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 2012.5.22 NO:7版
本报讯(记者 张建新)5月9日,从湖北省京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县将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有”出入制度,即有标准化生产记录、有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检疫)合格证、有包装(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有标识。
据了解,京山县将在今年对区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和仓储单位等各类主体销售的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的基础上,从今年5月份开始,对全县所有农业“三品一标”生产企业、市级以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实行“四有”准出制度,即有标准化生产记录、有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检疫)合格证、有包装(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有标识。特别是要大力实施农业“三品一标”有包装,其他食用农产品有标识为门槛的经营场所准出制度。
同时,京山县将重点建立健全县、镇、村(市场主体)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化工作,加快完善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加强检验站建设,启动县级农产品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农产品质量检测力度;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抓好春秋农资打假、生产环节用药和农业“三品一标”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