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检查机关首次批捕“设谜”聚赌人
时间:2013-08-11 11:04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汪兵洋 刘飞雄 点击:次
湖北日报 2013.8.11 NO:3版
猜谜语,是民间流传已久的娱乐活动,钟祥男子杨某、李某却利用“猜谜语赢大奖”的方式进行赌博。5日,钟祥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李某依法批准逮捕。对“设谜人”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批捕,在钟祥尚属首次。
设谜局拉人下注
6月10日,杨某邀同乡李某一起“设谜”。两人在钟祥市胡集镇王集矿南区临时租用了一处废旧仓库,印刷大量“猜谜语中奖”传单、“有奖智谜竞猜谜面诗单”、“谜底序号图文对照表”和投注单。宣称:“买票2元-30元,中奖奖40元-600元”。两人请人张贴、发放传单,吸引“谜友”前来投注。
“谜友”将2元-30元不等金额投注后,李某按场次依次拆开存放“谜底”的档案袋揭示答案:猜中的可凭“投注单”领取投注额20倍或25倍的“奖金”。
经群众举报,杨某、李某被钟祥市公安局抓获。截至当月23日,杨某、李某两人每天开设这种“谜局”少则8场,多则16场;每场参与投注的50人左右,投注额2000元上下。参与投注的多达数千人次。
“娱乐竞猜”成赌博
杨某、李某二人交代,由于“谜面诗”尽是些似是而非的“诗句”,不按逻辑设计,“猜谜”规则也不受限制,导致一首“谜面诗”可以有很多“谜底”。这实际考量的不是“谜友”的“思维”和“才智”,而是“运气”。经测算,在这种赌局中,“设谜人”赢的概率是“谜友”的4至16倍。
由于高倍的赔率,加上欺骗、诱惑性的宣传,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可以凭着“才智”赢钱,结果事与愿违。
办案检察官认为,杨某、李某以营利为目的,以“智谜竞猜”为幌子,在固定场所连续进行赌博10余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将两人批捕。
何为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赌场,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的行为。
近年来,以猜谜语、赢大奖或者在互联网上设立赌博网站,担任所谓庄家、代理或者其他新型赌博形式的出现,促使刑法将“开设赌场罪”从赌博罪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项单独的罪名设立。只要行为人符合上述行为特点,不论组织的人数或者赌博金额的大小,都构成本罪。
办案检察官介绍,本案中,杨某、李某的行为形式上是“智谜竞猜”,但谜面与谜底是否相符不能确定,用减小中奖几率的行为进行变相赌博。类似的有奖竞猜活动在不少村镇都有出现,检察官提醒群众不要参与,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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