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 2010.8.5 NO:A21版
本报讯 (记者陈倩)荆门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成立荆门市城市管理局。今后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噪声污染等方面的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将统一由该局行使。
荆门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更名为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和市荆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也将调整为城市管理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