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 2005.7.8 NO:B1版
本报讯报道:据沙洋县法院日前介绍,每个到此打民事官司的当事人,在立案前都会免费获得一份《诉讼风险告知书》。上面列举了诉讼请求不当、元原始证据不足、不按时出庭、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等常见的10大诉讼风险,意在提醒当事人:即使有十足理,由也不一定能打赢官司。
按法律规定,只要诉讼请求人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属法院管辖权之内的,都可以立案。但不少人却有理打不赢官司,或赢了官司输了钱,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没有诉讼风险意识。
一位张姓女士准备告其友借了3万元钱长期不还。在仔细阅读《诉讼风险告知书》后,她知道没有朋友打的借条,属“证据不足”,败诉风险很大。张女士当即放弃了打官司的念头。
沙洋县法院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3年多来,已有100多位当事人主动放弃了诉讼请求。而法院每年少收的诉讼费在5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