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力报 2005.7.19 NO:3版
本报讯7月6日,钟祥磷矿供电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要求赔偿,没想其窃电一事也因此败露。
6月5日,长坪村一组村民陈某在未向供电部门申请的情况下,私自在照明台区220伏线路上挂泵抽水抗旱。由于他不懂用电安全知识,竟然用湿手去拿插座,造成右手三根手指伤残、前胸严重烧伤。
经过一个月的住院治疗后,陈某愈后回家。他听信传言,说只要是被电打伤的就可以向电力部门要求赔偿,便找到供电所要求赔偿。
当地派出所与供电部门经过调查后,认为陈某的行为不但不能给予赔偿,而且还要进行处罚。通过对其教育,陈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了法,后悔不该贪图小便宜。在补交了抽水电费后,陈某溜溜地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