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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现状与路径思考

时间:2013-07-25 09:54     来源:荆门日报     作者:汤学锋    点击:

      一座城市要发展,离不开自身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文化魅力;一座城市要彰显自身的文化底蕴和魅力,必须探索厘清自身的发展源头。建国以来,荆门地区先后发现了反映长江流域典型新石器文化的屈家岭遗址、马家垸遗址、城河遗址和龙王山遗址。以上4处遗址均已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屈家岭遗址被国家文物局在“十一五”期间列入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项目之一。

  作为人类历史的物化文明,大遗址是一个地方历史底蕴、文化根基和地域传统的见证和代表,铭刻着一个地方最不朽的历史文化记忆,蕴含着最独特的历史文明的传承基因。保护、利用好大遗址,让屈家岭遗址这个珍贵的人类精神文化财富在城市化的滚滚大潮里得以安身有所、万年有序,是我们的使命,是我们的职责。

  大遗址保护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西安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2010年10月1日开园以来,“大遗址保护”的概念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国内相关机构也逐渐将探索的目光投入到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上。这种全新的模式为国内考古遗址保护提供更为开阔的思路,同时也为考古遗址保护和文化推广传承之间搭建了平台,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并将形成长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缘起  

  屈家岭遗址位于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屈岭村和京山县雁门口镇高墩村,是以屈家岭遗址点为核心的大型遗址群,是我国长江中游地区新石器时代中期的代表性聚落遗址,距今约4600—5300年之间。自1954年被发现以来,发掘面积约1045平方米(部分遗层堆积厚3米以上)。1956年第二次发掘后成为“屈家岭文化”命名地遗址。

  国务院于1988年公布屈家岭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总面积约1205公顷,其中遗址保护范围约28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约921公顷。国家文物局在“十一五”期间将屈家岭遗址列入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项目之一。目前屈家岭遗址核心区为农民耕作区,区内有零星居民点、渠道、泵站等,保护工作处于自然状态。

  2009年6月,大遗址保护良渚论坛在杭州召开,结合良渚遗址公园建设的启动,国家文物局首次将“建设考古遗址公园”作为大遗址保护的有效途径正式向社会发出倡导,并于2009年12月17日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并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试行)。2012年12月24日,国家文物局制定颁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自此,我国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进入全新时期。

  近年来,屈家岭遗址的保护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该遗址原由京山县和屈家岭管理区相关部门联合管理。2011年12月,荆门市政府批准成立了遗址保护专门机构——屈家岭遗址管理处。2012年7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了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的《屈家岭遗址文物保护总体规划》,2012年10月,编制的《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详细规划》通过省级评审。2013年,向国家文物局申报了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并向地方发改委申报立项。

  

  二、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困境与挑战  

  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是一个新的课题,其专业性较强,不同于一般性的基础工程建设。政府主导、部门托管是一条思路;文物保护、属地管理是一项原则。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主体的确定也是需要认真筹划的事情。

  从经济社会发展层面看,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加剧转型时期,遗址保护面临着城市化、工业化、商业化的巨大威胁,理念的冲突导致用地等实际行为的冲突:唯GDP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导致各种大型基础工程不断蚕食着遗址存在的空间,投入不足,管理不力,史前遗址逐渐丧失其原真性和整体性。同时遗址展示方式落后,缺乏生动性和教育意义,出土文物入库进馆,没有真正使历史遗产成为公民共享的财富。

  从史前遗址存在形式看,史前遗址现存遗存可识辨的难度往往较大,由此导致前期科研任务繁重。由于已存距今时间长,历史跨度大,可查询参阅的历史资料稀少,导致保护规划的编制困难重重。

  从文化建设的规律看,文化建设必须建立在相当的经济基础之上,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往往数量大、周期长、回收慢,所以在观念更新之后,建设资金就是一个最大的难题,在破题之前,地方政府有心无力,办事机构巧妇难为。定位不准、过度商业化也是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面临的挑战。

  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范围以屈家岭遗址点为中心,总面积168公顷,概算静态总投资24485万元。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的规划、保护和利用虽然纳入了荆门市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工作,但是资金缺口,单单依靠地方财政难以填补。

  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地理位置特殊,建设主体在实际操作中尚未能完全明确。

  

  三、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路径思考  

  作为史前遗址,屈家岭遗址面临现存遗存可识辨的难度大、前期科研任务繁重等一些特殊的技术性难题。考古遗址公园必须遵循保护为主的原则,操作层面必须做到考古先行。多学科参与,多层面协作,以点带面实施考古科研工作,彰显长江流域史前文化特色;以课题的形式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屈家岭遗址本体保护;根据考古工作进度,逐步推进展示,融入旅游元素,完善考古遗址公园的旅游功能与项目。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提升人们的文化自豪感;策划举办系列模拟考古科普活动,通过互动性、参与性较强的考古科普活动,提高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文化自觉。跳出传统理念,克服史前“土”遗址的视觉缺陷,挖掘“土”遗址背后的历史文化价值。

  科学编制大遗址保护规划,将其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是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合理配置资源、妥善处理城市建设与大遗址保护关系的必由之路。目前编制的《屈家岭遗址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已经通过相关评审,《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详细规划》也已经湖北省文物局上报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近期将组织集中评审。规划的编制与审定,必将推动遗址保护研究和合理利用工作。根据总体规划的设计,依法履行报批手续,按期开展文物保护、遗址加固、新建工程等。

  坚持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坚持整体保护,不断创新。积极探索保护和利用新模式,是开创大遗址保护新局面的重要保证。深入挖掘大遗址内涵和价值,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促进旅游等相关产业的理性发展,为区域经济提供新的增长点,是大遗址保护成为城市发展积极力量的有效途径。

  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中资金是瓶颈。陕西西安曲江池遗址、河南安阳内黄杨庄遗址、四川成都金沙遗址、广西桂林甑皮岩遗址以及邻近的荆州大遗址建设在解决考古遗址公园的资金缺口问题上给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提供了许多可供借鉴的模式。省情市情不同,遗址类型及区位、环境不一样,有些模式不一定合适于荆门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结合自身情况,建议选择一种模式——行业指导、政府主导,企业投入、等额回补。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的规划费、土地征收、居民搬迁、公共设施建设(路、水、电等)等由当地政府负责。同时,当地政府把大遗址保护融入文化强市、旅游兴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努力实现文物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共赢。

  建设资金以地方政府筹集为主、中央财政补助为辅,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2013年6月,荆门市政府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共同建设中国农谷生态新区的框架协议。建议下一步相关的子项目协议签订参考以下思路:省联发投集团按照国家批复的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详细规划,出资参与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竣工后由业主单位运营管理,联发投集团不参与公园运营管理。荆门市政府以等额投资回补的原则承诺给予联发投集团开发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附近的旅游商贸项目。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加强环境整治,改善城乡生态,创造美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活品质,让全社会共享保护成果, 是遗址保护的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

  当前,遗址保护、展示的方式仍在进一步研究探讨当中,在未来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中如何依时顺势准确定位,避免过度商业化,这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四、结语  

  考古遗址公园的首要功能是保护遗址、展示其人文和历史内涵,并运用建筑、景观、艺术等手段来烘托中华史前文明最辉煌灿烂的历史;其次,它还是一个融遗址保护与展示、旅游一体的郊野型公园。在未来,还要承担起可持续考古、游客目的地、居民休闲去处以及公共文化中心等多重职能。

  大遗址承载着城市的历史,彰显着城市的品格,为城市持续发展输送着源源不断的文化动力;大遗址的文化遗产资源价值属性,比大遗址的土地资源价值属性更重要。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只不过是文物保护的一种方式而已。

  “让城市守护历史,让历史守望未来”。屈家岭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才刚刚起步,她的成长需要政府、社会和市民等各方面的关注与支持。我相信,眼前虽然困难重重,未来一定风光无限。

  (作者系荆门市文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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