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 2010.12.17 NO:6版
本报讯 (记者杨富春、通讯员何长青、甘莉)昨日,农民工刘昌惠与工友们为沙洋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送来锦旗,感谢他们从接到投诉到调查取证、处理仅用4天时间,从工资保证金中垫付被拖欠的工资,为2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5112元。
沙洋在建筑、交通、水利施工领域实施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设项目招投标时,中标单位须缴纳保证金后,才能领取中标通知书。该县已督促28家用人单位缴纳工资保证金155.3万元,其中建设招投标项目13家,缴纳工资保证金65.3万元,共为301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52.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