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出台制度严管水资源
时间:2013-07-15 10:22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王世文 点击:次
湖北日报 2013.7.15 NO:7版
本报讯 (通讯员王世文)近日,荆门市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7.9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05立方米以下、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
为实现目标任务,荆门市建立了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县级以上政府行政首长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水资源,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对口落实工作任务。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水资源管理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市水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衡量被考核地区科学发展水平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业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地方相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任用、提拔和行政奖惩的依据之一。对完成考核目标的,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并以以奖代补方式,在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对未完成考核目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水利项目计划资金等方面予以制约。考核结果报同级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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