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 2012.10.16
本报讯(记者杨富春、通讯员舒兵、黄波)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沙洋县纪委监察局在沙洋城区各出入口督查,没有发现违规使用公车情况。
该县规定,凡在督查中发现的违纪使用的公务车,将被贴上“公车私用”红牌,停放在县政府门口一个月,通报全县,并责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现领导干部私驾公车一律免职。
该县把“三公一金”治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重拳监管公务用车。节假日期间,除执行安检、消防等特殊任务用车外,其余公务用车一律封存,严禁公车私用。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开展公车管理明察暗访活动6次,督查单位57个,20余起公车私用现象被通报曝光。其中3个县直单位因两次通报被取消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先资格,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当事司机承担燃油费、过路费,并作出书面检查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