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 2012.3.23 NO:12版
“作为市房管局法定代表人,很乐意出庭与当事人接触,了解当事人诉求,接受司法机关监督……”7日,荆门中院在审理一起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案件时,到庭应诉的市房管局局长文云年说。
今年1月1日,自荆门市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以来,这是首位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据该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介绍,规定实施前,每年1月到2月受理行政案件不过3、4件,而今年前两个月受理的行政案件量已经达到20件,涉及的行政部门有政府、物价、国土、民政等。一些行政部门的领导开始打破“出庭受审丢面子”等陈旧观念,敢于坐被告席,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并与之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