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高考改革:箭在弦上,蓄势待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特别是高考招生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的一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此,我们对新一轮教育改革中公众最注目的高考改革进行一次深聚焦、新梳理。
教育之于国家,是百年大计,高考对于个人,是梦想天梯。一个多月前,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答记者问,有如巨石投入湖面,它所产生的涟漪,牵动着人们的神经,它所溅起的水花,折射出希望的彩虹。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再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
中国是一个有着千余年考试传统的国度,每一场大考都是一场庄严的盛宴。教育部释放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信息,让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新一轮考试招生改革给予热切的关注:
从小升初到中考、高考,从义务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刘利民副部长的答记者问,成为近期报纸上、网络上、生活中的公共话题;
从小升初就近入学、九年一贯制,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统一高考减少科目、高考不分文理科,到外语实行社会化一年多考;从分类考试,到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从校长教师交流,到扩大办学自主权、管办评分离……这些新举措描绘出振奋人心的改革图景,这些新词句也让网络赚足了点击率;
从改革的指导思想到改革的总体目标,从改革的任务、路径,到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这样的一揽子制度设计,使新一轮考试招生改革迥异于以往的头痛医头、小补小修,而是力求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无论是从改革的立足点,还是从改革的辐射面来看,这次答记者问所透露的改革内容,都体现出鲜明的方向感、较强的系统性和较高的协同性。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要求,教育改革当然也不例外。今天的教育,已经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它已深度融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潮之中。
高考改革作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衔接点、社会利益和公众情绪的聚合点,从来都备受关注。其实,从世纪之交到现在,高考改革一直没有停歇,从3+X到 3+文综、3+理综,从重知识考试到重能力和素质的考察,考生和家长都感受到了高考形式和内容的明显变化,最让人记忆犹新的,是上世纪末的作文题目“假如记忆可以移植”。然而,在10多年的改革进程中,许多改得很成功,比如网上录取;有些改得不尽如人意,比如自主招生;还有些改过来又改回去,比如春考。常常是改了这方面的问题,又出现了那方面的问题,原因很复杂,但改革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一个重要原因。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仅是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教育体系自身完善,而且要与党的各项事业制度改革相互配合、协同攻关。”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一文中说。
在谈到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时,袁贵仁部长还说:“相信这一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再跟进系列配套政策,将是我国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系统性综合性最强的一次改革,将显著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更加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选拔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彰显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理念,为亿万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搭建符合基本国情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如此明确的改革指导思想和原则,让人们对考试招生改革充满期待。
(二)
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何时开启,推进高考改革的时机是否成熟?也成为岁末年初民众的兴奋点和纠结点。
“当前,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时机已经基本成熟、条件已经基本具备。”这是来自教育部的说法。从目前情况看,这一判断是有其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充分的实践基础的。
首先,新一轮高考改革,有着成熟的制度基础。在教育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对“探索个别科目一年多考”、“实行分类考试”等就已经形成广泛共识。当时,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在网上承诺,“2020年,如果高考还是文理分科,我请你吃饭。”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更是描绘了改革大方向,“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而且,改革时间表已经明确:2014年上半年,国家发布总体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领域的改革实施意见。2017年总结成效和经验,推广实施。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
其次,新一轮高考改革,也有着共同的思想基础。经过30多年马拉松式的争论和交锋,社会公众在高考要坚持而不能废止、要改革而不是革命、要深化改革而不是另起炉灶等问题上,已形成了普遍共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给全体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的社会财富和多元的发展空间,同时在各个领域积聚着种种矛盾和压力。不深化改革,利益就调整不下去;不深化改革,矛盾和压力就化解不了。教育领域同样如此。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面对人民群众接受更高质量教育的期盼,高考必须深化改革。
从制度本身的运行来看,任何一项制度,无论它的初衷多么美好,无论它的效果多么显著,经过一段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后,必然会产生一些弊端,有些甚至已经违背了它的初衷,就像黎巴嫩诗人纪伯伦说的那样,“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因此,对于高考制度,必须不断进行矫正和改善。从这个意义上说,高考改革也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再者,新一轮高考改革,更有着各地的实践基础。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已经在一些重点领域进行了3年的改革试验,充分发挥了基层的首创精神,积累了可供借鉴的改革经验。
目前,已有21个省(区、市)正式公布了2014年高考加分的相关政策和信息。与往年相比,今年高考加分项目整体缩减,加分分值也相应降低: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部分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的保送资格被取消,加分不超过20分;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保送和加分资格均被取消等等。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山东将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外语听力不再纳入统一考试内容,甚至取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的户籍限制等七项措施;江苏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近日也发声,称当地新高考方案初步意见稿已形成,只欠东风。
可以说,一个既有顶层设计、又摸着石头过河的良好局面正在到来;一个箭在弦上、蓄势待发的态势已经形成。
(三)
改革时机既已成熟,政策缘何引而不发?窃以为,箭在弦上引弓不发,其中蕴蓄的强大势能,会给政策制定者一个思维沉淀的空间,也给社会公众一个舆论回旋的余地。毕竟,高考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
教育有自己的周期性,高考等重大改革要充分考虑这一点,按照“三年早知道”的原则,提前一定时间公布,使目前在校高中生不受影响,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这些,都需要审慎操作,充分考虑现有改革基础,充分考虑相关实施主体对改革的实现能力和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更重要的是从制度层面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在重大教育改革实施前,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行使顺畅,为重大教育改革付诸实施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袁贵仁部长表示。
诚如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所言:理论上的正确,并不等于实践上的可行。作为一项政策,只有可行,才会有效。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特别是高考改革,要选择条件较好的或较合适的高校进行试点改革,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推开,这样才能使高考改革积极稳妥。
有一点是必须承认的,无论多好的改革方案,都不可能使所有人满意,也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现在高考改革顶层设计呼之欲出,如何才能达到顶层设计所标示的图景?还有待于踏石留印般的一步步去落实。
无论如何,作为教育综合改革关键环节的高考改革,已经箭在弦上。
分类高考后还须打破一考定终身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表示,教育部将做600多所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职业教育类型转变的工作。据统计,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共1200所左右。鲁昕表示,这就意味着有50%的学校要淡化学科、强化专业,按照企业的需要和岗位来对接。
鲁昕这番话是与分类高考一起公布的。所谓分类高考,就是以后将采取两类人才、两种模式高考:第一种高考模式是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考,考试内容为技能加文化知识;第二种高考模式就是现在的高考,学术型人才的高考。可以看到,600多所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职业教育类型转变,就是为了与即将实行的分类高考配套。
在我看来,分类高考是恢复高考以来最重大的教育改革措施。以前的高考模式无论怎么改,都没有改变高考独木桥的制度结构。采取分类高考后,高考则将由独木桥变成双车道,告别人才选拔与培养的单一模式。这对中国今后的教育发展无疑具有深远影响。
高考走到今天,确实到了该洗牌的时候。以往,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稀缺,采取高考方式选拔人才具有相对合理性与公平性。但随着义务教育不断普及、教育投入不断加大,以及受高校扩招、生源变化等因素影响,高考录取率已由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个位数提高到今天的80%以上。只要不是个人成绩太差或者经济条件不好,上大学不再是一个遥远的梦想。换言之,以前人们担心的是能否考得上大学,如今大家更在意的是考上哪一所大学。这意味着,高考的选优作用被弱化,分流作用相对凸显。在这样的背景下,单一的人才选拔模式已难以顺应时代变化。
从高校教育的现状看,也与社会需求存在很大差距。许多学生寒窗苦读考入一本、二本,等到本科乃至于研究生毕业后,却难以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这一方面是因为高校专业设置不合理、大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脱钩;另一方面原因在于高职院校一出生就低人一等,存在教育投入不足、学历受歧视、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许多考生“宁上三本,不读高职”。而实际上,社会对中、高级技术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高级蓝领普遍不愁“嫁”。要摆脱这种教育与现实背离的困境,就有必要从高考改革入手,探索适应时代的人才选拔培养方式。
高等教育的主要作用,一是培养学术型人才,推动一国之科学进步;二是强化职业教育,为社会提供专业与技术人才。就此而论,即将推行的分类高考模式,既迎合了时代需要,也符合高等教育的本质。国内高等教育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不分、学术型人才与技术型人才培养不分,所谓一锅乱炖是也。像这样的状况,在实行分类高考,特别是地方本科高校转型以后,才可望得到改善。目前的分类高考模式,改革目标应当是像美国那样,职业教育的功能由社区大学承担,而综合性高等院校则负责人才深造与学术人才培养。当然,美国社区大学多数是两年制大专院校,这和我们有所不同。
虽然对分类高考前景看好,不过也要看到,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何况相关改革措施尚未出台,其利弊仍有待于考察。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高考从独木桥变双车道后,不同车道间是划实线还是虚线。也就是说,考生考入职业院校后,如果今后志向改变,能否方便转入综合性大学。这表面看是一个技术问题,其实涉及教育公平问题。比如,有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高考时选择就读职业院校,入校后发现自己还是有志于学术,这时倘若缺乏制度救济,他很可能要绕很大弯子才能实现梦想。如果两种高考模式中间被划上双实线,等于相关改革仍未摆脱“一考定终身”的弊端,那么改革的效果不免大打折扣。
在这方面,美国社区大学与综合性大学的“无缝接轨”经验,值得借鉴。例如,美国社区大学一般会和综合性大学签订转学协议,为愿意继续深造的学子提供便利。另外,只要社区大学的学生修够学分,也可以申请进入综合大学。这样的制度安排,相当于为大学生的阶层流动提供一条重要通道。这些年来,国内高职院校在自主招生改革方面已有不少试点经验。地方本科高校的转型,理应在这问题上有所体现。说到底,只有打破“一考定终身”,才是真正顺应时代、提高教育公平的高考改革进路。
高考:社会化考试如何推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提出:“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决定》关于教育改革涉及许多方面,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这句话。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已提出“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的设想,《决定》进一步将规划纲要中的“有的科目”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的设想明确到外语一门科目。而2013年12月初步公布的“考试招生改革总体方案”,在有关探索“外语科目实行社会化一年多考”改革方面,更具体地说:“外语不再在统一高考时举行,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并使外语考试、成绩表达和使用更加趋于科学、合理。”高考科目有许多门,为什么社会化考试首先要以外语为改革对象?社会化考试应如何推行?应注意哪些问题?
为什么要探索社会化考试?
高考改革是中国教育中一个带有全局性的关键问题,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节点,改革敏感而复杂,涉及面广,是事关民生的重大议题。如何推进改革,人们见仁见智,提出许多改革设想,其中之一就是要改变“一试定终身”,实行一年多次考试。
我们认为,由于向来规定高考可以复读多次参加,而且确实有大量的学子多次参加高考最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高考其实并非“一试定终身”,只是对当年招考的“一锤定音”。但一年一考对部分学生来说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偶然性,为防止偶发情况影响考生发挥,降低高考风险,缓解考生和家长的心理压力,多年来有人提出实行一年多考,有人提出像美国的学术能力评估测试(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简称SAT)一年考7次。不过在中国实际上很难全面实行一年多考,只是到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外语科目实行社会化一年多次考试才逐渐有了更多的共识。
2009年9月,笔者主持的首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最终成果《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在该书结论改革建议部分提出:“推进外语考试改革。以英语为主的外语考试改革是20多年来中国高考改革的先行科目,如标准化考试形式的推进,标准分的采用,都有较成熟的经验。在近年内,部分省市的英语科目可考虑改为社会化考试。像英语测试和实际水平稳定性比较强的科目,将来可以考虑变为一年多次的社会化水平考试。实行自适应考试,即考生按照英语新课程大纲要求7-9级,赋予等级,学生高二开始可以考,进行多次水平测试,选择成绩最好的一次作为报考的依据。这样高中生实际上有4次以上的机会,大学按照自身需要公布对英语的要求,学生则相对具有一定的考试灵活性。另外,当前高考倾重语、数、外三科,而其中有两科为语言类科目,尤其是外语科目,相对有利于女生,这在一定程度上会过早地限制部分男生的发展潜力,加重性别方面的不平衡。因此,可以考虑推动在高考和计分录取中降低英语分值的实验。”
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人提出改革高考英语科目,要求改革英语教学和考试的压力日益增大,全国“两会”上也有对英语教育和考试进行改革的提案,民间对改革英语考试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可以说,对高考英语科目进行改革是大势所趋,顺应民意。
之所以选择外语作为“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首选科目,是因为以英语为主的外语是最有条件或有可能试行一年多考的科目。80年代英语就是标准化考试的先行先试科目,现在又一次作为一年多考的改革试点科目,这是由于科目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因为外语考试成绩稳定性比较强,外语考试标准化程度高,测量结果比较可靠,外语社会化考试在国际上有比较成熟的经验,技术上也比较可行,且有美国的托福、英国的雅思和中国的出国人员外语等级考试作借鉴,因此外语科目采用社会化考试具有比较多的共识。改革高考外语科目不足为奇,我们还是应该用平常心看待,不必作过度的解读。如果试行英语一年多考证明确实具有可行性,还可以为将来其他科目可能也实行一年多考积累经验。
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应注意的问题
目前已经明确提出外语科目实行社会化一年多考。不过,真要实行社会化一年多考,还面临着不少问题,比如应由什么机构承担?成绩应如何表达和使用更加科学?如何防止作弊?这是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社会化考试是一种向全社会开放的考试,是社会上各类人员都允许自由报考的考试。但在中国,社会化考试并不是社会上什么机构都合适承担,尤其是高考的社会化考试不能完全脱离教育部门进行考试,而应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省(市、区)教育考试院这类具有公信力的专业机构来承办,这样才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同时,社会化考试应实行严格的教考分离原则,负责考试的机构不能举办培训业务,举办考试培训的机构当然更不合适来承担这种考试。
社会化考试成绩应该以怎样的方式呈现?是百分制还是等级制?从形式上看,外语科目实行社会化一年多考,类似于“雅思”“托福”以及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由于考虑不同次考试的成绩等值问题,这些一年多考的考试通常采用标准分。20世纪90年代我国曾有8个省市的高考采用标准分,但因为民众接受度不够,且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局限,因此这种国际上通行、理论上说很科学的计分方法最后只有海南一省在勉强继续实行。为了避免不同次考试难度差别过大,对命题的科学性会提出更高的要求,是否采用标准分,需全面论证后再实行。另外,如果高考外语科目社会化考试采用等级制的话,一个考生的外语在什么等级,便可以报考相应等级的高校和专业,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方面。
一年多考到底考多少次最好?考多次会大大增加考试的工作量,因此我们认为,在探索阶段,最好先从一年两次开始试行,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将来是否朝三次以上扩展。
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最大的挑战还在于防止考试作弊。多次考试、社会化考试使防范作弊面临着比一年一次考试更大的压力。有考试就可能有作弊,而替考是最为严重的作弊手段之一。现在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以及“托福”、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都存在一些替考作弊现象。由于高考竞争激烈,试题覆盖面广且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每年试题内容不断翻新,除了高二学生提前替考,上一年的高考尖子或在校大学生甚至研究生若无专门的复习准备也很难在下一年的高考科目中考出高分,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替考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因此其他科目替考较少见。由于外语水平具有比较高的稳定性,各类水平高的人替考都可能考出高分,这就增大了高考防止替考作弊的难度。
中国人发明了考试,也发明了考试作弊。在大规模考试中,如何防止考试作弊是一个大问题。为确保高考考试和录取安全,2013年5月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省招委是本辖区内高考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治理高考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和实施录取的责任主体。省招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厅(教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省招委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高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省招委要组织教育、公安、安全、保密、宣传、监察、建设、交通、工商、通信管理、无线电管理、卫生、疾控、地震、气象、电力、环保、食品药品、武警、政府应急办等部门对高考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保障机制。省招委要在高考期间设立高考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快速有效地处理高考中出现的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即使组织20个政府部门一起齐抓共管来防止作弊,还无法杜绝高考中的作弊行为。而每年不在统一高考时举行的外语社会化一年多次考试,如何保证考试的安全性,将是考试主管部门应未雨绸缪重点考虑应对的主要问题。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一家之言
外语科目不放在统一高考时进行,以及一年考多次,还不能算是真正的“社会化考试”。真正的社会化考试,应该具有三个基本特点:其一,考试不由行政部门组织。其二,考试通过市场竞争获得信任。其三,考试的功能不是选拔而是评价。
英语考试要真做到社会化,就应该由社会机构组织、考试间自由竞争,更重要的是,每次考试成绩均有效,可作为申请大学的依据。
从目前的高考改革方案看,今后英语考试很可能仍由教育部门的教育考试中心和地方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如果是这样,考试的性质并没有变,还是行政主导的考试,而非社会专业机构组织的考试。由于考试还是由行政部门主导,考试并没有竞争,考试的成绩是从多次中选择成绩最好的一次计入总分参加集中录取,这本质不是社会化考试,而是分散的行政考试,这并不会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也不会引导学校的教学方式发生转变,中学英语教学还将围绕这一考试进行。
国家要出台《考试法》,明确政府部门和考试机构的关系、专业考试机构的资质——不是任何社会机构都可以提供考试评价服务,监管部门根据资质要求,对专业考试机构进行审批,同时依法监督其提供合法的教育考试评价服务,严查违规的考试评价。
——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