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 2008.6.16 NO:5版
本报讯(记者张仕洪、通讯员余少昌)10日,沙洋籍农民工熊某从县医保中心领到8lO元的伤残津贴,他是该县“定编不定人,定支不定收”政策的第一个受益人,2004年9月因工伤致残后,他已连续3年按月领到伤残津岵。
农民工流动性强,工作的季节性强,这使他们参加工伤保险遇到不少障碍。为此,沙洋县劳动保障部门在征得各方同意后,出台了“定编不定人”的政策,即用人单位只需按常年用工人数交纳工伤保险金,而不需具体落实到哪一个人。如此,农民工参保难的问题迎刃而解。到今年6月,全县3000多农民工‘已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
按现行规定,企业每年只需为每位农民工交纳120元左右的保险金。由于收缴的保险金总额有限,入不敷出,沙洋县政府决定,农民工工伤保险“定支不定收”,支出缺口全部由地方财政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