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报 2012.2.22 NO:2版
本报讯近日。湖北省京山具人民法院裁定.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被骗案中.共有7人获罪。其中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4名不法经销商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不等刑期。
京山县审计局去年在对京山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延伸审计2009年至2010年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情况,通过AO审计系统筛
查,发现宋河镇存在补贴金额高f国家规定的定额、相同标识卡销售两台及以上同类电器产品兑付补贴的现象.同时发现基层财政部门对家电下乡补贴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于2011年5月将线索移交京山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京山县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发现家电下乡补贴金被骗情况存在以下两个问题.首先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被诈骗。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宋河镇财政分局局长陈某、副局长鄢某、家电专管员邱某在发放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过程中,违反有关家电下乡补贴文件规定,将本应由农户自行申报的补贴放任经销商集中代理申报,不认真审查申报补贴的家电产品是否农户实际购买.也未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发放的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被虚报冒领。其次是不法家电经销商虚报冒领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57万余元。2009年5月至2010年6月。邱某、许某、李某、赵某等商户在经销家电下乡产品时.对不符合享受家电下乡补贴人员采取降价促销或垫付补贴等手段。违规抽取、截留部分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并从武汉、荆州、荆门等地商户手中购买计算机、彩电、冰箱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900多张。在获取标识卡后。借用或骗用本地农户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存折等身份信息资料.虚开发票.代理农户申报家电下乡补贴.从而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S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