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 2012.5.16 NO:10版
本报讯 (记者杨富春、通讯员章辉、孙卫清)日前,荆门市以政府令形式颁发水产品市场准入办法,要求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保障群众吃上“放心鱼”。
荆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160.5万亩,去年水产品产量42.2万吨,养殖面积和水产品产量仅次于荆州。但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不健全、监管水平不高、检测检疫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突出。
该办法规定了四项安全质量检测证明,凡进入销售环节的水产品,必须符合其中一项证明,同一产地同类水产品3个月内累计3次检测不合格的,自最后一次检出之日起6个月内禁止在本市销售。
实行“定点批发、集中监测、分户销售”的模式和机制,确保进入市场的水产品合格率达到100%,并建立健全样品检验结果复查制度和现场检查制度。同时将进一步完善产地准出制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信息查询平台,让老百姓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