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 2010.12.28 NO:4版
本报讯 (记者杨富春、通讯员李凯、黄进勇)从京山县财政局获悉,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该县为3.98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性补贴151.99万元,临时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方式,所有资金将在12月底发放到户。
此次补贴对象为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补贴标准为人均15元,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分别为20元和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