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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上天堂 (续)

时间:2010-06-01 00:00     来源:     作者:李修文    点击:

   第六章 睡莲和亡命之徒?
    “啊!你醒了?你想吃东西吗,要不先喝点水?太好了太好了,你总算醒了!”
  薄如蝉翼的昏暝中,似乎是走在哪条江南的小巷子里听到了什么人的召唤,我醒了,眼前除了囡囡的脸再无熟悉的东西,大概正是后半夜,光线幽暗,也没亮灯,更可怕的是鼻子周围始终回旋着药水的味道,我心里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只觉得房间很大,似乎还不止住了我一个人,我想看看,但是根本就抬不起头。这时候,我看见囡囡的脸一下子憔悴了不

 

少,见我醒来,一把抓住我的手紧紧攥在她手里,想了想,我问了:“我这是在哪里?”
  她似乎骤然紧张了起来,迟疑着说:“说了不许生气,好吗?”
  我根本没接她的话,反问她:“医院?”
  “……是。”她怯怯地确认了我的预感,“知道吗,你已经睡了整整一天一夜了。”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声音一下子就大了:“那你就应该让我死了算了!你算是我的什么人哪?”
  她被我吓得浑身颤了一下,只盯着我看了短暂的一会儿,低下头去,再不说话,能看见她的手握在一起,握紧了松开,松开了再握紧,肩膀就耸动起来,哭了。不过,见我想坐起来,马上就吸了一下鼻子过来扶我,我一把打掉她的手,她似乎是愕然了,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最后,她没管我,我刚刚费尽气力坐起来,她就把枕头垫在了我身后。
  我微微喘息着打量眼前所见:病房,果然就是病房。房间恐怕有三十平米还多,一共有五张病床,但是并没住满,连我在内一共只住着三个人,窗外一棵高大的梧桐树的树枝几欲探进房间,还好有一阵穿堂风一直在吹着,总算使药水味道减少到了最低限度。
  “我要回去。”我几乎是冷冰冰地说。
  “好好,咱们明天就回去,好吧,今天先睡好,休息好。”囡囡一边掖着我身上盖着的被单一边和我商量。
  “不!我现在就要回去,我知道你在骗我!”
  “真不骗你,来吧,乖,好好躺下——”说着又来扶我躺下,我再次打掉了她的手,她正说着,手突然空了,站了足有一分钟,坐下了,“啊,干脆说实话吧,我不会再让你出去了,已经取钱交了长期住院的押金,先取的是我的钱,以后也还是要取你的吧,哪怕你有多恨我,我也要这么做,不要说你不能让我改变主意,实话说吧,就连我自己都没办法说服自己改主意了,我就是这么个人啊,一点办法都没有。
  “钱的事情,你别担心,反正现在咱们暂时还有钱,可以治上一阵子,没钱了我就多打几份工,你信不信我可以打十份工?十份工总是够了吧。不够我也还有办法,父母那边好像在分期付款给我买将来结婚的房子,现在也用不着了,可以退掉,不管你怎么样,我只要决定这么做了,你就拦不住我,除非你不喜欢我,可我看得出来,你是喜欢我的。”
  她不知道,她的一字一句都在要我的命:我的确终日在妄想风葬的事情,但是,我瞒不住自己,这不是我要逃之夭夭的全部原因,随着我和囡囡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越来越长,风葬之于我甚至是相当不重要了。那么,到底是什么在要着我的命?答案就是她刚才说的那些话。上天作证:我没有一刻不希望囡囡只当我从来没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她越早离开我越好,我仅剩的卑微的愿望,是希望她能再找到自己喜欢的人,成为九个孩子的母亲!
  恐惧大到了极点,我的通体竟至于冰凉。
  “我想擦把脸。”我对她说。
  “是吗?”她一下子高兴地抬起脸,“好好,你等着,我先去把毛巾打湿了。”说着就拿了一条干毛巾三步两步奔出门外,在走廊里,我甚至都能听见她跑起来的声音。
  就在这个时候,我拼了性命,鼓足全身力气,掀开被单跳下床,连鞋都没顾得上穿,拉开门就往外跑,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可我就是要跑,一直跑到死,那甚至不是跑,因为体力不配合,只能把身体斜靠在扶手上往下滑,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自己身上竟然穿着条纹病号服,顿生厌恶,三下两下就脱了,手一扬扔了出去,只剩下里面的一件圆领T恤,接着往下滑。
  下到一楼的时候,楼上响起了劈劈啪啪的脚步声,听动静就知道是囡囡追来了,我站在空无一人的大厅里往东西两头黑暗的走廊里看了看,没发现藏身的地方,还是拉开那扇沉重的玻璃门冲了出去。门外照样空无一人,我毫无知觉地看着眼前的草坪、梧桐树和停车场远处的医院大门,蓦地就被大门外面的水果湖吸引了——我只消跑出医院的大门,往湖水里一跳,世界万事就与我彻底了断了,囡囡就可以成为九个孩子的母亲了;我再没有耽误时间,即使跑得再慢,跑一步也是一步,草坪挡了去路我就横穿草坪,跑过草坪再从停车场上众多汽车的缝隙里穿出去,大门和水果湖已经近在眼前了。
  我猛然听见囡囡在后面撕心裂肺地喊了一声。
  本能般回头看去,她在横穿草坪的时候被脚底下的栅栏绊倒了,正在爬起来,可能已经猜出了我打算干什么,跪在地上惨叫着喊了一声我的名字,与此同时,我们刚刚跑出来的那幢楼的好几扇窗子里都亮起了灯。
  “你不是想死么?你不是要我再去嫁给别人么?”她哭喊着从地上站起来,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子,“我把自己毁了再说!看看谁还再要我!”说着,拿起那块小石子朝着自己的脸划了上去。
  我一下子就被打倒了,身体里无论积攒了多少力气,也在顷刻间化为乌有:这就是我的疼,这也是我的病。
  终了,我喘息着,盯了她看了三两分钟,之后,乖乖地回去了,回到她身边去,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两个人一句话都不说。沉默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我们中间流转,像是极尽喷薄后归于平静的岩浆,像是燃烧后滋滋冒着热气掉落在地的烟花,愈加使人不能忘记此前的惊心动魄。终于,我抬起头,看着囡囡,即使是夜晚里,她脸上那条淌着血的口子也照样清晰可见,就在右边嘴角更靠上一些的地方,手里的那块小石子还没有扔;她也看着我,嘴角边淌着血,脸上挂着眼泪,呼吸紧促,胸前一起一伏,良久之后,伸出手来,试探着抓住了我T恤的一角,见我没有将她的手打开,就一把攥紧了。
  突然,我的整个身体都软了,半蹲半跪着抱住了她的腿,大哭了起来。我没说错,就是大哭,像一头目睹着自己的伴侣被猎人捕杀的公狼。囡囡也蹲下来,和我抱在一起,两个人都变成了孩子,哭得毫无顾忌,什么丢脸啊难为情啊全部丢置到了九霄云外,只想哭,只想哭声越来越大而身体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两张纸片,被风卷入空中,慢慢飘远,直至最后被垃圾处理厂的人一把火烧掉,彻底心宁,彻底身安。
  有人开了窗户看着我们,也有人干脆从那扇玻璃门里走出来,朝我们这边走过来,自然是不知道我和囡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装作过路人般一遍遍在我们身边走来走去,我们不管:不管我们是什么人,不管这个世界是什么人的世界,对我们来说,此刻我们自己就是对方的全部世界。
  我不会再跑了。我真的不会再跑了。
  要命!我千真万确地已经知道:我在要着囡囡的命!在急诊室里,短短的时间内,我连抽了五支烟,蒙昧已久的脑子异常清醒地急速运转:无论我做过多少妄想,从此刻开始将烟消云散,从明天开始,我将只做一件事情,那就是好好爱她,至于生,至于死,我决然不会再在上面作半点思虑,那枚划伤了囡囡的脸的小石子,就像佛陀的一声断喝洞穿了我的头颅,我要哭着向佛陀承认:自此之后,我也不要自己的命,我也不要囡囡的命,我要将所有的阴郁都堵塞到我身体之外,我要快乐到死!
  假如我没有记错,在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罗密欧有一句台词:上帝造了他,他却不知好歹。
  ——说的就是我这种人。
  我也有一个上帝,此刻医生正在帮她清理伤口。
  我的心一下子就踏实了下来,抽着烟,满身都是自己难以想像的平静,就像一片连日阴雨的山谷终于迎来了云开雾散的时刻;也像被失事的油轮浸染过的海洋,终有一日恢复了往日的模样,月光下,游来了成百上千只鲸鱼。就是这样的平静。所谓生,所谓死,原来就住在我们的房子里,从生到死,无非是从阳台上去了趟洗手间,但是,在从阳台去洗手间的路上却站着个囡囡。
  囡囡!
  第二天晚上,也是后半夜,我们一起从病房里出来,在院子里遛了一圈,就
  在那扇玻璃门前面的草坪上躺下了。一整天囡囡都没离开我一步,即使去上洗手间,她也要站在门口等我,根本不管别人诧异地看着她。我劝了好几次,要她去快递公司上班,要不就去找找新工作看看,可是她只拼命摇头,一整天都坐在我的床边,期间只出去了两次,都是有护士进来了她才出去的,一次是买了几份报纸回来,一字一句认真地看,我知道,那是她在找工作。
  不知怎么竟然感冒了,并不厉害,就是鼻子里堵得难受而已,只有当我们在草地上躺下的时候,不经意间看着眼前日日重复的景致,才发现夏天其实已经过去了。
  “你没骗我吧——”囡囡迟疑着问我,“真的再不跑了?”
  “不跑了,”我笑着说,“你赶我我都不跑了!”
  “真的?”
  “真的!”
  囡囡的眼神霍然亮了,转了个身,脸对着我的脸,“知道吗?我这两天都害怕死了,你没醒的时候就害怕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全身发抖,被医生看见了,劝我放平静点,说你是一定会醒过来的,其实我就是害怕你醒过来后跑掉,有阵子甚至就想你不醒过来才好,只要呼吸正常,我就可以放心守着你了,像生气啊什么的,心里倒真是一点都没有。
  “以前总觉得死是离自己很远的事情,一定很可怕,但是说实话,自从我弟弟死后,我一点也不觉得可怕了,我根本就不觉得弟弟已经死了,只当他是和我做游戏,偷偷躲在家里的大箱子里了,我想说话就照样和他说话,他离我还是近得很,好像大点声音喊一声他就会从箱子里跑出来。即使跑不出来,又会怎么样呢?还是不觉得有什么,就当他在家里和父母吵了架,离家出走了,在别的地方长大成人,虽然难是难了点,可毕竟还是要长大成人的,总有一天,他还会跑回来向父母认错的。
  “和你在一起也是一样,你别以为我在委屈自己啊什么的,跟你说,我高兴得很,每天都高兴得很,最高兴的就是你喜欢我,爱我,你想跑掉也还是因为爱我,我就是这么个人,只要有个人爱我,只要我也爱他,我就要为他做所有我能做得到的事情,甚至我要干什么都和他没关系了,完全变成了我一个人的事情,把命搭上去都没关系。
  “呀,你的鼻子怎么了?”说到这里时,她听出我的鼻子堵得越来越厉害了,突然站起身来,说了一声“你等着”,就从草坪上跑出去,往门诊部那边的一个水池跑过去了。
  再回来时,可能是心情变好了的关系吧,她的步子显然已经轻快了不少,手里拿着几朵睡莲,躺到我身边后递给我,“拿去。”
  “干什么?”我一时弄不清楚。
  “拿过去对着鼻子,多闻闻,一会儿就不堵啦。”
  竟然还有如此奇妙的药方?我将信将疑地接过睡莲,拿起一朵凑在鼻子前面,用了力气来嗅,也是怪了,一股浓郁之香被我幽幽吸了进去,顿时神清气爽,鼻子好过了不少,果然是灵丹妙药,“你怎么会知道这办法的,是药方吗?”我问她。
  “什么药方呀,我自己发现的,不光睡莲,别的什么花都可以,”停了停继续说,“我刚来武汉的时候也总是感冒,虽然说是姑妈,但这种事情我是从来不麻烦她的,只要没发烧,我就躺在被子里使劲捂,再到花坛里去折两枝花来,放在枕头边上,一边捂被子一边使劲闻花,一身汗出来了,感冒就好了,鼻子也通了。怎么样,会生活吧?”
  “会。”我由衷称赞。
  “所以说你就放心吧,不管你病得多重,我都会把你侍候得好好的,啊,像养猪一样把你养得饱饱的,当个‘快乐的饲养员’,有句实话,你昏迷着的时候医生对我讲的——”
  “什么实话?”
  “和你说的一样,的确是没什么药可以治你的病,但是如果照顾得好,也还是有人能多活些时间,到底能多活好长时间,医生不肯告诉我,可能是怕我像别的人那样寻死觅活的吧,但是我觉得我肯定有办法让你活得比别的所有得了这种病的人都长,还是那句话,好好和我谈次恋爱,行吗?”
  “好,其实我也想过了,以后再不会跑了。”
  “真的吗?!”
  “真的!”
  这已经是今天晚上我第二次向囡囡确认自己死也要死在她身边了。
    “其实,你不觉得咱们两个人是在走夜路吗?把生啊死啊什么的全部放到一边,只当走夜路,到了该分手的时候,你要朝那个地方走,我也许就该停下来不往前走了,难道不是吗?之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也许我还会碰到自己喜欢的人?先不管,先把这段夜路走完了再说,你只听我给你讲故事就行了,哪怕我心里紧张得要命,那也是我自己的事情,和你没关系了。”

  囡囡说完了,我也一字一句地听完了,想起囡囡过去也对我说起过“好好和我谈次恋爱”之类的话,心里暗生羞惭:其实,在我意乱心迷的时候,囡囡早就把我和她之间的所有事情都想了个透彻,囡囡的几句寻常之话,一点都不夸张,之于我真正是醍醐灌顶,我读了那么多书,花了那么多时间去想,但是,那些心乱如麻的所思所想根本就不如囡囡偶尔的一闪念,服了,彻底服了。不知道从哪里看到过的一句话在脑子里闪出来:活着的时候尽可能活得快乐一点,因为你可能会死很久。
  想着想着,就笑了起来,问囡囡:“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像什么?”
  “像个女政委,仗打完了,正坐在战壕里给我这个新兵做思想工作。”
  “哈,那好啊,想不通了给你做思想工作,子弹来了帮你挡子弹,怎么样,我这个政委大姐不错吧?”
  “不错不错,”我一捂肚子,“我现在饿得厉害,想吃东西,政委大姐有办法么?”
  “没问题,”她腾地一声从地上站起来,“去珞珈山那边吃烧烤,怎么样?那边的烧烤摊都是通宵营业。”
  这样,我们便出了医院,在水果湖边站着等出租车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对岸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正想说点什么,囡囡说了句“你等着”就跑回去了,过了会儿跑回来,又采了好几朵睡莲,递到我手上,我心里一热,沉默着接了过来。之后我们决定不坐出租车了,就沿着湖边的路往前走,之后从武汉大学的后门进去,再出前门,烧烤摊就在前门外面的一条巷子里。正往前走着,囡囡拿了两朵睡莲插进了我的头发里,好长时间不理发了,长得很,睡莲就这样轻易插了进去,她又从腕子上取下两只橡皮筋,把头发和睡莲牢牢地绑在了一起,绑完了,翻来覆去地看,一边看一边哈哈笑起来。
  “你成盗花贼了。”她说。
  “是啊,现在我向政委大姐汇报一下我下一步的工作,”我笑着把她揽在怀里,“我准备联合别的盗花贼成立一个帮会,每个人都必须在头上插花,湖北的插荷花,河南的插菊花,见面一看就知道是同行,不插花就不准加入我们的帮会。名字嘛也想好了,就叫红花会。”我一语未竟,她就笑得弯下了腰,眼泪都流出来了,笑完了,安静下来,冷不丁对我说:“其实,我就是喜欢你这股不在乎的劲,嗳,有时候眼睛里放凶光哦。”
  “什么,我的眼睛里放凶光?”
  “对呀,你自己肯定不知道,那天在体育馆打架的时候就是,像个亡命之徒。”
  “我本来就是个亡命之徒。”我站住,哈哈一笑,“一个要死了的人,不是亡命之徒是什么?”
  “瞎说什么呀!”她擂了我一拳,我立刻闭嘴不谈,听她谈,“每个女孩子都喜欢亡命之徒。”
  “此话怎讲?”
  “像《上海滩》里头,许文强和冯程程那样的故事,谁不希望自己是女主角啊,反正我喜欢,后来看香港的黑社会电影,周润发啊万梓良啊都喜欢演那种在黑社会里混的小角色,总是带着个女孩子在街上飞车,那时候我总想自己要是那女孩子就好了,就觉得那些亡命之徒死的时候身边有个女孩子,死的时候最好有音乐,像《阿郎的故事》里的那首歌,叫什么来着?哦对了,《你的样子》。”
  “我死——”我本来想说我死的时候就放《王二姐思夫》,突然觉得不对,无论如何也再不能拿自己的死来开玩笑了,一句话便戛然而止,此举看起来颇令囡囡满意:她“哈”了一声,竖起食指对我点了点,表示夸奖。
  从武汉大学的前门出来的时候,夜空里落起了雨滴,我抬头看去:在校门口两盏探照灯般的巨灯散发出的铺天光影里,雨丝像夏日里的禾场上扬起的麦芒般扑簌而下,探出院墙的桂花树的叶片被雨丝浸洗得更加幽绿,时已至此,烧烤摊的生意非但没有结束的迹象,来的人反而越来越多;烧烤一条街的背后,一家黑人留学生开的音像店竟然没有关门,还在放着音乐,说起来,那音像店也是我时常光顾的地方,此刻,音乐声穿过了雨幕,轻烟般向着我们头顶上的高远之处消散了,是女高音LARUE去年灌制的一张民谣专辑。
  我们坐下来,听着音乐找摊主要啤酒,恰好是一曲《EARL BRAND》,我就随意拿起筷子
  伴着音乐的节奏在黑糊糊的桌子上敲打起来,啤酒拿上来之后,囡囡“啊”了一声,像是想起来了什么,一把夺过啤酒,“医生说了,不让喝!”
  那就不喝了吧。烧烤端上来之后,我便边吃囡囡给我买的雪糕边吃烧烤,啤酒让她独自一人享用,如此有趣的吃法,此生还不曾有过,以后只怕也不会有很多,倒也吃得津津有味。
  不过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从身边经过的人总是盯着我看来看去,脸上还带着笑意,就连端烧烤来的小姑娘也捂住嘴巴偷偷笑,我从上到下将自己打量了一番,丝毫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突然想了起来——我的头上还插着睡莲呢。
  一个头发上插花的亡命之徒,身边坐着他的上帝。
  后来,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LARUE的音乐换成了的士高舞曲,在不远处552公共汽车站牌下,大家都纷纷跳了起来,是几个韩国留学生先跳起来的,后来又有几个黑人加入进来,其中就有那音像店的黑人老板,手里还拎着个酒瓶,见到我,使劲朝我招手,嘴巴里不停喊着:“Come on,Come on!”于是,亡命之徒就牵着他的上帝的手过去了:看到他们跳着喊着的样子,一下子也觉得自己的全身都充满了活力。在雨里,每个人的脸和头发都是湿漉漉的,但是每个人都恨不得要使出全身力气,那几个黑人不时伴以节奏发出呼喊声,不禁让人疑心自己来到了非洲,正在和某个丛林部落参加一个古怪的驱魔仪式,群情迷醉,所有的人都癫狂了,就连那头上插花的亡命之徒也不例外,在临近虚脱的癫狂中,他握着上帝的手在心里偷偷许愿:时间啊,你滚流向前吧,我和囡囡要在这里停下,说什么也不往前走了。说什么都要往前走,这日子还是得一天天地滚流向前。
  自从住进医院,我就再没回过我的小院子,囡囡倒是每天都回去,因为要按照医生的嘱咐回去给我熬粥,粥是糯米粥,里面掺着打碎了的山羊骨,此外少量的盐、葱白和生姜还一样都不能少。真是难为了囡囡,单单是买山羊骨就几乎跑遍了整个武昌,最后还是在靠白沙洲长江大桥那边的一个市场上买到了,囡囡买了几乎满满一冰箱,每天熬了带到医院里来。把羊骨打碎的时候,可能是以前从来没做过,囡囡的手上被刀要么割伤要么划伤了好几处,缠着好几片创可贴。尽管如此,她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麻烦的地方,终日里都哼着歌,有时候,我故意和她开玩笑:“囡囡,觉得生活有意思吗?”这也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问过我的问题。
  “有意思啊。”回答得很干脆,而且非常认真,全然不是和我开玩笑的样子。
  的确有意思:一下子找了四份工作,她早就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也忙得不知如何是好了。
  快递照旧还是送的,仍是送下午半天,上午她就在中商广场一楼的香奈尔化妆品专柜里找了份站柜台的工作,到了晚上她得再去帮一家房地产公司发广告单,就站在洪山广场上发,之外,每逢周末,她还要去帮黄鹂路上的一对年轻夫妇带孩子,如此一来,我和她每天见面的机会就短得可怜了。
  我知道,她是想挣越多点钱越好,我住院不过十几天功夫,加上预交的押金,我的存款已经花去了三分之一。
  即使这样,她从来没耽误给我送饭来,饭做得仍不太好,但却在越来越好,粥却是一开始就熬得相当好,因为医生详细地教给了她方法。每次来为我送饭,或者在送快递的路上跑过来和我呆一呆,手里要么拿着要送的东西,要么就是抱着一大堆刚从房地产公司领出来的广告单,坐在床边看着我吃,我只要吃完,她就高兴得很,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偷偷亲我一下,“哈哈,这是奖品!”至于她自己,吃没吃,吃什么东西,她都甚是无所谓,好多时候都是我在喝着她熬的粥,她却只啃着个面包津津有味地看着我。
  我心里一阵酸楚,眼泪几欲滴下来,就更加大口地吃,“慢点慢点,”每逢这时她就要叫起来,“没人跟你抢!你急什么呢?”
  那感觉,该怎么用语言来说清楚呢?
  就像我的妻子,像个无论吵架吵得多么厉害、可是只要一见到丈夫饿了就要心急火燎下厨房的妻子。
  天知道我有多么喜欢这感觉!
  囡囡不在的时候,我的日子也并不难熬,她给我抱了一大堆书过来,既有《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这样的小说,也有《绘图清代骗术奇谈》这样的闲书,对我来说,躺在床上看书度日就已经相当满足了,过了几天,囡囡又给我买了个MP3回来,就更是再好不过,听着爵士乐读美国小说,上天待我不薄了,人之为人,应当满足。
  我的病房里除了我之外还住着另外两个病人,一个男孩子一个女孩子,年纪都比我小出许多,都刚刚才上中学就得上了和我一样的病,两个孩子可爱至极,也活泼至极,只要身体感觉好的时候,就蹦蹦跳跳地跑来要我讲故事,我决不推辞,反正看过那么多闲书,只需稍作回忆,十天半月都讲不完。讲完故事,我通常就要下楼去散会儿步,在草坪上或者长满了睡莲的水池边坐一坐,抽根烟,自从住进医院,我几乎不怎么抽烟了,奇怪的是一点也不想,说不想就不想了。只有在散完步回来,看着那两个孩子已经躺在床上睡熟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朝他们鲜红得不正常的脸蛋上多看几眼,看着看着就不胜唏嘘了。
  于是就接着看书,当楼梯上响起囡囡的脚步声,我就赶紧收起书躺下装睡,好让她觉得我是昏睡了一个下午,不如此她就要怪我不好好休息。
  有的时候我是真的睡着了,但是奇怪得很,尽管她推门进屋的时候已经把声音压得低得不能再低了,我还是能一下子清醒过来。
  也有坏消息:在我的身体里,那种衰败的声音没有一天停止过,除了鼻子出血和视力下降之外,周身的各处器官也常常疼得厉害,医生也没有好的办法,只是每天注射三次,以此维持我日渐衰败的造血功能。许多时候,我的肺部和肝部,甚至我的脚,都疼得差点要我闭过气去,全身无一处不是冷汗涔涔,最后,疼得实在没办法了,我就作如此之想:那具受苦受难的身体不是我的,与我毫无关系,我只需冷眼旁观就行了;或者:这具身体不是身体,是棵生了虫子的果树,雨季过后,虫子自然会被淹死,该开花结果还是照样开花结果;如此想着,几阵冷汗之后,痛感小了不少,也许它仍然是那么坚硬地盘踞在我的体内,一阵风就能唤醒它卷土重来。好多次,夜已经很深了,囡囡也已经睡着了——多数时候就和衣睡在旁边另外一张空着的病床上——我疼得几乎死去活来,脑子里满是大雨中的果树,虫子纷纷从树叶、树干上掉落在地,不舍之感就阵阵浮上心来:大限之日正在步步逼近,我住进不许外人进入的隔离病房的日子已经为期不远了。
  为期不远了!
  今天下午,正在给那两个孩子讲着《三怪客泛舟记》,接到了杜离的电话,语气甚是高兴,劈头就问我在哪儿,我想了想,没有告诉他,只说在街上逛书店,他立即就说要见我,我又想了想,觉得今天的身体感觉还好,就答应了,于是约在了小东门那边的葡国城堡见面。我脱下病号服开始换衣服,转眼已是秋天的天气了,得多穿些衣服才行,换好衣服,在病房外的走廊西头的一处水龙头底下洗了洗脸,用手指将头发梳了梳,和值班的护士打了个招呼就出发了。
  武汉就是这么奇怪的城市:酷热的夏天甚至还留着尾巴,秋天的头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探进了城市,微冷之风尽管还掀不下梧桐叶,终究也是摇摇欲坠了。但是,这却是一年中我最喜欢的季节,走在不甚明亮的林阴道中,想起日本人常说的“生如樱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句话,一丝若有若无的伤感便一点点浸染了身体,恰似我头顶上正在一点点变黄的梧桐叶。
  但是,也想起了一个法国导演说过的一句话:做爱之后,连畜生也会伤感。哈哈,就此打住。
    一进葡国城堡就看见了杜离,坐下之后,本来是要喝啤酒的,突然想起来囡囡夺过我的啤酒瓶,就改作了草莓汁,杜离也没问为什么,喝了一大口啤酒之后说:“我辞职了。”
  老实说,在今天这个时代,听到辞职之类的事情,显然是不会太吃惊了,但是杜离的那份工作的确是相当不错的,收入很是不低,公司还分了公寓给他,就问他:“不是做得好好的吗,怎么突然想起来要辞职呢?”

  “没错,就是突然想起来的。”停了停,竟然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知道我刚才和谁在一起吗?”
  “她?”应该就是那个我还从来不曾谋面的女孩子吧,哦不,是女人。
  “不对。是她的女儿。小家伙已经和我处得相当熟了,成天非要缠着我叫爸爸,刚刚把小家伙从幼儿园接出来送到她那儿去了。”
  “是吗?那真好。”我也由衷说道。
  “接着说辞职的事情,知道我要去哪儿吗,你肯定想不到——大兴安岭,你想去的地方。”
  “去大兴安岭干什么?”我真是诧异了。
  “想远走高飞,带着她和她女儿一起走,正好我有个大学同学在那边设计一个度假村,叫我也过去,说是度假村的规模不小,够我们设计四五年的,收入也还不错,不会比在这边低。前几天得到消息的,一得到消息就在公司辞了职,房子也退了,我现在自己在花桥那边租了房子,怎么样,速度够快的吧?”
  “啊?”的确是堪称神速,“可是,她丈夫那边没问题了吗?”
  我们本来是面对面坐着的,听到我说这句话,他放下酒杯,走过来,和我坐到一边,我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正看着他,他一把掀开自己的衣服,我一眼看去:整个小腹上都被一块硕大的绷带包裹住了,绷带上还隐隐有血迹透出来,显然是受过伤,而且还伤得不轻,我心里一惊,“她丈夫干的?”
  纵使我的脑子再有想像力,也决然想不出杜离的答案,他甚至是带着几分欣喜之情看着小腹上的绷带,再带着挥之不去的欣喜告诉我:“是我自己干的。”
  “啊?怎么会这样呢?”
  “说来话长,一点点跟你说?”
  “好,说吧。”
  “原来我也以为用钱就可以打发的,心里想着多拿点钱出来给那家伙,也许事情最后就能解决了,可是根本就不行,实话说吧,我几乎把所有的活期存款都取出来给那家伙了,根本没有用,他照样想打她就打她,想不让她见孩子就不让她见孩子。不过我给钱都是背着她给的,她要是知道了的话,肯定又要躲我了,呵呵,每次有点风吹草动的,她就躲起来不见我,当然了,也是为我好,怕我惹麻烦,好在每次不管她躲到哪儿我都有办法找出来,一个办法,就是到机场里去等,不管怎么样她还是要去机场开洒水车的吧。
  “那次又和那家伙碰到一起了,巧得很,还是在上次碰见了的那条巷子里,周末,我和她一起去幼儿园接了孩子回来,我抱着,正在给小家伙喂泡泡糖,迎面就碰上了。那天虽然没吸毒,但是照样一脸凶光,上来就要把孩子夺过去,那天也是怪了,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我想,这件事情必须得彻底解决了,到底怎么解决,也没有想清楚,反正把孩子交到她手上之后迎面就走过去把他挡住了。
  “他肯定没想到我会这样的,愣了一下就一拳朝我打过来了,我站在那儿没动,随便他打,打几下我就挨几下。他看看我,再看看她和孩子,就哭了,哭着揪住我的衣领问我为什么不还手,我就反过来问他:到底我要怎么样,他才放过她,和她离婚。
  “他突然放开了我,盯着我狠狠看了好半天,说了一句话:‘你拿把刀朝自己身上砍五刀,我就放过你们,你们想干什么都和我没关系了!’
  “‘你说的?’
  “‘我说的!’
  “一下子,我全身都发热了,真的,都能听见血管在响,二话不说,扭头就进了背后的一家小餐馆,直奔厨房,看到菜刀之后一把拿起来,转身就冲出来了,也是巧得很,一直把我们从巷子里追到楼顶上去的那次,他手里那把刀也是从这家小餐馆里拿出来的,弄不好可能还是同一把刀。
  “这时候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了,我根本就不管他们,只当没人在场,一出来就问他:‘你说的话到底算不算数?’
  “到这时候他可能还是不相信我会拿刀砍自己,她也抱着孩子跑上来了,使劲把我往后拉,眼泪流了一脸,那家伙就盯着她看,越看脸色就越难看,‘算数,怎么样?’他一脸看不起的样子,哈哈就笑起来了,真的,真他妈的是哈哈大笑,笑完了转身对我吼起来,‘砍哪,你他妈的倒是给我砍哪!’
  “‘你刚才说的话算不算数?’我问。
  “‘算,太他妈的算数了!’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就下手了,呵呵,真他妈的突然啊,快得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一把就把她推开了,掀起衣服就朝着肚子砍下去了,血过了一会儿才流出来,没等流出来我就砍了第二刀,旁边的人都大呼小叫的,我还真不觉得疼。说实话,那会儿连我自己都晕了,眼睁睁看着血一点点涌出来,快得很,一下子就把衣服染红了,啊,真是血染的风采。她像疯了一样朝我扑过来,孩子也哭起来了,我两眼一黑,扑通就倒在地上了,第三刀是没办法再砍下去了,浑身没劲,就盯着他看,也不说话,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也盯着我看,突然对我说:‘你有种!’我靠,那时候我也不知道又从哪里来了力气,接着他的话就说:‘还有三刀,先欠着,我会去找你的,剩下三刀照样当着你的面砍,不过你也记清楚你说过的话!’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全身一下子哆嗦起来了,嘴巴里还在说着‘好,好’,转身就跑了,一边跑一边哭。”
  “……一边跑一边哭?”听他讲着,我自己也像是身临了当时的情景,心里紧张得怦怦乱跳,气也喘不上来,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想出一句话来问了。
  “是啊,一边跑一边哭。说实话,那家伙其实也是个可怜人啊,读音乐学院的时候和她是同学,后来开琴行,在全国好多城市都有分店,生意做得相当成功,可惜染上了毒瘾。我能感觉得出来,他还是爱她的,而且不是一般的爱,要不然也不会一边跑一边哭;其实仔细想想,他打她,很多时候可能都是因为他觉得她要离开自己,这一点她也和我说起过,可是他打得实在太厉害了,根本就控制不住自己,据说身体已经虚弱得不成样子了,耳朵里都有幻听了,精神上也出了毛病,不是吵着要杀别人,就是吵着有人要杀他。
  “我就碰到过一次。就是前天,我主动找到他住的地方去了。那次之后,我在家里躺了好几天,她也请了假照顾我。前天一大早,她去机场上班了,她前脚走我后脚就接到了同学的电话,我马上就答应了去大兴安岭的事情,不知怎么就觉得我和那家伙之间的事情就快了结了,答应之后就带着自己的刀出去了,觉得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至少可以再砍一刀,真是这么想的:好像欠了债,还一点是一点。
  “你知道后来的结果怎么样了吗?没砍成。先去的公司,把辞职手续办完后才去找他,结果一见到我他撒腿就跑了,跟那天一样,一边跑一边哭,我就在后面追,他嘴巴里还在喊着什么,声音很大,但是我一句都听不清楚,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像是有人要追着砍他,而不是我要砍自己。追了一会儿,他跑上了一条稍微繁华点的街上,我突然就觉得不对劲了——真的,怎么我倒像是个杀人犯一样拿着刀到处跑了?加上伤口也疼起来了,就没再追他了。
  “不过我还是要再去找他的,把剩下的三刀补上,早点把问题解决掉,我就可以早点带着她和那小家伙去大兴安岭了,真的,我觉得我和他之间的事情就快了结了。”
  我听着,默然无语,看着杜离的啤酒杯里上下翻滚的气泡发呆,茫然间对身处其中的世界生出无从把握之感:我在路上走着,身边也走着行人,我和行人对于各自的生活皆是双双不知,就在这双双不知里,我们每个人可能正在遭遇惊心动魄的生活——有人可能是走在送葬的路上,有的人却可能是正要去医院抱回自己刚刚出生的孩子——每一分钟都是花开花谢,每一分钟都是人是人非,人生不过如此;但是,尽管如此,我也必须承认,杜离是个有福之人,何谓有福?白云满谷是福,月照长空是福,杜离说话时的满脸欣喜,还有他身上的刀口也是福。
  喜悦的刀口。刀口上的幸福。
  终了,我还是问了:“万一,我是说万一,他根本就不认账呢?”
  “如果要是这样的话,”听我作如此之问,杜离的脸色顿时肃然起来,笑还是笑着的,一口气灌下去满满一大杯啤酒,灌完了,看着落地玻璃窗外一个个行色匆匆的路人,微微喘着气,“那我可能真的要杀人了。”
  从葡国城堡里出来,我回了自己的小院子,暮色正在一点点降临,满城灯火也在渐次亮起来,按照往日的惯例,此时囡囡应该正好是在家里为我做饭。我是坐公共汽车回去的,以前我进进出出都是坐出租车,自从认识了囡囡,和她一起坐公共汽车倒是越来越多了。再说我也知道,自从我们住进医院,我们的钱正在像流水一样离开我们,而且,只要我在医院里住下去,这流水还会滚流不息。
  院门没有关,一进院子就听见了囡囡的咳嗽声,房间里有油烟味儿飘出来,囡囡果然在为我炒菜。我在院子里站了好一会儿,仔细地看了一遍草坪边的花,即使我不在,囡囡也给它们搭好了花架,就连桑树上的鸟窝,囡囡也给它垫上了块碎花布,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井井有条。正看着鸟窝,囡囡咳嗽着推开了楼上的窗子,屋子里的灯光顿时泻进了院子里,我微笑着转过身去,囡囡正好看见我,“啊”了一声,也不管锅里还炒着菜了,叫着跳着就往外跑出来,跑了几步不跑了,在门口侧出脸来,“你怎么回来了呀!”
  我一下子就有力气了,差不多是小跑着上了楼,铁皮楼梯咣当作响,跑到门口才知道她为什么不往下跑:刚洗过澡,蓬松着的头发上还有我喜欢闻的香波味道,除了上身套着一件我的衬衫之外,全身不着一物,两条腿在黄色的光影里显得愈加白净。几乎在一触目之间,我的全身就被点燃了,把她抱进自己怀里,当我一边亲着她果肉般的嘴唇,一边紧紧搂住她的腰,我知道,全世界又都是我的了。
  大海!躺下之后,我进入了一片大海之中,温润的海水包裹着我,轻轻地卷过我的皮肤,我闭上眼睛,往前游弋,一路上我会碰见柔软的水草,我还会碰见沉默的贝壳,我不退避,任由它们摩擦我的身体,使我坚硬异常地继续往前游去,前面是黑暗,以及更深的黑暗,而我的身体是一朵在黑暗里才能打开的花,是醉卧在花丛里的花!
  可是,就是在这个时候,一阵巨大的虚弱之感将我的身体席卷而去,我下意识地想抓住一件东西,却什么也抓不住,海水退去,水草消散,贝壳化为了粉末,惊恐迅疾滋生,闪电般笼罩了我的全身,我使出全身力气来挽留住海水、水草和贝壳,但是没有用,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一点点离开我。
  铺天盖地的绝望。
  我僵硬了,身体仍然伏在囡囡的身体之上,看着她,多日不理的头发垂在她的双乳之间,我的脸躲在头发里,并没有手足无措,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我不是没想过自己迟早会遇到这一天,即使在过去,每次做爱之后,和囡囡抱在一起,听着体内像秒针一样走动着的衰败之声,我就想过:仅仅在不远的时间之后,就可能再没有赤身裸体和囡囡躺在一起的时刻了。可是,我就像个刚刚开始读小说的孩子,不愿意读的,害怕读的,全部跳过去,再不翻它。也为此故,每次做爱的时候,我都当成是最后一次,宁愿失掉性命也要往那不可及的黑暗里去得深一些,再深一些。
  囡囡的眼睛一直是闭着的,即使我的身体已经僵硬,她也还是一直闭着,良久之后,她似乎也猜出发生了什么,睁开眼睛,轻轻将我的脖子搂住,放在她胸前,之后,左手搂住我,右手在我的头发、脖子和后背上抚摸着,我也使劲地朝她双乳之间钻进去,我宁愿将自己的身体蜷缩成一团,钻进去,再不出来。过了一会儿,我跳下床去,到处找烟,结果把书啊CD啊全都翻成了一团糟,还是一根烟都没找出来,囡囡也坐起来,一言不发地看着我,最后,我还是回到她身边,心里叹了一声躺到她的腿上,脸朝里,背着光。
  不如此又能如何?
  “哎呀,我的茄子!”囡囡突然叫起来,一把将我推开,衣服也不穿就往阳台上跑过去了。我也总算知道她在锅里做着的是茄子了。
  没办法了,干脆起身,去卫生间洗澡。在卫生间里,喷头打开后,竟然恍惚着忘记了脱衣服,穿着衣服淋了两三分钟,突然想起来,想起来也懒得脱,呆呆地看着喷头,干脆在喷头下面蹲好,蜷成一团,干脆让它把我全身淋湿。
  不如此又能如何!
  刚才的事情在囡囡那里则完全不能被称为一件事情,我洗澡的时候,囡囡在外面都唱起来了,能听见她在房间和阳台之间进进出出,应该是一派“分田分地真忙”的景象。

    第七章 木马荡秋千

    无论什么时候,囡囡都要见缝插针地呆在我身边,单凭这一点,我也不该感到虚无。
  今天更是如此,在中商广场的香奈儿专柜里站了一上午的柜台之后,囡囡回家里去熬了粥做了饭,带到医院来和我一起吃,正吃着,护士进来通知我们今天又到了结账的时间,如此一来,囡囡就只好再回家去拿存折出来取钱了。没想到的是,等囡囡取完钱回到医院,医院里的计算机系统坏了,没办法,只好等,等着等着就等了三个小时,期间也不断跑回房

 

间里来和我说会儿话,又去和病房里的那两个孩子打打闹闹,结完账已经到了下午四点半钟,此时再去汉口的快递公司至少需要一个小时,于是就不去了,干脆再呆上几个小时后早点去洪山广场发广告单算了,这样,黄昏的时候,我们便从病房里出来,在医院里散起步来。
  拐过几幢楼房之后,穿过一条狭窄的巷子,我们到了一处堪称游乐园的地方,其实这里是医院为员工们的孩子修建的幼儿园,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建成了城堡形状的教室,教室之外依次是滑梯、蹦蹦床、木马和三只悬在枣树上的秋千,还有一个小型操场。我们轻易越过低矮的栅栏,没几步就跨过了那小型操场,各自坐在一只秋千上,剩下一只空秋千被她随意拨动着晃来晃去。
  在静谧之中,囡囡连日来的郁闷看起来消散了不少,在秋千上坐了一会儿之后,她起身去坐那匹黄色的木马,她坐在木马上嚼着口香糖的样子,有点像战乱时期某个将军的女儿,在战争的间隙骑上父亲的战马玩一会儿,战场上的惨状却是并不会让她开心的。对,就是那种感觉。
  从木马上下来的时候,她的身体差点连同木马一起倒在了地上,原来木马并不是固定在一处的,而是可以随意搬动,囡囡就搬着它过来,放在那只刚才还空着的秋千上,这下子,三只秋千都坐满了。囡囡用力荡出去,顺便把木马也推动了起来,如此一来,囡囡和木马都荡起来了,而且前后交错,她才荡出去它便荡回来,看起来煞有一番意趣。
  “你说,那小男孩会上幼儿园吗?”三两分钟之后,囡囡慢慢坐定了问我,只剩下那匹孤独的木马因为不时被囡囡推一下还在兀自荡来荡去。
  “我倒是不希望他能上,腿断了,不管怎么说都要受人嘲笑,要是我,宁愿一个字也不认识,也不愿意受嘲笑。”我想了想说。说完了心里一惊:明明是我说的话,听起来却像是出自囡囡之口。
  “对,我就是这么想的,那孩子虽然还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眼睛里好像很伤心的样子,有的人还好,命不好还能够坚强啊什么的,有的人天生就不行,一时的命不好只能让他一辈子命不好,对吧?”说完又补了一句,“总觉得那孩子就是一辈子命不好的人。”我叹了一声,问她:“怎么会哭得那么厉害啊?”
  她自然知道我说的就是小男孩的腿被压断的那个晚上,发了会儿呆,看着遥远的空
  ?之处,也像我般轻轻叹了一声,“死,真是来得好快,说来了就来了,那孩子虽然没死,但是离死也只差一步,太突然了。”
  “……”
  “再求你件事情,行吗?”
  “行,你说吧。”
  “咱们就把死当做过元旦啊春节啊什么的一样过,怎么样?”
  “什么?”我完全没听懂她的意思。
  “没说错,就是像过节,我想过了,死虽然突然,但是总得找个对付它的办法吧,不这样的话简直度不过去,不承认也没办法:你就是在一天天往死那里走。可是,总不能除了走就什么都不干了吧,我觉得,像打针啊吃药啊这样的事情,咱们都得当成是在为过春节买烟花办年货,不然的话真是度不过去,想什么都害怕,你说呢?”
  我五体投地地承认,“是。”的确如此: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关于生啊死啊的也为数不少,不管我读懂了多少,像《存在与虚无》之类的书我也至少过目了一遍,可是,关于生死,我从未读到过比囡囡说得更好的了。刹那间,我突然希望自己每天都活在早晨起床之后的那一小段惺忪里,或者干脆就是未谙世事的三岁小童,一切不由自己做主,一切都有囡囡做主。
  我也不管我会走到哪里,反正有囡囡在前面带路。
  就当我们一起走在买烟花办年货的路上吧。
  这时候,囡囡“啊”了一声说:“咱们得变成木马才行。”
  “木马?”我一边问着一边去看还在摇荡不止的木马。
  “对呀,你看,它也是在荡着的吧,但它就只是匹木马,没有思想,高兴啊害怕啊什么的都没有,要说一根筋它才是真正的一根筋,不管荡得多厉害都和它没关系——”接着一把抓过我的手,“我越说越觉得像,咱们还非变成木马不可了!”
  “呵呵,好。”蓦然想起当初送快递时“男包子女包子”的说法,就说,“我变成公马你变成母马。”
  “呸!说得这么难听,小心我把你耳朵揪下来!”说着就要朝我扑过来,还没扑呢,自己倒是先忍不住笑起来了,笑完了,再一推身边的木马,问我,“你……想过死的事情没有?”
  “岂止是想过,”我笑着说,“至少想过一万次啦。”
  “那……你觉得,真要到了那时候,我说的是当时,会是什么样子的?”
  “倒是想过风葬的事情——”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那点小阴谋我全部都知道,凡是和什么鬼风葬有关系的书你全部都划了红杠,还想瞒着我,我早就看穿你啦,不许说风葬,就说在我身边——那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没想过。”我说的是实话,“不敢想。”
  “……我倒是想过,想听吗?”
  “当然想啊。”
  “说起来有点像一场梦,当然了,呵,本来就是在做梦的时候想到的,不知道怎么回事,醒了就忘不了了——不是在医院,在我们的小院子里,大冬天的,院子里的雪都积得有膝盖深了。咱们的屋子里烤着炭,到处都是红彤彤的,我清醒得很,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干什么呢?”
  “睡着了。你喝水的时候,我在你的玻璃杯里下了安眠药。我一个人坐在床边上等着,脑子里是糊涂的,一点都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隔一会儿就要看看手表。时间到了,从巷子口上响起了脚步声,吱吱嘎嘎的,越走越近,下那么大的雪哪会有人大半夜出来呀,肯定是要把你带走的人来了,果然,院子门本来是锁着的,他们不知怎么就站到院子里来了,开始叫你的名字。
  “我心里特别平静——因为早就计划好了——听到他们叫你,就把窗户推开了,看到两个穿着黑袍子的人站在雪里,雪还在下,下得也不小,就是没有一片能落到他们身上,也难怪,天堂里派来的嘛,怎么说呢,他们的样子就和外国电影里的神甫差不多。我对他们说:‘他不在,我在。’
  “他们当然不相信了,马上就要上楼梯,我就把窗户关了,赶紧找绳子和刀。”
  “你找绳子和刀干什么?”
  “哈,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要在你的玻璃杯里下安眠药了吧,实话告诉你,我要像上次那样把你绑起来,不过是和我绑在一起。
  “承认了吧,我要和你一起去。
  “你领教过的,我绑人的功夫还是相当不错的,三下两下就绑好了,把你和我绑在一起,牢牢的,我自己只空了一只手拿着刀,还是坐在床边,这时候那两个人也上了楼,我就求他们带我和你一起走,说不管怎么样都得走。他们不同意,其中一个脾气好些,一直在听我说话,自己不说话,笑着;还有一个脾气就没那么好了,不耐烦起来,好像马上就要施展什么法术把你一个人带走的样子,我一下子就慌了,拿起刀就架在脖子上,告诉他们:要是不带我走的话,我就马上一刀扎进脖子里去,到时候,哪怕我不和你绑在一起,他们也还是要带我走。
  “没办法,他们同意了,门都没锁就一起下了楼,你还在睡着,好脾气的那个就把你背起来下楼梯,我就跟在后面,可是根本就想不到:下到最后一级楼梯,什么东西把我绊了一下,我扑通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了,满身都是雪。其实倒在地上的时候就觉得不对了:不是牢牢绑在一起的吗,怎么就光我一个人摔在地上了?爬起来一看,身上全都松开了,那两个人和你全都不见了。
  “我一下子就哇哇哭了,哭着开了门,哭着跑出巷子,根本就没了你们的影子,到处找都找不到,最后,没办法了,不是说‘上西天’吗,我就沿着东湖边上的那条路拼命往西跑,一边跑一边哭,哇哇大哭,哭声真大啊,把在树上过夜的鸟都惊出来了。
  “就醒了,每次都是到这里醒了的,大概是老天爷可怜我吧,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干脆就让我醒过来了。有时候走在路上想起来,也是想到这里就不想往下想了,大概还是不知道怎么办了吧,但是,我特别喜欢那种感觉:推开窗子,骗那两个人说你不在,就我一个人在。呵呵。真的,每次都是这样。”
  囡囡说完了,我也听完了。心里想:退而求其次,假如真能在一个雪天里睡着了被人背走,无论如何都是个不错的结局——那时候,鹅毛般的雪片落在屋顶上,落在院子里,落在窗台上的花盆里,正如我短短的一生:爱过人,被人爱,最后去死;我的一生和雪片的一生竟是这般相似,但是我却要比雪片幸运得多,因为有人会对着要带我走的人说:“他不在,我在。”当时的雪定然不小,她肯定是一边说着一边拍着身上、头发上的雪花,镇定得就像个刚刚作完案的女特务,想一想就不能不为之迷醉。
  可是,为什么我的小臂又像装了发条般狂跳起来?
  “还记得我们说过走夜路的事情?”我紧张了好一阵子,终于说了,“说是到了该分手的时候,我要继续往前走,你也许就该停下来不走了,忘记了吗,是你自己说的。”
  囡囡定定地盯着我看,只有两三秒钟,哇地一声就哭了,“可是我根本就做不到!”说着身体滑出秋千,蜷在地上,把头埋在我的头上,哭声小了,渐至无声,但是身体却抖动得一秒更比一秒厉害,猛然抬起满是泪水的湿漉漉的脸,哑着嗓子喊,“你真的就要死了吗?你死了我可怎么办啊?”
  我凄凉地笑着,能感觉泪水也从眼眶里涌出来了,“真的要死了,错不了了。”接着一把捧住她的脸,“囡囡,你别忘记你自己说过的话,你说到的一定非要做到不可。”
  “做不到做不到做不到!”她像疯了一样喊起来,抓住我的腿推搡着,几乎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推搡完了,就一拳一拳在我腿上打起来,声音比刚才更大了,“你不能死,我没批准你死!”
  我哭着,没有声音,任由她推搡,任由她捶打着我的腿,就是这时候,一股巨大的、我的虚弱之体根本就无法承受的伤心压到了整个身体之上,我一下子就软了,滑出秋千,直愣愣跪在了地上,忍无可忍,则无须再忍,一把揽过囡囡的脖子,倒在她肩膀上痛哭起来,仍然是没有声音,我的脸擦着她的脸,我的眼泪擦着她的眼泪。
  也不知道两个人在地上到底蜷了多长时间,即使后来没有哭的时候,也都不愿意起来,双双靠在悬着秋千的枣树上,看着眼前城堡形状的教室、小型操场和远处一座深入天际的红砖烟囱发呆,太阳仍然没有落山,一大片鸟群停在红砖烟囱的顶端嬉闹不止,而我的耳朵里却又开始了幻听:一会儿是火车呼啸着离开站台,一会儿是海浪拍打着防浪堤,后来就成了足足上千匹惊马狂奔着跑过草原了——我的耳朵里就像在举行着一年一度的那达慕大会。我一点办法都没有。一点办法都没有。
  “刚才这些话,就当我没说过,你也当你没听过,做得到吗?”囡囡说话了。
  “……能,没关系,说过了就说过了吧,说出来总是好过点。”
  “不,我要你把我刚才说的话都忘掉!”
  “好,我忘掉。”]
  “那就好,刚才说的话不算数,但是之前的话算数,”她一推身边的秋千,秋千上的木马就又开始荡了起来,“咱们都得变成木马,管他生不生死不死的,脑子里什么也不想,要想也是高兴的事情,像过年。”
  “好好,我不光做马,还要做牛,我准备做牛做马——”我正想再开起玩笑来,突然看见地上有一张存折,是从囡囡的口袋里掉出来的,蓝色封皮,不是我的,是囡囡的。与此同时,囡囡也看见了,手忙脚乱地捡起来塞进口袋里,没说话,眼睛飞快地看了我一眼。我也没有说话,什么都不用说我就已经明白了:我的钱已经取出来用完了,今天下午囡囡去结账用的就是她自己的钱。
  一声叹息。
    即便囡囡打了四份工,没有一天回来的时候不是精疲力竭,但是,那些微薄的工资也显然应付不来我每天要花出去的治疗费和护理费。我每天必须接受三次注射,每隔一个星期要输一次血,仅仅注射一针,就得花去好几百块,除此之外,像我每天都口服的“康力龙”之类的进口药,每一盒的价钱高得都是过去的我闻所未闻的。
  依我估计,下一次结账的时候我们可能就再也拿不出钱来了。
  结果却只晚了三天。结账之前,护士来催促过好几遍,囡囡每次都说马上就去,但是我知道,这一次我们是绝对再也凑不够钱了。果然,那天中午,她揣着两包烟去找了主治医生,就在走廊上,我能清晰听见她在求那医生跟医院里打声招呼,宽限我们几天,这个医生平日里对我还是相当不错的,那天也不知怎么了,火气特别大,厉声呵斥囡囡:“都像你们这样子我们还怎么办医院?”囡囡便将两包烟塞进他的白大褂里,就要跑回病房里来,没想到那医生的火气一下子更加大了,掏出那两包烟就砸在地上,对着囡囡大声喊:“拿走拿走拿走!
  ”最后,囡囡只好从地上把烟捡起来。
  我在病房里听着走廊上的动静,心如刀绞:如果不是因为我,像囡囡这么漂亮伶俐的女孩子,在她的一生中,又怎么会遭遇这般体面丢尽的此刻?
  心如刀绞。
  不大功夫之后,囡囡进来了,知道我听见了外面的动静,只怕也再没力气来瞒我了,径自往旁边的床上一倒,突然就拆了一包烟,抽出一支来,想点上,可是没有打火机,她拿着烟朝病房里到处张望,目力所及之处却没有打火机,一把将那支烟攥在掌心里,顿时就要哭起来。
  但是没有哭,她突然从床上一跃而起,站在地上重重跳了几下,既像足球运动员上场前在球场边上做准备活动,也像是在商场里买裤子,付款之前到试衣间里对着镜子跳几下,看看合不合身。“他妈的!他妈的!”她一边跳一边喊,喊着喊着却笑起来了,回头看看那两个孩子,连同他们的父母,都在午睡,就对我调皮地一笑,“不行,你得亲亲我。”
  “啊?”我吃惊不小,全然没想到转瞬之间她就多云转晴了,“怎么了?”
  她扑上前来,抱住我的脖子,好生地和我接了一次吻,两个人都差点喘不过气来了,“好了,”她嘻嘻笑着放开我,就像一个杀人如麻的匪首放开一个不胜哀怨的民女,“我得给自己加点油,哈哈,你就是我的加油站。”
  “加油站?”
  “对,没错,就是加油站。”说着在我身边躺下,两只脚搭在床沿上,“刚才真是差点挺不住了,长这么大还没有受过这种气,知道我刚才想干什么吗?想给那家伙两巴掌,不过就那么一下子,马上就不想了。满脑子都是看过的悲剧电影,要是按照电影里的做法,我是应该给他跪下的,抓着他的裤子又哭又闹什么的,呵,也是真这么想了,可能脸皮还是太薄了,没下得了手,哦不,是没下得了脚。”
  “你觉得咱们现在这日子过得有意思吗?”停了一小会儿,囡囡问了一句。
  我脑子里又想起她问过我的“活着是否有意思”,迟疑着说:“还是有意思的吧?”
  “对呀,真乖!”她侧过脸来在我额头上迅速地轻轻地亲了一下,像占了个什么大便宜似的,哈哈笑着说,“你的口水就是我的加油站,我得加了油才能再往前开——哎呀,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好恶心啊!”
  我也不自禁地笑起来,“呵呵,是够恶心的。”
  大概只过了三天时间,护士再没催促我去结账了,我心里暗生纳闷,但是总不能主动问起吧,就没问,到了晚上,等囡囡回来之后,我对她说起,她竟然说账已经结过了。
  “可是,咱们哪里还有那么多钱啊?”我心里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接着追问了一句,“你从哪儿来的钱?”
  “你就别问了,”她一边收拾衣服去医院的公共浴室洗澡,一边回答我,“反正钱都已经结清了。”
  “可是——”
  “什么可是可是的,你烦不烦啊,叫你别问你就别问了!”我没想到她会生这么大的气,不管青红皂白就对我吼了起来,把那两个孩子都吓住了,本来两个人躺在各自的床上互相考着脑筋急转弯,立即就再不说话,安静地看着我们,囡囡的语气却又软下来了,“我把你的东西送进当铺里当了。”
  “什么东西呢?”
  “至于什么东西嘛,嘻,你就别管了,反正我自己也能当家做主,对吧?”说着就端起脸盆拿好换洗衣服往病房外面走,临出门又转过身,竖起一根手指对我一点,“宝贝儿,你可真是麻烦。”
  囡囡出去后,我坐在床上想了好半天:想我到底有什么东西能拿到当铺里去当出那么多钱来,结果是没有,再怎么也不可能是那些CD和DVD吧?更不可能是电视机和影碟机,这两样已经用了好几年的东西现在都是丝毫不值钱的东西。那么,到底是什么呢?
  想了半天都想不清楚。
  囡囡回来之后我没有再问。是跛着脚回来的,原来是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滑倒在地上了,脚上都破了皮,本来就已经破了的牛仔裤上的那条口子也被撕得更长了,一见之下,我早就心疼得无暇顾及其他了。囡囡也顺势在我身边坐下,把脚伸出来给我,“给我揉揉。”
  她的话才一落音,我就像刚刚发现了稀世珍宝的考古队员般捧起了她的脚。
  但是,谜底还是在半个月之后揭开了。
  是个星期天,下午,囡囡去了黄鹂路上那对年轻夫妻的家里帮忙带孩子,我正趴在病房里的窗户上抽烟,自从那两包烟没能送出去,我偶尔又开始抽一点了。窗外的草坪上有两只流浪狗在追逐嬉闹,闹着闹着就跳进了停在旁边的一辆没关紧窗户的汽车里,汽车里有个年轻的女孩子正靠在座椅上打盹,冷不丁两只流浪狗跳到了她身上,她一睁眼就尖叫了起来,拉开车门就往外跑,我笑了,烟头都燃到手指处了也没觉察出来。
  这时候,病房里进来了一个中年女人。因为今天恰好是同病房的那个男孩子的生日,我还以为是他的什么亲戚来看他了,就没留心,继续打量窗外,结果她却径直朝我走过来,问我是不是某某人,我点头称是,问她有什么事情,她却怒气冲冲地掉头就走了。真是奇怪。她走了之后,我搜肠刮肚地想自己是否在哪里见过她,到头来还是一点印象都没有,我照旧趴在窗户上,看着她出了楼,在停车场地上的一张报纸上坐下来,仍是满脸都气愤至极的样子。她既然没走,我似乎就该追下楼去问个清楚的,想了想还是没有:莫说眼前这个素不相识的中年女人,即便阎罗殿里派来的黑白无常站到了我的面前,又能拿我如何呢?
  我径直跟着他们走就是了。
  五点多钟的样子,囡囡回来了,手里拎着饭盒,应该是带完孩子回家里做好后带来的,而且还对今天的饭菜相当满意,一边低着头往前走,一边还忍不住掀开饭盒去闻一闻。
  我笑了,正要喊她一声,却有人把她叫住了,就是那个找过我的中年女人。本来有一阵子她是已经从医院里出去了的,不知何时又回来了,就坐在囡囡曾经摘过睡莲的水池边上。听到有人叫她,囡囡的身体竟是一震——现在,我们的身体差不多已经合二为一了,她的身体一震,我也能够感觉到。
  那中年女人就像抓小偷一样朝着囡囡飞跑了过来。
  我确信在听到有人叫她的一刹那,囡囡慌得差不多要撒腿就跑了,终于还是没有,在原地站住了,等着那中年女人走过来。
  “沈囡囡,我的钱是不是你偷的?”那中年女人离她还有好几步远就大声喊了起来,恨不得满医院的人都能听见她的声音,“你要说清楚,你要跟我说清楚!”
  囡囡说:“……是。”
  “是”。我在心里也说“是”。我也算敏感之人,几乎在囡囡和那中年女人碰面的第一时间起,我就能确认她是谁了:她肯定就是囡囡的姑妈。说起来,在未经她同意的前提下我也曾造访过她的家。几乎与此同时,我明白了囡囡到底是用了什么办法把医院的账目结清的了:我的房子里本无值钱的东西,囡囡又如何能将那些东西从当铺里当回我们需要的钱?所以,尽管我根本就听不清楚囡囡的声音,但是我也知道她说:“……是。”
  如此说来,囡囡的姑妈自然也知道囡囡现在是跟谁在一起、偷她的钱又是所为何故了,至于她是怎样打听清楚的,我根本就不想知道,世界上那么多弥天大案都能被一一告破,打听清楚自己侄女的行踪又有何难呢?我只在心底里叹息了一声:囡囡。
  囡囡!
  一辆汽车驶过来,囡囡和她姑妈正好挡住了路,汽车喇叭便接连不止地按响了,可能是太气愤了的关系,囡囡的姑妈一把就拽住囡囡往停车场里拖过去,拽得太急了,囡囡的身体一个踉跄,手里的饭盒掉在地上,粥和饭菜都打翻了。
  囡囡的姑妈根本就不管这些,继续声色俱厉地呵斥着囡囡,一口一个“死丫头”,一口一个“沈家从来没出过你这种人”,一口一个“你怎么不死了算了”,说着说着更加激动了,一把就把囡囡往后推去,囡囡没有防备地倒在后面的一堵墙上,她趔趄着,两只手下意识地往后摸索着扶住了墙,这才没有倒下去。站稳之后,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只是,她的手必须不时地去揉揉脑袋,刚才那一下显然撞得不轻。
  我再也不忍心看下去,转身就要往外跑,跑到囡囡的身边去:管他声色俱厉,管他拳脚相加,都朝我来,都朝我这个已经手无缚鸡之力的废人来吧!我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跑出病房,跑下楼梯,结果,还是在一楼的大厅里站住了,一丝残存的理智告诉我:不要再去火上浇油,不要再去给囡囡增加麻烦。可是,我又实在不忍心见到囡囡这个样子——低头的样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的样子,总是忍不住去看打翻了的饭菜的样子——我不愿意见到,我不忍心见到!
  进无可进,退无可退,我一下子在玻璃门旁边坐下来了,背靠着玻璃门,痛苦万般地抱紧了自己的头。
  而囡囡还在外面站着,训斥声还在高一声低一声地起伏着。
  第二天早上,同病房的男孩子死了。天才蒙蒙亮的时候,楼下传来惊叫声,我本来就睡得很浅,听到惊叫声和杂乱的脚步声,想着肯定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就掀起被子下床去看。推开窗子,先看到好多医生和护士都在朝这边狂奔过来,一低头,赫然看见梧桐树下面竟然躺着同病房的男孩子,安安静静地,就像睡着了一样,两个护士模样的人在他身边蹲着,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在那一刻之间,我完全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回过头去看那男孩子的病床:果然是空着的,
  被子整整齐齐地叠好了,枕头就放在被子上。这时候囡囡也醒了,拖着拖鞋在我身边只往下看了一眼,转身就往楼下跑去了,我也跟着她往外跑,跑到一楼大厅,拉开玻璃门,一直跑到那孩子的身边,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他并不是安安静静死的,脸上和胳膊上都有血,手上也沾着血,沾着血的两只手还在紧紧地攥着身边的草丛:临死之前,他一定是承受过常人难以想像的疼痛。
  他已经死了,他的父母却还茫然不知。
  直到那孩子被抱走,囡囡的身体还一直在哆嗦着,脸色惨白,我们就在梧桐树下面坐着,我想起昨天还是那孩子的生日,今天就赫然成了他的死期,恐惧之感就迅速将我包围了,就像《小窗幽记》里的一句话——“世界极于大千,不知大千之外更有何物;天宫极于非想,不知非想之上毕竟何穷”。生而为人,少不了悲歌怯哭,少不了醉泣啼零,但是到头来都化为了一缕轻烟,风吹杨柳也好,雨打梨花也罢,都裹在轻烟里消失得再无影踪了,而余下的人们还得费心在尘世上留下影踪,犹如飞蛾扑火,犹如水中捞月,直至最后,被另外一阵轻烟裹走,其实不曾在尘世里留下半点痕迹。
  囡囡突然不再坐了,在我面前蹲住,一只手在我脸上划来划去,似乎三分钟之后我就和她再无再见之日,哆嗦得也更加厉害,全身都像是在打冷战。
  上午,囡囡走了以后,我才从护士那里知道,那孩子是半夜里跑到楼顶上跳下来的,跳下去之前把什么都准备好了:在卫生间里洗了个冷水澡,床铺也收拾好了,还在一张纸片上给父母留了话,要他们再给自己生个弟弟。听完之后,我全身发冷:和往日里一样,昨天晚上我照样醒了好几次,却全然不知他到底什么时候起来做这些事情,又是什么时候跑上楼顶的,我只记得昨天晚上关了灯之后,他还和那女孩子考了一阵子脑筋急转弯。
  整整一上午,我总是忍不住还要趴在窗户上去盯着那孩子坠落的地方看,因为是个晴天,草丛里的血迹便历历在目了。同病房的女孩子倒是一大早就被送去输血了,真不知道她回来后还敢不敢呆在这间病房里。十点钟的样子,那孩子的父亲来收拾病房里的东西了,显然,他连哭都哭不出来了,只盯着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病床呆呆地看,旁边的人要是上来帮他,明明还隔了好几步远,他就机械地、下意识地开口说“谢谢”了。
  我在旁边看着,泪流满面。
  我知道,那孩子就是不愿意再拖累父母才从楼上跳下去的。
    中午接到了囡囡的电话,问我身体感觉怎么样,我说还好,她便要我自己出门坐公共汽车去汉口的鑫乐影城看场电影,她就在门口等着我。我觉得奇怪,“怎么想起来要看电影的啊?”
  “忘了我们说过的话了?”她在电话那头反问我,语气听上去竟然很是轻松,“把死当元旦当过年一样过。”
  没有忘记。我便换好衣服出了门,出门之前拿起囡囡买的一块小圆镜看了看自己,已然是胡子拉碴了。“但是有什么关系呢?”我在心里想着,“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对我躲避不及,但总有一个人是不会嫌弃我的。”在医院门口,我等了好半天才算等到一辆有空座位的公共汽车,今时不同往日,现在,如果我再坐公共汽车,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力气站到目的地去了。
  车行至长江大桥,天气已经转阴了,我往车窗外看去:蛇山上的黄鹤楼和龟山上的电视塔都有一小半消隐在浓雾里,两山之上都走着些许游人,全然不似春夏两季,那时候,行人走在草木葱茏的山路上,站在长江大桥上是决然看不见的;更往远去,新修的彩虹形状的汉江桥在浓雾里若隐若现,三十六层高的泰合广场上又新添了几面广告牌;江面上,货船和轮渡缓缓流驶,不时响起沉闷的汽笛声,就像不堪重负的老牛叫了一声,倒是把低旋的江鸥吓得折翅回返了。
  不过是些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景致,我却怎么都看不够。
  到了鑫乐影城,囡囡已经在门前的台阶上坐着了,旁边放着两罐可乐,一罐已经打开了,另一罐显然是留给我的,手指上还夹着一根烟。
  “这么奢侈啊?”我呵呵笑着在她身边坐下,“又是可乐又是万宝路的。”
  “哇,你简直太没良心了!”她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灰尘,挽住我的胳膊往里面走,“连可乐都不能喝还算什么过年啊,实话跟你说,看完电影还要请你去吃西餐呢。”
  “啊,不会吧?”
  “怎么不会?反正现在还有钱,”我来之前囡囡就已经买好了票,说话间就进了影院,尽管黑黢黢的,但也可以感觉出来装潢得甚为堂皇,不过看电影的人却不多,偌大的影院只稀稀落落坐着几个人,在最后一排靠角落的地方坐下来之后,囡囡又说,“反正钱是偷来的,无所谓了。”
  我没答话,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好。正在放着的电影是《菊次郎的夏天》,北野武的电影,用妙趣横生来形容是一点也不为过的,音乐和画面也都可称清新,点点滴滴都恰到好处,可是却怎么也看不进去,囡囡大概也是一样。是啊,应该是有些话要说的。
  “真没想到,居然当了小偷。”囡囡在黑暗里说。
  “……”
  “想听听我是怎么当小偷的?”
  “……”终于还是颓然点头,“好吧。”
  “容易得很,以前就帮我姑妈去银行里取过钱,她的身份证放在哪里我也知道,真是容易得很,其实当时就知道迟早会被她发现,但是已经横了心,就管不了那么多了——”说着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先回答我一件事情,有句话叫‘坏女孩上天堂好女孩走四方’,听说过没?”
  “听说过。”
  “你觉得这句话说得对吗?”
  “那要看怎么说了,依我看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那就好,”她松开我的胳膊,“将来,要是真能上天堂的话,还是想碰上你,老实说吧,我可是个贪心的人,才不只是想跟你发发广告单当当纵火犯那么简单呢,想和你结婚,生个孩子,而且觉得现在我为你遭点罪,将来上了天堂可就得你来服侍我了,可是,万一你上了天堂,我却上不去,怎么办呢?”
  “那怎么会!”我攥住她的手,“老办法,咱们捆在一起上!”
  “要真能那样倒是好了,”她在黑暗里凄凉地一摇头,是凄凉,尽管我只能模糊看见她的脸,但是照样能感觉出来,“说不定我只能下地狱呢?”
  “囡囡,你到底怎么了?”
  “没什么。”停了停,她点上一根烟,一双颤抖的手使劲打着打火机,怎么也打不出火来。
  我接过去,打着了,给她点上,她深深地、深得不能再深地吸了两口,烟头一明一灭,就在明灭之中,我看见她脸上有泪水,她再猛吸一口,告诉我,“我不止偷了我姑妈的钱,还偷了别人的,我现在真的就是个小偷了。”
  “什么?”
  “你听好了,我是小偷,小偷就坐在你旁边。”
  我不相信,盯着她,她也转过脸来盯着我。她脸上的神色不由得我不相信。
  我只能相信。
  “呵,没当过小偷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当小偷有多简单,既不要胆子也不要手艺,看到什么拿走就是了,就像在自己家里拿件什么东西,我已经偷了两次了,全是送快递的时候偷的,加起来有六个手机,一点事情都没有,你别说,当小偷我还真是特别有天赋。
  “其实也就才当了几天,也是怪了,偷的全是手机。第一次是那个公司的人都在会议室里头开会,送完快递出来,看到一间办公室的门虚掩着,里面一个人没有,每张桌子上都有一个手机,可能是那公司不准在开会的时候带手机进会议室吧。马上就决定要偷走,推开门进去以后也平静得要命,一共五个手机,一边往包里装一边还觉得有点假,好像不应该这么平静才对啊。
  “偷完了出来,又不知道怎么出手了,毕竟是第一次,心里完全没谱,就在电信大楼下面乱转,看看能不能出手,都转到天黑了,人也少了,就问一个卖电话卡的人要不要,他一听,马上就把我拉到洪山广场上坐下来,提出要看看货,其实就是那时候我才找到了小偷的感觉,鬼鬼祟祟的,结果那个人一看就说全部要了,价钱压得很低很低,不过我全部都给他了,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觉得害怕了。这就是第一次。
  “至于第二次嘛,更容易,在中百仓储门口走着,看见有辆车的车门没关,里面没人,副驾驶的位置上放着个手机,我顺手就把它拿出来了,一分钟都没用到。”
  “……”我变成了哑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想什么呢?”囡囡用手指捅了捅我,“啊,嫌我丢人了?”
  “我想死。”我对她说。
  “你敢!”她说,“我不批准——胆子不要太大了哦。”
  “囡囡,到底怎么会这样了啊?”我的整个身体几欲陷进座位里,抬起头,看着头顶上根本就看不清的天花板,太阳穴疼得几乎受不了,就像有人拿着把凿子在狠狠地往我脑袋里凿进去。
  “没怎么样,我不觉得有什么啊?”她故意装作非常舒服地靠在我肩膀上,我还是听见她哽咽了一下,“对了,还是想问问,像我这种做小偷的人,只要不是因为好吃懒做才去做小偷,照说还是能上天堂的吧。”
  “能。”我也哽咽着告诉她,“一定能。”
  “我想也是。你在前面走我在后面慢慢跟着来,万一有什么危险,就把你丢下自己先跑了再说,要是咱们走丢了的话,你就在天堂门口等等我,抽抽烟看看报纸什么的,要不你就找熟人聊聊,我弟弟啊同病房的那个男孩啊都可以,哦对了,那孩子要是被我碰见了的话,我可要好好教训他。”
  “教训他什么?”
  “不听话呗。说到底还是不懂事,死多容易啊,算了,不说了,咱们好好过年吧,嗳,对了,你觉得咱们像不像两个猿人?”
  “猿人?”
  “是啊,猿人,反正我觉得像。你看,咱们想把今天当元旦过就当元旦过,想把明天当圣诞节过就当圣诞节过,一点时间概念都没有,不是猿人是什么?无非是多穿了层衣服吧,没钱了就去找别人拿,拿了还不用和别人打招呼——”
  “囡囡,行了!”我打断了她。我知道,那是她在故意安慰自己,其实她说出来的话绝非她心中所想,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再没人能比我知道囡囡更多,一个每天出门前都要花上半个小时梳妆打扮的人,一个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买回一盒便宜至极的指甲贴片的人,她又怎么会甘愿是一个衣不蔽体的猿人呢?
  “囡囡,就算我求你了,你让我死了算了。”我又说了一句。
  这下子,她再也无法强自镇定下去了,从我肩膀上抬起头来,眼睛对准我的眼睛,“知道吗?你是我见过的最没劲的人。”说完就起身要往外走,正好撞在前排座位上,我心里一慌,下意识地伸手去扶她,她一把就打开了我的手,往外跑了出去。
  我没有追,因为没有力气站起来,真的感觉到自己就快要死了,轻烟似的魂魄正在一点点离开我的身体;屏幕上,菊次郎正在玉米地里偷玉米,还不到成熟的时候,辽阔的玉米地里到处都是绿油油的,所以,整个屏幕上都是一片绿色,绿得令人心悸,绿得令人气短,一齐朝我压迫过来,加重我的虚无之感:满世界到处都写着“罪孽”二字,我是罪孽缠身的人,如今又把另外一个人带进了罪孽之中,即便我就此离开人世,可以肯定,我的罪孽也并不会一笔抹消。
  ——囡囡,我活不下去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度过余下的时光了。
  “喂喂,”其实囡囡根本没有跑出去,就坐在我的后排座位上,她嘻嘻笑着一拍我的肩膀,
  “你姐姐我够辛苦的啦,还惹我生气,来,给姐姐加点油。”

      第八章 再见萤火虫?

    自从住进医院,我的身体与过去相比似乎好出了许多,过去那种无端流鼻血、眼前发黑的情形尽管还不时发生,毕竟还是少了,当然,我绝不会就此生出虚妄之念,虚妄到会以为自己还能活下去,但是说实话,每当囡囡说起即便得了我这样的病也还是有极少数人活了下来,我的心里还是经常兀自一热。

  慢慢地,就开始经常回我的小院子里去呆一呆了,多半是下午,一直呆到晚上十点,

 

只要赶在注射的时间回去就行。囡囡也和我在一起,因为不用在洪山广场上发广告单了,这种工作总只能临时性地做一阵子,囡囡没再去找晚上的工作,每天除了站柜台就是送快递,周末的时候再去黄鹂路带孩子。
  当然了,还有件事情是一定要做的,那就是当小偷。
  小偷。
  今天晚上,吃完晚饭,我们在巷子里散步,走到师专门口,看见操场上正在放露天电影,就进去了,也没有凳子,我们就远远地在一排石阶上席地坐下,我靠在一堵水泥墙上,囡囡靠在我身上,电影刚刚开始,离得太远了,我只能模模糊糊看见似乎是部老电影,果然,片头出完之后我听到了第一句台词:“二十五岁便死去的姑娘还有什么可说?她爱莫扎特和巴哈?她爱披头士?她爱我?”真的是部老电影,是当年也曾风靡一时的《爱情故事》。
  囡囡没有好好看电影,兀自拿着个游戏机堆俄罗斯方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囡囡喜欢上了堆俄罗斯方块,我问她游戏机从哪里来的,她盘腿坐在床上,笑着告诉我:“偷的呀。”
  我也没有好好看,搂着囡囡去想些不相干的事情,是啊,只要和囡囡在一起如此安静地坐着,就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再无别的奢求了:天上挂着一轮上弦月的夜晚,夜晚里流溢着的无处不在的新鲜空气,电影银幕上的校园雪景,还有银幕下如我和囡囡一般年轻的情侣——我竟然有幸和囡囡一起置身于如此让人心醉神迷的场景之中,而不是孤悬于外,还有比这更好的事情吗?也有那么一刻,我又觉得我们好像不是置身在如此场景之中,而是变成了两只在冰天雪地里过夜的浣熊,在无边无际的银白色光芒里坐着,恰好一阵流星雨掠过天际,两只浣熊惊呆了,不要命地凑在一起。
  “我说,假如我要是死了,你会怎么说起我呀?”囡囡突然问我,“不会也是没什么可说的吧?”
  “怎么会呢?”我笑着说,“根本就没那么一天啊。”
  “不行,我要你说说,想听。”
  “不知道。”说着突然想起我喜欢的冒辟疆写给董小宛的那句话,“余一生清福,九年占尽,九年折尽矣——呵呵,大概会这样说吧?”
  “什么乱七八糟的呀。”
  我便给她讲起冒辟疆和董小宛的故事,一边讲,一边就觉得自己像是真的和他们两人生活在了同一朝代:烟雨里的鸳鸯湖,夜色下的桃叶渡,还有庭院里沾满了露水的木兰,九曲水榭中响起的《燕子笺》,无不在眼前栩栩如生,我似乎是个初到某地的游客,被眼前美景吓得几乎走不动了,还是忍不住要走下去,从鸳鸯湖走到桃叶渡,看完了木兰再去听《燕子笺》。
  说到董小宛一时名动江南,身边达官贵人云集,却喜欢上了没有任何功名的冒辟疆,并且央求自己的父亲先去冒家求亲的时候,囡囡说:“有性格,要是我我也一样。”说着抬起头来,“我要是喜欢上了谁,就要他的全部,他的心哪怕在别人身上,我也要把他偷过来,啊,你是已经领教过了,反正我是小偷。”
  我害怕听囡囡说起她是小偷,每次当她有意无意地说起,我总是要将话题岔走,她呢,每当看见我脸上的慌乱之色,就笑着停顿一阵子,最后,“啊”一声,像是自嘲般继续说话,而我再也无法就此放下,常常要郁闷好一阵子才能恢复平静,不敢往下想。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张:如果继续往下想,我可能会当天晚上就趁着囡囡睡熟的时候从窗子里跳出去。
  但是,今天晚上我的心情还是稍微好过了些。
  原因大概是吃晚饭的时候又和囡囡说起了当小偷的事情?今天晚上的晚饭丰富得简直令人难以置信,除了几个素菜和两只酱鸽之外,居然还有蒸腊鱼,在今天,如囡囡般的年纪会蒸腊鱼的人可真是不多了,不用说,她在做之前对着菜谱显然是颇为费心地研究了一下的。她在煤气灶前面忙活着,我蹲在一边帮她择菜,她突然说:“今天觉得好累,本来懒得做了,准备打电话叫外卖的。”
  “怎么又没叫呢?”
  “舍不得呗,再就是觉得要是真叫了外卖的话,就真的成了个什么罪犯了,偷了钱就去花天酒地,不说花天酒地至少也要点几个好菜吃吃,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那天在电影院里,我说我觉得自己像个猿人,真不是装出来的,就是真话。现在要是有警察把我抓起来的话,不判刑也得拘留拘留什么的吧,可我心里就是觉得没什么,该唱就唱该跳就跳,我想着:要是你没病,那我可能自己就得去投案自首了,问题就是你病了啊,我想让你活下去,活不下去也要活得长一点,钱又没了,那总得想办法吧,没办法怎么办?就只好偷了。
  “当然了,得找点方法来安慰安慰自己,我就告诉自己说现在我就是个猿人,身边的人都是猿人,好坏啊美丑啊是没有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先为了活下来再说。你别说,还真管用,这么想着,心里就一点也不难受了,有时候,明明是在高楼大厦底下走着,却觉得自己是走在什么深山老林里,满山转悠就是为了找吃的东西。
  “我觉得,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咱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和别人没关系,别人那里自然还是有好坏啊美丑啊什么的,咱们也不是就不讲了,暂时不讲而已,到了该讲的时候再讲,没准哪天我就自己跑到派出所去自首了,但是那得等到咱们都彻底解脱了的时候,你想想,将来要是上不了天堂,我就在牢房里呆着,还有吃有喝的,多好啊;要是下地狱的话,听说地狱门口有个拉人婆婆,只要有人进去,她就得先拉住把衣服都扒光,说是非得赤身裸体进去不可,多可怕呀!当然了,像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上不了天堂呢,混票也要混进去,你说对吧?”
  囡囡说着,我听着,我又一次五体投地了,又一次生出感叹:原来我早就可以忘却自己的肉身,以及藏在肉身里的众多心思,一切的因缘和迷障早在囡囡哈哈笑着的时候就过了个遍了,我尽管往前走即可,在前面打手电筒的是囡囡——怎么会这样呢?我就像注视着一场奇迹般看着囡囡,每看一次都觉得如此难以置信:上天为什么如此厚待于我,要将这样一个女孩子送到我身边来?而且,真的如她所说,我似乎不觉间变成了她的弟弟,两个人在一起走夜路,她在前面唱着歌,我在后面紧紧抓住了她的衣角。
  可是,我仍然不希望囡囡做小偷,尽管我得看着她一直做下去,一直做到我死的那一天,就像她刚才说的“彻底解脱了的时候”,我知道,这个时候只能是在我灰飞烟灭之后。
  罢了罢了,还是不要想了吧。囡囡,虽说我就在你身边坐着,但是在内心里,我却似乎是被关在一座古代的水牢里,周身寒彻,四处漆黑,手脚只能触到冷冰冰的石墙,并没有人来解救我,最后的时刻到来之前,我只能随着水位的上涨一点点盲目地攀着石墙向上爬去,就像一只患上了重病的壁虎。罢了罢了,囡囡,我也不再向上爬了,管他怎么样呢,我们就做一对日月不分的猿人,沉醉于水底,葬身于水底,再也不要醒来了吧!
  这时候,囡囡抬起头来狡黠地一笑,“要加油。”
  不到三两秒钟的功夫,我就彻底将所有的不快抛在了脑后,哈哈笑着说:“那好啊,来吧小丫头,让哥哥先抱抱再说。”
  “不止亲一下那么简单哦。”
  “那还能怎么样?”我苦笑着说,“你也不是不知道——”
  囡囡马上就挡住了我要说的话,“什么呀,你想什么呢,不是要那什么——”停了停又说,“不过也差不多,反正我得好好加一次油了,而且要加就加满。”
  “此话怎讲?”
  “用手。”
  “用手?”
  “是啊,就是用手,你不要告诉我从来没用过手哦?”
  “那倒是用过,只不过现在不会了,”说着故意笑着去盯她,“你经常用手?”
  “是,这一个月经常是,这东西真是奇怪,以前从来不知道这码事的时候一点也不想;后来没有了,有时候躺在床上想得厉害,好像自然得很,就用起手来了,当然不如两个人满身大汗搂在一起,但是够不错了,我已经满足啦。”
  “可是,不会是现在用手吧?”
  “就是现在,”她一伸舌头,“反正也没人看见咱们,不会不敢吧?”
  怎么会不敢呢?时至今日,这世界上只怕也再没有我不敢做的事情了吧。对于我,没有不敢做的事情,只有做不到的事情,比如做爱。前天晚上,十二点都过了,整个医院一片空寂,拿着毛巾、牙膏和牙刷在走廊里的水龙头旁边洗漱,洗漱完毕就打算上床睡觉,突然想了,就像往日里那般径直对正往脸上擦洗面奶的囡囡说:“想了。”
  甚至连脸上的洗面奶都来不及擦一擦,囡囡就钻到我的怀里来了,我也同样,嘴唇刚一触到她的嘴唇,就迫不及待地去找她的舌头,掀开她的毛衣,再掀开她贴身的衬衣,去抚摸她的乳房,满手都是冰凉,冰凉的乳房,冰凉的肚脐,但是渐渐地手上就有了温润之感,当我的手越过久不亲临的毛丛,那里已是微微湿润了。我本来想和囡囡就此进病房里去,但是一想到同病房的那个孤单的小女孩,就打消了此念,干脆在地上坐下,背靠着墙,囡囡立刻也明白了我想做什么,她正要坐到我身上来的时候,突然,阴影产生了,一旦产生就迅疾扩大,使我的全身僵硬住,一秒钟之前的坚硬被一把平空突来的扫帚一扫而空,我对着囡囡看了又看,终于,还是在身体里叹息着抱住了双腿。
  怎么会不敢呢?我低下身体去抱囡囡,还没等我伸手,囡囡已经关掉游戏机扑了过来,和我并排坐好,旋即,一个人的脸就凑近了另外一个人的脸,一个人的嘴巴就咬住了另外一个人的耳朵,一个人的眩晕就变成了两个人的眩晕,直至后来,两个人干脆在石阶上躺下,一个人伏在了另外一个人的身体之上。
  天上的月光,加上远处的银幕散发出来的微黄之光,使我得以看清囡囡的脸,起先她是睁着眼睛的,看着我,浅浅地笑着,让我觉得笑容也是有气味和形状的:我不禁想起当初和囡囡一起在那土家族自治县锳过的那条怪石林立的河流,还想起了沿途的樱桃散
  出的那股湿漉漉的香气;当我的手再掀开她的毛衣和贴身衬衣,笑容慢慢消失在蹙起的眉眼之间,与低低的呻吟融为了一体,与此同时,她的手也伸向了我的下边,握在手中,我也低低地但却是激烈地喊了一声,将她的衣服掀得更高,脑袋钻了进去。
  慢慢地,她的乳头也像我的下边一样坚硬起来,我亲着,用牙齿咬着,她空着的那只手猛然抱紧了我,也舔着我的眉毛、鼻子和耳朵,就像一阵凉丝丝的雨水落到了我脸上,我的脸也和她的毛丛一般变得湿漉漉的了,是的,湿,两具身体都在证明这一个字,恰似我们的一生:湿漉漉地从母腹里来到这世上,最后驾鹤西去,不像上不了天,反倒像极了一颗颗砸入湖中再不露面的石子,如此说来,我们的一生就像一场流言,风也生过,水也起过,终了还得像“流言”般消失在众人的嘴巴里,美国人说,所谓“流言”,就是“水上写的字”。
  远处传来一阵喧哗声,《爱情故事》的音乐倒还是在响着,但是被喧哗声裹在其中几乎听不清楚了,我没有从囡囡的衣服里出来,我的脸紧贴着她的身体,从双乳之间慢慢下滑到了她的小腹上,但是也能感觉到外面发生了什么:散场的时候到了,现在响起的口哨声就是《爱情故事》的片尾曲,众多的学生纷纷把从宿舍里带出来的凳子举得高过头顶走上了回宿舍的路。只是,他们都不知道,这时候,在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一个青年男人住进了天堂,而他身下的女孩子颤栗着猛然坐了起来,连头发都在颤抖。
    此去一个星期之后,应该是星期一的早上,前一晚刮了整整一夜风,躺在床上不时能听见外面的自行车被风吹倒的声响,还有一只塑料袋被大风裹挟着上了半空,正好挂在窗户外边梧桐树的树梢上,所以,整整一晚,我竟恍惚以为自己去了西藏,站在一座寺院的院子里,抽着烟看着被风推动得转起来了的转经筒,和转经筒一样呼呼作响的还有猎猎招展的经幡。

 

  虽说是刚起床,倒没有丝毫惺忪之感,清醒得自己都觉得奇怪,囡囡还磨磨蹭蹭地坐在床上穿衣服,我就先端着洗脸盆去了走廊上。先刷牙后洗脸,结果牙也没刷完脸也没洗成:正刷着,突然觉得嘴巴里不对劲,那股熟悉的咸腥味道又回来了,是的,又开始流血了,从嘴巴里流血还是第一遭,而且,直觉告诉我,血流得非常之多,我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吞了一大口凉水,吐出来的时候却全是血。
  我接连吞了好几口凉水,结果都是一样:我的牙床,我的牙齿与牙齿之间的缝隙,全然变成了一处处泉眼,不同的只是山谷里的泉眼冒出的是泉水,我的泉眼里冒出的是血。这时候,囡囡也哼着首歌出来了,似乎是张惠妹的哪首歌,我没办法了,虚弱地笑着转身,刚叫了声“囡囡”,一头就朝地上栽下去了。
  醒来已是三天之后。下午醒过来的,挣扎了好一阵子才睁开眼睛,眼前没有囡囡,再细看时,整个房间都雪白得有些过分了,堪称一尘不染,门窗都是玻璃的,床头的一个小柜子上居然放着部电话,我想好好用力看看自己到底到了什么地方,生硬地抬头,第一眼看见了血袋,之后是晶莹的针管,针管连通了我的身体,血袋里的血正在一滴滴输入我的体内。
  明白了。是隔离病房。这一天,我拼命想躲开的一天,还是来了。
  来就来吧。
  可是,我早已经习惯了每天早晨一睁眼就见到囡囡,今天也不例外,一瞬间,害怕极了再也见不到囡囡,本来能看见针管就已经够费力的了,脖子生疼生疼,就像是睡觉时落了枕,但是我还是失魂落魄地倾起身体朝外看,竟然真的看见了囡囡,就趴在窗台上,看见我醒过来,她兴奋地敲起了窗子,脸上已是又瘦了许多,在窗子上敲着敲着,她的鼻子一蹙,像个在学校里受了委屈后终于回了家见到了父母的小孩子,眼泪顿时掉了下来,我也同样,看着她变得枯黄了的头发和颧骨处的两粒火疖子,眼泪就几乎和她同时掉了下来;我们看着哭着,哭着看着,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囡囡突然想起来什么,拿起窗台上的电话,又敲着窗子示意我也拿起床头上的电话。
  电话通了之后,囡囡竟然没有继续哭下去,反倒是拖着哭音和我开起了玩笑,“你知道你现在有多难看吗?胡子拉碴不说,头发长得都快赶上行为艺术家了,我敢打赌,你手指甲里肯定全是黑泥。”
  “那你倒是说错了,”我实在没有力气总是倾起身体去看她,还是躺下来,侧着身子拿着话筒,像见到了海洛因的瘾君子般听着她的呼吸声、说话声和哭声,顺便扫了一眼握着话筒的那只手,有气无力地说,“……干干净净,可能是医生帮忙洗的吧,隔离病房嘛。”
  “你一个人躺在里面,不害怕吧?”
  “呵呵,当然不会,进医院第一天就想到过有这么一天,我现在倒是想看看接下来会怎么样。”
  “真要是这样想就太好了!”她可能又快哭了,我只有眼角的余光可以依稀看见她的一点影子,是的,是一点影子,而非全部,所以,她转过身去,背对着我和我继续讲,“其实你真不是一个人,我一直守在这儿,不过就是隔了道玻璃。”
  “知道,怪得很,虽说隔了道玻璃,我还是能够感觉得出来你就在我旁边呆着,说句话可别生气啊。”
  “不生气不生气,你快说呀,”说着吸了一下鼻子,“赶紧说。”
  “觉得你的魂散了,一点一点地飘进来了,真是这样。”
  “是吗?那太好了!我也有句话想对你说。”
  “……说吧。”
  “其实已经说过好多次了,再说一次也没什么,就是——”“嗯”了一声继续说,“我没批准之前你不能死,绝对不能死。”
  “Yes,Madam。记住了。”
  “好,只说这一次了,这两天真是把我吓死了,说实话,好几次都觉得你这次可能会再也醒不过来了,我就想自己该怎么办,想来想去只有一条路,你前脚先走,我后脚跟着就来,像咱们商量过的,要是走丢了的话你就等等我,等我混张票再一起朝前走——你得好好活着,只说这一次了,你现在不是一个人活,是两个人,你和我。”
  “……”
  我们就这么说着,时间便一点点往前流逝,慢慢就到了晚上,走廊上亮起了灯,亮灯的时候,我还以为囡囡是站在那条我们都走过了无数次的走廊上,其实不是,我已经换到了另一幢楼里,离寄居了两个月时间还长的那间病房还隔着好几幢楼。期间只有穿得严严实实仅露出眼睛的医生和护士分别进来了一次,他们走了之后,我和囡囡就接着再讲电话。
  我要囡囡去吃饭,连催了几次她都没去,倒是我先吃了,是护士送进来的,护士的照顾也还算周到,就坐在床沿上一口一口喂给我吃,我吃两口便去看囡囡,她也正在看着我,脸抬得半高,嘴巴半张着,正是我熟悉的样子。平日里我吃饭的时候她就是这么不时停下筷子来看着我。
  一直到晚上十点,整幢楼都要关门的时候,囡囡才被护士赶走了,走之前告诉我,她今天晚上要回我们的小院子里去住,节约了床位费不说,回去之后正好把房子好好打扫打扫,“那么长时间没人住,屋子里的鬼只怕都饿死了。”不过,回小院子之前,她还是得先回原来那病房里一趟,说是那个小女孩今天又没有人陪,她从那边过来的时候,病房里空荡荡的就小女孩一个人躺在床上,现在时间也不算晚,估计小女孩还没睡着,所以得回去陪陪她,等她睡着了再走。
  我看着她往后一甩头发,在护士的紧逼之下对我扬了扬手,之后,从窗户外面消失不见了。护士正在把窗户外面的电话收拾起来的时候,她又跑回来,一把抢过话筒,“晚上把被子扎紧一点,医生说过了,千万不能感冒,记住,要扎紧了。”
  我心里一热,“……好,记下了。”说完就当着她的面把被子扎得更紧一些,如此寻常的动作竟也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看完我扎好了被子,她这才算真的走了。
  夜深人静之后,我就躺在床上想着囡囡:她在干什么呢,是在浇花还是在洗澡?要么就是开着音响拖地板?弄不好还赤裸着身体在拖地板,一边拖一边在音乐声里跳着恰恰——她是经常这样干的。可能是彻底承认了自己已经寸步难行、即使去跳楼都没了力气的关系吧,我反倒异常平静,环顾着隔离病房,并未觉得和过去住的病房有太大的不同,慢慢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囡囡就来了,应该是睡得不错的,昨天晚上洗澡的时候也用了护发素,看上去精神十足,长头发也显得柔顺至极。我们仍然拿着电话聊,直聊了一个上午,我的身体比昨天感觉好了些许,起码可以靠在枕头上了,因此也得以看清楚外面来往行人看着囡囡时的诧异之色——的确是够让人诧异的,就说来为我送饭送药的护士吧,每次都要盯着囡囡多看好几眼,可能从她当护士第一天起直到现在都没遇见过像囡囡这样的人吧。
  我能判断出来的还有她哈着气用手指在玻璃上画的画。除了讲电话,总要找点别的什么事情做一做吧,囡囡就在玻璃上画起了画。囡囡的画是画得相当不错的,我已经在那个薄薄的笔记本上见识过了。先画了些猫啊狗啊之类的小动物,之后就画起了两个小人,我一看就知道这两个小人就是我和她,因为和那笔记本上的造型完全相同,画的是一幅两个人坐在屋顶上喝啤酒的画面,下面还写着一行小字,初看没有注意,细看则忍俊不禁了:原来我一边喝啤酒一边在帮她揉脚,好像还在流眼泪,下面的小字可以算作是画面说明——“悲惨世界”。
  她不知道的是,每次帮她揉脚的时候,我非但不觉得悲惨,反而无时不觉得她的脚趾与脚趾之间就深藏着我的桃花源。
  我想住进她的脚趾里去。
  这样的日子重复了四天,第四天的晚上,她告诉我说明天就不能再在这里呆上一整天了,得去公司里送快递了,“要不然就揭不开锅啦,”她说,“运气好的话,明天一天就能把半个月的医疗费给挣回来。”
  我一下子忘了前因后果,听说能挣回来那么多钱,就兴奋了起来,“怎么能挣那么多钱啊?
  ”其实,话一出口我就想了起来——是啊,她能从哪里去挣那么多钱回来呢?
  无非是偷而已。
  果然,她说话了:“偷呗,早就看好了,是我们经理的东西,两块劳力士表,应该是拿去派什么用场的,要不他一个开快递公司的人买那么贵的手表干什么?估计不是什么好用场,先偷了再说。”停了停又说,“现在光偷偷手机什么的是管不了什么用啦。”
  的确不管用。毕竟已经住到医院里这么长时间,隔离病房的钱有多么贵,甚至到底贵到多么吓人的地步,我心里也大致有数,可是,难道这些足以使一个殷实之家倾家荡产的医疗费真能被囡囡一点点“挣”来吗?我又岂止是心存疑虑,只是到头来,即使我再多疑虑,即使我再多担心,我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囡囡背上包出去“挣”钱。
  别无消解,我只有一遍接着一遍地盯着囡囡看而已。
  过一天是一天吧!
  第二天囡囡果然没有再来,我便求护士为我跑了一趟原来的那间病房,帮我拿来了MP3,护士回来的时候给我带回来了同病房的小女孩写在一张纸片上的几句话:亲爱的叔叔,听囡囡阿姨说,您在那边过得很快乐,据说身上也不疼了,鼻子也不流血了,是真的吗?我一边听着张童声合唱一边翻来覆去地看这张小纸片——一切看上去都是读小学的孩子的语气,平常无论多熟悉,写起信来一律用“亲爱的叔叔”,和小时候的我如出一辙:我还记得小学的时候老师要求我们给自己的母亲写一封信,我也劈头就写了“亲爱的妈妈”。
  囡囡之所以说我在这边过得如何快乐,无非是为了安慰她,使她现在好过一些,我想了好半天,最后提起一支医生遗落在床头柜上的圆珠笔给她回信,就写在小纸片的背面,大意就是告诉她,囡囡阿姨讲的一点都不错,我现在的确好过了不少,将来你也会一样,所以用不着害怕,不光在隔离病房里会好过不少,越往后去,身上就越不再疼了,所以,现在你还是得该吃就吃得饱饱的,该睡就睡得好好的。
  写完这几行字,我的手腕已经酸疼不止了,继续躺下来听童声合唱,脑子却不知怎么跑回了宁夏,满脑子都是小时候的我:有一年春游去了西夏王陵,全年级的同学在王陵前面照相的时候,我却突然想小便了,又不敢跟人说,就憋着,但是同学们大多都不听话,排了好半天的队都还是没照成,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我憋到后来,几乎连路都不会走了;又有一次,放星期天假的时候,老师布置我们写作文,题目是《我的一天》,星期天晚上,我想来想去,在本子上写了两个字,“睡觉”,我同样清楚地记得,作文交上去之后,我被老师罚了一个上午的站。
  世事就是如此难以预料,这么多年,如果现在再有人布置我写作文,题目还是《我的一天》,那么,“睡觉”二字倒真是合适得不能再合适了。
  要是作文的题目是《囡囡的一天》呢?
  囡囡的一天——
  清晨就出了门,早饭我在医院里是有人管的,她便自行解决,应该是步行到水果湖寻一家豆浆店喝点豆浆吧,之后在水果湖新华书店门口坐上去中商广场的公共汽车,到了中商广场,通常要等到九点钟之后才开始工作,也是,九点钟之前就逛商场的人真不能算多,工作之前她就和同柜台的其他两个女孩子聊天,其中一个需要特别小心,因为她是老板的表妹,而且一直想把囡囡挤走,原因是自从囡囡来了之后,多了个人手,那老板就给她们降了工资。
  囡囡是何等聪明的人,有时候站在柜台里,要是看到外面有人挑着担子卖草莓啊苹果啊什么的,偶尔是会出去买些来分给大家一起吃的,但是从不到水果摊上去买,因为太贵了,挑担子来卖的人大多是邻近的农民,卖的都是自家产的东西,自然就要很是便宜一些。中午,等吃完盒饭,囡囡总是抢下另外两个人的饭盒拿在手里上楼去洗,但是到了买饭的时候,她从来都是要躲在后面的,“不想请客。”她对我说起过原因。
  如此一来,不算小的柜台里她和其他两个女孩子呆得也算是相安无事了。
  从中商广场下班之后,她要再坐公共汽车去汉口,到了汉口,在公司里领了工,她倒是一点也不显得忙了,当然还是以坐公共汽车为主,但是能走路的时候就尽量走路,而且尽可能地每天去一次江汉路的步行街,这是为什么呢?自然是因为在那条路上不容易被警察抓住。送了那么长时间的快递,对武汉的街衢巷陌她也算是了如指掌了,江汉路上的一家专卖店的背后有间锅炉房,早已经废弃了,可以轻易爬上屋顶,屋顶又连通着后面的居民区的一大片屋顶,所以,只要上了那锅炉房的屋顶,几乎就是什么人也抓不着了。
     好了,谜底也该揭穿了:她之所以能走路的时候就尽量走路,就是想多找找下手的机会,之所以每天去江汉路一次就是下手之后容易脱身。

  短短的时间之内她就已经训练有素了,送快递的工作也算是帮了她的大忙,但是送快递已经变得根本就不重要,她的全部心思都用在寻找下手的机会上了。

  她和我说起过:有好几次,她都被别人追上了屋顶,每次心里都是紧张得要命,不过最后还是化险为夷了。我也就经常忍不住去想像她在一大片连绵起伏的屋顶上奔跑时的样子:大概和一只猫差不多,将身体压得低得不能再低,一边往前跑,一边要绕开蜘蛛网般纵横交错的电线,身体不时撞在高过了屋顶的树干上,不时又被脚下破碎的瓦片绊得直打踉跄,也不知道跑出去了多远,到了终于可以松口气的时候,囡囡警觉地只露出半张脸来仔细打探一番屋顶之下有人追来了没有,确认没有之后,她才蹲下来,去好好揉一下刚才被树干撞疼了的地方。

  警惕却丝毫没有放松,但凡有半点风声鹤唳,她就要站起身来继续风驰电掣地往前跑。

  一只猫,一只叫囡囡的猫。

  也有差点就被抓住的时候。那是在武昌的阅马场,去红楼里送完快递出来,在前面的广场上遇见了个瞎子,那瞎子无缘无故地站在广场上破口大骂,遇见谁就骂谁,没人理会他便故意去寻一个行人活生生撞上,之后就撒泼耍赖,大人小孩子一个不放过;囡囡在旁边看着,心里就来了气,本来想上去作弄作弄他的,突然看见那瞎子的钱包从口袋里露了出来,她便当即决定上去把钱包掏走,真的就上去了,二话不说就开始掏他的钱包,旁边也有行人看见了,故意不说,都看着她掏,还有人对她竖大拇指。

  哪知那瞎子突然就哈哈大笑起来,一把就要抓住囡囡的手,直到这个时候,囡囡和身边的人才算知道,那人根本就不是什么瞎子。囡囡心知不好,拼命打掉他的手,撒腿就往前狂奔,可是,那人跑起来的速度一点都不比囡囡慢,跟着她跑过马路,重新跑回红楼底下,绕了好几个圈子之后,还是没躲开,最后只好朝黄鹤楼那边跑过去,从黄鹤楼前面的天桥上往下跑,一直到司门口,人流如织,这才终于把他给甩掉了。

  囡囡后来对我说,要是还往前跑一步,她恐怕就得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就是因为这样,囡囡才再也不在这种场合下手了,下手的地方多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总之要把危险降到最低点。

  “真要是适合下手的话,一分钟都不要。”囡囡如此说起过。

  比如上个星期三的下午,她送一盒CD去给电视台的一个导演,送到之后,导演正在另外一间屋子里开会,但又非要他收到后签字不可,她就站在办公室外面的走廊上等,办公室里还有一个正在化妆的女孩子,看样子应该是个什么主持人,囡囡刚向她问了一句那导演大概什么时候回来,那女孩子就烦了,不耐烦地喊了声:“快了快了,衣服不都还挂在这儿吗?”说完就拿着化妆盒和一面小镜子进了隔壁的房间。

  碰了个没趣,但囡囡丝毫不以为意,这种事情她碰到太多了,只吐了吐舌头而已,继续站在那里朝办公室里看,果然,那导演的衣服就挂在墙角里的衣架上,只看了一分钟,她就决定去把那件衣服口袋里的钱包掏出来了,说起来她也是个有经验的人了,只隔了老远看一眼,她也可以知道口袋里装着的稍微显得有些鼓囊的东西就是钱包。

  果真一分钟不到,囡囡蹑手蹑脚地进去了,又蹑手蹑脚地出来了,得手之后飞快地看了一眼,钱包里的钱还不少,但是即使钱再多也不可能老拿在手上看,她迅速地把它塞进了自己的包里,继续哼着歌站在走廊上等那导演,看上去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半个小时之后,那导演回来了,一把那盒CD接到手里就转了身,直奔衣架上挂着的衣服去找笔,掏了这个口袋掏那个口袋——就是在这短暂的一瞬间,囡囡简直被吓呆了,她甚至都已经去想像即将要发生的事情了:虽然是在找笔,但是连掏几个口袋之后那导演总会发现钱包不见了,说不定立即就会大呼小叫起来,隔壁房间的人自然都会朝这边跑过来,而她,当然成了第一嫌疑人,要命的是,钱包就装在她的包里,她根本就还没找到机会塞到一个不为人注意的地方去;一点都不夸张:她从没这么紧张过,手心出了汗,脸上虽然还在笑着,脑子里倒是去想即将到来的被警察带到派出所里去做笔录的样子了。

  结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那导演只掏了两个口袋,一见没有笔,就直奔自己的办公桌上去找,签完字就拿着那盒CD迫不及待地去了别的房间。

  竟然真的什么事情都没有。一直到进了电梯下了楼,在电视台的大门口,囡囡还忍不住再回头去多看几眼那层楼,转身就跑了起来。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么巧,第二天,她又送了一盒CD,去的还是老地方,收件人还是那导演。倒是没有再等,一上楼就看见了他,她若无其事地进了办公室,将CD放在他的桌上,紧张还是紧张的,只是再没昨天那般厉害了,结果那导演非但没有拍桌子向她问话,可能是心情好的关系,反而还和她开了几句玩笑,可能他到现在为止都还不知道自己的钱包已经被人偷走了,当然了,他更加不会知道偷他钱包的人就是眼前的女孩子。

  从电视台里出来,已经是下午五点钟了。天气冷了之后,白昼一天更比一天短暂,天光一副欲黑未黑的样子,其实不对,应该是欲蓝未蓝,我没说错:在城市里生活着,只需稍加留心,就能看出夜幕其实被街灯和霓虹映成了蓝色,就像未出生时的胎壁,裹着城市里的一切,又成了一切中的一部分。囡囡决定不再回公司领工了,但是现在就回小院子里去做饭似乎还是早了点,想了想,就决定去司门口的“巴黎世界”一趟,是啊,冬天就要到了,也该买买过冬的衣服了。

  结果给她和我各买了件毛衣,两件毛衣加在一起不足百元,自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管它的呢,只要穿上去觉得暖和就已经很不错啦。提着毛衣,坐在回小院子的公共汽车上,当暮色里的灯火渐次闪亮起来,沿途枝叶散尽的梧桐树上飞来一只掉队的斑鸠,囡囡的心里,会想起些什么呢?

  首先自然就应该是我吧:“哼,那家伙肯定又睡着了!”

  呵呵,我估计得几乎不会有错。

  之后呢?大概也会像我一样想些小时候的事情?应该是会的,即使是我也会想起她的小时候来,当然,想得更多的是她弟弟,自然都是她告诉过我的那些事情。比如有一次她和弟弟在院子里捉迷藏,弟弟藏起来之后,她找了好半天最后都没找到,最后是在厨房的面缸里面找到的,找到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睡得也不老实,身子东摇摇西晃晃,连眉毛都白了,真是叫她哭笑不得,最后还是把他抱到床上去了;还有一次,两个人晚上打着手电筒出去捉青蛙,青蛙是只要被手电筒的光罩住就不会再往别处跑了的,看见一只青蛙之后,弟弟打着手电筒要她去抓,一把没抓住,青蛙跑了,弟弟撒起腿就追出去了,一直追进了片竹林,她就站在原地左等右等,总也等不来,后来自己进了竹林,一进竹林就发现了,原来,弟弟又安安静静地躺在地上睡着了,睡梦里还不忘记挥着小手赶走朝他叮过来的蚊子。

  “就是这么贪睡,那孩子,”囡囡不止一次对我说起过,“从来没见过像他那么贪睡的孩子。”

  “不知怎么回事情,”有时候我也心里一动,对她说,“觉得那孩子有点像红孩儿,弄不好就是红孩儿贪玩,跑到凡间来耍了一趟,最后被天宫的人发现了,又把他招回去了。”

  “红孩儿?”囡囡有点迷惑了,“就是那个跟老龙王和孙悟空都打过架的小孩子吧,脚上还踩着两个风火轮?”

  “是啊,就是他。”

  “哎呀,你别说还真是——”说着歪头好好想了想,“嗯”了一声,一点头,凑到我脸上就亲了一下,“越说越像,真是越说越像,呀,你怎么这么聪明啊!”

  “不聪明能把你拐来当压寨夫人吗?”我也故作自得状。

  “切,还不知道谁给谁当压寨夫人呢!”她好像想说句玩笑话,似乎又觉得不妥的样子,终了还是说出来了,“起码现在是我在养活你吧。”

  “那倒是。”我哈哈笑着承认,“我得把你吃到死,哦不,是一直吃到我自己死。”

  回院子里之后可就够囡囡忙的了,虽说她的厨艺每天都在“精进”之中,但毕竟是一个人做两个人吃的饭菜,而且,又是煮饭又是熬粥,实在是够她受的了。但她还真就受得了,每天总能变出几个花样,一本菜谱只怕都快被她翻烂了。做饭的过程中她也能够自找好多乐趣,主要就是看影碟,除了为数不多的几张舞曲,我的几乎所有CD她都不爱听,因为大多都是些英文歌,她听不懂,“数你们这种人最可恨,动不动就用英文歌啊什么的来压迫我们这些不懂英文的人,”有一次,她故意抬起双手朝我做凶狠状,“恨不得一把把你掐死算了。”

  我立即哈哈笑着在床上放平了自己的身体,再不动弹,“来吧,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趁着羊骨粥还没熟,她赶紧抽时间洗了个澡,洗完后也不穿衣服,裹着条大毛巾,一边擦头发一边切菜,不时去掀开锅盖看看羊骨粥煮好了没有,每次都要半闭上眼睛好好闻闻粥的香气,我知道,每逢这时,哪怕我不在身边,根本就没人看她,她也满脸都是得意之色,肯定还在心里夸自己呢,兴之所至,说不定就要打开音响来他一曲恰恰了。

  饭熟了,粥好了,囡囡也该出门了;关好门,锁好锁,下楼的时候别崴了脚;出了院子上了路,天上的月光像瀑布;别丢了筷子别砸了碗,能走慢点就慢点;想偷吃点就放开吃吧,多吃一点是一点;风不要吹来雨不要下,树影影里走着个沈囡囡;哎,哎,走着个沈囡囡,好像那兰州城里的白牡丹!

  ——我躺在床上自己编的“花儿”,其实一点也不像是“花儿”,反倒像是山东快书。

  这就是囡囡的一天,因为到了医院之后,尽管离一天结束还有好几个小时,但是,余下的时间已经浑然不属于她了,全然属于了我,或者说:就像两株连体榕树,她的时间长在了我的时间之中。如此一天,假如囡囡是坐在课堂里的学生,她该如何写这篇名为《我的一天》的作文呢?假如我十岁时便和她相逢,有幸和她同桌,弄不好她会抄我的作文,最后只稍微改头换面地交上去,可是不管怎么样,我相信她会像我们小时候一样,在作文即将结束的时候写道:“这真是快乐的一天,有意义的一天。”

  对我来说,只要日子还能继续下去,我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的一天”,都是“有意义的一天”,最近,住在隔离病房里,我时常想起读过的《浮生六记》里的一段故事——某年七夕,三白和芸娘在临水小榭中设香案拜祭天地,“是夜月色颇佳,俯视河中,波光如练,轻罗小扇,并坐水窗,仰见飞云过天,变态万状”,芸娘问三白:“宇宙之大,同此一月,不知今日世间,亦有如我两人之情兴否?”

  三白如何作答,我是全然忘了,倒是终日躺在病床上的我,时常忍不住去作芸娘般的妇人之问:“在这茫茫世上,还会有像我这样就快要死了,身边却始终有个寸步不离的女孩子的人吗?”

  其实我是可以自问自答的:也许还有,但是不会太多。

  所以我一直告诉自己不论何时都要满足,即使在病房里已经躺了足足二十天。是啊,如此长的时间就躺在刚过十平米的病房里,大概从第十天开始,我隐隐觉得烦躁了起来,总算知道了坐牢房是怎么回事情。囡囡不在的时候,那种别无消遣的无聊简直可以要了人的命,身上的疼痛之感是好多了,身体也没再出过血,但是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那种深入骨髓的无聊之感反倒取代了血和疼痛,折磨丝毫都不见得更小。

  好在我早就不是过去的自己了,不管什么时候都能自定心神,最后总算找到了消遣的办法,说起来也煞是简单:不去看外面走廊上的过往行人,只闭着眼睛去想能使自己心平气和的事情,要么是幅画面,要么是囡囡说的一句话,如此想着,慢慢就能睡着,睡醒了再接着想。也许是脑子过于偏执的关系,有时候我正闭上眼睛想着古代的某处场景,眼睛一睁,竟然还真的以为自己身处了彼时彼刻,端的是青林古岸、西风打头,自己正白衣胜雪地站在一株绿柳之下,等着芦苇荡里漂出一只小船将我飞渡到古岸对面。

  那感觉就像放电影,银幕就是眼前的白墙,墙上光影摇曳,古装戏正在上演,而我演出的是其中的一个不甚重要的配角。对,就是那感觉。

  前两天还想起了萤火虫。是个后半夜,翻来覆去睡不着,就闭上眼睛去想夏天夜晚里的萤火虫,想那部名叫《再见萤火虫》的电影,后来睁眼一看,顿时惊呆了:我房间里平空多出了一条河流,我坐在河这边,但见对岸的萤火虫明灭万点,穿行于柳堤草渚之间,更使人诧异的是,节子的哥哥背着她就在柳堤草渚之间欢快地跑来跑去,满世界都是节子害羞而清脆的笑声。

  这真是真正的“再见萤火虫”。

    隔天和囡囡讲电话的时候,我把前一晚上的惊奇所见告诉了她。“法轮功——”她说着用手捂住话筒,声音压得低低的,又故意拖长了声音喊,“快来人哪,来抓顽固法轮功分子啊!”

  我不禁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朝她故意招手,“来来来,小姑娘,快过来,我不管治病,我只带人上层次。”

  我一语未毕,囡囡笑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引来更多行人盯着她看。

  最有意思的还是今天早上,从小院子里一来医院,囡囡抓起电话就要唱歌给我听,说是昨天在电台里听来的,当时就笑坏了,刚才来的时候也唱了一路。我当然说好,拿着话筒就不再说话,听她唱:“爱你爱你真爱你,把你画在吉他上,又抱吉他又抱你;恨你恨你真恨你,把你画在砧板上,又剁肉来又剁你。”

  歌词加起来就这么六句,调子古怪,有伊斯兰之风,假如我没猜错,应该是新疆地区的音乐,加上囡囡本来就是一边笑一边唱,肯定走了调,听上去更加怪异,但是还是相当好听的,悠扬也好明快也好都不过分,不禁使人忍不住去想像新疆:夕阳里的圆顶清真寺、喧闹的城镇上弹着六弦琴又唱又跳的人们,以及远处的维族人墓地、黑石头、红草地和向日葵田。

  “好啦,该上班去啦,”唱完了,笑完了,囡囡直起身来把包背好,手里还拿着话筒,“啊,忘了件事情。”

  “忘什么了?”

  “忘了带砧板,哈,要不然可以一边站柜台一边在砧板上画你。”

  “不要紧不要紧,晚上回家接着画,全部都画满。”

  随后囡囡放下话筒,把腕子上的一根绿色橡皮筋取下来,双手背到脑后,把头发扎成马尾巴形状,一边扎一边朝我嘟了嘟嘴唇,就算作是飞吻了——呵呵,比较轻佻,之后对我摇摇手就消失不见了。我猜,她一定是蹦蹦跳跳着跑下楼去的,嘴巴里肯定还在唱着“爱你爱你真爱你”,直到她消失不见一分钟之后,我才从对面的玻璃上发现自己还是笑着的。

  “没关系,”我看着玻璃里的自己在心里说,“笑吧。”谁叫我这么高兴呢。

  但是,我的高兴只持续到了晚上。

  从天一黑开始,我就坐在床上眼巴巴地盯着走廊看,一直到差不多七点钟都过了,囡囡还是没有来。没办法,我便心神不宁地先吃了护士送进病房里来的饭,没吃完就丢了筷子,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是,除了眼巴巴地看着,别的一点什么办法也没有。

  一直等到护士再进病房里来给我量体温,囡囡也还是没有回来,房间里虽说没有钟表,但是每天晚上都是九点钟量体温,再说,我甚至能听清楚秒针走动时的滴滴答答,一点也不夸张地说:我的身体里就藏着一只钟表。

  我把囡囡的手机号码说给护士,求她帮我给囡囡打个电话,那护士多少有些不情愿,最后还是答应了,拿了我写给她的号码出了病房,不到三分钟就回来了,说是打不通,说完出去了,独独剩下我呆坐在床上,脑子里一片空白。

  突然,我想起囡囡有可能在原来的病房里陪那个小女孩,就按响床头上的按铃叫护士,一直按,按到护士来了为止,一来就没好气地问我还有什么事情,我便直截了当地求她帮我去原来的那间病房里找找囡囡,她不答应,说是值班时间不能外出,又反问我:“能有什么事情呢?”我一听就急了,掀起被子跳下床,光着脚就要往外跑,直到这时候那护士才答应了,看着她从窗户外面走过去,不知怎么了,我非但没有放下心来,心里的不祥之感反而愈来愈浓了。

  果然如此,十分钟之后护士回来了,告诉我说囡囡根本就不在那病房里。

  我已经几乎可以断定囡囡肯定是出了什么事情了。

  她到底在哪里啊?

  我毫无办法,脑子就生出了对自己的厌恶之感,而且,这感觉比以往每一次都更加强烈:废人,一个废人。

  我问自己:你能做什么呢?我回答自己:你什么也做不了。

  九点钟过了,十点钟也过了,一天中最后一次注射结束,护士端着装着针头和注射器的托盘离开,刚刚关上门,窗户外面有个女孩子的身影一晃,“囡囡!”我大喊了起来,但是,不是囡囡,竟然是好长时间都不曾见面的小男。

  几乎就在看见小男的第一瞬间,我的心里稍微好过了些:我从未将自己要死了的消息告诉过小男,她不可能凭空找到医院里来,肯定是囡囡告诉她的,如此说来,囡囡一定是真的出了什么事情,不然不可能去告诉小男,但是,总算有人知道囡囡的下落了。

  我又是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正要往外奔出去,还是收了脚往后退,手慌脚乱地看着小男,往后退一步就再回过头去看看小男,我确信自己的脑子已经比一个三岁孩童清晰不了多少了;小男也不再是往日里我熟悉的那个小男,站在那里,脸贴着玻璃窗,一句话也不说地看着我,是啊,一层玻璃窗之隔就是生死之隔,不管是我还是小男,又能说些什么呢?

  两个人就这么愣了一会儿,还是小男先回过身来,拿起窗台上的电话,又轻轻地用手指点了点话筒,示意我也把手里的话筒拿起来,我如梦初醒,狂奔了一步把话筒攥在手中,柜子上的一只茶杯都差点被我打翻到地上去了。

  拿起话筒之后,都能听见小男的呼吸声了,却听不见她说话,她的呼吸声越来越紧促,突然就哭了出来,“……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啊?”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她——谁能告诉小男我是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呢?

  甚至都来不及伤感,我攥住话筒扯着嗓子问她:“囡囡她怎么样了?她在哪儿?”

  “她好好的,”小男擦了一下眼泪,“……今天晚上回不来了。”

  “她在哪儿?”我睁大眼睛盯着窗户外面的她,紧接着追问了一句,“她到底在哪儿啊?”

  小男沉默了短短三两秒钟,像是下了多么大的决心,我甚至能依稀看见她咬了嘴唇,“被警察带走了,要拘留一个星期。”

  “什么?”我的脑子里顿时就像被扔进去了一枚燃烧弹,“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

  小男的哭声更加大了,几乎喊了起来:“囡囡被警察带走了!”

  完了,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我呆呆地抓着话筒,手足顿时就冰凉了,脑子里的空白被更大的空白所掩盖,慢慢地脑子里就出现了一幅画面:一间坚硬而冰冷的石屋子,没有门,或者说铁栅栏就是门,小男就坐在地上,被人推搡过,脸上还有别人给她留下的指印,衣服上本来就破了的那条口子撕得更加长了,她就坐在地上低着头比划着那条口子。

  猛然之间,我不能再想下去了,一抛话筒,光着脚就往门口跑去,跑到门口,一步也没停就拉开了玻璃门。小男吓呆了,跑上来挡住我,问我要到哪里去,我也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要跑到哪里去,只想跑,跑出病房,跑出医院,就像囡囡现在就站在医院对面的公共汽车站牌底下等我去接她一样;可是,小男哭着挡住了我,我想绕开她,又绕不开她,我到左边她就到左边,我到右边她就到右边,张开两只手,仍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值班室里一下子奔出了好几个人,一齐挡在我的前面,更有一个男医生一把从背后抱住我,要把我拖回病房里去,我死活不依,使出全身力气不让他拖进去,又过来另一个男医生帮忙,这才一点点架住我往病房的门口拖过去,我再也动弹不得,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绝望地看着眼前的地板上拖出一条泥痕。

  门被从外面反锁上了,我也再没了力气,坐在床上,背靠墙壁,闭上眼睛陷入黑暗里去,冰凉的小臂又开始狂跳起来了,我下意识地去按住,结果却是越按越跳得厉害——我的身体变成了一片正在发酵的石灰坑!睁开眼的时候,一大群人还站在外面没有走,都在围住小男问着些什么,可是,小男又何曾遭遇过如此这般的时刻呢?只看着他们,摇着头,不时往后退两步,退出去两步之后再走回来。

  我想了想,下了床,费尽气力走到窗户边,敲了敲窗户,小男侧过身来,我又示意她拿起电话,她却茫然地看着我,我接着指了指话筒,她还是一脸不解地看着我,她究竟怎么了?我正在疑惑着的时候,一群人之中的一个已经拿起话筒交到了她手里,小男如梦初醒地对着话筒连“喂”了两声,人群这才无趣地散去,我心里一阵心疼:小男本来就还只是个世事未谙的孩子,也难怪她会手足无措。

  我想尽办法使自己平静下来,问小男:“……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是在轮渡上被带走的,”小男说,“快下船的时候,囡囡看见有个人的钱包从口袋里露出来了,她就,就伸手去拿了,没想到那个人就是专门抓小——抓那什么的——便衣警察,就把她带走了。”

  小男说得特别慢,真是难为了她,她平素里就是想到什么说什么的人,现在却小心翼翼了,说“偷”不说“偷”,说“拿”,本来要说带走囡囡的那个人是专门抓小偷的,话都出口了却又改成了专门抓“那什么的”,我感激地看着她,心里涌起一阵暖流。

  “还算好,今天要不是我休息的话,就麻烦了,”小男继续说,“接到囡囡电话的时候,

  我正在家里睡觉,一接电话就去了派出所,这才知道你得了病,变成了这种样子。派出所的人说了,要么交三千块钱的罚款,要么就拘留一个星期,我一听就要回家取钱,可是囡囡死活不让,说就只当放假了,在里面住一个星期才回来,后来就让我来找你,好让你知道她在哪儿,顺便也好照顾照顾你,她的包我也帮她带回来了。”

  我听着,过去在我身上反复出现过的那种针扎般的疼痛又出现了,我不得不一边捂住胸口一边听她讲话,一直到了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小男的肩膀上背着两个包,一个是她自己的,另一个就是囡囡的。

  囡囡。囡囡!

  我故意去想囡囡有可能遇见的难堪,有可能挨的打,还有挨打之后若有若无的笑,她也许还会如此想:“没关系,反正这是我和那家伙两个人的事情,别人怎么看我才不在乎呢。”——此时,囡囡在受苦,我就故意去想她受的苦,以使自己也痛苦得连气都喘不过来,好像只有这样,我们才又紧紧地蜷在一起了。

  囡囡会知道我在这么想着她吗?

  这时候,走廊里的灯熄了,小男顿时置身在了黑暗之中,可能是和刚才发生的事情有关系吧,护士没来赶小男出去,倒是我,猛然惊醒过来,“小男,这么晚了,你回去安全吗?”

  “没关系啊,我不回家了,回你们的小院子里去,钥匙就在囡囡包里装着呢,”小男终于止住了哭音,“我答应过囡囡的,明天一早就来,已经跟公司请过假了。”

  “……这样啊,那好,我这边没什么事情了,你先回去吧,回去之后记得把门锁好,院子和房间的门都锁好。”

  “可是你真的没有事情了么?”

  “真的没有了,小男,回去早点睡吧,对了,家里还有一张《蜡笔小新》,就在衣橱旁边,你好好找找就能找到,要睡不着了的话就看看吧。”

  “我也看不见了!”没想到我寻常的一句话竟使得小男激动了,即使根本就看不见她,但是也完全可以猜出她已经全然不是平日里我熟悉的模样,她像是忍着一句话,忍了太长的时间之后终于再也忍耐不住了,接着又说了一句,“我——”

  “小男,怎么了?是有什么事情吗?”我急切地问道。

  “没有没有,我走了,”说着语调稍微明快了些,可是我却觉得明快里有明显的不自然,“明天一早我就来了,囡囡好像说过不用从外面带早饭进来的,对吧?”

  “……对。”

  随后电话挂上了,小男走了,我继续坐在床上发呆。尽管有窗子,却再没有月光倾泻进来,冥冥之中似乎听见窗外又起了大风,不知哪里有扇窗户没有关上,咣咣当当地响着,似乎是阴曹地府里召集冤魂开会时敲起的钟声,但我知道那是幻觉,在隔离病房里我是什么也听不见的,但是,就让我在幻觉里沉醉下去吧,让我的幻觉里再飞来两只萤火虫,不多不少,只有两只,一只停在我的鼻尖上,让我永不睡着,好好睁着眼睛去想囡囡;一只穿过大风,穿过夜幕和夜幕里的楼群,再穿过冷冰冰的铁栅栏,飞进此时此刻囡囡的寄身之地,飘摇着落在囡囡背后的墙壁上,照亮她飘着护发素香味的头发、衣服上撕得更长的口子和她睡着了的脸。

  上帝啊,请你保佑我的上帝!

    
     第九章 小小子儿,坐门墩儿?
      早晨,我一直躺着不愿意起床,反正再不会像往日那般一睁眼就能见到囡囡,护士送来了早饭,就放在床头的柜子上,散着丝丝热气,但是一直到热气全部散尽我也没吃一口,心里只在想着一件事情:也不知道囡囡有没有早饭吃。

  天才亮了没多大会儿,小男就来了,是走廊上出现的第一个人。

  不用掐指,我丝毫都不会忘记:今天已经是我和囡囡再不相见的第四天了。

  小男一来,便竖起两根手指和我打招呼,绝无招摇之感,有点撒娇,也有点害羞,撒娇是那种做了什么错事被人发现了的撒娇,害羞也是做了什么错事被人发现了的害羞,有时候,我在床上躺着,看着在走廊上不时蹦跳一下的她,心里就作如此之想:如果我有一个妹妹,那她就应该是小男这个样子了。我想,别人的感觉也不会错到哪里去吧。

  打完招呼,小男马上弯下腰去掸衣服上和头发上的什么东西,我的眼睛蓦然一亮:她掸掉的东西竟然是雪花!心里又想着不对,现在就下雪似乎还是早了点,虽说已经是十一月末的天气了,走廊上过往的行人,还有小男,身上穿的衣服正在一天比一天厚起来,但是毕竟小男的脖子上还没围起围巾,心里想着,马上就走到了玻璃窗边上,指了指她身上,问她:“雪?”她也掸完了,分辨着我的口型,分辨清楚了,马上点头说着“是啊是啊”,接着拉开自己的包,竟然从里面掏出了两个雪球来,一手拿一个,并肩举起来,哈哈笑着,不时用雪球去冰一下自己的脸。

  能想出用自己的包来装雪球的人,世上恐怕再无第二个,这才是真正的小男。

  真好。果然是下雪了。我趴在玻璃窗上去想像外面的雪景:定然是举目皆白,屋顶上,还有树梢上,像堆满棉花糖一样堆满了雪;屋顶下的街道上,汽车碾压过去,非但没有使雪消融,反而愈加坚硬,街道上的坚硬加重了屋顶上的柔软,一如我们重重的脚步和轻得不能再轻的心——每次下雪的时候,我心里都会涌起如此奇怪的感觉。

  每次下雪的时候,我是一定要沿着东湖边的公路走上一个上午的,从小巷子出发,一直走到碧波山庄,常常都是下雪后第一个踏足这条路的人。看着一路上被沉沉积雪包裹得静穆不动的云杉、就像撒了一层盐的湖面、湖面上泊着的游船和游船上挂着的雪灯笼,用“心旷神怡”这样的词来形容我的心情显然是不够了,忍不住就要奔跑起来,跑过沿途的两处码头、一家沙滩浴场和三座石拱桥,就像一直要跑到天国里去,直至再也跑不动的时候,一回头,看见路上除我之外再无别人的足迹,便觉得不枉来了人世一趟,恨不得立即长跪在地,为自己造一座雪墓,住进其中——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雪中仙。

  就这么趴在玻璃窗上出神的时候,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一想起来就觉得心里像被针扎了:住在有暖气的隔离病房里的我,自然是不会觉得天气是多么冷的,但是,从昨天晚上到今天早上,气温一定是骤降了,那么囡囡不觉得冷吗,她不需要加衣服吗?

  再也放不下了,满脑子只有一件事情:囡囡要加衣服。

  小男吃完早饭回来之后,我几乎是连半分钟都没有犹豫,右手颤抖着一个劲地指着窗台上的电话,小男马上就拿起来了,我再跑回到病床边拿起电话,求她拿件衣服给囡囡送过去,小男一口答应,连连说:“哎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小男走了之后,我便偷偷从枕头底下掏出那个薄薄的笔记本出来看,就是囡囡经常在上面写写画画的笔记本,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把那笔记本放在随身都背着的包里了。那天晚上小男走了之后,我突然想起来想看看囡囡的包里背着些什么东西,好像看一眼里面的东西就看见了囡囡的脸一样,第二天早晨小男来了之后,我便问她囡囡的包里有些什么东西,小男竟然说里面有个笔记本,当时我就知道一定是我偷偷看过的笔记本,当即央求小男回家一趟,帮我把那笔记本取来,小男当然不会拒绝,立即就回去取来了。

  取来之后,小男犹豫着是否把它给我,病房里的规定她也知道了:不光看望病人的人不能进病房里去,一切有可能带菌的东西都不被允许送进去。笔记本当然并不例外。我起码抓住话筒和小男说了一个小时的好话,她总算答应了,趁着护士不注意的时候开门塞了进来,我连跑几步,两只手把那本子抱在怀里,回去拿起话筒连声对小男说“谢谢”,小男却在话筒里说:“我这样到底好不好啊,我到底该不该这么做啊?”

  那个薄薄的本子被我拿在手里翻了整整三天,只要护士没来,我得着空了就把它从枕头底下掏出来。

  薄薄的本子之于我,与《圣经》之于虔诚的基督徒并无二致。

  今天也是一样,小男走了之后,我躺在床上看囡囡画的画和她写下的一字一句,只能躺,侧着身子躺,把本子放在被子里,只有如此才能不被护士发现。其实与我当初偷偷看时相比,本子里只多出了几幅画和两段话,那些画大多只有寥寥几笔,其中一幅颇有意思:我们躺在海边的沙滩上晒太阳,囡囡突然喊了起来,“抓流氓啊!”原来我的两腿之间已是微微突起了,因为整个身体都被湿漉漉的沙掩盖住了,所以两腿之间就变成了一堆小小的沙丘,画得实在是太逼真了,要是囡囡就在我的身边,我一定要打趣她画的就是春宫图。

  两段话,一段写给她弟弟,一段写给我。

  写给她弟弟的:“姐姐问你件事情,神仙也生孩子吗?应该是会的吧,要不你跟谁在一起玩啊?我想着,和你在一起玩的小伙伴可能是那些神仙的孩子,要真是这样的话事情就好办啦,帮姐姐办件事情,要小伙伴回家跟父母说说,请他们把姐姐身上的罪宽恕掉,姐姐现在成了个小偷,肯定是瞒不过你的,你得帮帮我啊,虽然我也不在乎,把自己当成猿人了,猿人总是不分什么罪不罪的吧,可是不行,万一到时候有人说我活着的时候犯了罪,不让我上天堂,那我不是要和那家伙分开了吗?这可不行啊弟弟,我已经死心塌地跟着他啦,不管什么时候都得在一起,天堂的事情,虽然说肯定是他上了好多年之后我才上,现在关心还太早了点,但是心里总是放不下,我不管了,你得帮姐姐这个忙,好好要小伙伴回家对父母说说,说不通了就哭一哭闹一闹,不管是天堂还是人间,哪里的父母应该都是怕孩子又哭又闹的,OK?”

  写给我的:“喂,你这个家伙又睡着了,就剩下我一个人坐在外边了,心真狠啊,简直死啦死啦的,呵,开句玩笑,不会要你死的,舍不得啦,只叫你咪西咪西的,不叫你死啦死啦的。昨天晚上做了个梦,讲给你听听吧?梦见你和我回去见父母,坐火车回去的,穿了件西装,还扎着条红领带,说有多别扭就有多别扭。没想到一到家,弟弟就举着挂好长的鞭炮放起来了,一看吓了一跳,张灯结彩的,喜联啊什么的都贴起来了,我的妈呀,原来是要咱俩现在就拜天地啊,我吓死了,还有音乐,‘小小子儿,坐门墩儿,吵着闹着要媳妇儿’,哈哈,有意思吧——”

  写到这里便戛然而止了,可能她正写着的时候我突然醒了,急忙就把本子收进包里去了。

  几天下来,这些画和这些字,连同以前的画和字,我早就已经背得滚瓜烂熟,就像长在我心里了一般。囡囡的字不是不好,而是很不好,而且可能常常提笔忘字,歪歪倒倒的不说,好多字都是大概画了个形状就马虎过去了,但是我看着却一点也不觉得别扭,越看越觉得有意思,甚至眼前就浮现着她打马虎写那些字时的样子,翻来覆去地看,怎么都看不够,其实有好几次我都想把本子再交回到小男的手上,让她重新放回囡囡的包里去,终究还是不舍得。

  中午的时候,小男回来了,身上的雪比早晨来时更加浓重,说她成了雪人一点也不为过分,我甚至都没等得及她掸一掸身上的雪,立即就拿起了电话,不过她也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眼看上去就觉得她比早上还要高兴些。

  “见到囡囡了吗?”我一抓起电话就问。

  “见到了见到了,”小男微微跺着脚,一边说话一边往手上哈热气,“还唱了歌呢。”

  “是吗?”我的心情为之一振,“那别人允许吗?”

  “警察也怕冷啊,去了之后,值班的人听说我是送衣服来的,手一挥就让我进去了,囡囡和里面的人都混熟了,我一进去,他们就把她放出来了,我们两个人就坐在台阶上吃零食,有意思吧?”

  “还有呢?”

  “还有就是堆雪人啦,我们在院子里堆了好高一个雪人,还把拖把上的布条取下来当假发给它戴上去了,真是笑死了,然后她就教我唱歌:‘爱你爱你真爱你,把你画在吉他上,又抱吉他又抱你;恨你恨你真恨你,把你画在砧板上,又剁肉来又剁你’,真有意思啊。后来别的房间里关着的人有意见了,都对值班的人吵着要出去,说凭什么就只放囡囡出去不放他们,值班的人才过来叫囡囡回去了。”

  “原来是这样,”我一边听着,一边就去想囡囡和小男围着个雪人又唱又跳的样子,不禁就迷醉了,“……真好,真好。”

  如此之后,因为知道了囡囡在那里并没受什么苦,心里觉得好过了不少,也可以舒舒服服交叉双臂躺在床上好好出口长气了,身边要是有烟的话,一定会重重抽上几口的。因为听到小男的嗓子有些不对劲,像是感冒了的样子,好在我们现在就置身在医院里,便催促小男去开点感冒药来吃,她一个劲不去,后来还是没经住我的劝,去了,去之前,趁着护士不注意,我把那个在枕头底下压了好几天的笔记本给了小男,嘱咐她,回院子里去的时候再放回囡囡的包里。

  活着真好。

  第七天的下午,小男回了航空公司,说是去飞公司临时加的一趟从武汉飞丽江的航班,下午三点钟的样子,我的鼻子又出了一次血,一出就不少,染红了半个枕头,医生和护士都来了。血终于止住之后,虚弱之感遍及我身体里的每一处器官,我只能靠在床上闭目养神,渐渐地,眼皮就重了起来,尽管内心里十分不情愿,但是没办法,还是睡着了。

  竟然睡了两个小时还多,一睁眼,就看见了囡囡,她就站在走廊上,双手扶着玻璃窗,身边还站着几个聚到一起聊天的护士。

  一下子就不觉得虚弱了,几乎是一跃而起,我跳下床就朝门口扑过去,鼻子里还塞着两小团棉球,全都不管了,只有一个念头,冲出门去,好好把囡囡抱在怀里看一看,管他光天化日,管他众目睽睽,全都不在话下,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耶和华现身来挡我的路也无济于事;可是,临要一把拉开门的时候,猛然看见囡囡担惊受怕的样子,好像都已经叫起来了,脸上霍然变了颜色,我的心马上就软了,收了脚,走回来,走到玻璃窗前,看着她,就是看着,什么也不想,就像一点点离开了我的魂魄现在又在飞快奔回我的身体里,良久,叫了一声:“囡囡。”已经是哽咽了。

  囡囡也哭了,眼泪刚刚流出来,她就伸出手去擦,故意笑着指指电话,又指指我房间里的床,意思是说让我躺回床上去和她讲电话,没想到,她一笑,眼泪流得更多了,而且是那种怎么忍都忍不住了的样子,她也就干脆不去擦了。

  在她伸手去指电话的时候,我看见她的手上竟然生了冻疮。

  像囡囡这样的女孩子,虽说不是什么金枝玉叶,但也绝对不是那种允许自己的手上生冻疮的人,每天早上出门之前,手上脸上都要分外细致地收拾好才行,防晒霜啊紧肤水啊一应俱全地靠墙放着,看上去像是一座小花园;可是现在,囡囡的两只手都是又红又肿,这所有的一切全是因了我,而我,虽然病入膏肓,但毕竟住在有暖气的单人病房,我多么希望眼前的冻疮是长在我的手上!于是,站在原地没有动,只盯着囡囡手上的冻疮看,这时候她也明白我到底在看什么了,慌忙要把手缩到身后去,想了想,还是没有。

  全都看清楚了,我才回床上坐着,拿起话筒听她的声音。

  “想我了吧?”囡囡问。

  “……”

  “满足一下你的虚荣心,”不论什么时候,不管囡囡受了多么大的委屈,只要是和我说话,总能听出她话音里的轻快之感,“我想你了,成天想,把你画在地上,用脚踩你了,啊。”

  “……还画什么了吗?”

  “画了啊,哈,真不好意思,画了连环画。”

  “连环画?”

  “对呀,连环画,在雪地上画的,故事啊情节啊什么的一点也不少,画的是马帮的事情。”

  “马帮?”我追问了一句,“是云南那边的马帮吗?”

  “就是,不光云南有吧,好像四川啊贵州啊西藏啊都有马帮,不过听说现在都没有了,都是好几十年前的事情了——你是个跑马帮的,我是个在金沙江边上开小客栈的,怎么样,这故事不错吧?”

  “不错。”

  “在我开的客栈里认识的,你是那种胆子不算大的男人,就像现在一样,明明喜欢我,嘴巴上还一句都不说,每次来的时候,就是一个人坐在那儿喝酒。外面下着好大的雪,金沙江上的铁索桥上结了厚厚的冰,客栈里面生着红红的炉子,暖和得很,你喝着酒,我手上在缝缝补补的,就这么坐着,一个下午就这么坐下去了。

    “其实我早就被山上的一个土匪头子看上啦,那土匪头子隔三岔五就下山来骚扰骚扰我,说要把我抢上山去当压寨夫人,我当然不干,每次骚扰我的时候我都大喊大叫的,那家伙没得手,当然了,像他那样的人想得手当然是能得手的,可能还是因为喜欢我才没强迫我?哈哈,后来,咱俩就好上啦,我要和你一起去跑马帮,可是你怕我吃苦受罪,高低不干,说是挣够了钱回来和我一起开客栈,但是不在金沙江边上开了,换个地方,避开那个土匪头子。“后来就发生悲剧啦,听说咱俩好上之后,那土匪头子大怒了,带了一彪人马就要把我抢

上山去,你一个人当然打不过他们,身中了十好几刀,那些人还是不放过你,说非要把你杀死不可。咱们两个就拼命往一座山上跑,结果却跑到了悬崖边上,再没有退路了,你就和我商量,要我先回去,跟着那些人走,顺便把那些人引开,好让你跑掉,去找马帮里的朋友杀上山去把我救回来,我虽然一万个不情愿,但还是答应了,因为怕他们找到你,就和你定了个日子,还给你下了命令,说到那天你必须来接我,不来的话,我就去死。

  “被抢上山去之后,那家伙始终没有得手——可能那家伙年纪大了,我一反抗,他就不中用了,哈,就把我关在厨房里了,我一点也不害怕,也不担心,因为相信定好的日子你一定会带着马帮的兄弟杀上山来的。后来,你果然带着马帮的兄弟杀上山来了,但是,比咱俩定好的日子晚了一天,一帮大男人不要命拿着刀往山上冲的样子,看上去真是壮观呐,和《笑傲江湖》里面的令狐冲带着一帮兄弟去少林寺接任盈盈下山差不多——只可惜,我已经死了。”

  “死了?”我茫然问道。

  “死了,我就是这么个人,”囡囡的语气缓慢下来,“只要定好的日子错过了,我是绝对不会多活一天的,前一天晚上,等到差不多十二点钟的样子,既不想你可能是在路上耽搁了,也不想那天晚上你可能就没跑出去,在半路上就已经死了,什么都不想,一头撞在灶台上,死了。”

  听完之后,我叹息着没说话:即便如此普通的在雪地上画一会儿的“连环画”,情节里也无一处不是囡囡的性格,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在脑子里涌现出来:假如此刻就是我的死期,那么,在我闭上眼睛的下一分钟,囡囡会怎么办,她会不会跟着我混票去天堂?一想就不敢再往下想,恨不得自己掌自己的嘴,当我使出全身力气将这可怕的念头压抑住,让它回到它应该呆着的地方去的时候,一时之间,竟庆幸得不知如何是好。

  “哎呀糟糕——”囡囡突然叫了起来,把我从玄思默想里惊醒出来,我抬头去看她的时候,

  她正一边起身一边说:“我得走了。”

  “你要去哪儿?”我一听说她要走,顿时就害怕起来,害怕她又出了什么事情。

  压根都没想到,囡囡竟然告诉我:“……小男出事情了。”

  “小男?”我心里一惊,“小男她出什么事情了?”

  囡囡低下头想了一会儿,刚要开口说话,又叹了一声气,接着抬起头来,一吹搭在额头上的头发,“我先走了,晚上回来再跟你说吧。”

  囡囡走了之后,我坐在床上想了好半天小男到底会出什么事情,想了半天都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暂且放在一边,去想囡囡刚才跟我说起的“连环画”,以及里面的众多场景:弥天大雪中的客栈、金沙江里被冻住后犬牙交错地凝固着的急流、客栈里纸糊的窗户和红红的炉火,还有窗户外面一小片起伏不平的桉木露台,想着想着就迷醉了——如若我能拜上天所赐,带着囡囡去这样的地方终老此身,那么,即使衣不蔽体,即使食不果腹,我也会感激涕零地带着囡囡披星戴月前去那块地方,一路上,我一定会像前往光明之城拉萨朝圣的藏民般一步一叩首,鲜血淋漓也在所不惜。

  其实,只要有囡囡,病房也照样可以被我当做那块并不存在但却让我魂不守舍的地方,只要我愿意,医院就是客栈,水果湖就是金沙江。

  囡囡回来了,真好。

  真好!

  晚饭是我一个人吃的,尽管是一个人吃,但总觉得囡囡就端着饭盒站在走廊上,和我一起吃,不时夹一筷子她的菜对我摇头晃脑,所以,我不时就得忍不住朝走廊上看两眼;不管怎么说,从今天开始,我用不着再担心她吃没吃饭的问题了,既然没回来吃晚饭,应该就是和小男在外面找地方吃了吧?

  吃过晚饭,又过了二十分钟的样子,囡囡回来了,像是累极了的样子,疲惫地对我摇了摇手,坐下来,一句话也不说,之后,颓然趴在窗台上,头发盖住了脸,过了一会儿,扬起脸来,还是趴在窗台上,右手托着腮,左手轻轻理一理自己的头发。我走过去,伸手扶住玻璃窗,要是没有这层玻璃窗隔着的话,我的手恰好可以放在她的头发上,但是说实话,我却觉得自己的手真的就放在她的头发上。

  即使是到了后来,她总算觉得舒服些了,示意我回去拿电话的时候,多少也还是有些有气无力,不过,她买了双手套戴上了,绒线手套上绣着只斑马。

  “小男呢?”拿起电话之后,我问囡囡,“回她的宿舍里去了?”

  “没呢,”可能是在外面受了凉,就只几个小时不见,囡囡的嗓音听上去也和小男的嗓音差不多了,像是马上就要感冒的样子,“回咱们的小院子里去了,一会儿我就得回去陪她。”

  “这样啊,要不你现在就回去吧,好好洗个热水澡。”

  “送小男回去的时候就洗过了,”本来还在好好地说着,突然就哭了起来,“你说,上辈子我们是不是做过什么错事?”

  “怎么了囡囡?”我茫然不知所措,看着她,听着她的哭声,尽管想知道她为什么会哭起来,但是每逢这样的时候,我就一句话不说地看着她。是啊,她的确是太累了,难免会有支撑不住的时候,哭出来总是会好过些,所以,问了一句之后就不再问了。

  “我们上辈子肯定犯过什么罪!”其实,已经有段时间了,在我面前,她是不再哭了的,所以,短暂的一会儿之后,哭声转为了哽咽,渐至于无,我以为她会好过起来的时候,她却又低低地吼了一声,真的是吼了一声,“像小男那么可爱的女孩子,怎么也会遇上这种事情啊!”

  “小男她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一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确信小男真的出了事情,但是,越是到此时,我倒反而越是冷静下来了,尽管又是瞬间就觉得全身都被一股看不见的阴影占据了。

  “……知道我刚才陪她干什么去了吗?”囡囡突然问我。

  “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流产,我陪她做流产手术去了。”

  “啊!”我的脑子一下子就大了,在我印象里,这“流产”二字是决然和小男扯不上关系的。身为女孩子,小男自然也会怀孕,可是,就在今天早晨她去公司之前,还在电话里问过我星球大战的事情,问我“万一地球哪天爆炸了的话,在太空里的国际空间站上工作的人回哪里”,两只大眼睛定定地看着我,和小时候问父母“妈妈从哪里把我生出来的”一样,这样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突然就去流产了呢?再说,从未听说过她交了男朋友,如果不是通过囡囡之口,而是另有他人告诉我,我断断是不会相信的,可是告诉我的人是囡囡,不由得我不相信,还是问了,“她,是不是受了谁的欺负?”

  “说对了一半。”囡囡差不多是自语般接着说,“好像又不对,起码小男觉得不是——小男的眼睛一到晚上就什么东西都看不见了,没看出来吧?”

  “什么?!”

  “没说错,天一黑她的眼睛就什么东西都看不清楚了,就算把手指放在眼前,也只能模模糊糊看见个影子,你没看出来,我也没看出来,杜离在的时候也没看出来,而且已经快两年时间了,整整两年时间,每天晚上都是这个样子,真是个孩子啊,谁都没告诉,父母也不告诉,就一个人憋着。

  “害怕是害怕的,后来就不害怕了,骗自己说上帝在和她玩游戏,每到晚上就派人来用块黑布把眼睛蒙上,像这种骗自己的话,可能全世界也就只有她一个人相信了,是真相信,到了白天,该唱照样唱,该跳照样跳,有时候我觉得她有点像秀兰·邓波儿当童星时候的样子,现在不这么想了,一下子觉得她不是咱们这个世界上的人了,夜盲症得了两年都没人知道,这种事情要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你说,我怎么会相信呢?弄不好还会骂他神经病,故意在说鬼话,可是是发生在小男身上,我就得相信。”

  “夜盲症?”

  “夜盲症。”

  原来是这样。

  在我记忆里,应该是还有一次在什么地方遇见过小男的,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是当初陪囡囡去协和医院看眼睛的时候,在眼科门口的大厅里,我曾经见到过她,但是却没有和她说话,当时,她身边还有个大白天戴着口罩的男人。

  我顿时痛悔不堪:要是当初我拦住她,把她拉到一边,问她来医院所为何事,她身边戴口罩的男人又是谁,也许事情就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尽管囡囡还没有把整个一件事情讲清楚,但是我也大致能猜测出事情出得相当大了;而且,如果我没猜错,那个戴口罩的男人一定就是让她怀孕的人;事实上,在囡囡端盘子的酒吧,我曾经问起小男在医院碰到过她的事情,她是一口否认了,但我是完全应该继续追问下去的,终于还是没有,现在想起来,责任完全在于我,如果我不是过于被那种“无趣”之感纠缠,告诉她我得了治不好的病,再追问她为什么去医院,她也就不会有一个人蜷在我和囡囡的小院子里的此刻了。

  责任完全在于我,我活该被地下的阎王带走!

  ——一个大白天戴着口罩的男人,而且是在小男的身边,我怎么就没有径直走上前去,刨根问底个清清楚楚呢?!

  “那男人从前是个花鼓剧团的小生,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剧团里出来了,因为唱不下去了,”囡囡继续说道,“脸毁容了,在剧团里的时候和一个跑龙套的女演员搅和在一起,被他当灯光师的老婆泼了硫酸。后来老婆被判刑了,他也回家了,从来就不敢出门,非要出门的话就戴上个大口罩,把脸全都蒙住。”

  “可是他怎么会和小男扯上关系啊?”

  “那家伙从剧团里回去之后,没有工作,就把自己的房子卖了,去花桥那边租了间房子住,好几十年前留下来的那种老房子,楼上的人在屋子里走路,楼下的人听上去就像在打雷,小男的公司没给她分宿舍之前,她就租的那样的房子,就是在那里发现自己得上了夜盲症的,上天真是瞎了眼睛,安排那家伙和她住到一幢房子里去了,而且是在一层楼上,一个住在东头,一个住在西头。

  “那种房子,住的人本来就不多,上下楼二十多个房间就只有几间住着人,尤其到了晚上,更是空荡荡的。住在那种地方,小男不可能不害怕,虽然她说喜欢那房子,说是像部美国电影里的房子,那电影好像叫个什么《爱登士家庭》来着,你肯定是看过的,但是晚上躺在床上,总还是觉得恐怖,觉得自己像哪部恐怖电影里马上就要受害的女主人公。

  “好在有人总是夜半三更的时候唱戏,就站在屋顶上唱,声音每次都压得低低的,唱上二十分钟就下来了,楼道里响起了那个人的脚步声,她躺在床上听着脚步声,一下子就觉得踏实了:毕竟不是只有她一个人住在这幢楼里;那段时间,正是小男的眼睛恶化得最厉害的时候,害怕肯定是害怕极了的,但她还是既不看医生也不打电话回去跟父母讲,你知道为什么?

  昨天她告诉我的时候,我简直恨死她了:就为不愿意长大。她觉得每个人年纪大了之后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病缠上身,那其实是每个人都在长大,在一点点变老,她不愿意老,想永远都停在四五岁上才好——从来没见过这么怕长大的人。

  “唱戏的人就是那个戴口罩的家伙,小男后来才知道,他每天晚上唱戏是为了把脸放松放松,因为一天到晚都戴着口罩。

  “还记得前年发大水的时候吧?那段时间,连续下了将近一个月的雨,有天晚上,小男醒了,醒过来一看,发现屋子里进了水,虽然住在二楼,水还是照样进来了,拖鞋啊袜子啊什么的,已经全部都泡在水里了,而且,整个房子都在摇摇晃晃的,像是马上就要塌了一样。她掀起被子跳到地板上,往外跑,可是她根本就不知道往哪里跑,什么都看不清楚,刚拉开门跑到走廊上,就被个什么东西绊倒了,坐在地上起不来了,这时候,那家伙来了,扶了她起来,把她带到自己的房间里去,陪她坐了半夜。

    “我也是女孩子,知道这个时候有人来帮她一把对她意味着什么,再加上他是个唱戏的,声音也特别好听,所以,尽管连看都看不清楚那家伙长什么样子,可能就是在他搀着小男去他房间的几步路里,小男就喜欢上他了,只可惜,那家伙即使已经被毁了容,也仍然不是什么好人——天快亮的时候,小男被他强暴了。

  “天亮之后,小男看清楚了他的影子,但是看不清楚他的脸,照样还是用口罩遮着的

,头发也留得很长。那家伙扑通就跪到地上去了,向小男求饶,但是你相信么,小男竟然不恨他。‘没想太多,就是觉得走路的时候摔了一跤,站起来了还得往前走’,小男就是这么对我说的,至于找警察啊报案啊什么的,压根都没想。

  “根本就不敢相信,小男就这么和那家伙来往了两年时间,哪怕后来她搬走了,那男人还是隔三岔五去找她,在她那里过夜。真奇怪啊,这么大的事情在小男那儿根本就不能算是件事情

  ,到了夏天,三更半夜地还拖着那家伙去宿舍后面的小河沟里去捉青蛙;那家伙自然是喜欢小男的,也带她去过几次医院,给她治眼睛,如果隔几天不去找她的话,小男就去那幢老房子里找他,还给他买烟买酒带去,听他唱戏,只不过那以后他就再也不把口罩从脸上拿下来了,唱戏的时候也不拿,只把嘴巴那里掀开一点点。真是不可思议,小男竟然从来不知道那男人到底长了张什么样的脸。

  “就到了现在,到了一个星期之前,小男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就去找他,敲了半天门都没敲开,搬了把凳子站在上面从窗户外面往里看,你知道看见了什么?”

  “……什么?”

  “那家伙已经死了,给小男写了封遗书,说自己的罪孽太深了,再也活不下去了,下辈子再给她做牛做马。”

  “啊?那小男是怎么办的呢?”

  “那孩子啊那孩子,她竟然把他拖到冰箱里去了!倒是把他的遗书装在自己包里了,要不然,到时候警察找上门来,她可怎么说得清楚啊!那家伙,到现在还在冰箱里冰着。”

  “啊!”我顿时觉得五雷轰顶,喘息着,实在不愿意相信囡囡刚才讲的一切,心里涌起如此之感:这世界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在我的三步之内总有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而且,这些匪夷所思之事总是不能由我们的肉身控制,反倒将我们席卷,带着我们一步步远离我们希望呆着的地方;要么就是画地为牢,将我们牢牢禁锢住,即使火烧了眉毛、水淹了三军,照样还是只能隔岸观火,这些,到底都是因了什么呢?现在,如果我正在路上走着,突然有人走上前来,告诉我说他就是下凡的耶稣,我也绝对不会有丝毫怀疑——冰箱里既然能藏下尸体,耶稣为什么就不能下凡?呆呆地想了半天之后,我问囡囡,“……她既然瞒了这么长时间,怎么会突然想起来告诉你的呢?”

  “还是因为怀孕了的关系吧,她不愿意长大,可是肚子里有了孩子,她再不愿意长大也没办法呀。那天,堆完雪人,我们正在给雪人画嘴巴和鼻子,她突然就哭起来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了,其实,像这样的事情,只要发生了,不管对谁,她总是会讲出来的,就像一个气泡,总有破的时候,毕竟一辈子还有那么长。听她讲完之后,我简直吓呆了,突然就觉得非常生气,非常非常生气,恨她实际上是对自己不负责任,骂了她,问她真的长大了又有什么不好,她却一下子对我吼起来:‘我就是不愿意活在你们那个世界里,觉得脏!’把我吓了一跳,当然了,我是不会跟她真生气的,接下来就给她想办法。

  “首先就是藏在冰箱里的尸体,不告诉警察显然是不可能的了,反正那家伙的遗书还在她包里放着,说是说得清楚的,但是一想到警察要找这么个孩子说话,马上就觉得残酷,我来帮她处理吧,又怕他们不相信,毕竟我还在里面关着呢,想来想去,就觉得非要找她父母不可了,可是又不能直接找她要她父母的电话啊,你知道的,这种时候我还是有点办法的,就骗她说我有可能最近要帮站柜台的化妆品公司去宁夏进一次货,果然,我刚一说完,她就说‘好啊好啊,你可以住到我家里去’,我就找她要她家的电话,她什么都没怀疑,找了张纸写给我了。

  “她走的时候,我告诉她,什么都不要担心,什么都不要害怕,事情我都会帮她处理好,她一下子就高兴了,问我是不是真的可以处理好,我又肯定了一次,她才一蹦一跳地走了,嘴巴里还哼着我刚刚教给她的那首歌,真是个孩子啊,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难怪,小男给囡囡送衣服的那天,送完衣服回来之后,我也觉得她像是比前几天高兴了许多,可是,我何曾想到她的高兴是因为如此缘故呢?

  “那,接下来,咱们怎么办呢?”我问囡囡。

  大海航行靠舵手,囡囡就是我的舵手。

  “老实说,我也一点办法都没有,只有请她父母来了,”囡囡说话间终于不再有哭音,但是,声音里的凄凉之感却愈加浓重起来,“明天早晨她父母就要来了,不管她将来会不会恨我,我都得给她父母打电话——下午她做手术的时候,我在外面给她父母打了电话。”“……”

  现在,偌大的武汉,只剩下我和囡囡两个人了。小男的父母来武汉一个星期之后,带着小男回了宁夏,走之前,父母做主,代小男辞去了在航空公司的工作。临要离开的前一天,小男的母亲给囡囡打来电话,说是想请囡囡吃顿饭,囡囡拿着电话想了又想,还是去了,是在汉口小男宿舍附近的一家湘菜馆里吃的,小男的父亲没有来,说是寸步不离地守在小男身边,好几天都没眨过眼了,一顿饭吃下来,小男的母亲哭了好几次,告诉囡囡:“这辈子再也不回武汉了。”

  第二天小男全家离开武汉的时候,囡囡没有去送,“实在没胆子再见到小男了,”囡囡告诉我,“不忍心看见她那张脸。”

  我又何尝不是,几天来,躺在病床上,眼睛一闭,脑子里全是小男的样子,但是,想起了她把青蛙拿在手里当玩具,想起了她用自己的包来装雪球,就是不敢想起她的那张脸,从囡囡告诉我她的事情的当天晚上起,我就想给她打个电话,听听她的声音,安慰安慰她,可是,直到她离开武汉也还是没有。

  我能对她说些什么呢?

  囡囡不在的时候,我想过给身在大兴安岭的杜离打个电话,不是要告诉他小男的事情,就只是想听听他的声音,知道他一切还好就够了,就嘱囡囡拨他的电话,要是能打通的话,囡囡就把手机对着窗户外面的电话的话筒,我也能听个大概了,却没有打通,倒是不奇怪,去大兴安岭之后应该是已经改换了手机号码的。时至今日,武汉已然是冰雪覆城,茫茫大兴安岭又是何等景象呢?在我躺在床上百无聊赖之时,杜离在干什么呢,是头戴貂皮帽子脚踩高帮豹皮靴子在那度假村里工作,还是只穿了件单衣躲在桦皮屋子里烤火、逗小孩子玩呢?

  囡囡倒是想给小男家里打个电话过去,说了几次,也不知道到底打了没有,我没问,因为害怕问,害怕说起小男。

  那么,当偌大的武汉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日子应该怎么过下去呢?

  还是像从前一样往下过吧。

  囡囡照样每天出门当小偷,我照样终日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今天下午,她回来得比往日都要早些,原因很简单: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她竟偷了两只戒指带回来了,也就是说,今天的任务她提前就完成了。

  她回来的时候我在睡觉,醒来一看,她就安安静静地坐在窗户外面,趴在窗台上,手里拿着个什么东西在玩着,都入了神了,脸上隐隐有一丝笑意,一见之下,我的心情顿时舒爽起来,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囡囡在笑着,我自然就没了不笑的道理。走过去一看,发现是两只戒指,我虽身为男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天生对这样的东西敏感,往往一看戒指啊香水啊之类的东西就能大致猜出价钱来,囡囡手里拿着的这对戒指绝不便宜。

  我走过去在玻璃窗上趴了好一会儿,囡囡都没注意到我,只注意戒指去了,一会儿拿着这一只在左手上戴戴,一会儿又拿着那一只在右手上戴戴,嘟着个嘴,之后,将它们捧在手里,摇来摇去,听它们碰撞时发出的若有若无的声音,那样子简直就像个正在竖起耳朵听色子的女赌神。一抬头,看见我就正趴在玻璃窗上,满脸的鬼精灵劲对我说了句什么,我“啊”了一声,她急忙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叫我注意看清楚她的口型,之后再一字一句地说出来,可我还是没猜出她在讲什么,还不等她不耐烦,自己就先跑回去把电话拿起来了。

  “咱们——”囡囡劈头就说,“咱们结婚吧!”

  “啊?”我如坠云雾之中,“我这个样子,怎么结?”

  “不是真结婚,就是想真结,只怕也过不了体检那一关吧,”她哈哈笑着把两只闪烁着的戒指抛高了,再接到手里,“咱们自己结,只要咱们自己说结了,那就算是结了,和别人没关系,怎么样?”

  “你是在开玩笑吧?”我苦笑起来,但也觉得囡囡的说法颇有意思,果然像她说的那样的话,“老公”“老婆”的叫着,内心里应该是更有一番特殊的感觉的吧?

  “你看我是在开玩笑吗,我可是认真的哦,”说着一边讲电话一边把两只戒指叠合在一起,放在左边的眼睛上,就像是个小小的望远镜,摇头晃脑地说,“已经决定啦,你跑不了啦,我要扮王老虎来演《王老虎抢亲》啦。”

  一连几个“啦啦啦”,我忍俊不禁了,接口说:“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

  “真的!”她越说越认真,脸上的表情看上去全然不似在开玩笑了,站起身来,语气一沉,像是下了多么大的决心,“说结就结,今天晚上就结,戒指都有啦,衣服嘛,反正我也不在乎,就算了,不过得找点音乐,《婚礼进行曲》什么的,你说呢?”

  我愣怔了半天才笨嘴拙舌地开口,“我能说什么啊?”

  “那就是没意见,这位小同志,态度很不错嘛,政委大姐很满意嘛,”说完了一背包,将那两只戒指再抛高之后准确无误地接在手里,“我该回去了,晚上再回来,有你好看的,哈哈,你就等着好看吧。”

  看着她快活地离去,我脑子里蓦然出现了两个字:“风花”。在日文里,“风花”二字指的是晴天里停在樱花枝头的雪,我看过为数不少的日本小说和电影,知道晴天里飘下一层细雪实在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想那时候,阳光明亮得像一张锡纸,微风漫卷过来,樱花枝头一阵扑簌,粒粒清雪像燃烧后正在散去的火花般溅起一片雪雾,之后慢慢消隐,那感觉,想一想都让我禁不住心向往之;其实我是大可不必羡慕的,囡囡就能给我“风花”般的感觉,明明她是在走廊上走动着,我却觉得她是走在阳光普照的户外,而且,她走动和我走动无甚区别,她越走越远,我心里的诸多阴霾就越来越少,一点点都被她拽出了体外,她的脚踩在雪地上,溅起一丝两丝的雪,我却分明觉得和“风花”散去时溅起的雪雾别无二致。

  真好,这样活着真好。

  上帝保佑吃饱了饭的人民。

  一时之间,我竟然激动得难以自制:几乎觉得自己可能永远不会死去,至少也要活成一个白胡子老头之后才会去死,当然了,囡囡那时候也早就成了个弓腰驼背的老太太啦。

  在一部叫《姬卡》的电影里面,主人公姬卡对一个男人说:“拿地图出来,让我看看去那里的路线。”男人回答:“不用看地图,我可以指给你正确的方向。”姬卡却回答:“我在正确的方向也需要指引。”

  倘若囡囡不觉得我有多么矫情,我也想像姬卡那样说一句“我在正确的方向也需要指引”,而且,指引我的,拿手电筒在前面为我照路的就是囡囡,不承认是不行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不仅时常觉得自己有可能活得长一些,直至更长一些,而且,这种时候是越来越多了。

  吃过晚饭,大概在屋子里又看了张DVD,囡囡才来医院里,近来囡囡喜欢上了王家卫的电影,倒是不奇怪,喜欢他的电影的人多得简直如过江之鲫,有人喜欢他的画面,有人喜欢他的音乐,囡囡喜欢的是他的台词——多少受了些我的影响吧?

  来了之后,高兴得很,止不住地笑着,我搬了把凳子靠窗子坐着,她笑的时候我就也笑着看她,她就再装出不笑的样子,过了一会儿,她不再管我,去侍弄卡在腰上的MP3,侍弄了一阵子,把耳机塞在耳朵里,听起了音乐,我便闭目养神起来。没过几分钟,她敲起了窗子,我睁开眼睛一看,她用手指在窗子上写了几个字:你先睡一觉吧。

  这倒是少有的事,但是,因为屋子里有暖气,我是绝不可能像她一样在玻璃上写字的,就把头抵在玻璃窗上,问她:“为什么?”把我的口型辨认清楚以后,她故意做出一副凶相,在玻璃上继续写:“少废话,叫你睡,你就睡,”想了想,又在底下补上一排小字,“等会儿可有你好看的哦。”

  那么好吧,既然她已经发了号施了令,我还是乖乖听命行事的好,就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回床上躺下了。

  反正囡囡就在窗子外面坐着,我觉得踏实得很,所以,躺上床之后,也没关灯,没过多大功夫,我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灯已经熄了,我睡着的时候护士是进来送过药的,就放在床头的柜子上,借着走廊里的幽光便可以看见。我也没给自己倒杯水,抓起药片就一咽而下了,咽下去之后,拖着拖鞋轻悄地走到窗子边。囡囡正趴在窗台上,显然没睡着,身子还在随音乐悄悄地动着,说来真是奇怪,有几天功夫了,每晚熄灯之后护士没再像从前那样急着赶囡囡走了。我敲敲窗子,囡囡立即抬起头来,一把抓起了电话,这样,我便也回去抓起了电话。

  “今天身体没什么特殊感觉吧?”电话通了之后,囡囡问道。

  “没有啊,好像吃了什么灵丹妙药一样,觉得比平常有劲多了。”

  “是吗?太好了太好了,我就放心了。”

  “放什么心啊,你不是一天天都在看着吗?”

  “哈,我要和你举行婚礼啊——”即使我看不见,也知道她的眼睛在转着,说不定还调皮地吐了吐舌头,“我准备进来了,和你结婚,哈。”

  一时没明白过来她是要进到哪里去,恍惚了三两秒钟,突然意识到她是要进我的病房里来,立即就连声叫唤起来:“好啊好啊!”

  “嘘,别声张,再问一次,身体真觉得没事吗?”

  “千真万确!”

  随后,囡囡站起身来,先去走廊西头靠近值班医生的办公室那边打探了一番,再折回来,应该是又去打探楼梯口了,确认了四下无人,扭动门锁,像只奔跑的狐狸般闪身进了房间。当我听到门锁咔嚓一响,水银般的微光泻进房间,照亮她的头发,我心里竟是激烈地一颤,身体止不住在黑暗里哆嗦起来,眼睛里条件反射般起了雾,怎么忍都忍不住:我太长时间没有和囡囡挨得如此之近了,太长时间了!

  即使在这个时候,囡囡也冷静异常,门锁再咔嚓一声,门被轻轻轻轻地关上,她像个得手后的女飞贼在门边站了一会儿,吐口气,可是,一口气还没吐完,就哽咽着朝我跑过来,钻进我的怀里。屋子里的暖气非常足,我只穿了件薄薄的单衣,扣子也没扣好,囡囡钻进我的怀里之后,冰冷的脸贴上了我的胸脯,用牙齿咬着,用舌头舔着,我的眼前顿时比黑暗更黑,依稀闪着小火星,幸福得要闭过气去,双手伸进她的衣服里去,去贴她的肉,去抓她的肉,去掐她的肉,好像只有这样,我才能在她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她忍着,疼着,哆嗦得和我一样激烈。

  就让我陷进比黑暗更黑的地方,再也不出来了吧;就让眼前闪烁的小火星带着我和囡囡坠入另外一个星球里去吧!

  突然,囡囡从我怀里挣脱出来,去床上找我的衣服,找到之后再奔回我身边,“来,全都穿上!”

  “我不冷——”

  “知道你不冷,不冷也穿上,万一我带了什么细菌进来了呢,来,听话,快穿上!”

  原来是这样,我就接过衣服一件件穿上了,一双手颤抖得厉害,一颗扣子扣了半天总也扣不上,只知道看着根本就看不清楚脸的她,最后,还是她来帮我扣上了。扣上之后,又从自己背着的包里掏出条黑白格子的围巾,我还来不及有任何反应,她就拿着围巾把我的头和脸严严实实地全都围起来了,连嘴巴都围住,我也不知道她究竟要干什么,还是呆呆地看着她,一切全都任由她来处置。

  “好了,”全都围好之后,她盯着围巾左看右看,东拉拉西拉拉,满意地隔着围巾捧住我的脸,“这下子就好啦,应该是不会碰到什么细菌了,我今天洗澡的时候起码打了十遍香皂,围巾也是拿到湖滨花园酒店的洗衣房里消了毒的,花了整整十块钱呐,应该是没问题了。”

  我总算明白她一阵忙乎是所为何故了,被围巾围得严严实实之后,尽管出气都很困难,但一切都是为了我好,再费劲我也得忍受下来,眼前没有镜子,我看不见自己的样子,但是我知道我现在像极了一个人,一年四季穿着军装、头上戴着块黑白格子头巾的人:阿拉法特。说起来,因为久不看电视,我也好长时间不曾和这位传奇人物谋面了。

  “好啦,我们现在可以开始啦。”囡囡双手把我推到床上坐下,蹦蹦跳跳地说。

  “开始什么?”

  “咱俩的婚礼啊,简单得很,就一首歌的时间。”说着退后一步,从放在凳子上的包里掏出MP3,再和我并排坐到床上,肩靠着肩,头挨着头,一只耳机给我,一只耳机自己拿着,突然想起什么东西没拿出来,又奔回去,从包里掏出一样东西,我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张DVD的封面,捷克电影《给我一个爸》,封面是个慈眉善目的白胡子老头,我知道,那白胡子老头其实是捷克的国宝级演员,《给我一个爸》的导演就是他的儿子,看见她拿出来这么个东西,我的脑子是全然糊涂了,不知道她要干什么,没想到,她竟然说,“这就是我们的证婚人。”

  “证婚人?”

  “是啊,你不觉得么,这老头儿的样子长得特别像个神甫,我觉得证婚人就是他这个样子。

  ”说着,重新和我并排坐下来,继续肩靠着肩,头挨着头。

  “啊!”

  “别啊呀啊呀的啦,节约时间,来,把耳机戴上——”之后,我们两个人一起把耳机戴好,只有一副耳机,我戴在左边的耳朵上,她戴在右边的耳朵上,刚要按下MP3上的一个按钮,她又想起什么来了,从牛仔裤的裤兜里掏出那两只戒指,一只自己拿着,一只递到我手里,“一会儿给我戴上哦。”

  然后,她打开了MP3,再不说话,耳机里顿时传来音乐声,我原以为她可能从哪里弄来了《婚礼进行曲》,然而却不是,开始我并没有听出来到底是什么音乐,听出来后不禁吓了一跳,竟然是首儿歌,就是那首“小小子儿,坐门墩儿,哭着喊着要媳妇儿”,我刚喊了一声“囡囡”,她一竖食指,“嘘”了一声,我就不再说话了。

  这首歌并不长,很快就放完了,就快结束的时候,囡囡见我还坐着纹丝不动,急得一扯我的袖子,“快问我啊。”

  “问什么?”我真不知道要问什么。

  “切,气死我啦气死我啦,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你呀。”说完歪着头看我,“那么多电影你都白看啦?”

  我根本就躲避不过去,即使能够躲避,她身上散发出的幽幽的香气也足以把我拉扯回来,我的心一下子就像淋了热水般的冰块化开了,“……你,愿意嫁给我吗?”

  “当然愿意啊傻瓜,”我的话音还不曾落下,囡囡的手就伸了上来,把无名指稍微翘起来一些,好让我给她戴上戒指,我笨手笨脚,戴了半天都没有戴上,她就抓着我的手,再用我的手给她戴上,戴好之后凑在眼前好好欣赏了一会,“哈”了一声,“该我来问你愿不愿意娶我了。”

  “……”

  “本来该你问的——算啦,天气怪冷的,我来代劳啦,”她冲床头柜上的白胡子老头说,即使身处黑暗之中,我也能想像出她满脸的鬼精灵劲。突然把我脑袋上的围巾掀起来一点,露出左边的耳朵,之后,她压低嗓门,嘴巴凑到我的耳朵跟前,甚至都没有声音,只有气流声,“喂,我说弟弟呀,愿不愿意娶你姐姐我呀?”

  我也侧过去,嘴巴对准她的耳朵,同样只发出气流声,“愿意啊,老婆!”

  ——叫着“老婆”二字的时候,我的心里竟是兀自一震。

  “哈哈,哈哈,”囡囡笑着,给我的无名指也戴上戒指,戴上之后,把她的手和我的手并在一起看着,一边抚摸着一边看,这样一来,她精心准备了一下午的“婚礼”就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她舍不得,又要我戴上耳机再听一遍那首歌,挽着我的胳膊,身体靠在我的身上,应该是闭上了眼睛的;再听完一遍之后,她突然直起身来,跪在床上,搂住我的脖子,隔着围巾狠狠地在我脸上亲了一下,哽咽着问我,“我是不是该叫你声老公啊?”我得让她高兴起来,就笑着说:“那当然了,叫掌柜的也行。”

  “掌柜的,小心了,我要来圆房了!”她突然把我推倒,压到我的身体上,张牙舞爪地做女色魔状,然后,又轻悄地缩回双手,“别害怕掌柜的,吓唬你呢。”

  小小子儿,坐门墩儿,哭着喊着要媳妇儿。

  我就是那个坐在门墩儿上面的小小子儿,囡囡就是我的小媳妇儿。

 

    第十章 在旧居烧信?

    我和囡囡“结婚”的当天晚上,囡囡没有回我们的小院子里去,就在窗户外面蜷了一个晚上,搬了两把长条椅过来,坐上去,腿上盖着件我的衣服,那件衣服是我死活都要塞给她的,告诉她,明天早晨她直接带回家就可以了,这样总不会再带进什么细菌来了吧,好说歹说,她总算同意了;两点多钟的时候讲了会儿电话,心里终是不忍,劝她还是回家去睡,她却说:“那怎么行?今天可是我的新婚之夜啊。”接着换成了闽南语的腔调,“我说后生,你有没有搞错啦?” 唉,好吧,一切就全都任由我的小媳妇儿自己做主吧。

  天快亮的时候,还是各自睡了一会儿,我做了梦,梦见我带着囡囡坐火车回宁夏去住下来了,不是银川那样的城市,应该是在荒凉如西海固这样的地区,住的房子虽说不是窑洞,但是也比窑洞好不了多少,屋顶好似一面斜坡,那是因为方便雨天的时候在屋檐下接雨水的缘故,要知道,不管是吃的水还是洗澡的水,其实都是在屋檐下接的雨水;我好像是拿着把铁锹在外面挖水窖,囡囡坐在屋里的土炕上忙活着什么,穿着红彤彤的印花棉袄,和印花棉袄一样红彤彤的,还有纸糊的窗户上贴满了的囡囡自己动手剪的窗花。

  醒来的时候,囡囡就趴在玻璃窗上看着我呢,手里拿着我的那件衣服和她的包,脸上和头发上都湿了,应该是出门去吃过早饭了。我一看她此刻的样子,就能知道外面应该是雨夹雪的天气。

  见我醒过来了,她连忙示意我拿起电话,告诉我:“刚才我站柜台的那地方来了电话,说要我今天帮他们去进货,我得赶紧走了,对了,你很争气哦,刚才问过医生了,说身体恢复得不错。”

  “是吗?”我的心情也为之一振。

  “是啊,今天就可以送羊骨粥啦,太争气了掌柜的,好了不说了,我得走了,中午不回来了,晚上得早点回家熬粥去啦——”说着又不放电话,自言自语,“嘻嘻,掌柜的。”

  自言自语完了,她也该走了,刚放下电话要走,正好有个相熟的医生走过来,她立即乖巧地站住,和他打招呼,那医生平日里对我和囡囡就甚是不错,伸手摸了摸囡囡的头,囡囡一吐舌头,转身对我做了个鬼脸,摇了摇手,就消失不见了。

  一个多么好的早晨!

  我幸福得一阵哆嗦。哆嗦之后,接着又是一阵。

  “每天你都会在路上和许多人擦身而过,你不会想到,也许有一天,他会成为你的朋友或知己,当时那个女孩子离我只有零点零一厘米,五十七个小时之后,我爱上了这个女人。”这是王家卫的电影《重庆森林》里的一句台词,对这部电影,囡囡简直是喜欢得紧,我则不见得有多么喜欢王家卫,《重庆森林》还是读大学的时候在大学门口的录像厅里看的,看完了也就忘了,不过,现在想起来,却觉得刚才这句话的确别有意趣:世界何其大,一个人的一辈子何其长,假如我们对“五十七个小时”之后即将发生的事情没有半点期待,那么,我们又能拿什么当做我们一辈子的指望呢?

  人之为人,总还是得要点指望的吧。

  当然,我是要除外的。我是一个早就断绝了期待之念的人。不是因为来日无多,而是知道不管怎么样囡囡都在我的身边,我和她不过是隔了层玻璃窗而已,就像十个小时之前,我们“结婚”了,她成了我的小媳妇儿,十个小时之后,她还会回到我身边来,继续做我的小媳妇儿,弄不好晚上还要在窗户外面蜷上一夜——我还有丝毫必要像王家卫一样去想“五十七个小时”之后的事情吗?

  可是,我根本就不会想到,不光五十七个小时之后囡囡没有回来,就算一百一十四个小时过去了,囡囡也还是没有回来。就在囡囡摇着手对我说再见的时候,一场悲剧,一场足以让我们死无葬身之地的悲剧已经向我们逼近过来了,就像一个身着黑袍的厉鬼,已经蹑手蹑脚地跟着囡囡走了好远一段路,现在,那厉鬼只差一步就要拽住囡囡的衣角了——这些,这一切,这一切中的一切,我又怎么能够想得到呢?

  我又怎么能够想得到呢!

  上午,主治医生进了我的病房,告诉我说现在可以看看书了,但是必须得戴着手套,我当然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所谓“漫卷诗书喜欲狂”,说的就是此刻如我之感吧。我立即央求护士帮我去从前的那病房里取几本书回来。本来在我住进隔离病房之后,从前那间病房里是再没了我的什么东西的,但是我依稀记得似乎还有几本书在那个小女孩那里;毕竟相处了这么长时间,这一次,护士痛快地答应了,她临去之前,我给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写了封短信,请她带过去,信是这么写的:叔叔没骗你吧,看,住过来这么长时间了,叔叔还是一点事情都没有,别害怕,吃好睡好,什么都不要害怕。

  护士回来的时候,只带回了一本书,同时带回来的还有那封短信,说是那小女孩也住进隔离病房里去了,就住在我楼下的一层,这仅剩的一本书,还是她走后被护士发现了收拾起来的。

  原来是这样。我突然心如刀绞:住进隔离病房之后,小女孩的父母到医院里来陪她的次数比从前多些了吗?如果不是,那她该怎样度过那些枯燥得几欲令人发疯的单调而无聊的时光呢?

  护士带回来的书是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闭上眼睛我也可以一字不差地背出那段著名的、举世皆知的开头: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后来,当我心不在焉地翻起这本书,看到亨伯特带着洛丽塔去了“五光十色”的利坪维尔小城,给她买了笑话书、可口可乐和带夜光的旅行钟,我的心里又疼起来:那个和我一样身陷囚室一般的隔离病房里的小女孩,又有谁来给她买这些没有一个小女孩不喜欢的东西呢?

  下定了决心:晚上一定要让囡囡去看看她,哪怕隔着窗户和她打打招呼也好。

  凡是看过《洛丽塔》的人都知道我读这本书时想起那个小女孩是多么不恰当,甚至是有罪的,但是没办法,我就是这么想的。

  就这么到了中午。

  就这么,那场让我和囡囡死无葬身之地的悲剧,离我,离囡囡,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了,那个身着黑袍的厉鬼,已经对准囡囡的脖子举起了双手!

  中午,十二点刚过,我正坐在凳子上低头吃饭,窗户外面来了两个警察,好像一个年轻点一个年纪大点,是我的主治医生陪着来的,站在外面交谈了几句之后,再不说话,就这么看着我。我便停下不吃,茫然看着他们,过了一会儿,主治医生进来了,问我身体感觉怎么样,能不能让他们问几句话,我恍惚着点了点头。之后,他们先去了医生办公室,换好白大褂之后才进我的病房里来,主治医生没有再跟着进来。

  “你是沈囡囡的男朋友?”进来之后,那年轻点的警察温声问我,倒是和颜悦色。

  “……是。”我点了点头。

  “她刚才回来过吗?”他继续问,“就是十点至十二点之间。”

  “没有啊,她今天说是进货去了,”其实在他们进来之前我就没了吃饭的胃口,把饭盒都收拾妥当了,茫然问他,“你们找囡囡干什么?”

  “说的就是进货的事情!”那个年纪轻点的警察还没开口,年纪大的倒是先说话了,而且,脾气要大得多,“你要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们的问题!”

  “……”

  这时候,年纪轻点的又接着问:“那么,你觉得她会到哪里去呢?我们刚才去过你的房子了,她不在。”

  “什么?”我顿时就觉得大事不好,他们竟然去了我的房子,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值得他们像这样费尽了心机去找她?我急了,不觉间站了起来,“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我提醒你,我们现在是在帮你!”年纪大的又吼了起来,“你不要一问三不知,我告诉你

  ,你这是在害她!”也不知道体内的哪根神经被碰着了,我一下子就恼怒了起来:我正吃着饭,进来两个警察,劈头就问囡囡去了哪里,却不告诉我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莫不是囡囡在偷什么东西的时候被发现了,又赶在他们抓到之前就逃走了?那又怎么样呢?无非是再把囡囡拘留几天吧,囡囡定然是不在乎的,反正交不出来罚款,因为她舍不得;既然囡囡不在乎,我也就不会在乎,拘留期满了,囡囡回到我身边,我照样是她的“掌柜的”,她照样是我的“内当家”,

  就冷冷地对他们说:“既然你们不相信,就走吧。”

  我一语未竟,年纪大点的警察顿时怒火中烧,竖起食指对我指点着正要吼出句什么,年纪轻点的挡住了他,对我说:“沈囡囡杀了人。”

  “什么?!”我顿觉天旋地转,全身的毛孔都在收缩,两只瞳孔却在瞬间放大了,“你说什么?!”

  “她杀了人。现在找到她,或者说她现在就来找我们,其实是在帮她,我可以负责任地讲,我办过很多案子,像她这样的失手杀人,将来是不会判死刑的,所以说,越早找到她越好。”“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我突然想起了什么,也对他们大吼起来,“我凭什么要相信你们是警察?”

  他们便互相对视了一下,各自掏出自己的证件,由年轻点的交到我手上来,其实,我明明已经知道了他们就是货真价实的警察,但是心里面存着侥幸,双手颤抖着打开了他们的证件:他们的确是警察,千真万确。

  天哪,怎么会这样啊!

  平空里飞来一台搅拌机,将我的脑子变成了一片轰隆作响的工地——搅拌!搅拌!搅拌!我真正是头疼欲裂了,眼前一黑,差点就要往前栽倒下去。最后关头我拼命站住了,没有倒下,可是,那股疼痛之感纠缠住了我的每一处器官,头发有知觉也会觉得眩晕,我死命抓住头发,死命拽,这时候,一滴血从鼻子里流出来,落在我的小臂上,一滴之后,更多滴像春天里的雨水般从我鼻子里挣脱出来。那年轻的警察见状赶紧扶住我,拿起床头柜上的面巾纸递给我,我接过来了,但是纹丝不动,没去管鼻子,因为早就见怪不怪了,径自拿着面巾纸问

  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情?”

  血还在流着,汹涌而出,永无停歇之期,那年轻的警察正要张口说话的时候,我的心就一下子先黑了,不是眼睛,是心,就像一张掉在阴沟里的纸币,已经再无捡起来的必要了,绝望和晕眩一起不请自到——罪孽,满世界都写着罪孽二字,我终于将囡囡带入了罪孽当中了,不,从我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她就已经陷进了黑暗的阴沟里,黑暗的阴沟不是别人,就是我!我只想知道我现在就死去能不能抵消掉囡囡的罪,别的我什么都不想知道了。突然,我奔向床头柜,拿起一只玻璃杯,砸在对面的墙上,玻璃杯应声而碎,面前这两个警察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再朝满地碎了的玻璃跑过去,蹲在地上,捡起一块尖利的玻璃碴,对准了自己的脖子。

  连半秒钟都没有想,我就举着玻璃碴对准脖子划下去了。

  到处都是玻璃,到处都是血,我的手上是血,我的嘴巴上是血,我的脖子上是血,满世界都是血;血落在玻璃上,泛着红光,我知道,那就是天堂之光,我彻底闭上眼睛之后,那光里会走来最圣洁的六翼天使,带我去到一片云蒸霞蔚的地方,之后一切将归于平静,红的照样是血,白的照样是玻璃。

  可是,我并没有能就此将自己彻底了断,我还没有死,但是我绝对不会就此放过自己,挣扎着,又捡起了另外一块更加尖利的玻璃碴。

  晚了,说什么都晚了。这时候,那个年纪轻点的警察已经朝我扑过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另外一个则狂奔到门边,打开门大声叫喊着医生,片刻之后,走廊上响起了马蹄般的脚步声,不是一个人,是一群人,一群人像地震前慌忙逃命般来了我的房间;那年轻的警察把我抱着,让我靠在他的膝盖上,满手都沾着我身上流出来的血;我看着他们,喘着粗气,血一点点正在模糊我的眼睛,我就重重地闭上了。

  我甚至懒得再多看这个世界一眼。

  一眼都不想再看了。

  就像突然之间举起玻璃碴划了脖子,理智也是突然回来的:我闭着眼睛,被那警察背起来放到床上,只听得耳边一片喧闹之声,随后响起主治医生的声音,吩咐多余的人离开,包括那两个警察;屋子里安静下来,有人在为我处理鼻子和脖子上的伤口,我像木乃伊般平躺着,对他们既不拒绝也不配合,后来,我的鼻子被塞住了,我的伤口被包扎了——囡囡也回来了,回到我的知觉里来了。

  囡囡,你现在在哪里啊?!

  不行,我得找到囡囡,在找到囡囡之前,我得知道囡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刚刚为我包扎好,我就突然睁开眼睛,把正低着头为我擦脸上的血迹的护士吓了一跳。我没管那么多,径自坐起来,鼓起全身力气下了床,光着脚朝门口走过去,地上的玻璃碴还没来得及收拾,其中一小块扎在我的脚后跟上,我丝毫都不以为意,“扎吧,”我对那块玻璃碴说,“狠狠把我扎死算了吧!”

     外面还簇拥着一大群人,其中自然还有那两个警察,看见我走过来,他们赶紧叫医生把门锁好,又对着屋子里的电话指指点点,自然是要我别出去,就在屋子里和他们讲电话,我像中风初愈的病人般缓慢地转过身体,早已经有护士捧着个电话走过来了,我的手臂像灌了铅,拿起电话都困难,终于还是拿起来了,第三次问那年轻的警察:“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我站着,那护士也站着,手里捧着电话。

  “谁都没想到会出这种事情,沈囡囡自己也绝对不会想到,”那年轻警察说,“事情出在汉口那边的一幢还没开始营业的商场里,他们去那边进货,进的是假货,卖假货的人在十九楼租了两间房子当仓库,还有间房子做办公室。货进完之后,沈囡囡他们本来都已经要走了,结果,她看到隔壁办公室里没有人,桌子上放着一叠钱,就——嗯——就拿到手里了,结果那房子里是有人的,正好蹲在墙角里锁保险柜,看到沈囡囡拿钱,马上就追出来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我便等着他接电话,看着他在窗户外边对着手机说话边点着头,讲完后重新拿起话筒,问我:“咱们接着说?”

  “……”我没有回答他,嘴唇好像是动了一下的,终了还是没发出半点声音,全身除了眼睛还在眨着,再无一处是活动的了。

  眼泪也已经把话筒都打湿了。

  “那个人追着沈囡囡从消防通道跑到了楼下,就是十八楼,往下去的电梯正好到了,电梯里站着好多人,她就跑过去了,正要进电梯的时候,追她的人在后面抓住了她,她可能是急了,一把就把追她的人推倒在另外的一个电梯口上——她应该是知道那个电梯口里其实是没有电梯的,就只用拆开了的包装盒挡着,里面完完全全就是个黑洞,但是那时候她肯定是忘了,那个人一下子从十八楼跌下去,就死了。

  “我们赶到的时候,沈囡囡已经不见了,调查了当时和她一起坐电梯下来的人,她没跟着他们一起下来,而是在四楼就出了电梯,我们把整整一幢楼都找了个遍,没找到她,据同电梯的人说她进电梯之后吓得浑身直打哆嗦,所以你放心,我们不可能冤枉她,那么多人都看见了,和她一起进货的人也看见了,根本就不可能冤枉她。

  “我们想找到她是非常容易的,包括要找到你的房子都很容易,还是我刚才说的那句话,早点找到她,或者她自己主动来找我们,对她都是好事情,而且可以肯定地说,这件事情商场也有责任——情况就是这样。”

  对方说完了,我也听完了,听完之后我也不说话,那年纪大点的警察又接过话筒对我说着什么,我一概不想听,他还在话筒里吼着的时候,我径自挂上了电话,脑子里只在想着一件事情:我要找到囡囡,我要到她的身边去,哪怕死也要死在一起。

  死也要死在一起!

  可是,囡囡,你到底在哪里啊?

  不管你在哪里我都要找到你!去他的隔离病房,去他的生死吧!

  一丝残存的理智告诉我,现在还不能出去,即使出门就能找到囡囡,我身后也一定是跟着警察的,果真如此,我找到她之时,就是她被警察带走之日——囡囡,我想都不敢再想下去了,囡囡,帮帮我,告诉我该怎么办吧。

  身边的护士捧着电话放到了床头的柜子上,窗户外面的警察和更多的看客还没有散去,我站在原地,盯着他们看了又看,其实只能看清个影影绰绰的轮廓,每当我的心跳加快,眼睛便几乎成了无用之物。最后,我走回去倒在床上,拿起枕头盖住自己的脸,把全世界都抛在身体之外,只去想囡囡,只去想找到囡囡的办法。

  我知道,此刻,不管囡囡躲在哪里,她也一定是在想着我。

  在被枕头造就的黑暗包裹住之后,我恨不得眼前的黑暗深得有三层楼那么高,我的脑袋一点点往里面扎进去,其实就是蹭在床单上,脸都蹭得生疼生疼的了,我根本就不管,狠命地蹭,狠命地扎进铺天盖地的黑暗里去,直到眼前出现四溅的火花为止。我在疼痛里向天上的神灵哀告:把囡囡从黑暗里放出来和我见面吧;要么,平地卷起一股狂风,将我也席卷进去,卷到囡囡的身边,一笔将我们的肉身勾销了吧。

  奇迹就在这时候出现了。天上的神灵眷顾了我,让我看见了囡囡:她好像是躲在长江大桥的桥洞里,冻得瑟瑟发抖,手套也掉了一只,恰好是生了冻疮的手上那一只,但是好在不会有人发现她了,她可以好好歇口气了,她将手套换到生了冻疮的手上,再对那只光着的手吹热气,一条驳船呼啸着缓缓穿过桥洞,船上冒起的黑烟将她的脸都熏黑了,她有什么办法呢?只有将双腿曲起来,把脸贴在腿上,贴在从冰冷的牛仔裤里透露出来的微弱热气上,可是囡囡,除了嘴巴里嚼着的口香糖,你还能吃点什么呢?

  奇迹再出现第二次:囡囡躲在东湖里的一只垃圾船上,湖面上空无人迹,所有的船都藏在赤裸的、枝叶落尽了的灌木丛与灌木丛之间,她拿起船桨把船划出去,一边划,一边还要不时用船桨敲碎湖面上的冰块,一只喝水的草鹭飞落在冰块上,冰块突然迸裂,眼看就要陷入水中的时候,草鹭轻轻扇动翅膀,飞向了远处一座荒草丛生的小岛;囡囡的目的地也是那荒岛,在那里,即使藏着一头大象,也不会轻易被人发现,要是觉得冷了的话,还可以点燃荒草来烤火,可是囡囡,你带打火机了吗,还有,你吃什么呢?

  囡囡,不要怕,天一黑我就要来找你了。

  死也要死在一起。

  后来,外边的警察似乎还想和我说几句话,敲了玻璃窗,我没有应,随后又让主治医生进来叫我,我还是没有应,大概他们也觉得从我嘴巴里再问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天快黑的时候,就走了。

  警察走了之后,我在床上坐了将近一个小时,费尽心机去想囡囡可能在什么地方,我能到哪里去找她;她的手机自然是没有开的,要不然警察也用不着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再者,我总疑心警察并没有走,说不定就藏在哪个角落里,只要我一出去,他就会跟上我。

  一个小时之后,我从床上下来,开始穿衣服,穿好之后,突然想起“结婚”的那天晚上,就寻了件衬衣出来当围巾,像囡囡为我做的那样把脑袋围了个密不透风,穿鞋的时候,发现鞋子里有一块玻璃碴,上面还沾着血迹,似乎就是我割了脖子的那一块,想了想,我把它捡起来装在口袋里了。

  果然,警察根本就没有走,此前那两个虽然走了,却又换了别的警察来了,就站在楼梯口,只有一个,和他站在一起的还有两个护士,我一推门就看见了他们。他们似乎早就料想过我会出来,一齐朝我奔过来,警察倒是没说什么,两个护士拦住我,不让我下楼,说是太危险了。“呵呵,危险,”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次,接着再说一次,“危险——去他妈的危险吧!”根本就不予理睬,好歹就要下楼,这时候,那警察也上来帮她们劝阻我,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打掉他的手,从口袋里掏出沾着血迹的玻璃碴,既不说要扎他,也不说要扎自己,就看着他们,沉默了两秒钟,警察和护士都不再挡我的路了。

  但是,那警察跟在我后面下来了。

  推开一楼大厅的玻璃门,鹅毛般的雪片顿时像嗡嗡作响的杀人蜂般扑上了我的身体,雪堆在地上、屋顶上和梧桐树的枝桠上,铺天盖地的一层白色,即使是在晚上,也仿佛要将我的眼睛刺瞎了一般;医院门口好像有人爬在电线杆上修电线,他们头盔上的灯直射在雪地上,竟让我觉得置身在奥斯维辛集中营;我努力适应着铺天盖地的黑暗、黑暗里的惨白和集中营般的灯光,一股眩晕伴着强烈的恶心之感出现了,我几欲呕吐,终于,我忍住了,深吸了一口气,下了台阶,趔趄着往前走。那警察还是继续在跟着我。

  我身无分文,不可能有钱坐出租车,但是我不在乎,就算把双脚磨破,直至折断,我也要找到囡囡。西北风像刀子一样割上我的脸,气温像电梯一样下降,我甚至都能感觉出来气温在每一秒钟里到底下降了多少。地上结了冰,坚硬的冰碴简直叫我举步难行,但是武汉公共汽车司机的粗野一点也没有收敛,我刚刚走到医院对面水果湖的岸边上,一辆比集中营的探照灯都更亮的公共汽车疾驶过来,我知道有危险,但是就是无法支配自己的身体,呆呆地迎着光站着,公共汽车戛然而止,司机伸出头来骂了我一句,至于到底骂的是什么,我也没有听清楚——那个司机肯定不知道,他破口大骂的其实就是一个废人。

  一个废人。

  一个想念着人的废人。

  雪蒙上了废人的脸,尽管不会比一个智障患者的头脑更清晰,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体从上到下都是白茫茫一片了。走到博物馆附近,他实在是再也走不动了,眼前出现了幻觉:以为前面有棵树,他想抱住那棵树,靠上去歇口气,可是眼前根本就没有树,他抱了个空,扑倒在了满地坚硬的冰碴上,身后的警察慌忙跑上前要扶他起来,跑到近前的时候又停下了,大概那警察也知道他根本就不会愿意被他扶起来,因为就在此时,他眼前的幻觉将他带去了一个极乐世界:他看见了他的上帝正在从旁边翠柳宾馆的院子里走出来,明明是个大雪天,他的上帝却像夏天一样咂着雪糕——穿着白色的吊带背心和靛蓝的牛仔裤,拖着双脚尖处各扣着一只蝴蝶结的拖鞋,腕子上还套着一对仿制的绿松石手链。

  终不过是幻觉。他还得站起来继续往前走。

  至少十一点过了,我才走到小院子外面的巷子口上。当我走到那棵吊死过人的鬼柳底下,恍如隔世般站着,脑子里又想起了和她吵架的那个晚上:先是我对她大喊着“滚”,之后是她一边捂着脸一边往巷子口跑。

  仅仅就是想一想而已。囡囡,我不会像那些滥情电影里的男人一样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让你就此跑掉,再也不回来,果然如此,也就不会再有此刻的穷途末路——我根本就不去想。我只想一件事情:怎么才能找到你,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你。

  囡囡,我的鼻子又开始流血了,我的脖子也开始流血了,刀片般的西北风不光割上了我的脸,也割上了我的脖子,那道本来已经在医院里包扎好了的伤口,现在又裂开了,尽管我根本就懒得管一下,但是只需轻轻一触,也知道脖子上下已经是湿漉漉的了,那就是血。我就这么流着血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越往前走就越不敢往前走。

  终于到了,猛然,我竟然发现自己的房子里亮着灯,顿时眼泪就又出来了,死命地盯着那灯,死命朝院子里跑过去,摇着冰冷的铁门失声大叫起来:“囡囡!囡囡!囡囡——”到头来,没有丝毫动静来呼应我,我只能是铁门外的孤家寡人,那灯自然是警察们来找囡囡时开了忘记关上的,现在,它柔和地铺散着,使我尚能依稀看见那条捆绑过我的晾衣绳,还有晾在上面的囡囡的一只胸罩和一只蕾丝花边内裤。

  我不再出声,疯狂地盯着晾衣绳下的窗户,就像囡囡随时会推开窗子说:“他不在,我在。”可是没有,现在是“她不在,我在”!

  “囡囡!囡囡!囡囡!”我在心里喊着,就像拿着一把匕首,剖开了自己的胸腹,蘸满血,再在自己的皮肤上写下囡囡的名字。全身再没了能站住的力气,颓然坐在铁门边一块结了冰的水渍里,听见冰块碎裂的声音,更不知道此刻的囡囡又是坐在哪一块水渍之中,悲从中来,但是别无他法,右手伸进口袋之后,正好触到那块割破了我喉咙的玻璃碴,想都没想,一把就攥住了——我又听到了自己皮肤被割开的声音。

  当皮肤被割开的时候,我感到自己正在离囡囡越来越近。

  我感到自己的身体上开了一朵花。

  五天时间过去了,一百一十四个小时过去了,过去了,全都过去了,雪之世界仍然是雪之世界,孤家寡人照旧是孤家寡人,连那个跟着我的警察大概都已经觉得不胜其烦,再不是我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我也还是没有找到囡囡。

  我居然跟那个警察勉强算得上朋友了,是个稚气未脱的警察,大学毕业才不到一年,多亏了他,帮我翻铁门进房间里拿来了备用的钥匙,我才得以进了院子门。当我喘息着上了楼梯,靠在房间里的门上打量房间,一眼就看见屋子里的花已经全部都死了,根本就不由自己控制,《葬花词》的曲调就在脑子里回旋开来了:“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原本我是知道葬我的人是谁的,当然不会是别人,只能是囡囡,可是,现在的情形又当如何呢?

  曲子还是那支曲子,唱曲子的人却已经不见了影踪。

  那警察没有跟我一起进院子,但是也没有就此离开,就站在铁门外面,直到后半夜我还能听到他的跺脚声和讲手机的声音,我本来想去叫他进来暖暖身子,想着他也是有任务在身的人,就没有叫,再说,我的屋子也丝毫不比外面暖和多少,阳台那边的窗子破了三块玻璃,穿堂风甚至夹杂着雪粒飘进来,把我的屋子几乎变成了东北深山老林里的淘金者们住着的窝棚。

  漫长的一夜,我没有睡半秒钟,睁着眼睛听着咣当作响的门窗,看着雪粒被大风裹挟进房间之后在书上、电视上和堆积如山的DVD上覆满了一层,去趟卫生间竟然难于上青天,刚一走到门口就险些被风吹倒在地上。

     我就这么坐在床上,没有躺,不敢躺,觉得对不起囡囡——我在床上躺下去了,囡囡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挨冻——果真如此的话,天上的神灵和地下的菩萨都该一齐现身,将我打倒在地,将我践踏到死!

  好在在衣橱的角落里找到了钱,足有五千块之多,应该是被囡囡拿来交我下段时间的治疗费和护理费的,啊,现在倒是再也用不着了。

     再也用不着了。

  原本打算明天一早就坐辆出租车满大街去找囡囡的,仅凭我的双脚是再也无法做到了,可是,两点多钟的样子,外面的风更大了,囡囡就好像一直在我眼前跺着脚,朝手上哈着热气,我再也坐不住,站起身来,取下围在头上的早已经湿透了的衬衣,换了“结婚”的晚上囡囡给我围上的那条围巾,拿好钥匙,出了门,像个老态龙钟的人般扶着扶手下了楼梯,我并不知道要到哪里去,“走到哪里算哪里吧。”我对自己说。

  并没有出巷子走上环湖公路,是朝相反方向走的,一直走到了东亭精神病院的门口。从院子里出来的时候,把那警察吓了一跳,他甚至还有几分尴尬,是耽误了别人睡觉的那种尴尬,和我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楚,顶着风雪一点点往前走,速度绝对快不过一只怀孕的企鹅。

  那警察照样跟着我。满世界只有风雪在发出动静,其余一切都悄无声息,我趴在精神病院的铁门上,绝望地看着这幢哥特式建筑的钟楼、每一扇黑黢黢的窗户和大门上那面摇摇欲坠的门牌,想起每扇窗户里终日经受心神折磨的人们尚能迎来黄粱一梦,而囡囡这时候却只能躲在桥洞里,只能躲在孤岛上的荒草丛里,就又忍不住拿玻璃碴去扎自己的手。

  血流得越多,即是离囡囡越来越近。

  终了还是只能回屋子里去等待天亮。天快亮的时候,我冻得实在是再也受不了了,就去了卫生间,点燃热水器,打开淋浴喷头,连衣服都没脱,不管不顾地往地上一坐,热水浇淋了大概足足三分钟,我才隐隐觉出了一丝暖意。

  即使是淋一淋热水,我也感到自己对不起囡囡,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十恶不赦。天亮之后,我出了院子,没见到那警察,我还以为他已经被上司召唤走了,不料刚走到师专的门口,竟然看见他就靠墙站在那里,也是,站在那里总是会比站在我的院子门外好过得多。见到我一步步踱过来,他顿时打起精神,又跟上了我,不过今时不同昨日,我是决然不会再让他跟着我了,我这是去找囡囡,而且我相信自己一定能找到囡囡,我还怎么会让他继续轻易就跟住我呢?

  甩开他竟然容易得很:在巷子口等了十分钟多一点,来了一辆出租车,应该是往东湖深处的碧波山庄里送完客人后回来的,我招手让它停下,坐上去,回头一看,那警察正急得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候在这地方他自然不可能马上就能叫着一辆出租车跟上我,竟然求救似的一个劲朝我看,就像是要我把他也捎上——这自然是不可能的。

  走出去好远之后,我又回头看了看,他正在掏出手机讲电话,电话那头应该就是他的上司吧。

  因为天冷路滑,出租车开得并不快,正好遂了我的愿:我的眼睛没有放过任何一条巷子,也没有放过任何一家店铺,一点都不敢放松,直到实在是忍不住了的时候才眨一眨,生怕就在我眨眼之际囡囡正好从我眼前走过去。

  我也知道这是在大海捞针,那又怎么样呢,我就算把自己也捞成一根针又能怎么样呢?

  在长江大桥底下,我让司机停下,出了出租车,就在江边上站着,抬起头,一个个桥洞找,终了还是两个字:没有。马上回到出租车里去,经阅马场上桥,往汉口开去,到了汉口,再让司机停在龟山脚下,自己一个人过了马路,跑到大桥底下,一个一个桥洞地找;长江大桥其实是座双层大桥,上面是公路桥,下面是铁路桥,当我刚刚从一个桥洞里爬出来,头上身上满是蜘蛛网,正好一列从北京开往广州的火车呼啸着疾驶过去,铁轨带着地面一起颤动起来,一起颤动的还有我的心脏,我闭上眼睛背靠着引桥,竭力使自己好过一些,却有一只从火车里飞掷而出的矿泉水瓶正好砸在了我的额头上。

  找遍了,凡是囡囡有可能踏足过的地方我都找遍了。先去了囡囡端过盘子的酒吧,后去了那家快递公司,再去了囡囡和我说起过的经常在那边“下手”的江汉路步行街。其实我也知道,她根本就不可能在这些地方出现,可我还是去了,就仿佛只要去到这些地方,眼前就能出现囡囡的影子,鼻子里就会闻到那股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体香。

  还去了郊外的花圃,仍是坐出租车去的,那时候已经过午了,我一口饭都没吃,道路太泥泞,出租车只能停在机场高速路边上,不到一里的路,我竟然走了快近一个小时。和我预料的一样,我终究还是白跑了一趟:花圃里的花已经全都死了,而且,不堪沉沉积雪之后一概倒下,就像从来不曾生长过一样,花圃之外的农田早就已经收割过,举目四望,满眼里除了雪还是雪。

  我突然想起六月的时候,在清风吹拂下的蓖麻地里,眼睛上蒙着纱布的囡囡小便了,我背对着她,耳边传来清脆的声响——现在想起来,管他什么《胡桃夹子》,管他什么《阿伊达》,即使是西天王母怀抱里的琵琶,弹奏起来也不过如此了吧。我不禁冲动起来,连跑带摔,挪到了记忆中囡囡小便的地方,蹲下来,对着那一小片地方,之后,我躺下了,将脸贴上那一小片地方,贴在像她的身体一样白的雪上。

  别无他法之后,黄昏的时候回了武昌,坐的轮渡,出租车把我送到码头上,我掏钱结账,这才和那个从早晨一直陪着我的出租车司机说再见。上了船才知道,同船过渡的人竟是如此之多:兴高采烈的情侣,郁郁寡欢的中年人,还有一个举着气球满船奔跑着的孩子,那孩子对我似乎有格外的好感,看着我,两只眼睛乌黑而清澈,我也颓然无力地看着他,看着看着,全身一阵颤栗——生活,这就是生活,我们每个人都在经受着厌倦着的生活,我们每个人都在喜悦着号啕着的生活,它竟是这般的美好,离我们竟是如此之近,就像身前的孩子,伸手一触就是他的白净净红彤彤的脸;可是,就是这般美好的生活,在我愈加强烈地感觉到它离我们如此之近的时候,也正是它离我们远去的时候。

  自不待言,它是在离我越来越远,可是,我分明能够感觉出来它也在离囡囡越来越远!

  这样的日子一共过了三天,满大街找了整整三天。

  第三天的晚上,我发烧了,发烧对我这样一个病入膏肓的人意味着什么,我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但是我根本就不在乎,无非再坐到卫生间的地上去淋热水而已。

  就在我淋热水的时候,突然想起囡囡的姑妈——我为什么不去找她呢?我为什么没早点想起她呢?

  一念及此,我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两耳光。

  立即就去了,路过师专门口的时候,那警察好像是犹豫了一阵子的,终究没有跟上来,他也已经领教过在这一带坐出租车的难处了,再说,他的任务其实就应该是留在这里守候囡囡回来找我,几天下来,不光他,还有不时来和他打个照面的别的警察,大概也确认了我和他们一样,丝毫都不知道囡囡身在何处,换句话说:他们甚至都懒得再跟着我了。

  结果还是只有徒然而返。我去了那所卫生学校,顺利地找到了囡囡的姑妈住的那幢楼。过去,我曾经好多次站在操场上的草丛里等着囡囡从那幢楼里出来,这一次却是连她姑妈的家门都没进了,不是不记得她姑妈到底住几楼几号,是找去之后才发现已经搬走了,整整一幢楼都是黑洞洞的,只有最靠左边的一楼还有一间窗户里亮着灯。我走上前敲门,敲了十分钟才有一个睡眼惺忪的男人来开门,不过他还算好说话,告诉我卫生学校已经卖给了一家家具厂,在卖给家具厂之前,因为这幢居民楼早已变成危楼,所以,楼里的居民都迁出去租房子住了,至于去了哪里,后来的家具厂的人谁也说不清楚。

  他说了大致的情形之后,我的鼻子才灵敏了些,闻到了空气里飘散着的刨花味道和油漆味道。

  坐出租车回来之后,我没有让司机在巷子口上停下来,而是径直往前开,开到了夏天里萤火虫欢聚的灌木丛边上,那只垃圾船果然就泊在这里,我结账下车,那司机愣怔了半天都没有离开,大概觉得不能理解我为什么会在此地下车吧。我坐上去,划动船桨,垃圾船就一点点离灌木丛远了,湖面上是结了薄薄的一层冰的,轻微的撞击声听上去就像牙齿咬开了冰糖。

  我并没有目的地,只知道向西去有座荒岛,就只管往西边划动船桨,奇怪的是,如此寒冷的天气,不知何处竟然传来了鹧鸪的叫声,还不止一只,难道它们的巢没有被大雪覆盖住吗?

  实际上,划出去几十米远之后我的全身就出了汗,那就停下来歇息一阵子好了,躺在船上任由它漂到哪儿就算哪儿,歇了一会儿,继续往前划,眼前出现一处幽暗的所在,既像是一座低矮的山丘,也像是宁夏那边的高耸的胡杨垛,我知道,荒岛到了。

  上岸之后,明明知道囡囡不可能躲在其中,我也还是仔仔细细找了个遍,倒是看见了只松鼠,一见到我,吓了一跳,迅疾消失不见,我就在荒草丛里坐下了,半人高的荒草扫在我脸上和身上,寒气穿透湿漉漉的地面,穿透我的衣服和皮肤,几欲将我全身的血液都冰冻住;城市的灯光就在远处明明灭灭,就是如此普通的夜,一定是有人在悲欢浮沉,一定是有人在生老病死,自然,不会有人想到东湖里的孤岛上坐着个必将彻夜不眠的人,在那个人的心里,还住着另外一个人。

  奇迹发生了!

  奇迹是在第六天的下午三点钟的样子发生的。

  上午我见到了一个这几天我一直想见却从未见到过的人——囡囡的姑妈。我没有办法找到她,警察却是有办法找到她的。她自然是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吵着闹着要见我,警察就带着她来见我了,那时候,我正坐在铁皮楼梯上发呆,看着桑树上的那两只鸟来来去去重新筑好它们被大雪毁坏了的窝,囡囡的姑妈由两个警察陪伴着进了我的院子,见到我,她一下子甩下那两个警察,跑上前来,爬上楼梯,不由分说给了我一耳光。

  她这一耳光下来,我也就知道她同样不知道囡囡到底藏在哪里了。

  “囡囡到底在哪里?”她抓住我的衣领,“把她交出来!把她给我交出来!”

  我费尽力气,居然挤出了一丝笑意,“……我也不知道。”

  我一句话还没说完,她又给了我一耳光,还不够,再上来拽住我的衣领,把我从楼梯上拖下去,不用她费多大的劲,我就从楼梯上滚下来了,滚了两级台阶,总算抓住了旁边的栏杆,其实腿和脚都已经在地面上了,只有上半身还抓着栏杆而已,眼前又闪出了迷乱的火星。突然她就痛哭起来了,真正的痛哭,像大多的中年女人痛哭时一样跺着脚,“天哪,我可怎么对她父母交代啊!”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都是你!”她哭着狠狠地盯着我,绝对的咬牙切齿,“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不是你缠着囡囡,囡囡怎么会到这一步啊!”

  她说得对。如果不是因为我,囡囡何曾会到这一步呢?不用她提醒我也知道,我又何止于不要脸,我简直就该被凌迟腰斩,我简直就该被天诛地灭!

  十几分钟之后,警察劝走了囡囡的姑妈,他们一并才刚刚走出院子,我就起了身,想再出去找囡囡,想不出别的地方,就想着去隔壁师专的校园里去碰碰运气,只有想到哪里就找到哪里去,除此之外我是再也没有办法了。出了院子,也没锁院子门。才刚刚走出去两步,鞋带松了,一开始我根本就是弃之不顾的,直到实在影响走路的时候,我才蹲下去系一系,系好之后,一抬头——我看见了我的奇迹,这奇迹大得足以让我闭过气去,足以让我的心脏狂跳着要挣出体外。

    院墙上赫然画着箭头,粉笔画的箭头,淡淡的,几近于无,那甚至不是箭头,只能算是一条条的细线,一下子我就想起了我和囡囡的第二次见面,她也是像这样在院墙上画了箭头,才把我引向了师专门口的那棵夹竹桃的树丛里。

  囡囡出现了!我的囡囡出现了!

    我泪流满面,沿着院墙上一点点向师专门口伸展而去的细线发足狂奔——即使我每分钟只能迈出去三五步,但那也是我的狂奔。

  一点都不夸张:我甚至都能感觉到我的魂魄已经先一步离开了我的身体,闪电般奔向了已经近在眼前的、装满了绝世珍宝的那棵夹竹桃。

  就在我一点点离那棵夹竹桃越来越近的时候,突然,我意识到了某种危险,停下步子,警觉地回头看去,并没发现有人跟踪,我还是半点都没掉以轻心,眼睛的余光虽然几乎被那棵夹竹桃牵引成了一条直线,仍然不动声色地走过去了,站到师专门口,先转身去看校园里是否有注意我动静的人,确认没有之后,才去眺望巷子口和废弃的公园,真的是没一个人注意我,终于,我慢慢踱到夹竹桃边上,把身体靠上去,右手却已经伸进了树丛里——即使现在就有警察从我身边走过去,他也不过是只当我又靠在夹竹桃上休息吧。

  不多不少,树丛里一共有三张纸,我一把攥住,攥住之后继续在里面摸索一遍,真的是再没有了。

  我猛然将手从树丛里抽出来,以飞快的速度将三张纸从我的衣领处插进去。眼前的世界还是那个世界,走动着的人继续在走动着,根本就没有人来特别看我一眼,我终于放了心,就像一只熟透了的苹果砸在散了一地的落叶上;我的眼前又发黑了,我的眼眶里又涌出眼泪了,我就这样流着眼泪往前跑,两只手交叉着抱在胸前,生怕插进衣服里去的那三张纸掉出来,越跑越远,越跑越慢。

  一把推开院子的铁门,踉跄着跑过早被白雪覆盖了的草坪、草坪边上死了的花和那三棵桑树,全然是爬着上了楼梯,进了房间,反锁好房门,一头栽倒在床上,闭上眼睛像垂死之鱼般大口大口地喘着长气,幻觉不请自到:吊在天花板上的灯似乎正在掉下来,不是突然掉下,而是一点点地离我越来越近。我干脆翻身,背对着那盏灯,哆哆嗦嗦地伸进怀里去,掏出了那三张纸。

  三张油腻的、甚至还沾着饭粒的纸。因为油腻,再加上囡囡用的是圆珠笔,写在上面的字比以往更加晦暗难辨,但是够了,只要是囡囡写的字就够了。

  第一张只有几句话:“我很好,你把自己照顾好,什么都不要担心,我有办法,什么都不要担心。”

  第二张也没有比第一张多出几句话来:“别再找了,我好好的,有吃有喝,也没冻着,你不要再东找西找的了,过几天我就回来找你了,带你去个地方,地方我都已经想好了,对了,你要是再上街乱串的话,我们哪儿都去不了,只怕你也死了我也死了。”

  “串”字没有写对,写的是“创”字,一开始我只是屏住呼吸一个字也不放过地看着,把每一个字都印在身体里的各处器官之上,突然,身体一震,脸色顿时就变了,捧着那三张纸的手哆嗦起来:“别再找了”——囡囡是怎么知道我在找她的?莫非她就在我的方圆五里之内,我的一举一动都被她尽收眼底了?是的,一定是的!仿佛一团神力破窗而入,托住我的身体,我竟然轻易地一跃而起了,没敢跑到对着院子的窗户边上,而是迎着风雪去了阳台上,没开窗子,因为短短几天下来玻璃几乎全部脱落而尽,整扇窗户都形同于无了,我就站在窗户边上贪婪地看着眼前的一切:精神病院的那幢哥特式楼房、师专的空无一人的操场和近处的那片小小的池塘,穷尽了每一处可能的藏身之地,还是没有囡囡的影子。

  我就站在阳台上顶着雪看第三张,可能是这张纸要干净得多的关系,字也写得多些:“真拿你没办法,我就知道你会从医院里边跑出来的,唉,算了,跑出来了就跑出来了吧,不过你得好好在家躺着,一步都不准动,对了,你给自己熬点粥吧,羊骨头就挂在阳台上的门后面,装在个塑料袋里,可能被我的围裙盖住了,别懒,你好好找找就能找到,记住了没有,一定要记住啊;还有,把那根晾衣绳解下来,我有用;警察好像都走了吧,反正这两天像是少了,我好像可以回来找你了,弄不好明天晚上就可以回来找你了,到时候,你注意一下,听到小石子砸窗户,那就是我砸的了,赶紧跑下来,记住了吗,可得要记住啊,好了,不写了。”

  明白了,什么都明白了,囡囡真的从没有从方圆五里之内消失,她甚至就可能藏在此刻我的视力范围之内,要不然,她又怎么可能连警察慢慢来得少了的情形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呢?而且,她一连三天在夹竹桃的树丛里放下一封信竟无人察觉,如果不是经过了精心打探,她又怎么敢贸然从藏身之处跑出来呢?

  她没有丢下我不管,我也从来就没怀疑过她会丢下我不管。

  可是,囡囡,你到底藏在哪里啊?

  没关系,知道你在我身边就已经足够了,我再也不出屋子一步了,就在床上坐着,一直坐到小石子敲响玻璃的时候,养足精神,只等那时候飞奔而出,至于羊骨粥,还是不要熬了吧,没有心思,那三张薄薄的纸早就已经把我的全副心思都牵引走了,甚至连警车声在巷子里响起都毫无察觉,哪里顾得上掀开围裙去找羊骨呢?

  警车声由远及近,一直到我的院子外面,我才注意到。一时之间,我绝望了,脸色大变了,以为警察已经抓住了我的现行——就在我从夹竹桃的树丛里掏出那三张纸的时候,其实早已经有人在我看不见的隐秘之处埋伏好了,我的一举一动都没逃过他们的眼睛——此刻,他们一定是来搜查证据来了,天哪,我该如何是好?

  我只有将那三张纸烧掉。

  半秒钟没要就决定好了。决定之后立即去阳台上找打火机,碰翻了酱油瓶,没找到,慌忙折返回来,衣服挂在阳台和房间之间的门锁上,我连头都没回,往前一使力气,衣服被撕开一条口子,但是不再被门锁挂住了,狂奔着翻箱倒柜,就是找不到打火机,没办法了,再跑回到阳台上,一把将灶台上所有的瓶瓶罐罐全部推倒,正推着,突然想起可以就放在煤气灶上烧掉,立即再把煤气灶上放着的一只高压锅推到一边,颤抖的手连打了三次,火才终于打燃了,我把那三张纸重新一字不落地看了一遍,接着再看一遍,终于,把它们放在了那股青蓝色的火焰之上。

  我喜欢的那支名叫达明一派的香港乐队,有一首歌叫做《那个下午我在旧居烧信》,但是,此刻,当那三张纸在青蓝色的火焰里羽化成黑暗的灰烬,我却想起了达明一派的另外一首歌,名叫《四季歌》,歌里是这样唱的:“红日微风催幼苗,云外归鸟知春晓,哪个爱做梦,一觉醒来,桥上风雨知多少,床畔蝴蝶飞走了。”

  我床畔的蝴蝶也飞走了,但是,现在,她又要飞回来了。

    第十一章 天堂里的地窖?

    “别叫别叫,他可不是什么坏人哪——”囡囡刚打开一扇门,一条狗就扑出来,见是囡囡,犹豫了三秒钟,转而扑向我,叫声在空寂的夜里响起来,囡囡马上把它的头抱在怀里,轻轻地抚着它,“他可不是什么坏人哪,不要叫啦。”

  那狗果然就不叫了,囡囡领着我进了屋子,没有关门,这样,借着外面雪地里的反光和天上的月光,我得以看清整个屋子:不足十平方米,囡囡的包就放在靠西边的角落里,东边的角落里有个破了一块的瓷碟,应该就是那狗吃饭的地方,除此之外再无他物;窗子应该是那种细格木窗,细格里面还有两面结实的窗板,现在,窗板关得死死的,在屋子里其实是看不见那些细格的,如果不开窗,这不足十平方米的空间里定然是不会有一丝光线的。

  即使门开着,屋子里也勉强算得上暖和。进了屋子之后,那条狗没跟着进来,沉默着在门前躺下了,那感觉,看上去就像自幼被主人从深山老林里捡回来的一匹年轻的公狼,虽然早已经驯化了,但是,只要自己的主人有丝毫危险,它顿时就能在瞬间里找回自己的野性。住在屋顶上的狗,应该就是一条流浪狗吧。

  今天晚上天上竟然有一弯上弦月,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躲藏在树梢的背后,若有若无地散出光,并不比地上的雪光更加浓郁,映照上去之后,倒是使披了雪的世间万物显出堪称晶莹的剔透,眼前所见:连绵起伏的屋顶,屋顶上低耸着的拱形窗户,远处的水塔和锅炉房,还有更远处的我的两层小楼,全都在一刻之间变得不真实了,似乎不再是平日里司空见惯的景致,倒像是一座雪山上大大小小的雪峰,其间的树木也不再是树木,变成了人们滑雪时计算里程的标杆。最后,我的眼睛吃不消了,迷?一片,大大小小的雪峰就变成了照片里的虚景,一点点被不自觉里涌出来的眼泪打湿了:不是我想流眼泪,而是我根本就控制不住,现在,我体内已经有太多东西不再受我控制了,其中包括眼泪。

  此时此刻,我和囡囡就像根本不是置身在逼仄的钟楼里,倒像是真的站在了一座绵延着隐入了天际的雪山底下。是啊,此时此刻,我们的手里抓着对方的手,如果天上的神灵帮助我,我简直想把“此时此刻”吃进自己的肚子里去,好让它永远只属于我一人。

  一直到这时候,我才突然想起来自己竟然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囡囡,猛然回过头去,囡囡正看着我,我刚要去捧住她的脸,想把她看得更清楚一些,不小心捧在她的头发上,谁知头发竟然粘在了一起,我又有些用力,手指把头发带出去了好远,囡囡疼得厉害,轻轻地叫了一声。十天时间没有洗头,难怪头发会全都粘在一起;我顿时心疼不堪地赶快把手指从头发里抽出来,小心翼翼地捧住了她的脸。

  我一点点抚着她的脸,抚了一遍又一遍,一点一滴都不略过,之后,叹息着,把她拥进怀里,让她的整个身体都靠在我身上,我则靠在背后的墙上,我的脸扎进了她的头发里,拼命嗅着那股熟悉的久违了的味道;像过去一样,每逢这样的时候,她就轻轻地在我胸前蹭着,她的手则伸进我的衣服里去,狠命揪着我腰上的一块肉。

  我不可能不觉得疼,可是上天作证:我希望越疼越好。

  “脏吗——”过了一会儿,囡囡抬起头,“我的脸?”

  “不脏,一点都不脏。”

  “啊,我知道你在骗我,十天又没洗脸又没刷牙,要是有镜子的话,我非要被自己吓死不可。”停了停又问,“对了,我嘴巴里肯定有股什么味儿,对吧?”

  “没有,一点都没有。”

  “还在骗我,啊,不过就是喜欢你这么骗我,心里巴不得你多骗我几次才好。”

  “……”我没说话。喜悦,我的全身上下都住到铺天盖地的喜悦里去了,如果喜悦并未完全填满我身体的每一处细微之地,我的身体尚有些微的缝隙,那里装着的一定是一声接一声的叹息:我怎么会和囡囡置身于精神病院的钟楼里来的呢?

  我们到底是怎么一步步走到这个地步里来的呢?

  之前三天,除去昏迷的时间,我没有一天不在阳台上的窗子前面站上半个小时,盯着小池塘、师专的操场和精神病院的哥特式楼房发呆,似乎只要我盯着,囡囡就会突然从某个地方现身出来,自然,这虚妄之念绝无可能变为现实。

  更多的时间我站在了面对着院子的那扇窗户前面,除了阳台上的半小时和饿到极处后去师专的食堂里随便吃两口的时间,我一刻也不放松地紧盯着院子外面的巷子,等着囡囡出现,夜半三更的时候,我实在支持不住了,就趴在窗台上睡一会儿,每次最多只睡半个小时,到了半个小时,我的胸口就像被人捅了一刀,猛地一激灵,就醒了。

  按照囡囡写给我的信上所说,我其实并不需要每晚趴在窗台上等她回来,她回来的时候,是要先用小石子砸在窗户上的,我没听她的话,因为生怕出一丝半毫的意外:在那已经化为灰烬的三张纸的最后一张上,囡囡也说过“当天晚上”就有可能回来找我,但是并没有,又是三天过去了也还是没有,这就是意外。

  我不会容许因为自己的原因再发生什么意外。

  惟一好过点的是终于不再像此前几天里那么担心囡囡了,不,仍然担心,而且也丝毫未见小,但总算知道了她的下落就在方圆五里之内,这就够了,至于她为什么没有“当天晚上”就回来找我,自然有她的道理,我只需好好在屋子里等着就行了——我甚至都再不去师专门口的那棵夹竹桃里看看囡囡又给我写了信没有,万一警察仍然隐身在我看不见的地方,真正抓住了我的现行,那我又该如何是好呢?

  那天下午其实是虚惊一场。警车的确是冲着我来的,却不是冲着我慌忙中都忘记了收拾一下的那堆煤气灶上的灰烬来的,不过是一次例行的普通调查,问我还能不能多给他们提供一些囡囡的社会关系。而且,他们径直告诉我,已经派人去了囡囡的家,见到了囡囡的父母,现在,两个人急火攻心之后已经双双住进了医院,我眼前顿时出现了囡囡的父母躺在病床上的模样——我的罪孽又在加深!但是,我的表情应该是不会让他们看出有半点怪异之处,答说囡囡并无什么特别的社会关系,除我之外,她在这城市里几乎再没了交谈超过百句的人。

  其后的三天里,警察又来过一次,是来劝说我再回医院里去住下来的,并且说可以先帮忙垫付一部分费用,我自然是拒绝了。

  趴在窗台上的时候,我的眼睛盯在窗户外面,脑子里却在想着囡囡接连三次给我送信时的样子:自然是在夜半三更,因为穿的是红衣服,她出现的时候,就像是只火红的狐狸,在她出现之前,肯定是已经打探清楚了不会碰见警察,送完信,她应该是要气喘吁吁地扫一眼我们的小院子、想像一下屋子里的我在干什么的吧,但是绝对只是一瞬间,她转眼就将消失;她说过从小就想当送信的地下党员的事情,到了真正像个地下党员般送信的时候,在我的想像中,她却就是一只飞快奔跑的火红的狐狸。

  闪电般的火红,像流星般划过了满地的雪白。

  第三天下午,我突然想起囡囡在信里嘱我的把屋檐下面的晾衣绳解下来,虽说不知道所为何事,还是费尽气力踩在窗台上把晾衣绳解下来了,刚要从窗台上下来,就像一股温泉从我两边的耳朵里流进了脑子,血管里一热,身体往后一仰,无论我多么想抓住窗户,终了也没抓住,整个身体都生硬生硬地砸在地上,在闭上眼睛之前,我甚至能准确地预见出顷刻之后我就要昏迷过去,但疼痛还是尖利无比,迅疾之间就传遍了全身。

  醒来已经是晚上九点,睁开眼睛甚至比搬动一块千斤重的巨石都更加困难,睁开之后就不想再闭上,因为要使出同样的力气,身体在地上头在床上,眼前的天花板似乎蒙上了一层雾气,我知道那其实并不是雾气,是我的眼睛又出了问题;最难受的是心脏,犹如我的身边蹲着个技艺高超的钳工,他先用铁丝将我的心脏绑住,然后,拿起钳子一点点地扭紧,一点点地扭紧,最后,铁丝断了,我终于可以喘一下气的时候,他又从工具包里拿出了另外一根铁丝;外面又起了大风,阳台上的窗户被大风吹动后发出了不小的声响,似乎还有什么东西被风卷进屋子里来,可是,我即使想管也管不了了。

  最危险的一瞬出现在大概半个小时之后:起初只是一阵咳嗽,正咳嗽着,喉咙里一热,血就从喉咙里涌进了嘴巴,我下意识地慌忙闭上嘴巴,还是晚了,那些血就像是越狱的逃犯般从我的嘴巴里狂奔了出来,而我哪里还有力气直起身体呢?刹那间,血就顺着我的嘴角流下去了,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洇湿地上的凉席和凉席上的一本书;事情才刚刚开始,还远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一种怪异的酷热之感从喉咙处生起,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就席卷了我的整个大脑,我的大脑就像泼上了汽油一般被点燃了,我一下子就慌了,全身的每一层皮肤都在急剧收缩——“颅内出血”,几乎每个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最后的下场,难道就真的这样来了吗?

  囡囡,救救我吧!

  天上的神灵和地下的菩萨,救救我吧,把囡囡送到我的面前,让我们见上最后一面吧!

  真的是如有神助:就在这时候,我的眼睛骤然清晰起来,对面的墙壁上现出了囡囡的影子,闪烁的光影与我在隔离病房之时的幻觉如出一辙:在一处悬崖之上,囡囡终于被警察戴上了手铐,警察要把她往警车上拖过去,她拼命站住,跺着脚哭着对我喊:“你不能死,我还没批准你死!”

  我不能死。

  在没见到囡囡之前,我绝对不能死。

  我想起自己是和衣躺着的,那块玻璃碴还在我口袋里装着,别无他法之后,我抬起灌了铅的小臂,把手伸进口袋里去找那块玻璃碴,找到之后,拿出来,凑近另外一只手,二话不说地一用力,那只手的食指就被割破了,紧接着是无名指,疼,钻心的疼,正是我想要的疼,与此同时,我拼了命按住床角稍微直起一点身体——狂奔的血液在手指上找到了另外一个出口之后,钻心之疼又把我从昏?里拉了回来,我终于没有死。

  阳台上的窗户还在高一声低一声地响着。

  突然,我的身体哆嗦了一下,神经质般扭过头去:一颗小石子正好从窗户外面飞进来,落在了高压锅上,叮叮当当地响着。

  我脸色大变:根本就不是有什么东西被风卷进来了,是囡囡回来了,是囡囡在朝窗户上扔小石子!

  阳台上已经落满了一地的小石子。

  我盯着一地的小石子,看了又看,它们离我如此之近,可是我却没了站起来走过去的力气,

  “那我就爬过去。”我对自己说。

  并不是爬过去的:最困难的是没办法从地上站起来,只要站起来了,就能凭借站起来的那一丝微弱之力勉强走到阳台上;结果我还是站起来了,爬到电视机前面的时候,恰好看见《再见萤火虫》就放在一堆DVD的最上面一层上,一下子,在我的脑子里,屋外的囡囡就成了电影里的节子:瑟缩着抬起头,睫毛上沾着雪花,她一边擦一下眼睛,一边去看亮着灯的窗子,两只脚却是光着的,所以,她一直在原地踏步,一只脚刚刚从雪地里拔出来,一只脚就不得不再踏进去,我简直不能再想下去,就是在如此穷途末路之时,我把自己又当成了另外一个人——躺在地上的这个人连我自己都不认识,真正的我,已经从地上站起来踉跄着朝着阳台走过去了——这么想着,天上的神灵和地下的菩萨又一次帮了我,其实不是,是窗户外面的囡囡帮了我,我竟然站了起来,扶住墙壁,跌跌撞撞地走到了阳台上。

  只一眼我就看见了囡囡。

  她就躲在池塘边的几根树杈之间,和我想像的一样:雪白上的一团火红。

  我没有叫喊起来,小臂也没有狂跳,看着她,就是这么发疯地盯着她看,她似乎是刚要将食指在嘴唇前面竖起来,“嘘”一声,好让我别说话,见我根本就没有力气来喊她一声的样子,哇哇哭了起来,似乎在那一刻之间,她什么都不管不顾了,是那种五岁孩子的哭声,两只手垂着,根本就不去擦眼泪。

    不思量,自难忘!

  哭声是戛然而止的,她应该是突然想起了我们的处境,止住哭声,哽咽着对我招手。我如梦初醒,转身往外奔去,仍然一路贴着墙壁;出了门,下楼的时候再一路贴在栏杆上,好在是在院子里的时候并没有倒下去,要不然,我绝对不会再有站起来的力气。出了院子,靠在院子门喘口气的时候,囡囡已经从刚才的池塘边跑到巷子口上来了,我天旋地转地看着而雪是越来越大了。

  我们却并没能如愿离开栖身的钟楼坐上去那个土家族自治县的长途客车。

  晚上,我们吃得颇为丰盛,天一黑囡囡就去厨房里偷了饭菜回来,先倒一点放在墙角的瓷碟里给那条流浪狗吃,然后我们就自己开始吃,囡囡说每天都是这样,那狗也习惯了:每天的早餐和午餐都由它自己解决,到了晚上,它就不再出去了,就只懒洋洋地躺着等囡囡给它带回来,自从她来这里之后一直都是如此。

  其实,“吃饭”二字对我几乎再无意义了,两口还没吃下,就已经觉得饱得不能再饱,暮色里,为了不让囡囡难过,我咬紧牙关多吃了几口,巨大的恶心之感就差点让我呕吐出来了,

  全身无一处器官不在疼痛,无一处的疼痛不在提醒我:我的大限之日已经近在眼前了。

  我恐怕再也走不到那个栽满了樱桃树的小镇子上去了。

  我没告诉囡囡,只去费尽气力吞咽饭菜。这时候,楼下的某一间房子里传来了哭声,这在精神病院里并不奇怪,即使到了后来,不知何故,好多人都一起哭了起来,我也照样不觉得奇怪:除去被夜色包裹着的我们,这世界上还有许多夜色下的伤心人。

  刚吃罢晚饭,囡囡突然哭起来,“你说,你会不会马上就要死?”

  “……可能。”

  “你不能死!你要知道你欠我的,你得还完了债才能走!”“……”见我不说话,囡囡一把揪住我的衣领,“快答应啊!”

  “好,我答应。”

  我答应之后,囡囡的哭声不但没有止住,反而更大了,大也不敢大到哪里去,即使是如此时刻,她也生怕自己的哭声被人听见,最后只好紧紧地咬住胸前的一颗纽扣,越咬越紧,吸着鼻子问我:“你知道不知道,其实你已经死过一回了?”

  我想不透她说的到底是什么,就说:“不知道。”

  “其实我回过一趟屋子,你睡着了,就是我往那棵夹竹桃里送第三封信的时候,真是没办法了,活不下去了,觉得到处都是死路,我就蹲在床边上看着你,你那时候在发烧,呼吸特别重,重得吓人,就像是下一口气都再也喘不上来了,我再看不下去了,见旁边有个枕头,我一把就拿起来了,知道我想干什么?

  “啊,想把你捂死,然后自己再去跳楼。真是这么想的,枕头也拿起来了,闭上眼睛就要捂下去,还是没有捂,不光是舍不得,还觉得我这九百七十二天不能就这么白过了!后来,又坐了一会儿,倒是帮你把被子捂好了,就走了,从进屋子到出来一共不到十分钟。”

  “……九百七十二天?”

  “是,九百七十二天。”囡囡擦了一把眼泪,“其实有件事情一直瞒着你——我的时间表和你的时间表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从来没告诉过你:从我下定决心和你在一起,我的时间表就和你不一样了,别人把一天就当一天过,我把一天当三天过,别人的一天是二十四个小时,我的是七十二个小时,只有这么过才觉得对得起我爱上你一趟。有时候走在路上,看着身边的人,莫名其妙就觉得比他们要幸福得多,为什么?就因为我每天都过得比他们长;后来就不是了,自从你住进隔离病房,我就又加了一天,把一天当成四天过了,以前当三天过的时间统统改成四天。还记得咱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去年十一月。”我说。我确信自己不会记错。

  “你倒没说错——”囡囡叹了声气,“不过那时候我们还不算真正认识,还是从给你送快递的那天算起吧,五月份,五月多少号是记不起来了,反正我就当它是五月一号了。知不知道今天是多少号?”

  “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已经是十二月末,至于到底多少号,我丝毫都不知道。

  “你不知道我可知道,记得清清楚楚,今天是十二月二十九号,再过两天就是元旦了,从给你送快递那天算起,到今天一共是二百四十三天,按照我的时间表,就是九百七十二天。”

  “怎么会这样?”即使我已经病入膏肓,但是我照样能确信自己的记忆决然不会有错:这是囡囡第一次对我说起她的时间表。

  “就是这样的,两个人哪怕好得不能再好,心里总还是要有点秘密的吧,这就是我的秘密,再没别的秘密了。还有,人活着总是要有点指望,这就是我的指望了——过了一天不是过了一天,是过了四天,现在离元旦还有两天,在我看来就是还离了八天,‘八天啊,还早着呢,还可以干好多事情才到啊’,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其实,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说过的那句话:现在是我在爱你,用的是自己的方法,和别人没关系,甚至和你都没关系,这么着来计算时间也是我的方法,和别人、和你都没关系的方法。”

  我能说些什么呢?什么也不用说了。除了更紧地钻进她的衣服里,用牙齿去咬她的肚脐,我什么都再不想干,可是,我连张嘴巴去咬的力气都没有了,假如我的身体是一朵烟花,现在,燃烧之后,拖着一束黯淡的微光就要跌落到树梢上去了。

  要熄灭了。

  世间万物,除了囡囡,无一样不在压迫我,使我缩小,终至于无,即使一片雪花也不例外,飘落之间,它也毕竟是运动着的,而我,却只能躺在囡囡的怀里,看着自己一步步离死亡越来越近,甚至连叹息一声的力气都再也没有了。

  倦意袭来,迫使我不得不闭上眼睛,应该是和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没有两样,刚一闭上眼睛就睡着了。做了梦,竟然梦见我和囡囡也在大兴安岭的一个小镇子上住了下来,满山的花丛簇拥着我们的桦皮屋子,距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远,有一条清可见底的河流,我在那河里下了鱼网,就坐在河边上看书,等着鱼群自行撞上网去,囡囡则躺在两棵白桦树之间的吊床上晒太阳,花丛里飞着的野天鹅和花尾榛鸡早已是她的熟人,飞到吊床上,野天鹅站在左边,花尾榛鸡站在右边;后来又梦见两个人去了那个栽满了樱桃树的镇子,即使在那样的偏远之地,囡囡也还是有办法找到活路,她在镇上的小招待所里做服务员,招待所离我们住的山洞并不远,所以,每次她从招待所回山洞里来的时候,隔了老远我就能听见她唱歌的声音,那时候,她多半是在过河,在河里林立的怪石上跳来跳去,恰似从观音菩萨身边偷跑后误入凡间的侍童。

  睁开眼睛就到了后半夜,竟然是被音乐声弄醒的,一刻之间,我真以为自己已经上了天堂,耳边的音乐就是从正在举行的天庭盛宴里飘出来的,后来一听不是,歌是英文歌,在我的想像里,天堂是有好几处的,说汉语的人有说汉语的天堂,说英文的人有说英文的天堂,我要去的自然是被玉皇大帝管辖的天堂,而不是被耶和华管辖的天堂。

  正惺忪着,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劲,伸出手去缓慢地一触,这才发现自己竟然盖着被子,身体也躺在褥子上,还枕着枕头,我还以为囡囡大着胆子把我背回了我们自己的屋子,全身一激灵,慢慢才看清楚自己仍然置身在精神病院的钟楼里,与此同时,一股我熟悉的护发素的香气在我鼻子边幽幽散着,原来囡囡已经回过我们的小院子里去了,还洗了澡,不用说,被子和褥子都是她抱来的,还有,音乐声是MP3放出来的,两只耳机就塞在我的耳朵里。

  刚才我其实并不是睡着了,是昏迷过去了,要不然,不会连囡囡把我挪到褥子上,再给我盖上被子,我都无从知晓。

  “醒了?”原来囡囡就蜷在我身边,只盖住被子的一角,侧躺着,用手支着头,看着我。我点了点头。

  “啊,你这个人呐,真是崇洋媚外的反动派,叫了半天都叫不醒,连放了好几首歌也叫不醒,一放英文歌就醒了。”

  “……是吗?”

  “当然是的啊,怎么样,不错吧,刚回家拿的新电池,拿了好多,够我们在路上听的了,哎呀真好,明天咱们就可以上路了!”停了停,又说,“别怪我把你弄醒了啊,不知道怎么回事情,生怕你一睡着就再醒不过来了。”

  我当然不怪罪她,感激都来不及呢,其实不光她,即便我自己,临睡之前也有如此预感:只怕一闭眼睛就再也没了睁开的那一天了。心情倒是好了起来,闻着淡淡的护发素的香气,听着恍如隔世的英文歌,又看见身边的囡囡换了新衣服,全身上下一副干干净净的样子,就想打趣几句,叫一声“老婆”或者“小娘子”,“我说小娘子——”一句话还没说完,脑子里的血就又像惊马般横冲直撞了起来,一下子,我的智力全都消散不见,抓着她的手,盯着她看了又看,还是陷入了昏迷之中。

  那时候,我和囡囡都不知道,因为这场昏迷,到了明天早上,我们不但不能坐上长途客车,反而连英文歌也叫不醒我这个崇洋媚外的反动派了;不光如此,即使一个星期之后,我们也照样还是没能离开钟楼——一场昏迷之后,紧接着就是另外一场更深的昏迷。

  元旦那天的早上我是醒过来了一次的。一醒就开始流眼泪,想说句话,却忘记了发音,但我知道是元旦:精神病院的铁门一年四季都是紧闭着的,今天应该是准许病人的家属进来探视的日子。尽管我的知觉已经降到了最低点,但是今天的精神病院比平日里要喧闹出许多来我是能听清楚的。

  囡囡就在我对面盘腿坐着,靠在墙上,低着头编着辫子,没有发现我醒了。是啊,她总要找点什么事情做做吧。我拼命回忆着发音,结果一下子想起了囡囡说过的把一天当四天来过的话,如此算起来,今天就是我和囡囡在一起的第九百八十天了。

  我和囡囡早就说过把每一天都当成元旦一样过,今天元旦倒是来了,我们却只能栖身于如此一隅等候上天的发落。一念及此,眼泪就更加汹涌了,喘息声也更重了。

  “别哭别哭,”囡囡一下子就半跪着扑过来,先擦掉我脸上的眼泪,再拍拍我露在被子外面的肩膀,就像在哄着一个闹夜的孩子,“今天是元旦啊,该高兴点啊。”

  现在,如果说我的脑子里还残存着一丝被称为“下意识”的东西,第一件事情就是听囡囡的话,一切都照着她说的做,听到她说别哭,我立即止住了,甚至想对她笑一笑,可是我根本就没有办法办得到,囡囡低着头看着我,看着看着,哇地一声就哭了,与此同时,把她的脸紧紧地贴在了我脸上,直至紧得不能再紧。

  在前所未有的踏实中,我又昏迷了过去。

  第二次醒过来已经是四天之后,也就是第九百九十六天之后。

  期间我是有知觉的。当囡囡给我喂饭的时候,给我剪指甲的时候,还有把耳机塞在我耳朵里用来唤醒我的时候,把嘴巴凑近了跟我说话的时候,这一切,我其实全都是有知觉的,就是无法向她示意我知道。我还知道一天下来她起码有五次把手伸到我的鼻子前面,看看我的呼吸是不是正常。

  不承认也没办法:囡囡其实是在看我到底还有没有呼吸。

  上天毕竟对我不薄,终是不忍心见我来不及和囡囡说最后一句话就撒手西去,后半夜,在一阵警车声里,我悠悠醒转了,而且,并不觉得有多难受,眼睛说睁开就睁开了,试着动了动手,手也能动起来,一丝狂喜就这么迅疾地掠过了我的身体,就好像两分钟之后我就能在雪地里飞奔了一样。突然,我如遭雷击:莫非此刻就是我临死前的回光返照吗?

  问了也是白问,因为除了勾魂使者再无人能回答,而且,不管勾魂使者给出一个什么样的答案,对我来说已是毫无意义了,这世上再无一样东西是我能把握得了的了。

  罢了罢了,听天由命吧。

  就在我贪婪地张开嘴巴呼吸着空气里的清冽味道之时,我突然想起来囡囡不在我身边,而且,我是在警车声里醒过来的,我大惊失色,爬起来就要去找囡囡,尽管周身都像是在砰然断裂,结果还是从褥子上坐起来了,失声就喊:“囡囡!”

  我的话还未落音,“啊!”囡囡的声音就响了起来,“你醒了吗?太好了——”

  原来她并没有出去,就站在门框边,钟楼的门只开了一条缝,她就斜着身子去看门外的动静,其实是在看我们的小院子里的动静:后半夜里响起的警车声,不用问也知道,自然是冲着我和囡囡来的。

  可是,他们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来呢?假如我没记错,他们已足有半个月时间没来过我们的小院子了。我来不及去想一想,囡囡就已经扑了过来,像上次我醒过来的时候一样,半跪在我身边,把手放在我的脸上,“你真的醒了啊!”突然想起来我们现在身处的是何境地,压低了声音,“外面来警察了。”

  “知道,”我就像个正在为画家工作的模特儿,端坐着不动,任由囡囡的手一遍遍地抚过了我的眉毛、长着火疖子的颧骨和干枯得脱了皮的嘴唇,又说了一遍,“我知道。”“啊,他们肯定发现我们就躲在附近了,都是抱被子来惹的祸,当时也觉得不对劲,后来一想:他们要真是发现我们抱被子走了的话,没准还以为我们出远门逃到别的什么城市去了呢,没想到还是错了。”

  “错了就错了吧,囡囡,没什么可在乎的了。”我说。

  “不,我在乎,你欠我的债还没还完。”

  “……”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短暂地沉默了一阵子,她又说,“我欠的是我爸爸妈妈的债。”停了停,“以前常听人说不孝子孙什么的,总觉得离自己好远呐,没想到这么近,我现在就是个不孝子孙,想想他们都觉得可怜,一辈子,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死了,女儿现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你说,他们现在在干什么?”

  “他们——警察,已经到你家里去过了。”退无可退,我干脆实话实说。

  “啊,知道,想也想得到,反正也不敢想,我干脆就不去想了,下辈子再做他们的女儿来赎罪吧,”她低下头去,两手揉着头发,“要是他们下辈子还要我做女儿的话。对了,问你一件事情。”

  “什么?”

  “我想着,除了长生不老,天堂和咱们地上也差不多吧,我是说,像大街啊商场啊什么的应该都是有的吧。”

  “应该是……”我一边说着,一边在心里默念着“天堂”两个字:古往今来,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不知道有多少人谈论过这个虚无的所在,所谓“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所谓“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真的吗?”她的眼睛亮起来,就像燃着一束小小的火苗,“真要是那样的话就好了。”

  “怎么了囡囡?”我一把抓住她的手,哪怕她连笑都没笑一下,只是脸色稍微明朗些,我就激动得不知道如何是好。

  “像我这种人,既是不孝子孙,又杀了人,本来是不指望上天堂了的,可是还是舍不得你,不管什么时候都想和你在一起,就连下辈子托生的时候都想和你一起托生,以前说混票去只是瞎说说,现在不同了,现在我是说什么都要去了,你走哪儿我就缠着你到哪儿,别说这辈子,下辈子,就是下十辈子,你都跑不了了。

  “混票进去不是什么难事,是我的长项,反正不想偷票了,在地上当够了小偷,去天堂一定得是干干净净的,要是天堂和咱们地上差不多的话,混票也就不是什么大事了,我还能原谅自己。

  “啊,你就认了吧,跟定你了,你也知道,哪怕你死了,我去自首,判个无期徒刑,最后要是还能放出来,怕是也七老八十了,想再碰上个什么人也碰不上,只能缠你十辈子了;我说过的,现在害怕是害怕,但是也没害怕到多大的地步去,为什么?就因为我已经豁出去了,把这一辈子不当一辈子了,转过来,把十辈子当一辈子,咱们在一起的时间还长着呢。

  “我觉着,你要真是死了,不能再和我一起了,我就当你出了趟远门,要不就当我回了趟娘家,到了该碰上的时候,咱们还能再碰上;至于现在,说什么也不能被他们抓走,你死之前见的最后一个人得是我,说什么也得把你背到那镇子上去,好好活段时间,别忘了,我是地下党,我是刘慧芳!我有预感,你不会就死在这儿,你要可怜可怜我——要是死在这儿我能怎么办啊?要是死在那镇子上,我自己都能给你在樱桃林里把墓挖好,我知道你可怜我,所以你不会就这么死了。”

  断断续续,囡囡说了这么多,警车声不时响起来,她就得不时跑到门口,贴着那条缝往外盯上一阵子。如囡囡所说,警察一定是发现我们的什么蛛丝马迹了,要不然不会突然在夜半三更时找上门来,那天我出来的时候就没有锁门,院子门和房间门都没锁,似乎是有好几个警察进了房间,因为能听见踩在铁皮楼梯上时发出的咣当声响。

  好在那些警察轻易不会想到我们竟然就住在他们的眼皮之下,不,是他们的眼皮之上。恐怕三点钟的样子都有了,警车终于走了,喧闹了一阵子的小院子,还有小院子外面的巷子,渐渐平静下来,囡囡回过头来,对我一吐舌头,声音也稍微大了点:“走啦,都走啦。”

  我真正是把所有不快与忧心都抛掷到了脑后,尽管不知道接下来上天会怎样发落我们,说不定一个小时之后我就又要被昏迷席卷而去,但是现在,囡囡就在我的身边,我又几乎以为自己明天早上就能和囡囡一起坐上长途客车了,一个劲地盯着站在门口的囡囡看,就像她背后便是阳光下的樱桃林。

  这就够了。

  “没问题吧?”穿过墙洞,手抓着手,踩在那条只有一本书宽的路上一起往前挪,终于没有掉进东湖里去,猫着腰,没有往我们的小院子背后的池塘那边走过去,而是径直向前,上了环湖公路,其实不是上了公路,是在公路右边的沟渠里走着,沟里的水虽然不深,毕竟还是深一脚浅一脚。走了一会儿,囡囡回过头来问我,“吃得消吧?”

  “没问题,”我喘了一口气告诉她,“吃得消。”

  “嗯,”她伸手一刮我的鼻子,“好孩子,哈。”

  元月八号,凌晨三点,上天终于可怜了我,眷顾了我,在三天时断时续的昏迷之后,黄昏的时候,我终于又可以像三天之前那样和囡囡聊上几句了。而且,天黑之后,没要囡囡的搀扶,我自己出门去小便了一次,回钟楼里去的那几步路上,我突然兴奋得几乎要大喊大叫:时隔如此长的时间之后,我竟然又可以站起来走路了。

  我生怕夜长梦多,一进钟楼,就和囡囡说今天晚上就走。一开始,囡囡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我出门小便的时候她正好睡着了,一见我竟然好好地站在她面前,她简直被吓呆了,半跪着扑到我跟前,一遍遍地摸着我的腿。

  这才有了猫着腰走在沟渠里的此刻。

  即便地下的阎罗殿里派来的使者拿刀砍我,拿棍子砸我,这一天也将永存于我身体里的最隐秘之处:这一天是元月八号,按照囡囡的时间表,是第一千零九天,我们走在回我们的小院子里去的路上,之后,我们要坐出租车去汽车站,天一亮,我们就要坐上去那小镇子的第一班长途客车,一路上我们会遇见轰鸣的拖拉机和白雪皑皑的桃园,自然还有在电线杆上蹦蹦跳跳着的麻雀。

  本来是不用再回我们的小院子里去的,该带的东西差不多都带在身上了,我们只需站在环湖公路上等出租车即可,虽然可能会等上很长时间,但是总归会有,总归会有去东湖深处的碧波山庄里送完客人的出租车回来时途经此地;可是,“哎呀,”刚刚在沟渠里走了两步,囡囡突然就低低地叫了一声,“晾衣绳忘在屋子里了。”

  “算了吧囡囡,”我一下子就急了,还是跟着她往前走,“到汽车站再买吧。”

  “汽车站哪有晾衣绳卖啊?”她站住了,“不行,我得再回去一趟,一定要把晾衣绳拿回来,要不然到了你走不动的时候麻烦就大了,就这样,我去拿,你在这儿等出租车。”

  “别去了!”我拽着她的衣角,几乎是哀求着对她说。

  “没事,我密切注意着警察同志们的动向,今天没有警察来,你就放心吧,没有事的,”说着,她一笑,睫毛被雪的反光映照得悠长悠长,“我是猫,有九条命。”

  最终,我还是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她上了公路,在树阴里奔跑起来,几声吱嘎吱嘎的声音之后,她就消失在巷子口上了。

  一只奔跑的狐狸。

  不,是一只猫,一只九条命的猫。

  她走之后,我没有站在原地等车,继续往前走了,觉得累了我就扶在旁边的树上歇口气,大概花了十分钟的时间吧,我也走到了巷子口上,一切都风平浪静,并无丝毫异常之处,我这才稍微宽了些心,也不管地上有多么冷,就坐下去等囡囡了。

  这时候,雪又开始下了。

  我浑然不知:就在下一分钟,一场巨大的悲剧,一场真正是让我们死无葬身之地的悲剧,已经在漫天翻飞的雪片里生成,再无更改的余地了!

  我更不知道:当九条命的猫变成奔跑的狐狸,这就是猫的死!

  “别让她跑了!”突然,从我们的小院子那边传来一阵杂乱的声响,“抓住她,别让她跑了!”

  一句话就要了我的命。

  一切都晚了。一切都完了。

  我站起身来,疯狂地往前跑,跑进巷子里,在师专的门口跌倒了,跌倒了就再爬起来,踉跄着,跑过师专的大门,跑过一棵接连一棵的夹竹桃,这时候,有人从我背后跑过来,转瞬之间就越过了我,一共三个,都是从师专里面突然跑出来的,我绝望地看着他们,绝望地厌恨自己的偏废之身为什么跑不快;这时候,院子里的动静越来越清晰,“跟上她,她跳窗户跑了!”刚才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铁皮楼梯上响起的咣当之声一阵接着一阵,又有几个人从院子里冲出来,往小院子背后的池塘边上跑过去了,看着他们一步步跑远,想着囡囡竟然从二楼跳了下去,我顿时觉得天旋地转,“囡囡!”我喊了一声,没喊出声音来,一口血却从嘴巴里喷薄而出,飞溅着落在了满地雪白之上。和满口鲜血一起跌倒在地上的,还有我的身体。倒地之前,我看到两个刚刚越过了我的警察又冲着我跑回来了;倒地之后,我没有闭上眼睛,看着他们跑近了我,其中一个二话不说就把我背起来,另外一个则在旁边扶住我,一起往前跑,没有往院子里跑,径直向前,一直跑到了精神病院的大门口,精神病院的大门已经洞开了。

  只一眼我就看见了囡囡,她已经重新跑回了那座钟楼里,竟然爬上了钟楼的窗台,蹲着,一只手扶住右边的那扇窗户,“你们不要过来!”囡囡哭着大喊起来,“你们要再过来一步我就跳下去!”此时,楼下开来了警车,车顶上的探照灯打开后直射上去:就在钟楼旁边的屋顶上,三个警察已经离钟楼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了。

  “囡囡!囡囡!”我拼命大声喊着囡囡的名字。

  “啊,”囡囡下意识地答应了我一声,只说了一声“你——”,就再也说不下去了。

  一直到此时,那条睡在钟楼门前的流浪狗才醒了,对着那三个警察凄厉地叫喊起来,他们终于停步不前了。

  “沈囡囡!”在我身边的人群里响起一个声音,“你先下来,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我们不会马上对你怎么样,我们一定会让你先在你男朋友的身边留下来,我们还会把他送到医院里去,他的医药费也先由我们垫付!”

  囡囡没有说话,那条流浪狗却在亮若白昼的灯光里突然狂乱起来,野狼般向着旁边的三个警察扑了过去,那三个警察正在躲闪着的时候,囡囡说话了,仍然拖着哭音,哭音里多出了几分乞求:“你们,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当流浪狗的叫声在屋顶上响起,当精神病院的病人们纷纷打开窗户,当弥天大雪就像在举办一场葬礼,囡囡,这就是你的死!

  突然,转瞬,刹那,在所有人都来不及眨一下眼睛的时候,囡囡的手抓住的那扇窗户突然脱落,囡囡的身体往前倾去,她拼命想抓住另外的一扇窗户,终了,她没抓住,她什么也没抓住!她喊了一声我的名字,一头往下栽去,两秒钟都不到,她的头栽在下一层楼的窗台上,再没了声息,之后,整个身体换了方向,不再是头朝下,不到十秒之后,她的身体砸在第一层楼的一面窗台上,之后,慢慢落到雪地里,安安静静,就像从未出生。

  她喊了一声我的名字,她再也喊不出我的名字来了。

  她已经死了。

  囡囡,我来了,我爬过来了,啊啊,接下来,咱们上哪里去呢?这一次,再没什么人能把我们分开了,刚才,就在他们都朝你跑过去的时候,我已经用那块玻璃碴割了脖子,割了三次,每次都割得深得不能再深,我都听到皮肤被划破的声音了,但是一点都不觉得疼,就像割在别人身上。现在,当我爬到你的身边来,我相信,仅仅就在几分钟之后,我就要跟着你来了,你得走慢点,等着我。

  接下来咱们上哪里去呢?去那小镇子,还是去大兴安岭?罢了罢了,咱们还是去你最想去的地方吧,就是天堂里的地窖,对了,得提醒你一声:在去的路上,我们还是要寻家杂货铺,买个小铲子,为什么呢?为了你白天的时候好打发时间啊,你想想,白天里我也不在,你正好可以用那铲子把地窖挖得更大一点,最好能有间厨房,起码有个灶台,我好为你熬鲫鱼汤,好让你喝完鲫鱼汤之后骂我一声:“变态狂!”

  呵呵,你跑不了了,我都听见你的脚步声啦,听见你在唱歌啦,我也和你一起唱吧:“爱你爱你真爱你,把你画在吉他上,又抱吉他又抱你;恨你恨你真恨你,把你画在砧板上,又剁肉来又剁你。”怎么样,唱得还不错吧?反正你是跑不了了,我已经和你躺在一起,把头埋进你的头发里去啦。

  囡囡,走慢点,别那么快,我都看见前面有团光了,我知道,那是你打着手电筒,你跑不了了。

  ——晚安吧,还清醒着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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