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 2012.12.12 NO:3版
本报讯 (记者雷闯)没有环评等合法手续,湖北省漳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漳河水库禁建区建起一座近26米的观景楼。《漳河水库禁建区惊现楼阁》一文(本报12月10日3版)见报后,引起广泛关注。多名读者来电称,政府部门应坚决制止这种违法行为,确保100多万人的饮水安全。
昨日,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等多部门介入调查,紧急叫停漳河水库“太一阁”建设项目。荆门市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部门、漳河工程管理局等召开碰头会,协商处理方案。
省水利厅副厅长史芳斌表示,看到本报报道后,立即责令相关处室了解情况。根据《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漳河水库修建任何建筑,都必须向省水利厅申报,经批准许可后方能动工。但“太一阁”项目没有向省水利厅申报,更没有得到许可,属于违规建筑。省水利厅已责令该项目无条件停工。
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歆昕表示,漳河水库景观楼没有履行环评手续,必须改正。省环保厅已责令荆门市环保局对其依法处理。
荆门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已向湖北省漳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停工
省发改委鄂西圈办负责人表示,漳河水库属于鄂西圈重要生态保护区,“太一阁”没有环评等合法审批手续,工程建设必须立即停止。他们已责令荆门市鄂西圈办对此事展开调查。
漳河水库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说,根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漳河水库内岛屿属于禁建区。“太一阁”项目不可能通过环评审批。
荆门市人大代表周健得知该项目被叫停,高度赞赏本报彰显了社会正义。“漳河水库是荆门城区唯一的饮用水源,是生命之水。拥有这样一库好水,是荆门及周边100多万人的福气,必须保护好,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太一阁’必须依法拆除,否则这样的口子一开,库区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太一阁’,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