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平凡的男孩,生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学校的条件也很糟糕,这更塑造了他自卑的性格。
但19岁那年,他竟然考上了城里一所着名的大学,他的父母万分激动,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挨家挨户地借钱,又找村委会苦苦哀求,终于凑足了学费,把他送上了开往城市的车。
他自己当然也是欣喜万分,但到了那所大学后,他傻眼了。学校里充满着城市的气息,同学们一个个穿着讲究,充满时代的气息,唯有他,一身灰色蓝格的衣服,黑得分不出颜色的布鞋,显得与这现代的校园有些格格不入。
他的目光黯淡了下去。
从此,他更自卑了,每天都低着头,只知道埋头读书,别人与他打招呼,他也只会“嗯”,“哦”几下,马上低头转身走掉。他总感觉身后有一阵嘲讽的笑声跟着他。
于是他没有一个朋友。别人善意的与他打招呼,他也是转身就走。他的心低落到了谷底。
一个月后,学校要开运动会,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同学们竟推荐他去参加一千米长跑比赛。既然如此,那就跑吧。他默默地答应了。
运动会那天,其他同学都穿着崭新的运动鞋,只有他还穿着一双土气的布鞋,他的头几乎要垂进胸膛里去了,脸通红通红的,泪都快流下来了。裁判员一声哨响,大家一齐冲了出去,果然,他马上就被远远甩在了后面。他嘴唇紧咬着,心里越来越难受,真想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不起来了。但是,他听到了什么?
一阵震耳欲聋的加油声响了起来,他一看,是他们班的同学在为他加油!看呐,同学们一个个扯着嗓子喊加油,还不住地挥舞旗子为他加油!
他的心一下子震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了笑容,一瞬间脚下生风,很快超过了所有人,领着大家稳稳的跑,终于,第一个撞线。
全场沸腾了,所有同学兴奋地鼓掌,男同学们都拥抱着他,女同学也围着他叫“英雄”。
那一瞬间,他的心似乎被泉水洗涤过一般,一下子清亮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瞬间弥漫了他的全身。他脸上浮现出了笑容,还有一种坚定的神情。
原来敞开心扉,去接受别人,交朋友,是这么快乐的事!他觉得他找到了阳光。
第二天,他在给他妈打的电话中,微笑着说:“妈,这个学校真的很不错,整个校园都是阳光。”
去尝试着与他人交往吧!敞开心门,张开双手,去接受别人,那时,你会发现,生活原来这么美好。
点评:
当我们想要达到打动人、感染人的目的时,运用对比的方法,也许是最容易实现的。有时候,一个对比比许多道理更有说服力。杜甫诗中有句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句话中,杜甫就应用了对比:富贵人家的红漆大门里散发出酒肉的香味,路边就有冻死的骸骨。这样鲜明的对比所产生的感情冲击,是无人能抵挡的。这就无怪乎它广为流传,连村夫俗子也耳熟能详了。
对比总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当我们运用对比的时候,我们的感情倾向和价值判断是明确的,虽然不需要说出来。对比思维最大的优点也就在这里,当我们运用了对比时,每一位读者都能从中知道我们的意图。从而,对比能使我们的文笔更简洁精炼。文章中通过自己的贫困与同学们的富足对比,自己的冷漠与同学们热情对比,很好的凸显了主题,是对比思维的成功运用,祝越来越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