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 2009.7.3 NO:4版
7月2日记者从湖北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08年12月发生在钟祥市文集镇的灭门惨案一审宣判,杀死3人轻伤2人的凶犯党奎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23岁的党奎是钟祥市胡集镇人。于2001年在该镇一家武馆学武时认识了同在学校学武的张雷,两人关系一直很好。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两人在山东共同从事实质为传销的网络营销。几年时间.张罾通过党奎弄了100多万元.但张冒未把钱分给党奎,党奎由此心生怨恨.图谋胁迫张雷给钱.并准备了尖刀等作案工具。
2008年12月8日.党奎携带尖刀来到钟祥市文集镇张雷家玩。9日22时许.党奎在张雷卧室向其要钱.遭到张雷拒绝.党奎当即掏出尖刀威胁张雷,张雷反抗并大声呼救,张雷父母闻声赶到现场解救。党奎恼怒持刀将张雷及其父母杀害.持刀威胁张雷的妻子。抢走张家银行卡、手机、相机、金银首饰(价值7000多元)等物品后潜逃。次日,党奎用所抢银行卡取走近5万元后外逃.途中被武汉警方抓获。
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党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图谋胁迫取财.持刀故意杀人,致3死2伤.并劫得财物价值5.7万多元。数额巨大。党奎虽然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偶犯.但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