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富春、通讯员翟存波、丁周陈)五年创建终结硕果。记者昨获悉,鄂环委(2014)2号文件正式确认,授予京山县“省级生态县”称号,这是全省首个省级生态县。
京山县建立“县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生态办牵头、乡镇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全民共建”的生态县创建体制,把创建国家生态县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
2010年以来,该县累计在448个项目上完成投入66.85亿元,共申报创建生态镇(区)15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8个、市级1个;申报创建生态村329个,其中国家级21个、省级147个、市级161个;申报创建绿色单位218个,绿色家庭12000户。
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高品位管理,京山县初步形成关联紧密、资源共享、物质循环的生态功能体系,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生产环境和幸福指数持续提升,公众对环境满意度达到97.5%。
生态文明已成为京山人的共识。该县先后荣获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绿色小康县城以及“中国观鸟之乡”等称号,被誉为“鄂中绿宝石”。
明年,京山县将作为湖北省唯一的县级代表,冲刺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县委书记胡小国说,《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中设立的5项基本条件和22类27项建设指标,该县已全部达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