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时间:2013-08-07 16:30 来源:http://baike.baidu.com/ 作者:佚名 点击:次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rans -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的前身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P4),是由亚太经济合作会议成员国中的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和文莱等四国发起,从2002年开始酝酿的一组多边关系的自由贸易协定,原名亚太自由贸易区,旨在促进亚太地区的贸易自由化。2011年11月10日,日本正式决定加入TPP谈判,而中国没有被邀请参与TPP谈判。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将突破传统的自由贸易协定(FTA)模式,达成包括所有商品和服务在内的综合性自由贸易协议。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将对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产生重要影响,可能将整合亚太的两大经济区域合作组织,亦即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和东南亚国家联盟重叠的主要成员国,将发展成为涵盖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APEC)大多数成员在内的亚太自由贸易区,成为亚太区域内的小型世界贸易组织(WTO)。
自2010年3月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全面启动TPP谈判以来,到12月止共举行了4轮谈判,计划于2011年再举行5轮谈判,并于2011年11月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结束谈判。
TPP成员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共有1 1个。除P4外,其他协定(生效时间)包括:澳大利亚-智利自由贸易协定(2009年3月6日)、澳大利亚-新西兰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1983年1月1日)、澳大利业-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2003年7月28日)、澳大利亚-美国自由贸易协定(2005年1月l日)、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2004年1月1日)、美国-秘鲁贸易促进协定(2009年2月1日)、美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2004年1月1日)、秘鲁-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2009年8月1日)、智利-秘鲁自由贸易协定(2009年3月1日)、新西兰-新加坡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2001年1月1 日)。此外,美国还与越南签署了双边贸易协定(2001年12月10日)。
由于成员间的贸易协定纵横交错,如何处理原有自由贸易协定与TPP的关系是谈判主要议题之一。澳大利亚为进一步扩大出口市场,坚持要求在原有自由贸易协定基础上继续贸易自由化进程。美国倾向于不受原有贸易协定的约束,达成一个全新的自由贸易协定。
TPP谈判采取闭门磋商的方式进行,谈判结束前不对外公布技术文本。据媒体报道,谈判共涉及以下议题:农业、劳工、环境、政府采购、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原产地标准、保障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SPS)、透明度、文本整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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