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 2012.5.17 NO:A7版
本报讯(记者刘春燕)针对媒体报道的京山一中学生质疑乱收费撕书焚书事件.昨日会上通报.该校校长李泽新巳被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 省纪委监察厅调查发现.该校自立项同违规收取补课费和资料费2248873B元.其中补课费551200元、资料费16976738元。另外还收取了空调多媒体使用维护费等。 另外,对分管教育工作的京山县副县长张春华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京山县教育局局长刘光瑾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京山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京山县教育局局长职务;给予京山县教育局副局长董长海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京山一中副校长谷开林党内严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京山一中教务处主任黄剑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