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 2008.4.12 NO:4版
本报讯(记者张仕洪、特约记者马学雷)荆门市今年将安排财政资金3120万元,为5‘个县市区260万亩水稻买保险,每亩保费为16元。如果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减产绝收,稻农最高可获保险公司200元/亩的赔付。
去年的洪涝灾害和今年的雪灾.给荆门农业造成经济损失4个多亿,为帮助人民群众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各级财政部门投入救灾资金近5000万元。
如何把不可预测的灾后财政救助,前移为定量的灾前保险投入?荆门市财政部门认真研究政策,结合本地财力状况,向财政部、省财政厅积极申请水稻保费补贴试点。
保险费由财政部门和农户同承担,其中财政部门承担75%,农户承担25%,即农户只需承担元/亩的保费: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冻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