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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投肥养殖高峰将至,如何防止水质恶化?荆门提前介入规范养殖

时间:2008-04-01 00:00     来源:     作者:李飞 杨庆华 董华梅    点击:

中国环境报    2008.4.1    NO:4版
 

    本报讯针对水库投肥养殖不断升温、水质日趋恶化的现象,湖北省荆门市及钟祥市两级政府日前在公布“禁投”水库名单时规定,今后不得再进行投肥养殖和网箱养殖,应实行天然养殖或生态养殖,确保水体水质安全。
                       三大原因致使管理失效   

    据调查,目前荆门市水库投肥养殖造成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水库管理投入不足。在目前管理体制下,水面承包是水库管理单位主要的经济来源。一段时间以来,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扭转水库“有资源、没效益”的局面,大力推广承包发展水库渔业,而承包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往往选择大量投放化肥提高产量。二是管理体制不顺。有的水库管理权和水面养殖权分离,如荆门市京山县与天门市相邻有两座中型水库,天门市只管防洪保安、农田灌溉,而水面养殖则归京山县。另外有的乡镇、村组在出租水库经营权后,不与承包者签订水质保护
条款,主管部门无法制约。三是法律规范存在空白。目前我国的《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中均无针对投肥养殖的具体条款,《水库管理办法》也无针对投肥养殖的处罚措施,加上监控机制不健全,监控手段不齐备,严重制约有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近年来,由于水库过度投肥养殖,素有湖北“荆楚门户”之称的荆门市部分水库水质污染严重,不仅使一些水利设施受到腐蚀,影响水库供水、灌溉等功能,还严重威胁部分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记者在钟祥市调查时发现,水库投肥养殖已经影响了水库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致使群众投诉每年呈递增趋势。
                       近200份公开信送至养殖户手中
   
由于每年5月~9月是水库投肥养殖的高峰期,今年初,荆门市及钟祥市环保局就把规范水库投肥养殖行为纳入环保重点工作。
    为使全市水库投肥养殖行为得到人性化监管,钟祥市环保局将印制的近200份《致全市水库水产养殖户的公开
信》发放到全市各水库养殖承包户手里,并在当地报刊和电视台刊登公开信全文和播放宣传标语进行广泛宣传。
    钟祥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环保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坚决打击水库投肥养殖现象。对属于荆门市及钟祥两级政府公布的“禁投”水库名单之列和其主要功能作为饮用、灌溉综合性使用的水库、湖泊,一律不得进行投肥养殖和网箱养殖,应实行天然养殖或生态养殖,确保水体水质安全;对没有进行环评审批的水产养殖项目,承包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收到公开信之日起30日内到环保部门补办环评手续;若发现有水库投肥养殖行为造成水体污染,将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进行查处,并将典型案件向新闻媒体曝光;网箱养殖必须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严格限制网箱安装密度,禁止投肥,确保水质自身净化功能得以加强。
    荆门市环保局局长宋本文认为,环保工作要靠宣传来开道,要一改过去几年来在投肥高峰期期间环境监管、监察、宣传不利的被动局面,提前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让水库水产养殖户在法律和经济利益上权衡利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转变观念,自觉抵制投肥养殖行为,切实保护水库水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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