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之雄,1916年出生于荆门拾回桥镇。1938年,由翁士全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在新四军鄂豫挺进纵队襄西独立团从事宣传工作。翌年1月调往襄西行政委员会任税务局长。不入,党组织派遣刘之雄回拾回桥镇与瞿凤楼合营荣生杂货铺作掩护,从事秘密工作。
1942年冬,刘之雄隐藏在荆南一带坚持斗争。1943年,转移到江陵王家场,以金义记面条加工店作掩护,继续秘密活动,并指派蒋庆琳打入拾回桥镇汪伪物资交换合作社充当会计以协助工作。两人先后从合作社购得食盐千余公斤、药品数箱支援在荆南一带坚持抗日斗争的济南队与群众。新四军根据刘之雄提供的情报,曾得以两次截击从武汉运往拾回桥的日军载盐车辆,共缴获食盐十余吨。
1944年初,刘之雄从江陵返回拾回桥与中共地下党员翁士全等取得联系,组成地下党支部,任支部书记。旋即奉命赴江陵王家场,说服国民党游击大队长聂骥征拒绝日军招降,争取和壮大了抗日武装力量。同年冬,被汪伪保长向十里铺曝晒一宪兵队告密,身陷囹圄。刘之雄面对种种酷刑,忠贞不屈,次年秋,被日军活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