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富春、通讯员禇潭辉)“李先生,您好。我是荆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王明军,请问是您对我们的一起处警不满意吗?想听听您的意见。”
19日,市民李先生接到“110”打来的电话。原来,7月27日,李先生将摩托车停放小区门口,被一辆货车撞坏。双方协商不拢,李先生报警,对方答应出钱修车。结果当李先生花了1000元修完车后,对方却不愿给钱了。17日,“110”就这个警情打回访电话,气头上的李先生很不客气地对处警结果表示“不满意”。很快,他接到上面这个电话。“这是一起民事纠纷,要想追回修车款,最好的办法是去打官司。但为1000块钱去法院实在划不来,这样吧,我们尽力给您协调。”李先生听到答复后表示“满意”。
荆门市公安局推行“110”电话回访制度,每天从接处警记录中随机抽取20起警情,电话回访报警人,接受群众监督。回访当天汇总,对“不满意”的立即督促处警单位整改。该局还通过短信平台向今年来全市“110”接到的46000余名有效报警的报警人普发短信,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