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 2012.6.14 NO:4版
本报讯 (记者杨富春、通讯员吴兰艳)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考察公示、组织研究和市政府批准,日前,荆门市首批8名专业技术官走马上任,聘期3年。该市成为全国继深圳后第二个实施专业技术官制度的城市,标志着该市在吸引、留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上实现新突破。
专业技术官是指在行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部门、行业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专业技术官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实行专业发展、分类管理,首次聘期一般为3年,续聘聘期为5年。
专业技术官比照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确定工资,首席专家、主任专业技术官、主管专业技术官、助理专业技术官分别对应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专业技术官还实行职位津贴制,在工资总额基础上增发职位津贴,标准为:首席专家10000元/月、主任专业技术官5000元/月、主管专业技术官4000元/月、助理专业技术官3000元/月。所需资金由财政保障。此外,专业技术官在专利发明、科技创新、创办实业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产生巨大效益的,可通过利润提成、发放实物或绩效工资等方式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