能在事业上有所作为。只有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才会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才会干出一番成绩、成就一番事业。当前,我们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新的历史方位、历史任务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任务,我们必须时刻有“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有一种躺着想事、坐着议事、站着干事的冲动,以火一样的激情投身工作,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五、在纪律上严于律己,争当遵纪守法的表率。“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该局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一是要有法律之律。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律至高无上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在思想深处提高认识、打牢基础。二是要有纪律之律。也就是要守纪律讲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严格地遵守党规党纪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党规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入党誓言,牢固树立“党纪无小事,贵在常坚持”的正确理念,践行好党的宗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永葆共产党员的革命本色。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该局要求党员干部坚持从我做起,严以律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朝着实现“中国梦”的宏伟目标砥砺前行。
(胡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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