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 2009.3.3 NO:A18版
本报特约记者良言通讯员金劳)荆门市日前推出多项减免税费政策抉持返乡农民工创业。 据荆门市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创业人员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地税部门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每月经营收入达不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此外,在农村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小商贩,免予税务登记进城创业农民、农村流动性小商贩、进城在指定区域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流动商贩.凭有效身份证明,免交各项行政管理类收费(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涉及人身健康、公共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的行业除外);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个体经营者和专营农产品经纪业务的经纪人,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