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报 2007.10.12 NO:A1版
本报讯近日,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制定出台了《掇刀区镇(街办)农村公益性服务合同书样本》。该合同样本是根据湖北省关于巩固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在会同区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的,内容涵盖农机、水利、农技、水产、畜牧兽医、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文体、城建等9个方面。在统一实行“财政出钱,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农民认可,考核兑现”的委托服务模式基础上,镇政府(街办)作为委托主体,与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合同,服务中心把服务项目承包到服务人员个人。
合同具体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服务经费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考核考评、奖惩措施、违约责任及处理,对各项内容进行了细化测算与分值量化,考核评价结果定期公示。合同进一步细化了服务项目,涵盖9个部门236项具体服务事项,新增了各单位主管部门为鉴证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合同规定和考核结果兑现?以钱养事”服务经费。对于不认真履行合同,考核结果达不到要求的服务单位和个人,按合同约定扣减其服务经费;服务效果好、超额完成合同规定服务指标的,给予一定的奖励。由于合同可操作性强、服务中心责、权、利明确将进一步调动服务中心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