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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上天堂

时间:2005-12-10 00:00     来源:     作者:李修文    点击:

 
     第一章 风葬记事?
    一个人,假如他来日无多,甚至只剩下一天可活,那么,那最后的二十四小时,他将何以消磨呢?我经常想起这个问题,但是很是遗憾,没有一次能想出一个满意的答案:世界上千万种人大概会有千万种不同的方法——有的人怕是会喝上一整天的酒,有的人会和喜欢的女孩子抱头好好痛哭一场,也许还有人会抢在死亡到来之前先行解决,以此将这最后的二十四小时也省略掉,我就听一个女孩子这么说起过她的打算;再说,住在华盛顿的人和住在曼谷的人,住在北京和住在上海的人,他们各自的方法显然是绝不会一样的,就像我们的降生和长眠之处也都各不相同,如此说来,我想不清楚这个问题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因为本来就没有标准答案。
  对于住在武汉的我来说,那二十四小时,我到底会怎样度过呢?
  ——早晨起来恐怕还是要长跑,不为别的,我是个害怕打乱生活规律的人;之后大概会去图书馆把那些藏书搬出来晒一晒吧,虽说图书馆是早就已经破败了,这座小院子平常除了我之外几乎不会有任何人踏足,但好歹我仍是这座图书馆惟一的管理员,墙壁、地板和窗户都是我自己动手粉刷的,临要走了,就像我自己会洗个澡一样,那些书要是会开口说话,见到我耐心地将它们搬到阳光底下,肯定也会感谢我的。
  接下来呢?晒完书,应该就是中午了,上街吃完饭,再回来收拾收拾屋子,可能还是会决定去郊外的花圃里转一转吧。我有一片花圃,种着些马缨丹啊小麦草啊风船唐棉啊什么的,对了,还种了些辣椒,这块花圃本来是杜离买下来后准备和我一起开花店用的,当然了,还得加上在飞机上跑来跑去的许小男,他们一个是室内设计师一个是波音-757上的空姐,工作不消说都比我繁忙许多,仅仅只去过几次就几乎不再去了,花店自然也没有开起来,反倒是我,去过几次之后却放不下了,每隔几天就去给那些花浇浇水什么的,不过话说回来,当我忙完后躺在花圃里的田埂上抽着烟,那种难以言表的喜悦也是别的什么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最后一次,大概也不需要带上平常要带去的那些小铲子塑料桶什么的了,就去田埂上躺着看看报纸吧。
  如此一趟消磨下来,等我再从花圃里回到武昌的小院子里的时候,夜幕也该降临了,夜幕里的霓虹灯也该亮起来了。
  听听电台吧。这也是我每天临睡前都要做的事情。我最喜欢听的那音乐节目大约从九点半开始,一直到十二点结束,电台里的那个DJ对音乐的口味可谓是相当的驳杂,一晚上听下来,从爵士乐到沂蒙小调,从老鹰乐队到被称为“新宿女王”的椎名林擒,风格各异的音乐渐渐就让我恍惚起来,听着听着就闭上了眼睛,一到十二点,那声音低沉的DJ就会在《春之祭》的乐声里说:“节目到此结束。晚安吧,还清醒着的人们!”说来也怪,每到这个时候,他的声音就像闹钟一样,准会让我睁开惺忪的眼睛。
  到了十二点,我也该去到我该去的地方了。
  那时候也许会有一阵风?那风应该是从东湖的湖面上生成的,吹过了湖面上的游船和城市里簇拥的楼群,吹过了疾驶的汽车的车轮和我院子里的草坪,吹动草坪边的三棵桑树和树冠里的鸟窝,吹动窗台上晾着的衣服和我从花圃里带回来的马缨丹、小麦草和风船唐棉,吹上我的脚趾和睫毛,就是在这么柔和的风中,我长舒了一口气,闭上眼睛,等待万物停止,等待灰飞烟灭。
  晚安,还清醒着的人们!
  如此而已——假如只剩下一天时间可活,这就是我想像中的那一天,没有丝毫不同凡响之处,就像我看过的一本名叫《傻瓜吉姆佩尔》的书,里面说:“当死神来临时,我,傻瓜吉姆佩尔,会高高兴兴地去,不管那里会是什么地方,都会是真实的,没有纷扰,没有嘲笑,没有欺诈。赞美上帝:在那里,即使是傻瓜吉姆佩尔,也不会受骗。”我虽不是傻瓜吉姆佩尔,但也绝不会认为自己是个多么出色的人,无非是一个活在一座普通城市里的平淡无奇的青年男人而已,在我死去的时候,难道会有一个堂皇的葬礼,又或者会有一辆用鲜花包裹了的红马车将我送到下葬的地方?
  这样的妄想,在我身上似乎还从来不曾有过。
  但是妄想过风葬。
  忘记了是在哪本书上见到过风葬的事情,说的是大兴安岭里生活的鄂伦春人,虽说也有土葬和火葬的风俗,为数不少的人还是选择了风葬:人死之后,会被亲人用桦皮包裹好,架在树上,身边放着生前用过的箭杆、狍皮衣和佩刀之类的东西,这些东西连同刚刚失去知觉的肉身一起最终将被慢慢风干。这种下葬的方法我非但不觉得有什么可怕的地方,反而觉得有种奇异的亲近之感,恐怕还是喜欢那种安静的感觉,我这人,是那种无论走到哪里都希望不要生出什么动静的人,到死也还是悄悄的为好,不麻烦任何人,心里也不装任何装不下的事情,有一天果真如此下葬的话,我应该是会觉得惬意至极的。
  风葬的事,就这么总是忘记不了了,也和杜离聊起来过。
  “不是吧,那样去死也太恐怖了吧。”那次好像是他在武汉广场二十八层的一间写字楼里做室内设计,周末,我过江去汉口找他,在二十八层楼上未完工的写字楼里,我才刚刚说完风葬的事情,他就叫了起来,“你想想,人死了,但是那些鸟倒是有可能跑到你头发里来做窝,简直太恐怖了!”
  “也没什么啊,比埋在地底下还是要好许多吧,”我笑着说,“万一有机会复活,也不可能再从地底下走出来了,葬在树上就不同了,要是有机会复活的话,揉揉眼睛直接回家就是了,对吧?”
  “是倒是,不过想着被风干了感觉总是不大好。”
  “我倒觉得没什么,几千年后要是骨头还在的话,又碰巧被考古的人发现,价值肯定比地里的棺材大得多。”
  自打我们认识,大概每个星期都要在一起聚一聚,当然,还有许小男。许小男的工作比我们都要忙一些,几乎每隔一天就要跑一趟从武汉到昆明的航班,不过不要紧,我和杜离聚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打她的手机,好多次她都是刚刚到昆明,就在飞机的轰鸣声里,杜离要她在电话里唱歌,结果她就真唱了,没办法,小男就是这么可爱的人,似乎永远都长不大,对任何司空见惯的事情都充满了好奇。她本来也要比我和杜离小出好几岁。
  说起我们的认识也颇有意思,有一天我闲来无事翻报纸,见到一则小小的广告,广告上说:定于某月某日在汉口的一间咖啡馆举办“宁夏返城知青子女见面会”。六十年代,武汉的确有一批为数不少的知青去了宁夏插队,我就是他们的后代,杜离和许小男也都是。我本来是不想去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虽是从武汉去到宁夏的知青的后代,但是我的父母早就已经不在人世了,即使是后来又回到武汉来上大学,也仅仅只是突发奇想的缘故。不过说来也巧,那天我正好去汉口的一个书商那里送稿子,地方也离那咖啡馆不远,于是就去了,结果也是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登广告的主办人压根就没有来,来的人就只有我们三个。于是就认识了。
  “嗳,想过去大兴安岭看看吗?”我问杜离,“听说桦皮屋啊马奶酒啊什么的都还是相当不错的,估计也花不了多少钱。”
  “上次不是说去康定的吗,怎么又改成大兴安岭了?”杜离反过来问我,“你难道还真想去看风葬啊?”
  “是啊,没错,”我说,“要是觉得不错我就不回来了,呵呵,你一个人回来算了。”
  “我说大哥,你慌什么呢,”杜离一拍我的肩膀,“你离死还早得很呢!”
  但是杜离说错了。我,是真的要死了。
  真的是要死了。
  从哪里说起呢?如果我的记忆是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一扇窗户,恰好一道闪电从天而降,那么,它的第一束光芒将映照在房间里的何处呢?
  我确信是去年春天的那个上午。
  那天也是奇怪了,几乎从来没人踏足过的小院子里竟然来了个客人,是个中年男人,不用说,我感到非常诧异,那个人衣着整齐,戴着过时的玳瑁眼镜,背着一个印着“某某水库工宣队”字样的军用书包,单凭字样也可以知道是有些年头的东西,我和他搭话,他也非常有礼貌地答话,但只是嗯嗯啊啊,我几乎听不清一个字。尽管如此我还是把图书馆的门打开了,他进去找好书又在长条桌前面坐下来之后,我给他倒了杯茶过来,就翻窗户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大概过了四十分钟的样子,一群人吵吵闹闹地进了院子,我简直觉得不可思议: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平常没有一个人来,今天却是一来就来出了这么大的动静,我连忙起身去看,发现院子里果真一起拥进来了四五个穿白大褂的人,等我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上了楼,我马上跳过去看,几乎是和那些穿白大褂的人一起进了图书馆,刚刚走到门口,我不禁吓了一跳:那个背着军用书包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对着自己的喉咙。几乎与此同时,我也差不多明白了眼前到底在发生着一桩什么事情了:那些人身上的白大褂无一例外都印着“东亭精神病院”的字样。
  不用说,穿白大褂的人顿时安静下来,纷纷对那中年男人好言相劝,但是没有用,他也一改先前的样子,厉声呵斥那些穿白大褂的人离开,说是反正也活不下去,现在就干脆做个了结算了。言语之间,动作也有些变形,喉咙上甚至已经划出了血迹,我觉得这样下去事情可能会变得无法收拾,就示意其中的一个跟我出来,他马上心领神会,跟我一起翻进了我的房间,我房间的另一侧是个狭窄的阳台,正好可以翻到图书馆的阳台上,他一进房间就径直奔着阳台去了,我则没有再跟着他,就留在房间里等待接下来的动静。一分钟之后,动静果然传出来了:那中年男人猛然惊叫起来,继而水果刀咣当一声掉在了地上,一度消停了的吵吵闹闹的声音立刻又响了起来,显然,他们还是顺利地将他制服了。
  片刻功夫之后,所有的声音都停止了,喧闹的院子又平静了下来,我站在窗台边上,抽着烟看着一行人走出院子之后仍然争执不休的样子,不禁笑着摇了摇头:这个上午多少有几分荒唐。点了支烟,环顾一遍房间,刚刚要给那盆风船唐棉浇点水,眼前突然一黑,身体差点站立不住,鼻子里一热,就在我恍惚着不知所措的时候,鼻子开始流血,鼻子流血之于我似乎还从来不曾有过,所以全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但是鼻子却丝毫不管这些,血流得根本就止不住。
  身体是瞬间虚弱下来的,一点力气都没有,几乎是闭着眼睛找到一包餐巾纸的,捏成小团后塞进鼻子里,我以为能好过一点,结果恰恰相反:纸团一塞进鼻子,嘴巴里顿时生出了咸腥的味道,牙龈也猛然发热,我用舌头一舔,立刻就知道血已经转而进了嘴巴里了。
  恐惧就这样降临到了我身上,我不知道血这样流下去之后我的身体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有那么一阵子我是想过给杜离打个电话的,还是没有打,一股完全说不清楚原由的念头浮上心来:不就是流血吗,那么来吧,我就来看看最后到底会有什么事情。
  就这样持续了二十多分钟,屋子里所有的餐巾纸都用完了,血终于不再流了,我走到阳台上,打开水管,用冷水淋了淋脑袋,清醒了些,强自支撑着回房间里在床上倒了下来,昏沉中闭上了眼睛,身体太虚弱了,很快就睡了过去。
  期间迷迷糊糊的曾被手机的声音吵醒过,一接电话,是小男的声音,她似乎是刚刚下飞机,因为我可以听见里面有广播员提醒旅客抓紧时间登机的声音,我实在没有力气说话,只是嗯嗯啊啊,没有讲几句话就还是睡过去了。
  其实只睡了一个小时不到,也不知做了个什么梦,身体猛地一惊就醒了,眼睛一睁,首先看见的就是床单上的血:即使在我睡着的时候,我的身体仍然没有停止流血。
  犹豫再三之后,连门都没有关,我下了楼,情不自禁地总要闭上眼睛,摸索着开了铁门,倒是没忘记锁上院子里的铁门,之后走完半里路长的巷子,走上了那条环湖公路,三分钟后,坐上了去医院的出租车。
  两个小时之后,在医院里,我手里拿着张化验单被告知:我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一种不治之症。
  过程就是这样。
  就像一首歌里唱过的:一弹指,一刹那,一辈子不翼而飞。
  我还记得我是怎么从医院里回来的:脑子里绝不是什么空白,只是一片巨大的惊愕,就像一口被草和灌木遮盖了的古井,掉进去之后又别有洞天,说不定还连通着什么广阔的所在,那种惊愕之感也是如此,总是没有极限,又像医院门口的湖水一样随风波动,绵延开去,终致虚空。
  医院里的医生可能并不想直接将结果告诉我,婉转地问我可否叫亲人来一趟,我答说并无亲人,又问我是否有合适来一趟的上司,我也据实告诉他:我只是一个大型企业的图书馆管理员,企业几乎就在我从学校毕业分配来的同年就破产了,工厂里的车间只怕连草都长起来了,话说到这个地步,那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只好告诉我:你得了再生障碍性贫血,无论如何,只要得了这种病,单单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承受的。说话间,又有好几个医生走到我们身边来,面色凝重地低声商量着我的病情,就是这个时候,我走了,没人注意到我。
  医院的门口有一片湖,名叫水果湖,其实与东湖是连通的,中间只隔着一座汉白玉桥,出了医院,我点上一支烟,在湖边上坐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总是在想一个同样的问题:我,是要死的人吗?
    其实水果湖这一带虽说相对幽静,但是过往的车辆和行人也绝对不算少,在即将结束的一生中,我相信自己肯定不会忘记在湖边上坐着的一个小时了:在此起彼伏的汽车喇叭声里,我接连抽了好几支烟,远处的湖面上泊着几条打捞水草的铁皮船,我就盯着那几条铁皮船发呆,脑子里不知怎么竟想起了宁夏戈壁上的一段风化的古城墙,我几乎有点觉得不可思议,难道我就一点也不害怕吗?真的,我一点也不害怕,或者说害怕的感觉并没有找到我。主意就是在那一小时的最后几分钟里拿定的:既然毫无生机,我就将干脆放弃治疗,也不打算

 

将自己的病情告诉任何一个人。
  也是,一个人被生下来,一个人去死,两种过程里都不会有人陪伴,世间万千人莫不如此,当然了,古时候的皇帝死的时候倒是有人陪葬。
  我是走路回我的小院子里去的,一路上我都在说这个字,一点特殊的感觉都没有。
  “死,”我说了一次,接着再说一次,“死!”
  仍然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知道事情不会就这么简单,虽说我是个平淡无奇的人,但是芸芸众生身上的七情六欲一点也没少,我知道自己并不是遇事镇定的人,别人眼中的些许无所谓,其实也只是无可奈何的随遇而安而已,正因为平淡无奇,我的贪心、恼怒和开怀大笑与身边的人都如出一辙,所以我知道,我不会这样一直蒙昧下去,也许哪天早晨起来就会发作也说不定,只是迟些来而已。那么,就迟些来吧,我是害怕生活规律被打破的人,至少明天早晨起来,只要天气正常,我还是要绕着东湖边的环湖公路长跑。
  那天晚上,可能是鼻子终于不再流血的缘故,我竟然睡得异常的深沉。
  事实上,自此之后,有好长一阵子我的鼻子再没流过血,体力也绝无问题,我甚至常常不相信自己已经是个来日无多的人。
  说说我住的院子和房间吧。如果从汉口经长江二桥到武昌,经过一条长长的干道之后,再拐往梨园方向,经过一个环形广场,往北折,就走上去往东湖深处的环湖公路了,只走三分钟,正对着湖面的公路左侧有一条巷子,巷子口是一间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然后是个废弃了的公园,据说由于经常有人吊死在那里的一棵鬼柳上,所以几乎无人去了,再往前走就是我的小院子了,院子里有两幢两层小楼,有一片草坪,草坪边上种着一排紫薇和三棵桑树,每棵桑树上各有一个鸟窝,就是这样。
  其实这条巷子幽深得很,往前走建筑物虽然很少了,但是参天的古树倒是不少。当我刚刚从大学里的图书馆系毕业,被分配到这座小院子里的时候,我一直想不清楚,一个远在汉口的工厂,它的图书馆为什么会坐落于如此偏远之地,不过后来也明白了:原来这里的好多地盘都曾经属于它过去的职工疗养院,其中也包括那座已经废弃的公园。
  在这座谈不上熟悉的城市里,这里就是我的一块小小地盘了,几乎从来没有人打扰我的生活,我也相当满足于眼前的生活,即使是杜离,也羡慕我的自在,在我这里过夜的时候,半夜里睡在凉席上,他总是不忘记说:“他妈的,咱们简直像两个韩国人!”
  一直到死,我大概都会在这里住下去了。
  我的生计并无问题。因为近水楼台的关系,所以我常常帮书商写写稿子,大多是些资料汇编,最终由书商出成《人生哲理三百条》、《名人情书》之类的书,做起来很轻松,在隔壁的图书馆里翻资料就可以了,据说书的销路还相当不错,所以最忙的时候我一年曾经编过五六本,这样一来,我过日子是绝无问题的,甚至可以说日子还过得相当不错。在银行里也有些存款,假如我仍然能好好活着,我原本是打算用这笔钱去买辆二手车的,现在看来也无此必要了。
  可是——
  就像命定一般,我的生活终究还是发生了变化:不知道从哪一天起,我突然变得爱步行了。
  只要上了街就尽可能走路回来,碰到感兴趣的事情就停下来看看,而感兴趣的事情竟然是那么多,所以一趟走下来总要花上很长的时间,放在过去真是从未有过的事情,一开始我并没有留意,留意到的那一刻,我能感到自己的心里轻轻地颤了一下:我,是舍不得去死吗?是的,我舍不得死,一个连掉了颗纽扣都觉得浑身不舒服的人,怎么可能是个无牵无挂的人呢?
  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和杜离,还有小男,在汉口的一间酒吧里喝完酒出来,在武汉关的那间钟楼底下走着,天上下起雨来,听到长江里传来的一声汽笛声,鼻子突然一酸,幸好忍住了,转而拉着他们在大街上疯跑了起来。
  我就此明白:我的身体里埋藏着一根电线,迟早它会通上电,变成一条漫长的火蛇,使我伤心,使我焚烧,甚至号啕大哭;眼前的蒙昧,只不过使劲推迟那一天朝我逼来而已。
  好了,现在,还是每天都上街转转吧,转着转着,我差不多就沉醉不知归路了。有趣的事情着实不少,在蛇山下的那座隧道里,我遇见过一个穿着白布对襟褂的老太太,每天晚上都打着伞在那里站上一会,一句话都不说,就只盯着从隧道里经过的行人,许多人都被吓得毛骨悚然;我还遇见过一对中年夫妻,一天下来,遇见了四次,于是便好奇地和他们聊了起来,这才知道丈夫也是和我一样来日无多的人,大病不愈之后,决定让妻子陪着在城市里好好转一转,看看他们生活过的地方。
  对了,我还碰到过逃跑的伴娘。
  我听说过许多婚礼举行前几分钟逃跑的新娘,可是还从来没听说过给新娘做伴娘的人也逃跑的事情。
  去年十一月的一个晚上,我从花圃里回来,坐车到洪山广场,下了车走路回去,已经是冬天的天气了,我竖起衣领朝水果湖方向走,走到湖边,找了个石凳坐下来抽抽烟,我背后正对着一家亮若白昼的酒店,欢声笑语不时从酒店里传出来,定睛一看,这才发现里面正在举行婚礼,于是便饶有兴味地看了起来。看了不几分钟,酒店里的灯一下子灭了,正在我恍惚的功夫,酒店里已经乱成了一团,我还以为停电了,但是我头顶上的路灯还亮着,那家酒店隔壁店铺里的灯也都好好亮着,随之我就听到黑暗的酒店里传来了争吵的声音,举行婚礼的人显然对酒店不满了,酒店的人一边不迭地赔礼,一边吩咐人赶快去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好几分钟过去,灯还是没有亮起来,争吵的声音就更大了。
  这时候,一个穿着拖地白裙的女孩子从酒店里走了出来,也在我旁边的一个石凳上坐了下来。我心里暗生诧异:不会是新娘一个人跑出来了吧?就多打量了几眼,总算看清楚不是新娘:尽管也模模糊糊看清了她脸上绝对不算浅的妆,但是头上并没什么多余的饰物,如果没猜错的话,她应该是伴娘。她的高跟鞋好像出了什么问题,坐下来后马上脱下,一边揉揉脚,一边把两只鞋放在石凳上敲了敲,清脆的梆梆两声,似乎使了不小的力气,接着穿好,站起来趔趄着往前走了两步,好像还是不行,回来接着敲,声音更大了。
  看着看着,我就笑起来了。最近总是这样,本来没什么特别之处的一件事情,我却总是能看得笑起来,等到明白自己在笑的时候,事实上已经笑过了。
  “喂!”她朝我这边叫了一声,我还以为我背后有人,就转过身去看,转身的功夫她又说,“看什么呢,就是在叫你!”
  “哦哦。”我答应着站起身来,“怎么了?”
  “给根烟抽抽吧。”她说。
  我便走过去,掏出一根烟来递给她,她一只手接过烟,一只手还在继续敲着鞋,我掏出打火机给她点火,一弯腰就闻到了她身上浓重的香水味,也看清楚了她的脸:不用漂亮来形容是说不过去的,尽管嘴唇上的口红抹得重了些,但是某种稚气还是从口红里袒露了出来,大概也就是二十出头的年纪吧。点好烟,她抽了一口,立即呛得连声咳嗽起来,一眼便知并不是那种经常抽烟的人,我站在那里也不知如何是好,她倒是咳嗽着问了我一个问题:“你觉得活着有意思吗?”
  “有……没有……你觉得呢?”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便干脆问起她来。
  “我觉得太有意思了!”她说。
  “怎么说呢?”我继续问。一般而言,提出“活着是否有意思”之类问题的人对此类问题的答案总是否定多于肯定的,像眼下这样肯定的回答我还是第一次听见。
  “哈,活着多好啊,能抽烟,能光着脚,不高兴了还能剪剪电线什么的,还有好多事情,哪怕办不到,想一想总是有可能的吧。”她多少有几分狡黠地笑着说。
  “什么?”我一时没听清楚,“剪电线?剪哪里的电线?”
  她仍然狡黠地笑着,嘴巴一努,我顺着她的嘴巴一回头,立刻明白了:原来酒店里的那一场小小的悲剧是她造成的,也禁不住笑了起来,“怎么会想到剪电线啊?”
  “烦了,从下午三点闹到现在,我早就烦了,不剪电线我可能到明天早上都回不去。”她轻轻地吹了声口哨,“本来是想拉拉电闸的,但是他们修起来太容易,干脆就跑到屋顶上把电线剪了。”
  “啊?”
  “啊什么呀,一点都不危险,到厨房里找了双塑料手套戴好了才去剪的,又是在屋顶上,反正也不会出什么事情,明天早上他们稍微一注意就能发现,唉,只要今天快点结束就好。”
  说话间,事情竟然果真像她希望的一样:酒店的门口开始有人走出来,虽然出来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全都怒气冲冲,但也的确没什么办法,一场热闹的婚礼看来只好就此结束了。过了一会儿,人群中走出新郎和新娘,我刚想看得更清楚点,身边的女孩子却一拉我的胳膊,
  “别动,有人在叫我!”
  果然有人在人群里喊着一个名字,听不太清楚,我回过头去,还不及开口,“嘘!”她就先将食指在嘴唇边竖了起来,其实她的手还一直在拉着我的胳膊,此时又一用力,我就干脆在她身边坐下了,她的身子再往后躲一点,几乎完全躲到我的身体背后,“千万要挡着点,被他们找到可就惨了!”
  于是我也就不再说话,一边用身体挡着她,一边还是像刚才一样饶有兴味地看着酒店前面的人们何去何从:新郎和新娘上了一辆轿车,剩下的人也只好各走各路了,争吵声仍然还在持续,赔礼声自然也就没有停止,他们哪里知道罪魁祸首就在我的身边,想起自己正在度过一个如此有趣的夜晚,心里总不免觉得有几丝隐隐的快乐。总有十分钟的样子还多,人群终于消散开去,酒店的经理正在对员工们施以更激烈的怒吼,那个一直在叫着我身边的女孩子的名字的人,也在最后一个离开了,我侧过头一看:她竟然靠在我身上睡着了,一只手抓着我的胳膊,一只手还提着高跟鞋。
  那么就睡吧,我想。
  十二点的样子,背后的酒店关门了,一条街上几乎所有的店铺也都关了门,行人寥落,渐至于无,我抽着烟,看着偶尔从眼前驶过的汽车,看着湖面上的幽光里随波逐流的游船,真正是觉得神清气爽了。“啊!”也就是这时候,身边的女孩子“啊”了一声醒过来,睡眼惺忪地问我:“现在几点钟了?”
  “十二点了。”我回答说。
  “该死!”她马上站起来,一边整理着她的拖地长裙,一边又忙不迭地穿好高跟鞋,正弯腰穿着呢,突然侧过身来对着我,“你是谁?”
  我愣了愣,苦笑起来:是啊,叫我怎么说呢?
  “该死!”我还愣怔着,她已经穿好了鞋,在地上踩了几步,突然“哦”了一声,用手敲着自己的头,“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嘛,没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
  “要不——”我迟疑着说,“我打个出租车送你回去?”
  这下轮到她迟疑了,终于还是说:“好啊,可是我住在汉口哦,很远的。”
  “没关系,”我说,“走吧。”
  不过,事情比我想像的要麻烦一些,也是怪了,我和她在水果湖与东湖之间的那座汉白玉桥上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竟然没有一辆出租车来。两人便随意往桥下走去,不觉中走出了好远,等到我偶然瞥一眼的时候,才发现她又把高跟鞋脱下来提在手里了,空出来的另外一只手则提着裙边,走起路来真是不轻松。我就停了下来,站在路边继续等出租车,这时候,她一眼看见前面的一家夜宵摊前停着一辆小型货车,马上招呼我说:“好了好了,有救了,我就坐前面的车回汉口去了,”见我反应不过来,又说,“那是庄胜百货商场送货的车,一定是过长江二桥回汉口的,我就在庄胜百货旁边。”
  我多少有些疑虑,直到走近了,才发现她的确没有看错,真的是庄胜百货的货车,夜宵摊上只有一个顾客,显然就是这辆货车的司机了。她在离货车大约十米远的地方停下,问我:“你是做什么的?”
  “还真是说不清楚,平常也没什么事情,就是编编书什么的吧。”
  “编书?”
  “是啊,编些人生格言之类的东西,意思也不大。”
  “不是挺有意思的嘛,嗳,你背一条来听听啊。”
  “啊,还是别了吧,大半夜背人生格言,总觉得不大对劲。”
  “这有什么,背背吧,显得咱们多有理想啊。”
  我只好背了临时想到的一句:“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不错嘛,我也想到了一句,‘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她哈哈笑着说,“这一句也算是人生格言吧?”
  “应该不算吧,可能只能算农谚——”
  我的话还没说完,她拔脚就要往前跑,刚跑出去两步,回过头来“嘘”了一声,我这才看到那个司机吃完夜宵后正在付账。她很轻捷地跳上车,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来,还是光着脚,手里提着高跟鞋。我也不再说话,只笑着看她,突然想起来要问问她的名字,还有,她是做什么的呢?终了还是没问。一会儿,那司机回来了,打开驾驶室坐了进去,压根就没注意到车厢里还坐着一个人,很快,货车就开动了,那女孩子对我做了个“V”字手势,我便看着她连同小货车一起渐行渐远了。
  后来,街道上起了雾,街道两旁的桉树和楼房都像是穿了一层薄纱,远处过往的汽车灯在薄纱里亮着,像是来自冥界的精灵手里提着的两只灯笼,微风吹过,绿里返白的桉树叶子哗啦作响。我浑身轻盈,感到自己的身体也薄如纸片,与湿漉漉的雾气融为了一体,想想此前背诵的格言,想想此刻坐在小型货车上驶往汉口的伴娘,不自禁又想起了一件事情:我是否会死在一个如此有趣的晚上呢?
  即使不能,我也希望像这么有趣的晚上越多越好。
  这样的晚上越少越好——大概一个月之后的一天晚上,半夜里,我被一阵动静惊醒了,拉开灯一看:竟然有两只不知道名字的水鸟闯进了我的房间,上下翻飞,撞翻了我的茶杯,越过我的头顶,最终落在衣柜的顶端,叽叽喳喳地叫着,跳着,这就是真正的“雀跃”了,它们应该是在我睡着的时候从东湖的湖面上飞过来的。我颇觉有趣,就点上一根烟靠在枕头上看这两个小家伙接下来将何去何从。
  突然,没有任何征兆,我的鼻子一酸,眼角就湿了:某种微小的感觉在心里滋生了,在转瞬间就迅速扩大,像落在纸上的一滴水珠,一点点扩张着湿润的疆域:两只水鸟尚能上下翻飞,我的死期却近在眼前,而且,我是孤单的,并没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在此刻,我是多么希望有人知道我要死了,能对我说几句劝慰的话,即使我的天性并不如此,但是,一个人总有想挣脱自己天性的时候。
  我想杀死这两只鸟。
  我不能容许这两个小东西在我眼前存在,从来没有一种更加激烈的情绪光临过我的身体:就在它们的雀跃中,我感到自己的身体正在消逝,离我的房间越来越远,离另一块黑暗之所却越来越近,在那黑暗之所,我会腐烂,沦为一堆白骨,再没有铺满凉席的房间和散发出淡淡幽香的风船唐棉,即使放声大哭,也不会有人听见。
  我甚至感到那两只水鸟一点点在放大,而我却在缩小。
  我站起身来,找了件衣服,跑到衣柜前面,想把它们盖住,然后再来处置,可是它们灵巧得很,我才刚刚靠近,它们就飞走了,在半空里盘旋不止,它们就在离我头顶稍高一些的地方,我却无论如何都拿它们没办法。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阳台上的一瓶杀虫剂,马上拿进来,对准它们喷上去,这次的确奏效了:那两只鸟扑扇了几下翅膀之后,终于绵软无力了,绝望地掉在了散落在地板上的一堆书中。
  我把它们抓在手里,也就是在第一瞬间里,当我的手触到它们细密的绒毛和温热的身体,我就知道自己下不了手了,终了,走到窗户边,拿起给花浇水的水壶,一点点将那两个小东西浇醒了,之后,叹了口气将它们掷向空中,掷出去的一刹那,我心里暗自一惊:它们非但没有飞走,反而一个劲地往下落;不过还好,离地面大概只有半米距离的时候,它们就像大梦初醒般拍起了翅膀,转眼间就停在了那棵随风摇曳着的桑树上。
  睡是再也睡不着了,我决定出去走走。
  我怎么会想要杀死那两只小东西呢?
  当我关好院子的门,置身于月光下的小巷子中,我突然感到害怕:我为什么会这样呢?在最短的时间内我得以确认:我死命推迟去想的一天,终于还是来了,这一天来后,还有如此这般更多的一天会悄然而至,自此之后,应该是有更多的东西让我不得安宁了,天上的星辰和地下的繁花都会变成刚才的那两只鸟,在悄无声息中压迫我,使我的身体像尘埃一样被雨水冲去,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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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邮差总按两次铃
    今年的天气,实在是怪了,仅仅还是五月,在持续差不多一个月的大雨之后,第一次洪峰就要逼近武汉了,相比以往,今年的洪峰实在是来得太早了。近来也没什么书要编,我便终日在雨声里昏睡,醒了就看影碟,从《屋顶上的小提琴手》到《忧郁星期天》,从《千与千寻》到《钢琴教师》,从一个白日梦到另一个白日梦,从小提琴手置身其上的俄罗斯屋顶到钢琴教师自虐的单人卧室,要说用“日行八万里”来形容是一点也不为过分的。
 
  要么就是听音乐,对音乐我倒是个没什么特别趣味的人,听完了清纯女生宇多田光再听爱尔兰光头女歌手SINEAD,听完了越剧《拷红》选段再听西北花儿《山崖上站着个亲哥哥》,口味如此不讲究,大概是受了电台里那个DJ的影响?外面风雨如晦,黑云压窗,我全然当做与我没关系,是啊,窗台上的花已经被我细心地收进了房间,还有什么是与我有关系的呢?今天却要出门。昨天晚上杜离来过电话,说今天下午小男和班组的同事要一起上防浪堤,要是没什么事情的话,不妨去大堤上去找她聚一聚——这在武汉倒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每逢汛期,每个单位都会组织员工上堤做防汛准备工作,小男所在的航空公司自然也不会例外,至于一群空姐在大堤上到底能帮得上什么忙,我是颇有几分怀疑的。
  找了家豆浆店吃罢早饭,我就打着伞径直往杜离已经告诉过我的那段大堤而去,其实雨下到这个地步,城市里的下水道早就出了问题,坐车和步行实在是无甚区别。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我上了堤,雨下得太大了,雨伞形同于无,我的全身早已湿透,但是并没有见到有多少人在堤上忙碌,正好和我想像的差不多:毕竟才是第一次洪峰,情况还远远没有紧急到人声鼎沸的地步。堤上散落着许多蓝色的帐篷,被派上大堤的人们应该都在里面躲雨。我给小男拨了个手机,问她到底在哪一顶帐篷之中,她告诉我说杜离已经到了,正和她在一顶专门放救生服、铁锹之类抢险用具的帐篷里聊着呢。
  十分钟后,我找到了小男和杜离呆着的那顶帐篷,一进去,看见穿着雨衣和雨鞋的小男,一副我此前从未见过的样子,就打趣说:“像个女英雄嘛。”
  “是啊,像《洪湖赤卫队》里的韩英,”杜离接口说,还唱起了韩英就义前的一段唱词,“娘啊,儿死后,要把儿埋在那洪湖旁,让儿的坟墓向东方——”
  “其实也不对,小男长得倒是有几分像《红灯记》里的小铁梅,”我笑着点上一根烟,“提篮小卖拾煤渣,担水劈柴也靠她,里里外外一把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嗨嗨,你们说什么呢?”小男转动着她那对大眼睛问我和杜离。的确如此,我还从来没见过比她的一对眼睛更大的女孩子,但是,这对眼睛看上去一点也不突然,使她本来就浑身洋溢着的孩子气更加浓郁了。怎么说呢,面对小男,我经常觉得她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妹妹,对一切都感到好奇,不管走到哪里都喜欢跟在哥哥们的后面。
  小男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其实也不奇怪,对于身为知青子女的我们来说,父母青年时代唱过的那些歌自然是相当陌生了。我和杜离之所以能知道,主要是缘于去年的一个晚上,那天我们在一个叫“革命公社”的餐厅吃饭,听邻桌的中年人足足唱了一晚上,我们也坐在那里听了足足一个晚上。
  天气实在怪异:进帐篷后还不到十分钟,滂沱大雨骤然小了,我们掀起帐篷,发现天空里竟然只飘洒着些雨丝,天际处,此前墨汁般的乌云正在渐渐散去,慢慢被棉絮般的白云取而代之,羽化过的云团一眼看去便知又薄又软:竟然是一副出太阳的景象了。事实也果然不出所料,又过了一会儿,太阳不由分说地挤出了云团,如此一来,城市里的高楼便被笼罩了一层覆盖一层的奇幻的光轮,而雨丝还在飘洒着,我们便看着这光轮覆盖下的城市随意聊着些什么。
  聊着就好。
  半小时后,发生了一件事情。帐篷外面突然传来一阵不小的动静,小男跑出去看后回来告诉我们:离我们不到五十米的地方,有两个人跳江自杀了,是一男一女。听死者单位的人说是两个人已经要好了好多年,可惜双方皆有丈夫或妻子,离婚离了好多年都没成,一点征兆都没有,两人却说跳就跳了。
  我未曾想到的是,我们又在帐篷里消磨了一段时光之后,走出帐篷去大堤下找个地方喝点饮料,我却一眼看见了刚才耳闻过的那对跳进江里的中年人,他们仍然绞缠在一起,双双被一艘信号船挡住,终于避免了被旋涡吞噬的命运,大堤上已经聚集起了好多人,对着两个瞑目的人指指点点,当然,也可能是在商议着将他们打捞上岸的办法。
  从人群之间走过时,我突然悲从中来,感到彻骨的害怕:闭上眼睛,直至最后沦为白骨——这样的结局我已经想像过许多次,不接受似乎也没有办法,但是我断然不能接受随死亡而来的困窘,比如死后还被人围观,比如脸上和身体上都沾满了污泥,甚至想从旋涡与浪涛中消失都不可能,即使一艘信号船,也可以不让你体面地离开。
  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吃过午饭了,此前不管是坐在麦当劳里喝饮料,还是寻了餐厅吃饭,我都心猿意马,本来说好下午一起去电影院里看场电影的,但就是不想去了,身边的小男和杜离却在兴致盎然地商量着看场什么样的电影,不过这时候汉口的书商打来了电话,说是有部十万火急的书稿需要我立即编好,要求和样书已经找快递公司送过去两次了,但是都没碰见我,如果可以的话,请我马上回家,他也再请快递公司送一趟。
  如此一来,我打了辆出租车,将杜离和小男送到电影院门口,就径直回我的小院子里去了。
  出租车停在巷子口的时候,雨又稍微大了起来,我撑着伞走进去,路过那废弃的公园的时候,看见一个穿雨衣的女孩子站在那棵经常吊死人的鬼柳下面躲雨,不禁多看了两眼。等我走到院子门口,要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铁门边的院墙上不知道被谁用黄色粉笔画了一个大大的箭头,顺着这个箭头往前看过去,还有更多的箭头指向我刚才来时的方向,只不过刚才我全然没有注意。
  这箭头显然是我不在的时候有人专门为我画的,因为此前不曾有过,我顿生疑惑,便再顺着这箭头折回去,似乎是画了好几遍,一遍被雨水浇淋过了便再画上一遍。走着走着,我就又走到了已经路过了的那所师专的门口,在围墙下的一丛夹竹桃之上,最后一个黄色箭头指向夹竹桃的深处,我拨开树丛,一眼便看见一个快递信封,信封打开后,里面赫然装着书商送给我的样书和他写在一张纸上的简略要求。
  给我送快递的邮差竟然如此有心思,我倒真是有点后悔没能和他见上一面。
  “喂!”就在我低头看着书商写在纸上的要求时,好像有人在叫我,是个女孩子的声音,我回头一看,果然有人在叫我,叫我的竟然是那个在鬼柳下躲雨的女孩子。
  “叫我?”我迟疑着问她。
  “不叫你叫谁呀,”这个女孩子没好气地说,“一下午的时间就浪费在你身上了。”
  闻听此言,我更加摸不清头脑了,不禁再仔细看她两眼:这显然是那种刁蛮就挂在脸上的女孩子,穿着件紧身圆领T恤,露着肚脐,下面是条同样绷得紧紧的牛仔裤,第一眼看上去,首先注意到的就是她那像北方人般一双修长的腿;漂亮,但不是那种第一眼就被惊住的漂亮,反倒是某种精灵古怪的东西会使人忽略她的漂亮;虽说穿着带帽子的雨衣,头发和脸上还是湿漉漉了,再看时,T恤和牛仔裤差不多都湿透了。
  还有,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她。
  恍惚了一会,我如梦初醒了,指了指手上的快递信封,笑着问她:“……你送来的?”
  “不是我是鬼啊,”她瞪了我一眼,然后急着往前跨出一步,就像熟识已久的朋友般一把抓住我的手往她那边拉过去,我立即明白过来,她是要把伞朝她那边倾过去一点,就赶紧把伞举过去,这时才看清楚她的雨衣上划了一条足有一臂长的口子,难怪她全身都湿透了;瞪完我之后,她从牛仔裤的左边裤兜里掏出一张揉成了一团的纸条,又从左边裤兜里掏出一支圆珠笔,“签字!”
  我依言接过来签字,签完了递给她,忍不住问:“你不是在墙上画了箭头吗,何苦还在这儿等着呢?”
  “说得倒是轻巧——”她收好纸条放进裤兜,“掉了怎么办?你负责还是我负责?”
  “那么现在怎么办呢?”我说,“总不能就在这儿站着吧,要不上我那儿去坐坐,等雨停了再走?”
  这么说不是没有原因的:这一带只要雨下得大一点,东湖里的水就会漫上路面,不光行走起来十分困难,甚至颇有几分危险,因为经常有人失足掉进东湖里的事情发生,而且只要是大雨天,公共汽车就不容易开进来,就更不要说出租车了。那条路惟一能让人赞许的就是排水系统还算不错,一般来说,雨停后不长的时间,积水就会悉数排进下水道或退回到东湖里去。
  我向身边的女孩子说明了原因,此时,一道闪电当空而下,几欲点燃我们身边的夹竹桃,闪电过后,几声堪称暴烈的响雷裹挟着大风掠过巷子口,那边的一棵粗大的鬼柳竟然拦腰折断,也不知道是被雷电击断还是被大风折断,可能是发生得太突然了,身边的女孩子竟不由得全身颤了一下,下意识地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好吧。”
  就算近在咫尺,这时候其实我也不能清晰地听见她在说什么,雨声和雷声都实在是太大了,但我看她的神色也大致能明白她的意思,就和她一起打着伞往我的小院子里走过去,开了院门之后,两个人几乎是狂奔着跌跌撞撞地跑上楼梯,跑进了房间。
  就在踏进房间的第一步,我和她几乎同时对对方说:“我好像见过你!”
  “忘了问了——”进了房间,我立即找出一条干毛巾,让她擦擦,她痛快地接在手里,弯下腰来擦头发,擦着擦着一抬头,“你不是什么变态狂吧?”
  “当然,”话到嘴边我又换了说法,故意做出要去找一件什么凶器拿在手上的样子,“当然是变态狂啊,先把女孩子骗进房间再下手。”
  我发现她脸上的神色骤然紧张了,毕竟是个女孩子,但是很快,我故意装出的一副恐怖表情已经绷不住了,她这才算松了一口气,松了气不算,还要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切,真要动起手来还不知道谁能打过谁呢。”停了停,继续说,“你好好想想咱们到底见没见过啊。”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一幕场景在我眼前出现了:某一个晚上,幽暗的路灯下,我和一个女孩子在街上走着,女孩子的脚好像出了什么问题,走起路来颇不顺利,一跛一跛的。记忆就像焰火般点燃,并且一点点放大,那个晚上被我清晰地回忆起来了:那是个穿着白色拖地长裙的女孩子,鞋磨破了脚,所以,她便干脆将鞋脱下来,提在手里和我一起慢慢朝前走。
  是啊,我想起来了,眼前这个正擦着头发的女孩子,就是那天晚上逃跑的伴娘。
  “你还抽过我的烟呢,这么快就把我忘记了?”我笑着问她。
  听我这么说,她便不再擦头发了,直起身来盯着我看,突然就“蛖”了一声:“蛖,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是那个半夜里发神经在湖边上坐着的家伙吧?对了,你还编什么人生格言吧?”
  “一点都没错,”我苦笑着说,“就是我。”
  “蛖,你早说呀,你看看我今天都被你折磨成什么样子了!”
  “对不起对不起,要不,你在这儿洗个热水澡?”毕竟连绵阴雨已经持续了好长一段时日,加上她的全身几乎已经完全湿透,声音听上去竟有几分颤抖,应该是觉得冷了,“洗完了换一件我的衣服穿上,如何?”
  她听从了我的建议,我便去阳台上的卫生间里帮她开热水器,随后帮她找了一套衣服,大是大了些,倒也将就。她拿着衣服进卫生间的时候,笑着又对我说了一句:“变态狂,你不会偷看我洗澡吧?”
  “一定会的,看看是你的身材好还是璩美凤的身材好。”
  “璩美凤?”她倒是又不急着进卫生间里去了,“就是台湾的那个女议员吧,光听说没见过,对了,你这儿有那光盘吗?”
  “行了,您还是先去沐浴一番吧!”我笑着对她挥了挥手。
  有时候,无论我们的想像力如何出色,这个世界也经常比我们的想像要有趣和奇妙得多,比如此刻,我何曾想到过,去年那个提着鞋光脚和我在街上散步的伴娘,有一天会坐在我的房间里呢?我宁愿相信这世界并非全都由冷冰冰的物质构成,在我们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必然隐藏着一些神迹,尽管谁也说不清楚其中的变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就像我在一本书里看到过的一句话:“我某夜成道,至某夜涅*1,于此二中间,我都无所说。
  ”二十分钟后,她出来了,尽管她的个子不算矮,但是身体裹在我的衣服里,多少还是显出了几分娇小,那感觉怎么说呢,有点像宫崎骏的动画片《再见萤火虫》里的小姑娘节子,也就是说,我的衣服因为过于宽大,使她看上去可能比她的实际年龄还要更年轻许多。
  她将她换下来的衣服拿到阳台上晾好,刚回到房间,马上在我的书堆里抄起一本书,叫了起来:“这不是在说我吗?”
  我被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见她手里拿着的是一个美国作家写的小说,名字叫《邮差总按两次铃》,心想也是,她至少来过两次了,外面院墙上的黄色箭头至少就画过两遍嘛。不同的是我的院门外没有装上门铃而已。突然想起我的那一大堆DVD里还有一张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就问她要不要看,她的回答是当然要看,我便找出那张影碟放了,又到冰箱里找了一瓶橘子汁给她,便和她一起盘腿坐下看起影碟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希望外面的雨还要下得更大一点才好,最好永远就此继续下去。
实际上影碟并没有好好看,我们差不多光顾着聊天了。慢慢我也知道了,今天她的确来过两次了,第一次来无果而返,第二次来再无果而返就不甘心了,就把信封放在了夹竹桃的枝丛里,再跑进师专,从一间没有人的教室里偷了粉笔,开始在院墙上做记号;做完记号,又接着去送其他的快递,一直等到全部送完,都上了公共汽车了,用手机给上司打电话,说是只有一份没有人签收,不过已经妥善安置好,并且在墙上做了记号,结果却令上司非常不满意,命令她必须再返回去,必须亲自将快递送到我的手上,这才至于有了和我坐在一起看影碟的此刻。
  她极不情愿地下了公共汽车,正好和一个上车的人撞在一起,更加不幸的是,她的雨衣被对方手里雨伞的伞尖划了一条大口子,等进了巷子,又发现此前在院墙上的黄色箭头早就被雨水冲刷得几近于无了,她怒气冲冲地跑到我的院子门外,发现仍然还是铁将军把门,却也只好回去将那些箭头再画上一遍,除此别无他法,即使后来站在其下躲雨的那棵鬼柳,也差不多形同虚设,无论如何,信封放在原处总比拿在手里好。
  “我恨不得找个地方哭一场,”她喝了一口橘子汁说,“为了你的这点破事情,看看我这一天都过成什么样子啦!”
  我就连声说着对不起,找不到话说之后,就随便问道:“对了,上次的新娘是你什么人啊?”
  “客户呗。”
  “客户?”
  “对呀,客户。那段时间我在婚庆公司干活,本来不用我当伴娘的,那人也是奇怪,找了个北京的同学做伴娘,婚礼都要开始了人还没来,没办法,只好我上了。嗳,你说他们是不是觉得我漂亮才让我上的?”
  我便故意装作非常认真地凑近她,仔细地看了一遍,“漂亮,真漂亮。”
  她便开心地笑了,又禁不住使我想起《再见萤火虫》,电影里四岁的小女孩节子,和哥哥搬到湖边的洞穴里去之后,找一个好心的邻居讨要了一根萝卜,好几天没吃饭的节子简直高兴坏了,便将萝卜扛在肩膀上,迈着仪仗队员式的步子高兴地和哥哥一起回到湖边的洞穴里去,一路上都在笑着。
  事实上,身边的她已经使我好几次恍惚着想起了节子。
  可能是机器出了问题的关系,电视屏幕上一片马赛克,我们便关了电视,听达明一派的歌,开始放了张拉蕾唱的各国民谣选集,她不喜欢,说是“像我这种高中都没毕业的人可听不来这种歌”,我便换了达明一派,当第一支曲子《石头记》响起来的时候,虽说天色从早晨到现在都是一片昏暝,我也大致可以猜测出是黄昏了。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斜靠在窗户上喝着,檐前的雨滴哗哗不断,两只斑鸠在窗台上雀跃不止,它们在桑树上的窝大概也已经毁于一旦了吧,此情此景,倒是和古人常常赞叹的“雨中连榻,花下飞觞”之境别无二致,“真好。”我对自己说。
  “你说,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是不是特别没趣呀?”我一回头,正好看见她将脑袋凑在那盆风船唐棉边上,又伸手去好奇地捏着还是青色的果子,“成天和人生格言打交道,想想都可怕。”
  我并没有去接她的话,因为突然想起了一个还算重要的问题,“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你先说!”
  我便说了自己的名字,“该你了。”
  她就也说了她的名字,可是我没听清楚,问她:“叫沈兰兰?”
  “什么呀!”她也不起身,就在凉席上三步两步挪到我跟前,抓起我的手,伸出一根手指在我的手掌上比画着,“沈—囡—囡。”
  “沈囡囡,”我念了一遍,“这名字蛮可爱的嘛。”
  “那是,我是谁呀!”
  “那好——”我心里涌上一个主意,“沈囡囡同志,留下来吃晚饭吧,我亲自动手。”
  “嗯……”她想了想,看了看窗外的雨一点也没减小,喝了口橘子汁,“那好吧,既然你态度这么好,我就给你这个面子啦。”
  晚餐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无非是将冰箱里的剩菜热了热,好在还有两条买了怕是快半个月的鲫鱼。我翻窗户到隔壁的房间里找了本菜谱出来,还算精心地熬了汤,味道应该是不错的,沈囡囡同志只尝了一口,马上就惊奇地问我:“现在居然还有你这样的男人啊?”
  晚上八点钟的样子,雨才刚刚稍微小了一点,沈囡囡要走了,说是必须要在九点半之前赶到汉口,我问她是怎么回事情,她告诉我说现在做着两份工作,每天晚上都要在汉口沿江大道上的一家酒吧里打工,具体说来就是端盘子,一直要端到十二点过了才能回家,其实还不是她自己的家,她是借住在姑妈的家里,她自己的父母在另外一个城市里,她说了那城市的名字,我没听清楚,但是也没有问。
  此前她已经去卫生间里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尽管没有干透,但真的要是穿着我的衣服出门的话,多少还是有些不成体统。我原本是想送她到可以坐上公共汽车的车站的,她只说不必,我也只好罢休,之后,我们互相留了手机号码,这样,她就走出了门,一手扶住门框一只手穿鞋,刚穿了一只,还是找我要了一把伞,我连忙去找了把伞出来给她,她接过去,鞋也穿好了,原地走了几步,“好了,”她说,“我会来找你玩的,到时候再还你伞。”
  “现在不怕我是变态狂了吧?”我笑着问她。
  “切,谁怕你呀,反正我是没怕过的,”她像个美国大兵般对我麻利地敬了一个军礼,蹦蹦跳跳着跑下楼梯,跑到楼梯中间的时候一回头,“不过你还真是有点变态哦,一个大男人又是养花又是烧菜的——真变态!”
  五月将近的时候,我的书也差不多要编完了,这次编的不再是人生格言,而是一本《中外刺客传》,虽说工作要复杂得多,但是绝对不会更有趣,好在收入还算令人满意。我每天还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哦不,差不多半个月都没出过太阳了,起床之后就听着音乐在那只东北小炕桌上工作,如此这般,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就这么飞也般度过了。
  我差不多已经作出了决定:编完这本书我就罢手不干了,现在存在银行里的钱,应该足够我充裕地度过在尘世里的最后一段时光,尽管我并不知道这最后一段时光究竟要到哪一天才算戛然而止。
  期间沈囡囡经常打电话过来,我偶尔也打电话过去,比如今天晚上,我本来都睡着了,她来了电话,劈头就问:“林忆莲的演唱会想去看吗?”
  “可以啊——”我惺忪中抓着手机,稍微迟疑了一下说,“什么时候?”
  一般而言,流行歌手里我只喜欢香港的一支乐队,就是刘以达和黄耀明组成的达明一派,在短暂而又一言难尽的青春期,我终日都在听他们的歌,什么《十个救火的少年》啦,《那个下午我在旧居烧信》啦,只要听到旋律就会不自禁地哼唱起来,总是舍不得放下,到现在也还是。林忆莲就要听得少些了,虽说谈不上有多么喜欢,但也绝不反感。
  “哦对了!”我只稍微一迟疑,沈囡囡就听出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我忘了你是要听英文歌曲的人啦,算了,我还是另找别人吧。”
  “别呀,就我了,给我个为你服务的机会啊,呵呵。”
  “哈,这还差不多,那好吧,下个星期二晚上,在球场街的体育场西门门口见,正好把你的伞还给你。”停了停继续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吧,这两张票也不是我花钱买的,是偷的。”
  “偷的?”
  “是啊,其实也不算偷,酒吧里的客人掉在桌子上了,被我捡着了,等了几天都没有人找回来,那就只好让我去享用了。不过说真的,捡了之后也没对别人说,感觉自己倒真有点像偷了东西了。”
  “蛖,原来这样啊。”
  “对了,跟你说件事。”
  “什么?”
  “要是和我在一起玩的话,尽量别听英文歌曲啊什么的,像我们这种高中都没毕业的人,你越听不越是骂我们没文化么?要是再碰上脾气不好的人,比如我吧,没准就和你打翻了哦。”
  这种说法我倒是第一次听说,倒也新鲜,便说:“保证做到,其实我也就是一个俗人。”
  听罢我的话,她在话筒那边笑了起来,“那好吧,我们下星期二晚上见?”
  “好,到时候再见。”
  房间里没有开灯,但是外面却有月光,淡淡的、薄纱似的幽光透过窗子洒进来,房间里的衣柜、电视、一堆堆的书和CD在幽光里影影绰绰,使我不禁疑心根本不在自己的房间,而是重回了小学二年级时的一次春游:掉了队,一个人在山间的竹林里走着,直到天黑了都转不出竹林,但是我根本就不觉得害怕,甚至觉得永远都转不出去才好,月光照得竹林间的小路简直可以称得上雪白,松鼠和果子狸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奔跑,在堆积于地的竹叶上踩出沙沙的声响,即使仅仅只在读小学二年级的我,也无法不觉得心醉神迷。
  我点了根烟,暗自想:睡是睡不着了,反正时间也还早,还不如出去走走。于是胡乱套了件衣服起床,下了楼梯,路过草坪时找了几根小木棍,给那排连日来饱受雨水折磨的紫薇搭了几个花架,这才出了院子。到哪里去呢?想来想去,决定到旁边的师专里去走走,毕竟校园还是最有生机的地方。
  校园里也是有好几条林阴道的,我想找人少的地方走走,竟然不好找,一对对年轻的情侣从我身边走过,又消隐在树影和花丛的深处,这并不奇怪,此时的校园里要是没有情侣的踪影的话,在我看来反倒是不正常的事情了。在一座葡萄架的下面,我找了僻静的靠角落的地方坐下,满怀喜悦地看着那些或坐在石凳上或躺在草地上的要比我小几岁的年轻面孔,其实也看不清楚,可就是忍不住想看。一定会有人觉得我是那种患上了某种不好启齿的病症的人吧,要不然为什么老是盯着谈恋爱的人看呢?
  这并不是第一次。我就是这么一个人:平日里走在大街上,只要看到手牵手的情侣,我总是忍不住要跟着他们多看两眼,哪怕一看便知的早恋的中学生,我也不放过,看得简直是津津有味,为什么会这样呢?就是觉得高兴,觉得自己正在过的生活是美的,身边有人正在谈恋爱就是证据,如此而已。
  可是,今天晚上,在被月光映照、被西风吹拂的葡萄架下,看着看着,我却顿生了伤感。
  我也是谈过恋爱的,我也是有过女友的:有的人死了,有的人还活着;有的像我一样时至今日还是独自一人,有的却早早就变成了别人的妻子。
  我几乎是狂奔着跑出师专的大门的。就是想跑,就是不想回家,从湖滨公路跑到梨园广场,跑过东湖鸟语林,跑过著名的东湖宾馆,在快靠近水果湖的地方停下了,喘着粗气往前走。没什么特别的目的要跑到这里来,看到这里人多就停下来了,是啊,想找个人多的地方呆呆,想找个人说说话,不是在电话里说的那种,而是面对面地坐下来,可以清晰看见对方脸上的表情,听到他的鼻息。
  最好是个女孩子。
  最好是个可以做爱的女孩子。
  说起来,在我的三步之内,已经太长时间没出现过可以做爱的女孩子,奇怪的是处于我这样的年纪,却并没有太想和女孩子赤裸地躺在一起,也没有自慰,偶尔一闪念的时候,我也经常不免觉得纳闷: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呢?这世界上必然有个掌管此事的神灵,平日里是沉睡不醒的,惟独今天却醒了,施了魔法要我身体里掩藏着的那一部分袒露出本来的面目,就像我本来是好好睡着的,却有人拿了一株狗尾巴草撩拨我的耳朵,神灵的目的达到了,我坐在汉白玉桥上,不自禁想起过往里赤裸着和女孩子躺在一起的情景:温热的嘴唇,湿润的毛丛和双方的身体散发出的海风般咸腥的气息,以及更多更多。
  今天究竟是怎么了?
  满脑子想的都是要和女孩子一起。
  蓦然地,一个电话号码被我记了起来,电话的主人是我从前的女友,好几年已经没有联络过,还是在去年,突然在司门口的一家专卖店里碰见了,我是独自一人,她却和丈夫在一起,怀里抱着他们刚刚出生的婴儿,一见之下,颇觉尴尬,可能也正是为了掩饰住尴尬吧,不约而同地打了招呼,还留了电话号码,整个过程下来,多少有些慌乱,但应该还不至于到被她的丈夫看出什么端倪的地步。不久前,她忽然打了个电话给我,但是并没说什么,只说突然想找个人聊聊,终了也没多聊就挂了电话。
  我突然想见见她,她的电话号码一旦浮上心来,立刻就变得无比清晰。
    我下了桥,寻了一处公用电话亭给她拨电话。话筒里响过三声,她来接了电话,听到我的声音,她“啊”了一声,与此同时我听到了孩子的哭闹声,应该就在她怀里抱着,她一边和我讲话,一边还要去哄孩子。我和她当初在一起的时候毕竟涉世未深,今天听到她吹着口哨哄孩子的声音,心里顿时感觉出几分异样的温暖:孩子的哭闹声如此好听,她吹出的别扭的口哨声也是如此好听。
 
  孩子稍微安静了些后,她问我:“还是一个人吗?”
  “是啊,啊,你过得也还好?”
  “我——”她迟疑了几秒钟,“我离婚了。”
  “哦,”我没来由地心里一紧张,胡乱应了一句,“怎么会这样呢?”
  我全然不曾想到,我胡乱问了一句,竟使她立刻就在话筒那边哭了起来,她哭着说,“你来吧,你现在就过来!”
  半个小时后,我到了她住的地方,她住的地方在武汉绝对能算作“高尚住宅”了,虽说离了婚,但是日子应该还是非常好过的,不然也不可能住到这种地方来。假如我的意识里还有一缕被称为“理智”的东西,说实话,那东西其实不断在提醒我不该置身于此时此刻,但是,还有一种更为巨大的东西拉扯着我上了出租车,那东西到底是什么?
  说不清楚。说不清楚的事情太多了。
  我进了电梯,上到九楼,她已经站在电梯口等我了,还在哭着,见到我从电梯里出来,一下子便冲过来扑在我的肩膀上,哭声更加大了,身体也在我怀里颤栗着。我就这样扶住她,背靠着电梯,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便干脆一句话也不说,只在心里叹息了一声,伸出手去轻轻地理一理她的头发。
  楼道里并没有开灯,但是一点也不昏暗,她家里的门只是虚掩着,里面晕黄的灯光从门里流泻出来后,我得以看清楚她的脸,楼道的西端是一扇窗户,窗户外面就是幽幽夜空,依稀可以看见几颗冷清的星星,因为冷清,愈加显得可有可无;这时候,她家里的座钟响了起来,十二下,每响一下都拖着漫长的尾音,几乎使我觉得这声音永无结束之期,就在这几欲使人绝望的钟声里,一股潮水般的虚无从我身体上漫卷过去,我几乎都能听见它经过各个器官时发出的声响。
  一下子,我紧紧将靠在肩膀上的她抱在了怀里,不由分说地亲她,亲她的脸、睫毛和嘴唇,她想挣脱我,根本就挣脱不开,我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她几乎连呼吸都很困难,终了,似乎是叹了一声,她的全身松软下来,我的舌头终于触到了她的舌头:温热中带着一丝凉意。我的手掀开她的睡衣,伸进去,握住了她并没有带胸罩的乳房,乳头竟是湿润的,想是刚刚给孩子喂完奶,她的身体打了一个冷战,呻吟了一声,猛地搂住我的脖子,两个人的舌头终于像两条湿漉漉的水蛇般绞缠在一起了。
  我们站着的地方,离她家虚掩着的门只有十几步远的距离,我根本想不起来是怎么走完这十几步进了她的家的。进了她的家,只有客厅里的座钟不时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除此之外再无别声,孩子想是也已经睡着了。我一把将她抱起来,往一个房间里走去,“别别,”她轻声叫了一声,“孩子——”
  就进了另外的房间。
  我们的舌头还继续绞缠在一起,但是如有神助,轻易就脱去衣服变为了赤身裸体,与当初相比,她显然是丰满出许多来了,我将她压在身体底下,依次亲过她的耳朵、脖颈和乳头,亲过她还没完全回复平坦的小腹,最终停在了她的肚脐上;她说了一声“我们这是在干什么呀”,却猛然坐起身来,也不要命般亲我的嘴唇,而她的手,不觉间已经握住了我坚硬的下边。在她潮热的掌心里,它愈加坚硬。
  恍惚间,她坐在了我双腿上面,坐在了那坚硬之物的上面,我进入了她,她开始起落,闭着眼睛,片刻间身体就起了汗,我把头埋进她的双乳之间,死命舔她乳沟里的汗水,房间里只有微弱的橘红色的光影,我们的影子双双映在墙壁上,就像两条垂危时刻的鱼。因为垂危,所以挣扎,所以挣扎得如此激烈。
  我不知道持续了多长时间:差不多穷尽了凡是能够想到的姿势,最终我还是没有一泻而尽,尽管我是多么想就此瘫软在床,化作一缕青烟平空消散,直至死无葬身之地,可是我却做不到,到后来,我感到自己就像在贵州旅行时见到的木雕人,表情虽然栩栩如生,但是任何感觉都没有了,是啊,任何感觉都没有了。下边一直坚硬着,有那么短暂的一瞬间,我怀疑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有问题又怎么样呢?”我又在心里说,“由它去吧,反正我是个满身都是问题的人了。”
  她的呻吟声骤然大起来,两只手疯狂地撕扯着我的头发,继而拉过我的手,使我更加紧地去握住她的乳房,此前微弱光影里清晰可见的汗珠再也不见,因为已经是大汗淋漓了。我更加激烈地进入她,就是在此时,她的呻吟声突然转为了哭泣,号啕大哭。
  我看着她,伸出手去理一理她的头发,没想到她却一把就将我的手打开了,捧住脸,侧过身去,继续哭着;我也干脆不再说话,喘着粗气闭上了眼睛,脑子却晕眩起来,就像置身于旋转木马之上,旋转木马呼啸着以闪电般的速度堕入一个深不可及的山洞,为了能好过些,我用两手捧着、揉着脑袋,一点用都没有,那旋转木马还在往下飞堕,一直要堕入外星球里去!胸口处一阵钻心的疼痛。
  到杜离的公寓楼里的时候,至少是凌晨三点了。下了这么长时间的雨,空气里竟隐隐有了一丝清香,我在楼下小花园边上的一条石凳上坐下,点了一根烟,满大街就只有我一个人,给我做伴的只有花坛里随风摇曳着的月季,即使在后半夜的此刻,我也能感觉出月季花的猩红之色是多么浓重,就像满世界的血在朝我流淌过来,我的脑子又晕眩了起来,差点就没坐稳,我重重地吸了口烟,将烟蒂弹出去,抬头一看,杜离的房间居然还亮着灯。
  杜离真是个可爱的人。深更半夜有人敲门,他也不隔着门打探一番,门铃声刚停,他就跑来开了门,不过真的见到我站在他面前,他多少还是有些诧异,径直就问:“出了什么事情吗?”
  “没有没有,”我笑着说,“就是来找你喝喝酒。”
  我说的也是实话,就是想和他喝喝酒,他住的公寓楼是那种带着尖顶的建筑,从顶楼的露台上就可以轻易爬上斜坡形状的屋顶,我和他有好几次都带着啤酒上去喝,想坐着就坐着,想躺下往背后一倒就是了,经常是这样:喝着喝着,天际处就泛起了鱼肚白。
  三两分钟之后,我们就抱着一堆啤酒上了露台,继而爬上屋顶,天地之间一片空寂,只有偶尔驶过的汽车发出轻悄的声息,夜空里落起了稀疏的雨点,若有若无,不过这若有若无的雨点倒是使夜幕平添了几分迷离之气,就像我们根本不是坐在城市里的楼顶上,而是像两个古代上京赴考的书生,走累了,干脆就在荒郊野外坐下来,四周遍布桑麻,随时都有惊世女鬼从桑麻丛中现身出来将我们掳走。
  “说真的,”杜离灌了一大口啤酒,“是有女朋友了吗?”
  “……没有啊,”我颇觉诧异,“怎么会问起这个来呢?”
  “到现在还出来乱转的人心里总有点事情吧,能有什么事情呢,无非是有了女朋友呗,要不有什么好烦的?”
  我倒还真是第一次听见这样的说法,就呵呵笑着反问他:“那你呢,你不也是到现在还没睡吗?”
  “我嘛——”他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喝完最后一口啤酒,将啤酒罐揉成一团掷向远处,往后一倒,舒服地躺下,又打开另外一罐,大大地喝了一口,“我还真是爱上了一个女人。”
  “哦,是吗?”
  “是啊,是女人,不是女孩子。”
  “怎么讲呢?”
  “是飞机场里的洒水车司机,送小男到机场的时候认识的。前阵子,小男的一个同事家里装修,请我帮忙画图,那天下午正好小男来取图纸,取完图纸后还要急着回机场赶晚上去昆明的航班,我又刚刚拿了驾照,还是想卖弄一下车技吧,就借了同事的车送小男去机场,到了机场,天已经黑了。
  “和小男在大厅里分了手,我还不想回城里,就在大厅外面转着,机场附近不是有很多农田啊鱼塘啊什么的吗,我想朝那边走走看,毕竟没事的时候谁也不会经常出城。其实说起来机场离咱们的那小花圃也不算远了,我还想着呆会儿再开着车去小花圃那边看看呢,不知不觉就走出去了好远,走到了一片棉花地前面,我回头一看,果然,机场已经在我后面远远的啦。
  “我也不管什么干净不干净,就坐在田埂上抽烟,机场照旧是灯火通明的,人来人往,倒是让我觉得坐在那儿抽着烟真是舒服极了,被风吹着,人都软了,不信你想想看,咱们有多长时间没在田埂上坐过了?差不多就这个时候吧,我背后的棉花地里边突然响起了一阵音乐声,好像还有人在拍什么东西,音乐声只响了几十秒钟就听不见了,可是我告诉你,就这几十秒钟音乐声就把我吓得出了一身冷汗——我都以为我碰到鬼了。
  “还真没碰到鬼。你知道我这人的,越是遇到这种事情就越是想看个究竟,听说鬼都怕火,我还特意点了根烟,又忘记了抽,拿在手里就进棉花地里去了,越往里走音乐声越清晰,我心里也越害怕,不知不觉就把手里的烟像火把一样举起来了,往前走了两步,棉花地就到了头,前面是一片空地,空地上长满了杂草,你猜我看到了什么?人。女人。而且是个正在跳舞的女人。
  “就是我喜欢的那个女人。穿着裙子,我也不知道她在跳着什么舞,但是,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里就格登了一下,我喜欢上她了。到底是为什么?我他妈的到现在想破脑袋都没想清楚。就是喜欢。那时候其实我连她长什么样子都没看清楚。”
  我不禁瞠目结舌,如此怪异的相遇之于我,到目前为止还是闻所未闻,可是,怪异并不等同于无稽,“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之类的话对我也不起作用,我更愿意去相信,相信一个失明的孩子说他看见了天堂、晚饭后散步的人被外星人所劫持以及东湖里的一个小岛上出土了恐龙蛋;这一切正如我的不相信:我,一个体重七十八公斤、身高一米八一的人,竟然真的就是要死的人吗?
  啊,竟然就是真的。
  “那么……之后呢?”我问。
  “其实只看见她跳了两三分钟,马上就没跳了,因为音乐又没声了,当然了,音乐声本来就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录音机肯定也有问题,刚才我听到有人在拍着什么东西,大概就是她在拍录音机。看来她不会再跳了,把录音机关掉之后,提在手里,一边擦着汗就一边朝我这边走过来,应该就是要走了,我赶紧在棉花地里藏好,看着她从我身边走过去,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是从来都没有过的紧张,真的,以前从来没这么紧张过。
  “过后想起来,只记得闻到了她身上的味道,也不知道是香水味儿还是汗味儿,总之是味道吧。我跟了上去,那时候根本就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就是想跟上,而且凭直觉我和她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碰到喜欢的女孩子马上就觉得要和她发生什么事情,这种感觉你有过吧?”
  “自然是有过的。”
  “她往机场那边走过去了,我也大致能猜出她就是机场里的员工了,不过她没从大厅里进去,而是顺着棉花地走到了飞机跑道旁边的一扇侧门边上,一推门进去了,你知道那时候我在想什么?想怎么才能认识她。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个。我也跟着进了门,在十几架飞机中间穿来穿去,看着她上了一辆车,坐上了正驾驶的位置,机场里暗得很,只有马上就要出发的飞机还闪着灯,我好不容易才看清楚她上的是辆洒水车。
  “她就是那洒水车的司机,因为她一坐上去车就发动起来了。我一下子就慌了,刚才还满脑子想着怎么才能认识她,不想了,拔腿就朝洒水车跑过去了,车才往前开了两步,我扑了上去,车灯还挺刺眼,那感觉怎么说呢,有点像越南战场上突然被南方军的探照灯照住的美国大兵,洒水车也嘎地一声就停住了,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坐在里面看着我。我什么都不管了,跑上去,拉开车门,劈头就对她喊了一声:‘我喜欢上你了,明天我还要来找你的!’说完就跑了。”
  “就这样了?”
  “就这样啦,第一天就这样啦,但是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又借了同事的车,开到机场里去找她了。”
  “听上去真不错。”我喝了一口啤酒说。
  “是吗?”他一下子坐起身来,堆在我们之间的啤酒罐咣当一声,我这才看见,那么多啤酒已经快被我们消灭一空,剩下的几乎全都是空罐子了,他追着问了一句,“你也觉得不错?”“对,不错,后来你们认识了吗?”
  “能不认识吗?”他呵呵一笑,“认识了,像我这种人,只要喜欢上了她,她就是拿枪赶我走我也不会走,也不是痴情啊专心啊什么的,就是非认识她不可,都不想管她愿不愿意认识我。”
  “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问。
  “结了婚,所以我才说她是女人不是女孩子啊,”他继续说,“以前当过舞蹈老师,后来丈夫吸毒,家就败下来了,孩子也送给了别人养,她只好再出来找工作,但是别人只要一听说她丈夫吸毒就都不要她,生怕惹上麻烦。就这样了。对了,我是彻底喜欢上她了,可是我不知道她到底喜欢上了我没有——”
  “那以后打算怎么办呢?”
  “让她喜欢上我啊,还用问么!呵呵。”
  “总是会有麻烦的吧,她那丈夫不是吸毒的吗?”
  “不管了!”他再次躺下,舒服地一伸懒腰,“我就这一条路走到黑了。哦对了,我还有事情要问你呢。”
  “什么事?”
  “我记得你编过一本《香水手册》之类的小册子吧,对香水肯定是有研究的了?”
  “还行吧,怎么,想送香水给她吗?”我也一口喝完了仅剩的啤酒,“那就听我好好给你说说吧。香水这东西说起来其实是相当复杂的,光香气就分前味、中味和后味,要是想买贵一点的,可以买‘CHAUMET’这个牌子,前味是黑莓和青苹果,中味野玫瑰、豆蔻和薰衣草,后味是桃子和香柏,听上去不错吧;要不你就买‘ELIZABEH-TARDEN’,前味是山谷百合和摩洛哥橘子花,中味是——”
  杜离突然没了声音,我回头看时,他已经睡着了,侧着身子,安静得像一个刚吃完奶的婴儿,我也不再说话,躺下来,交叉着双手当枕头,也无所思地去看天际处隐隐约约的一抹鱼肚白,白里泛着红,红光将城市里的群楼不由分说地罩入其中,就像发了脾气又温和起来的父亲,伸出手来轻轻地抚着群楼的头顶,而我,连同我身边一只只揉皱了的啤酒罐,则不在其列,就像村上春树在《神的孩子全跳舞》里说的那样——变成了小说家笔下“一堆废弃不用的形容词”。
    第三章 那么蓝,那么黑?
    “哎呀气死我了!”一见到气喘吁吁的我,沈囡囡马上就叫了起来,“你怎么到现在才来啊?手机也打不通,真是气死我了!”
  我是跑路过来的,七点半准时从武昌坐出租车出发,一下长江二桥就开始堵车,离体育场不到两公里的地方堵得更厉害了,本来想打她的手机,一摸口袋,发现手机竟然忘了带出来,别无他法,我只好从出租车上跳下来,一通狂奔,终于还是晚了,离演出开始的八点

 

半晚了二十分钟,她居然还在门口等我,不过,看到我累得快虚脱的样子,她也大致能猜测出我一路跑来的辛苦,过来挽着我的胳膊进场。
  “喂,你这个人很奇怪知道吗?”一边往里走她一边说。此时大概林忆莲已经唱完了她的第二首或者第三首歌,欢呼声此起彼伏,掌声和唿哨声也夹杂于其中,林忆莲在舞台上用她还算标准的普通话说着感谢的话,至于她到底在讲什么,我估计全场至少有一半人都没听清楚。
  “啊,怎么讲?”我站住了,多少觉得有点好奇,“我到底哪里奇怪了?”
  “没看见你笑过,郁闷,真是郁闷——”说着,她伸出手来在我脸上划弄了几下,左右两手的食指和拇指一张开,“嗯,这样还差不多,不过也不好看,天哪,和你在一起真是郁闷!”
  我大概知道她是想在我脸上划弄出笑容来,我可能也真的笑了,但是我知道即使笑了也是苦笑,没办法。和活在今天的大多数年轻男人一样,我也有过妙语连珠的时刻,现在那样的时刻早就从我身上消散不见了,消散到哪里去了呢?我倒是想找回来,可惜它并不像前一天晚上喝醉后遗落在餐厅里的钥匙,第二天一觉睡醒后还可以再去取回来。
  找不回来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以后你叫我囡囡吧?”见我去看她,她又补充了一句,“认识我的人都这么叫我。”
  “……好啊。”
  也不知道她今天晚上是怎么了,我的话还未落音,她马上就说:“那你现在就叫一声试试吧?”
  我犹豫了半天才说:“还是算了吧,想叫的时候就叫怎么样?”
  “也好。”她哈哈一笑,伸出一根手指在我额头上一点,“不好意思了吧,别嘴硬,我知道你不好意思了。”
  我能怎么办呢?惟有苦笑而已。这时候林忆莲的感谢话大概也说完了,接着开始唱,唱的是首英文歌,我努力想听清楚歌词,根本就听不清楚,心里倒是想:无论如何,身边的沈囡囡,哦不,是囡囡,是绝对不会喜欢这首歌了,因为是英文。看来我们也真的是来晚了,根本就挤不到我们要去的地方,只好退回到检票口,从这里还依稀可以看见一点舞台上的景况,后来想起来,我对身着一身绿衣的林忆莲的全部印象,大概只有舞台上的一个绿点那么大。不过囡囡同志偷来的票也不过是四等票,也就是说:即使我们真的挤到我们想去的地方,那里的情况想来也绝对不会比这边好多少。
  “你说这样的演唱会是不是特别没意思?”她转头问我,头发差不多盖住了她的半张脸,“要说实话哦。”
  “是觉得没多大意思。”我也干脆承认了。
  “那好,你别看了——”我还在诧异地看着她呢,她倒是飞快地三下两下就站在了检票口左边的铁栏杆上,站上去后一低头,见我还在看着她发呆,马上叫起来,“还傻着呐,快来把我扶住啊。”
  “哦哦。”我这才知道她刚才问话的意思,原来是要我扶住她,让她来看,我马上伸出手去扶住她,又不知道扶哪里好,干脆实话说了吧:扶哪里都觉得心里有点慌。结果还是扶住了她的腰,“好好,就这样。”她说着将身体放软一点,这样,她虽然站着,也差不多等于坐着了:坐在我的肩膀上,左手则搭在我的肩膀上。如此一来,她坐也坐得轻松,我站也站得轻松了。
  上天作证,我的心颤了起来。全身上下都充满了异样的感觉。
  我点了一根烟,悠闲地抽了起来。悠闲,这普通的两个字,对我来说似乎好久都不曾有过了。晴天的关系,夜空幽蓝幽蓝,我就抬头去看天上的星座,说起来我还是要感谢我编了得以糊口的小册子,正是它们常常能让我在周边发现小小的乐趣,就像现在,我一边在脑子里想着自己编过的一本关于星座的画册,一边在夜空里准确地找出了那些我都能叫得出名字的星座,却也自得其乐。
  巨大的蓝,无处不在的蓝,身边的演唱会全然与我没了关系,我成了蓝色的一部分,就像置身于神话里的某处场景:苦修多年后羽化成仙的时刻就要到来了,天庭里已经派来了使者,它们站在云端含着微笑向我招手,其时清风轻轻吹过满山的丛林,扑簌作响,幽虫在看不见的地方伴以奏鸣,我通体清澈,飘飘欲仙,当时的夜空也像此刻一般的蓝,纯净,薄如蝉翼,简直可以吃下去;我的心智突然有几分错乱,觉得此时此刻就是彼时彼刻,恨不得马上就踮起脚尖飞上云端,往无处不在的蓝色里纵身一跳,就此灰飞烟灭,再也不睁开眼睛。
  没有那么容易,我只能是我,此时此刻只能是此时此刻。就像被太阳灼伤了眼睛,就像看电影时屏幕上出现了太多眼花缭乱的打斗,我骤然感到有些吃不消,眼前发黑,险些站立不住,身体也摇晃了一下,心里倒是一惊,生怕我扶着的囡囡从铁栏杆上摔下来,还好没有,她已经看入迷了,丝毫没注意到我有什么不适。我闭上眼睛,喘着粗气,努力适应这突至的黑暗,太阳穴生疼生疼,我知道,这是那种名叫“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在提醒我,要我认识到自己的处境:活该躺在自己的房间里度日,凭什么和女孩子跑来看演唱会?那黑暗和此前的幽蓝一样巨大,使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迷幻中,黑暗里有一束强光,愈加加重了黑暗的广阔。
  蓝是那么蓝,黑是那么黑!
  早在去年,我和囡囡第一次见面的那天晚上,她就问过我“活着是否有意思”之类的话,后来她自问自答:活着简直太有意思了!她的自问自答的确不是虚言:一场几乎连歌手的声音都听不清楚的演唱会,她却是看得不时笑出声来,好几次都要跳起来鼓掌,因为是站在铁栏杆上,这才没有轻举妄动。
  从体育场里出来,去了囡囡住的地方。本来说去江边寻间酒吧坐坐的,刚上出租车,关车门时没注意,一下子卡了手,卡得不轻,大拇指的指甲都差点掀起来了,球场街离囡囡住的地方已经不算远了,她说她那里碘酒啊棉球啊纱布啊什么的都有,干脆就去她那里,她来包扎好了,我想了想,就吩咐司机朝她住的方向开去了。
  她住的地方,其实是一所卫生学校,荒凉得很,操场周围的杂草都快有半人高了,也难怪,今天这样的学校恐怕的确很难招到什么学生了。她其实并不住在她姑妈的家里,进了她姑妈的家以后,全家人都已睡了,屋子里只有窗外泛进来的微弱的亮光,她回头对我“嘘”了一声,叫我别说话,我就沉默着跟她穿过狭小的客厅和更加狭小的一条过道,来到阳台上,没想到的是,阳台左侧的墙壁被推倒了,装了一扇门,穿过这道门,其实我们就到了另一幢楼里;这时候,我的脚似乎踢着了个什么东西,不料那东西竟然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三下两下就跃上了阳台的栏杆上,又在栏杆上跑了个遍,花盆都被踢翻了好几个,我这才看清楚是只猫。
  “真不容易啊,”好不容易在一扇门前面站住,囡囡掏出钥匙开门,我都忘记疼了,“像两个探子,随时有可能被人抓起来点天灯。”
  “啊,受点委屈手好得快,”她开了门,先开灯,之后对我一弯腰一伸手,“请。”
  我吓了一跳:她住的房间太大了,不是一般的大,原来是间实验室,到处都是木架,架子上放满了装着各色溶液的大玻璃瓶,好像住的不是她,而是什么满脑子怪念头的科学怪人。我正要继续打趣她,她却叫了起来:“天哪,你的手——”我低头一看:血还在流,流得满手都是,“快来快来,别耽搁时间!”说着,她三步两步朝角落里挂着的一块碎花布那边奔过去,跑近之后将那块布一掀起来,闪身进去,一块铺着蓝精灵图案床单的床垫、一只低矮的床头柜和床头柜上闹钟啊镜子啊之类的小东西映入眼帘,床垫前面也铺着一大块碎花布,原来那里就是她的闺房。
  “嗯,不错,几天下来就好了。”囡囡蹲在我身前,相当细致地为我消了毒,将伤口包扎好,像看一件什么艺术品般仔细看了好几遍,抬头见坐在床垫上的我还在打量着她的闺房,就问,“很奇怪我怎么会住这里吧?”
  “那倒不是。”我说,“就是觉得这里和我住的地方太像了,也是要翻阳台啊什么的,对了,两个人都是睡地铺。”
  “哈,不笑话我就好。”她笑了一声,“我哪有你那么奢侈啊,你那儿什么都有,我这儿什么都没有。”
  “哪里哪里,”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竟然好得很,觉得浑身都非常轻松,往后一躺,靠在墙上,掏出一根烟来点上,抽了一口之后才想起来不妥,连忙问她,“躺一躺没问题吧?”
  “躺就是了呗,”她一掀碎花布,跑到外面拿进来一只玻璃杯,放在床头柜上给我当烟灰缸,“跟我别客气,我也不会跟你客气。”
  “好。对了,要说武汉的房价也不贵,你干吗不租间房子去住呢?”
  “答案很简单。两个字:省钱。”
  “这样啊。”接下来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就抽着烟去看挂在墙上的一幅画,一幅俄罗斯风景油画:金黄的、高耸的麦秸垛,远处夕照里流光溢彩的河流,更远处墨绿色的村庄,端的是给人以心旷神怡之感。不过一看就是印刷出来的复制品,画框也磨损得厉害,只怕是有些年头了,我随口问,“你是从哪儿到武汉来的?”
  “不是告诉过你吗,这么快就忘记了?”她示意我往里面躺一下,然后在我身边坐下来,不过她还是又说了一遍那城市的名字。
  “……这么省钱,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
  “没什么特别麻烦的事情,因为天天都有麻烦的事情,”她抱起一个枕头放在腿上,把脸贴在枕头上侧身对我说,“本来是没必要这样的,主要是弟弟得病的时候家里借了钱,后来还是没救活,但是借的钱总是要还的,父母年纪也大了,只有靠我了。”
  我沉默了半晌,还是问了:“很可爱吧——你弟弟?”
  “是啊,非常非常可爱,那孩子,比我小七岁,每天晚上都要和我睡,要睡就好好睡吧,偏不,非要我抱着,好多回半夜里全部都尿到我身上了,开始也没注意他得病了,只说他一天比一天胖,直到最后确诊下来,说他得的是尿毒症,我都说什么也不相信。
  “我就是为了他才退学到武汉来找工作的,想挣了钱寄回去给他看病,我走的那天早上,到医院里去看他,那孩子毕竟还没到懂事的年纪,高兴地在病房里跑来跑去,逢人就说:‘我姐姐要到武汉去了,要挣钱给我看病!’临走的时候,我都已经出了门,他又喘着气追出来,把他平常玩的两颗玻璃球递给我,还故意装出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说是这两颗玻璃球能保佑我,叫我别……告诉别人……别人要是知道了的话,就……就不灵了……”
  她哭了起来,我的心里也一阵震颤,伸出手去想拍拍她的肩膀,蓦地,一丝阴影迅疾从我心里闪过,终于还是抽回了手。
  “算了算了,不说这个了,”她一吸鼻子,一扬头发,“说点高兴的吧。”
  她并不知道,高兴起来对我来说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她也不知道,我即将要面对的就是和那孩子一样的结局,但是,和那孩子不同的是,我没有她这样一个姐姐,不会有人在我死后泪流满面。刹那间,我虚弱不堪,一个敌人都没有,可我却分明看清楚了对准我的刀枪,我感到自己的心在猛然紧缩,就像抽血化验的时候用针头刺进手指时的疼痛,那钻心的疼痛一点点在体内放大,像疼痛一般放大的还有我的恐惧。
     我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受到这么大的恐惧。
  “哎呀,你怎么了?”可能是我的脸色已经不对了,囡囡惊叫了一声,“是不是病了?”
  “没事。”我生硬地挤出笑来,“可能是烟抽多了。”

 

  “不对,肯定有问题,你瞒不过我的,”说着就伸出手来在我额头上轻轻一触,“还好,没发烧,这样吧,你就在这儿睡吧。”
  “不不,我还是回去了。”
  我正要起身,被她一把按住了,又往床垫前的碎花布一指:“喂,想什么好事呢?我这儿还有好几床褥子,垫起来就是了。”随后,她奔出她的闺房,在外面忙活了一阵子,端进来一盆热水放在床边,一边卷袖子一边命令我,“来,把袜子脱掉。”
  “干什么?”
  “洗脚啊——”还不等我反应过来,她不由分说地夺过我手上的烟,在玻璃杯里灭掉,然后就这么看着我。我迟疑着,终于还是脱掉袜子,把双脚放进了热水里,她开始低下头给我洗脚,长头发不时垂下来盖住她的脸,她得不时用胳膊将头发理到肩后,我万万没想到会这个样子,不知道该干什么好,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听任一股热乎乎的东西在体内流淌,那应该就是被称作“暖流”的东西了,“哈,你还是美人脚呢。”这时候我听见她说。
  “是啊,我也觉得奇怪,像我这么个大男人,竟然长了双美人脚。”
  “你知道么,”她为我擦好一只脚,将它放在床上,又从热水里捞起另一只脚,没急着擦,定定地看着我说,“你长得太像我弟弟了。”
  “是吗?可是我比你都还大啊——我至少也要比你大三四岁。”
  “说不清楚,就是觉得像,好像应该这么说:我弟弟长大了可能就是你这种样子,连脚都长得那么像。”说着擦完了另外一只脚,把它往床上一扔,“好了,舒舒服服躺下吧。”
  我依言躺好,她端着水出去倒了,之后跑来揿亮床头柜上的台灯,再风风火火地跑到门边去关掉外面的灯,屋子里顿时暗下来,又过了一会儿,我耳边就想起了她洗漱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这寻常之声竟令我感到了如此大的激动,不自禁想起一个词来:家庭。是啊,如果我还能活下去,应该也会是有家庭的吧。
  我竟然也有机会躺在床上听着熟悉的人洗漱的声音。
  我现在就像置身于自己的家庭之中,多么不可思议。
  一时间,我确信我的身体和心都柔软到了极点,或者说这世界在变得柔软,一点点流进了我的身体里,使我充实,觉得只要活在此刻就已经是最大的满足。幸福,我把这个词念了一遍,想:只要在如此情境里停留过一分半秒,就是最大的幸福了,因为我居然没想到死。全身仍然虚弱无力,一点也不想动弹,“那么,就不要动弹了吧,”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什么生啊死啊的,全都与我没关系了。”
  事实上,像我这样的人,活着又能如何呢?也不过是春风十载、秋草几度罢了,所谓“东风吹碧草,行客老沧州”,说的大概就是我这样闲散到了极点的人吧,满街都是。对我来说,千载奇逢,不如听雨看书,一生清福,只在散步种花,并没有人告诉我,我是如何落后于这个时代的,但是我的确已经落后了,千真万确;再者,这广大世界,无论少了谁,日月也还是照样交替,红尘依旧滚滚,月满则亏,月亏则盈,所以,只要我活着,我大概也总要心乱如麻,总要心猿意马,终了,还是换不来那数声横笛、一叶扁舟。
  正胡思乱想着,囡囡已经换好睡衣抱着几床褥子进来了,麻利地铺好,之后往上一躺,舒服地叹了口气,这方寸之地溢满了她头发上的香波味道:“想什么呢?”
  “想你呢。”我笑着说,“其实你一点也不厉害嘛。”
  “啊?”她顿时叫起来,“难道我什么时候厉害过吗?”
  “厉害过,一开始我还以为碰上了什么混世小妖女呢。”
  “切,不管你信不信吧,我这人最软弱了,别人只要对我笑一下,我心里都感激好半天,可能一个人在外的关系吧,总怕受欺负,所以嘴巴上凶点倒也不稀奇。”
  “其实要换了别的女孩子的话,像今天晚上我只怕早就被赶出去了。”
  “我不会,我是个一根筋的人,只要见人有难处,就忍不住想上去帮一帮,其实人家的情况比我好得多,真的,都碰到过好多回这样的事情了。”
  我说的是实话,不觉中,与初见时相比,囡囡对我说话的语气已经温和出许多来了,其实不用她说我也知道:像她这样从外地来的女孩子,在这样一个茫茫都市里活着,其中艰难肯定是一言难表的,如若没有一点小小的机心和刁蛮,生活只怕会更难过下去。
  “睡吧,”她探起身来关了台灯,“今天没去酒吧,少挣了一晚上的钱哦,明天一早我要去快递公司多加一个上午的班。”
  我脑子里却忽然浮起了一个念头,“囡囡,”我叫了她一声,“明天干脆陪你送快递去吧?”
  “那怎么行,难道你不工作了?”
  “想歇一阵子,先歇两个月再说。”
  “这样啊,那好吧。”她嘻嘻一笑,黑暗里我也似乎看清了她的眼睛,“那我可就要对你下毒手了。”
  “什么毒手?”
  “我平常送的都是小件,你来了咱们就可以送大件了,挣的钱多嘛。”
  “一言为定,那……睡吧?”
  “睡吧。”
  我的确困倦已极了,反而睡不着,体力一点也没恢复,连翻个身都觉得麻烦,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中隐约觉得欣喜,开始的时候并没觉得自己多么高兴,意识到之后就想刨根问底:我到底在高兴什么呢?突然,一个念头闯进我脑子里:“难道我喜欢上了——”一念及此,即使身处于黑暗之中,我也能感到自己大惊失色了,就像做贼般看了看囡囡,马上就逼迫自己不再继续想下去,而是悄无声息地掀开那面碎花布,看着外面满架的玻璃瓶发呆。外面起了风,风还不小,窗户都发出了吱吱嘎嘎的声响,屋子里的水龙头似乎也没关好,淅淅沥沥地滴着水,慢慢地,我闭上了眼睛。
  大概是早上五点钟的样子,做了梦,而且是个怪梦:本来是在满目皆绿的山冈上走着,突然掉进了一口井,井底里长满了杂草,井壁四周的泥巴也都湿乎乎的,井上刮着西北风,使我觉得更加通体冰冷。井只怕有三层楼那么高,所以凭我一人之力虎口脱险是决然不可能的,我只有在里面蜷缩成一团等候上帝安排。就这样过了三天,期间风吹雨淋,吃了不少苦头;到第三天下午,我已几近于奄奄一息,冗长的昏睡后一睁眼,眼前竟然出现了个一丝不挂的裸女,我求她带我上去,她一口应允,条件是要我和她做爱,说是已经好几千年没做过爱了,我别无他法,强自撑着虚弱之身上前拥抱她,亲她,抚摸她的乳房。
  就是这个时候,醒了。
  天哪,我该如何说清楚这尴尬的时刻啊:我的怀里居然抱着囡囡,我亲了她,手还依然放在她的胸前——一下子,我就像被电击般一把推开她,霍然直起身来,像垂死的野兽般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上天作证:我对自己的厌恨达到了极点,我恨不得一刀就结果了自己的性命!我粗暴的一推,也使她彻底清醒过来,我根本就不敢正面看她,只用眼角的余光看见她掀掉了盖在身上的薄薄的被单,也坐起来靠在床头柜上,头却还是低着,头发将她的脸差不多蒙得严严实实。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对不起……我,”总过了有一分钟的样子,我压抑住一浪散去一浪复来的厌恨,还是对她又说了一次,“对不起。”
  除此之外我真的再不知道说什么好。
  “啊,”我只听见她“啊”了一声。
  我本来想立即就站起身来拔脚狂奔,但是从囡囡姑妈家里已经传来了隐约的咳嗽声,我现在跑出去的后果可想而知,想了又想,终于还是没作任何动弹。气氛却变得愈来愈难以承受,一阵难忍的疼痛从腿上的某根神经生起,迅疾往上扩散,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张:有那么短暂一刻,我甚至疑心今天就是我的末日;天气并不算太热,我却满头大汗,全都是冷汗,因为身体一直是冰凉着的;这还不算完,我的太阳穴是经常都有生疼之感的,现在却是疼得无以复加,我咬紧牙关想抵抗住这疼痛,可是根本就抵抗不住,眼前一阵阵发黑,头脑里却是阵阵发蓝,那蓝色浓到了极处,真正是令人晕眩,我真的快受不了了。
  受不了了。
  突然间,囡囡开口说话了:“我就那么不值得你喜欢么?”
  不是。我喜欢囡囡。我再承认一遍:我喜欢囡囡。
  在和她一起送快递的半个月里,只有“快活”二字能准确表达我的心情,作息时间也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早晨起来还是要长跑,从我的小院子一直跑到磨山下的那座拱桥上再折回来,之后好好侍弄侍弄那些花,之后从隔壁找些书来读,要么就是听着音乐什么也不想地凉席上抽烟,到了中午随便吃两口饭,就坐车去汉口接她,通常我都要在那卫生学校的操场
  上抽完几根烟她才会出来,我要是晚了的话,她也会站在操场上等我。
  接下来就到快递公司去领工,我照旧抽着烟在楼下等她,领完工出来,我们便直奔客户处去取要送的货品,再送往客户指定的地方,一趟送完便接着再送一趟,如此一个下午,快的时候甚至可以送上四五趟;囡囡也还真是说得到做得到:不再只像过去那样送送信啊书啊光盘啊什么的了,现在连电视机和微波炉什么的都送上了。
  半个月下来,我对武汉也熟到了不能再熟的程度。
  她没在我身上发现任何不妥之处,我并没有再像那天晚上般突然变得虚弱不堪,甚至连电视机这样的大家伙我搬起来也不觉得费力。连日阴雨之后就是持续不断的高温,城市变成了蒸笼,所以,在搬弄这些大家伙的时候,很多时候我都汗如雨下了,但就是不觉得累,囡囡则在一边给我起了好多绰号。就像今天,从江汉路到花桥竟然走了一个小时,下车之后,烈日炎炎,我干脆脱了T恤交到她手里,光着膀子心急火燎地抱着两个藤沙发往前走,囡囡却突然叫起了我“包子”,我不明所以,就问为什么叫“包子”,她的答案倒是很有些道理,“这么大的城市都变成了蒸笼,你不是包子是什么?”
  我也哈哈一笑,“那你呢,你不也是包子吗?”
  “没错,”她小跑两步,为我擦了汗,又把手里拿着的一瓣西瓜塞进我的嘴巴,“你是男包子我是女包子!”
  “包子也分男女?”
  她想了想,“对啊,包子不分男女——”很快展颜一笑,“那我是芹菜包子你是豆沙包子!”
  我继续问:“为什么你是芹菜的我是豆沙的?”
  “还用问么宝贝儿,”她将剩下的西瓜吃完,跑上来帮我的忙,“豆沙有红豆沙有黑豆沙,你看看你自己,都黑成什么样儿了,整个一个黑豆沙,我的T恤起码是绿色的吧,所以说你是豆沙我是芹菜。”
  她的回答的确很有想像力,我苦笑着承认,“好好,你是芹菜我是豆沙。”低头一看,果不其然:身上也不知道在哪里撞到过什么,黑黢黢的,加上汗如雨下,就更加惨不忍睹了,不过虽然如此,我的心情却是高兴得不能再高兴。
  也有这样的时刻——晚上,我差不多精疲力尽地回了家,拿着要换的衣服去东湖里洗澡,沉默着在水底潜游了几十米远,再浮出水面,扶着灌木丛边那条被萤火虫环绕着的小船的船舷,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的时候,经常忍不住去想:这样的日子还应该继续下去吗?我,一个要死的人,还应该在囡囡身边呆下去吗?
  根本就不敢往下想。
  我不得不一遍遍问自己相同的问题:我喜欢上了囡囡吗?
    我欺骗不了自己:我已经千真万确地喜欢上她了。
  有天晚上,都快凌晨两点了,我在江边的一幢三十年代遗留至今的老洋房门口坐着等囡囡下班,这老洋房早就卖给了一家银行,现在是这家银行的储蓄所,酒吧一打烊,囡囡第一个冲出来,站在门口四处看我在哪里,我刚要招呼她,一转头,从储蓄所的玻璃门上清晰地看见了自己:笑着,傻呵呵地笑着,从来都没这样笑过。那时候我就知道:完了,我喜欢

 

上她了。
  我想过从她身边即刻消失,再不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甚至仔细想过去哪里了却残生,喝着啤酒听着电台,结果,《1812序曲》听完了,《远离马槽》听完了,《风雪配》也听完了,那可爱的DJ放的整整两个小时的音乐都听了个遍,脑子里也想不出任何所以然,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想得清楚点,我只知道:一到第二天中午,匆匆寻了地方吃罢午饭后,我会一刻也不耽误地坐上去汉口的车。
  转眼已经是六月中旬了。今年长江里的洪峰虽说来得快,但退下去也不慢,电视和报纸预报过的可能出现的惊涛骇浪,现在被证明只是一场虚惊。和囡囡在一起,每一天都过得特别快,因为朝夕相处的关系,她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这种我时而想起的问题也可以不用再费心琢磨了:在某些时刻,她甚至完全不再是当初印象里的她了,毫无刁蛮之气,甚至也厉害不起来,送东西到武昌来的时候,只要有时间就和我一起来我住的地方坐一坐,走的时候,我的房间便被她收拾得清清爽爽了,下次再来,看见我的房间又乱了,就叹着气说着“你呀,可真拿你没办法”,那感觉像什么呢,就像——
  像个姐姐。尽管我的确要比她大两岁还多一点。
  有时候,在街上走着,她跑上来给我擦汗,擦完了还要盯住我看半天:“真奇怪,你怎么会比我大呢?”
  “啊,我为什么就不能比你大呢?”
  “明明还是个小孩子嘛,”她摸摸我的脸,再摸摸我的头发,“越看越像我弟弟,你干脆叫我姐姐算了。”
  她甚至不是开玩笑的样子,我倒被她的认真吓了一跳,“不是吧?”
  “怎么不是啦,不管了——”即使身处众目睽睽之下她也丝毫不以为意,上来揪我的耳朵,“今天非要你叫不可!”
  “……”
  终了还是没有叫,她也放过了我,见我一脸困窘,就一挥手说:“算了算了,看你怪可怜的,放过你了。”
  尽管如此,她也会露出她年纪小的破绽来。有一天在武昌送完快递,她眼睛不舒服,不想再回汉口去领工,就去我那儿呆了一会儿。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去市场上买了菜回来自己做,本来她是不敢在我面前表现她的厨艺的,但是那天心情好,烧鸽子的时候,她非要抢着烧,这种时候我是从不和她作太多争辩的,就乖乖让位给她来烧,自己则回房间里去听音乐。
  过了会儿,她端着鸽子汤出来了,放上炕桌,将汤勺递给我,让我先尝,我大概知道她会做成什么样子,但也只好依照她的命令先尝一口:咸得实在是难以下咽,赶紧接连喝了好几大口啤酒。她还坐在炕桌边双手托着腮逼迫我再多喝几口,我当然不从命,她大概也明白了原因,“哼,我做的汤就那么难喝呀?”她叫了一声,拿起汤勺大大喝了一口,还啧啧有声,可是一下子,她脸上的表情凝住了,我都快忍不住要笑出来了,她却转得很快,“不错嘛,嗯,味道不错!”
  “那你就多喝一点。”我也故意使坏。
  “喝就喝,”她果真继续喝了,“谁怕谁呀!”
  一时间,气氛变得颇有意思:我们就像武侠片里正在斗内功的高手,一句话也不说,异常就的黑暗里,我的心里一阵颤栗:倘若世间果有神灵,我愿意对它三叩九拜,哀求他施展仙术,将时光就此冻结,再不向前。
  如囡囡自己所说,她也有“一根筋”的时候,依我看来,这样的时候不光有,而且还多得很。比如送快递的时候,只要有公共汽车坐,她就绝对不会坐巴士;比如买衣服,哪怕别处的衣服再好价钱再公道,她都不会买,非要到司门口的一家名唤“巴黎世界”的店里去买,因为那里面的一个售货小姐从前曾经和她一起送过快递。我陪她去过一次“巴黎世界”,说实话,堂皇的店名并不符实,里面卖的大多是些出口时检验没有过关的衣服,因为价钱便宜,式样也绝对算得上时尚,所以还是吸引了很多我们这个年纪的人。在里面买的衣服或多或少都有些问题,但这难不到囡囡,她买了回去,要么扎个领子要么剪掉半只袖子,穿起来就更显特别了。
  像囡囡这样从外地来武汉的人,夏天总是异常难过,眼睛啊鼻子啊总会出些问题,囡囡的眼睛里就生了滤泡,三四天了,眼睛一直微微红肿着,我便劝她休息几天再说,她却根本不听我的话,慢慢就红肿得越来越厉害了。昨天晚上她给我打电话,我听出她的声音不对,一问,果然是眼睛疼得厉害,毛巾蘸了冷水后正在她眼睛上敷着呢,我立即就说再不能如此下去了,我陪她去协和医院看看眼科,她想了想同意了。
  所以今天一大早我就起床了,在湖边长跑了一个马拉松之后回来,天色才刚刚亮,满目皆是深沉,我喝我的酒,她喝她的汤,其实我能感觉得出来,我们都想笑了。突然间,她喊了一声“我不行了”,我一点都来不及反应,手里的啤酒就已经被她抢了过去,大口大口喝着,就像在岸上搁浅了整整一夜后又重归水中的鱼。
  我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哪怕是后来,她喝完啤酒,又去卫生间里漱了口,跑出来找我算账,将我推倒在床,用枕头盖住我的脸,又用双手掐住我的脖子,说着“掐死你掐死你”,我也一直在笑着,在枕头造弥天大雾,洗漱完毕,我就出门寻了家豆浆店喝豆浆,之后坐上出租车去汉口,半个小时后,等我出现在卫生学校的门口,囡囡已经捂着眼睛坐在操场里的一对双杠上等我了。之所以如此早,还是囡囡提醒的,说是像协和这样的医院每天病人都多得很,晚去了恐怕连号都挂不上。
  因为是早上,天气清凉,还有几丝微微的南风刮着,在操场上走着的时候,看着杂草轻轻地摇晃着,看到南风吹起了囡囡的头发,心里竟涌起一股温暖之感,觉得自己的身体落到了实处:我和囡囡走在去医院的路上,就像小时候我在宁夏穿过胡杨林走在去学校的路上,眼前所见哪怕只是双杠和杂草,也不能不使你觉得心情舒畅到了极点,那种感觉就像上学的路上,穿过胡杨林后遇见了一大群藏羚羊。
  早在几年之前,我读到过一个甘肃诗人写的诗,诗是仿照西北花儿写的,叫做《半晚夕的月光》,其中有这么两句:半晚夕的月光,半晚夕照;满巷道跑的是我,跟抓贼的一样。说的是个小伙子见不上心爱的姑娘,急得在姑娘家门口的巷子里跑了一整夜,别人问他在做什么,他就回答说在抓贼。
  走在囡囡身边,我也分明能感觉到自己在抓贼,身体没动,心里却在抓贼。
  听囡囡的果然不会错,早早赶到医院挂了号,排到第二个,到九点钟医院开始上班的时候,眼科外面的足足五排长条椅上已经坐满了人。囡囡进了诊室,过了一会儿出来,告诉我医生要给她动个小手术,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清除眼睛里的滤泡,麻烦的是动完手术后要用纱布将眼睛蒙上六至八个小时才能拆开,这样的话,今天肯定是送不成快递了,晚上去酒吧只怕也有问题,囡囡先是懊恼今天又要少挣工资,女孩子的一面终不免显露出来:“你说会疼吗?”
  “当然会疼。”我想故意吓吓她。
  “那怎么办,要不你陪我一起进去吧,我要疼了就使劲掐你,”说着叫了一声,“天哪,我这辈子最怕进医院了!”
  我当然没问题,但是医生却不让,终了还是她一个人进了手术室,我只好回到长条椅上坐下来,随意翻着份进医院前买的报纸,其实什么也没看进去:相对于囡囡说的害怕进医院,我对医院的恐惧丝毫不会比她小,即便在没生病之前,每次迫不得已地走在医院里的走廊上,心里就会条件反射般生出挫败感,“无趣”,这两个字本来就在身体中的某一角落里藏着,一进医院,福尔马林的气息就像食物般唤醒了那两个字,横冲直撞,没法不让你对万事感到虚无;至于现在,自从我知道自己患上了再也无法治好的病之后,每次上街,只要一看见医院和名目繁多的专科门诊,我就要神经质般立即将脸掉往别处,没办法,几乎成了本能。
  我去找个地方抽烟,在昏暗的光线里转了好几条走廊,还是没找到合适的地方,郁闷着折了回来,竟然一眼看见了久未见面的小男,她正好从楼梯口出来,我正要上前和她打招呼,却看见她身边还有个打着伞戴着口罩的男人,在室内还打着伞,不免让人心生怪异,而且,那男人戴着的口罩实在太大了,伞也压得低低的,根本就看不清楚他到底长什么样子,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我想了想,也就没有上前。小男还是一副对什么事情都感到好奇的样子,他们刚刚找了个地方坐下,小男就又起身去看四周墙壁上挂着的宣传画了,那个人没有跟上去,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小男似乎和平日里我见惯的样子有点不同,到底哪里不同,我也说不好。
  后来,我又在昏暗的光线里转了好几条走廊,绕到手术室的正对面,背靠在墙壁上继续翻报纸,小男如果不是像平日里那样东看看西看看的话,我们应该就不会碰面了。没过多长时间,手术室的门开了,先出来的是个护士,随后就是囡囡,她是被护士手牵着手搀出来的,眼睛已经被蒙上了纱布。
  看起来,整整一天我都要变成囡囡的私人护士了。本来说好从医院出来就上我那儿躺着休息的,搀着她刚走出医院,脑子里不知怎么想起了郊外的那块花圃,就和囡囡商量:还不如叫辆出租车把我们送到那里去呆一天,囡囡当然说好,只说坐出租车太奢侈,商量了半天,还是决定先坐出租车去航空路,在那里坐民航班车,到快上机场高速的时候再下车步行过去,她既然已经决定,我也只好从命。
  上民航班车之前,我买了不少的零食、橙汁和啤酒,还买了把小剪子。一个小时后到了花圃,久不来了,花圃里的马缨丹掉了不少叶子,也是,马缨丹是大量需要水分的植物,前段时间虽说是雨季,但雨季过后我就一直没来,它也实在渴了。我便先将囡囡在田埂上安置好,二话不说先干掉了一罐啤酒,之后立即用空酒罐去不远处的一条沟渠里盛水,来回给一共九株马缨丹浇了好几遍;忙完了,又看见马缨丹边上的九重葛长出了“徒长枝”,所谓“徒长枝”,具体说来就是当枝叶都是横向生长的时候,却有几根枝条直直地伸向天空,既不美观,又影响开花;如此一来,我来之前买的小剪子就派上用场了。
  “亲爱的弟弟,”我正忙着呢,囡囡叫了一声,“你姐姐我要上洗手间。”
  “这里哪有什么洗手间啊,全都是就地解决,”我笑了起来,看见远处有片蓖麻地,就对她说:“要不上蓖麻地里头去解决?”
  “好,”说着手一伸,因为失去了方向感,所以她说话时脸总要微微朝我这边斜一斜,“还愣着干什么,快上来侍候你姐姐呀!”
  “哦哦。”我马上跑上去,将她搀起来,地上显然没有在城里那么好走,尽管我在旁边小心侍候,她也踉跄了好几下,手却始终抓着我的胳膊。终于到了那片蓖麻地,走进去,“就这里吧。”我说了声,放开她,正欲转身离开,到蓖麻地外面去等她,她却不放我的胳膊,“我要你也在这里。”
  “啊?”
  “别啊呀啊的,你听清楚了——我要你留在这里。”
  一下子,我全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背对着她,脑子就此停止了意识,只依稀听见几声鸟鸣,远处还传来几声牛哞,顷刻后,我耳边响起了一股低低的清脆的声响,就像置身于野外,隔着几道山谷听见了方圆十里之外的泉水从一棵古树底下涌出来,旋即听不见了,我听见囡囡喊了一声:“好了。”
  我却没有将身体扭转过去,尽管她的眼睛上蒙着纱布,看不见我,但我就是害怕看见她,呆呆地站在远处,至于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只有天知道。突然,两只手从背后将我环绕了,囡囡的脸贴在我的背上,我甚至能感觉到她头发的柔软,心里一下子就黑了,“傻瓜,”她的脸在我背上轻轻地蹭着,“我喜欢上你了。”
  “啊,喜欢上你了。”接着她又说了一句,有点像自嘲。
  “……”
  “很丢人是吧,照说不应该我先开口的,女孩子嘛,可能是今天被你侍候得感动了吧,忍不住了,再说——我还是你姐姐呢,啊,小孩子总要讨点便宜。”
  我再也忍不住,猛然回头,一把将她抱在了怀里,狠命地使出全身力气,要她离我越近越好,她也紧紧搂住我的脖子,我逼迫自己什么也不要去想,将一切事情推到身体之外,并没有亲她,就是想抱着,好像临死之前终于抓着了个什么东西;她也明白了我的所思所想,安静地偎在我怀里,安静地用两手抱住我的腰,安静地继续用脸在我胸前蹭来蹭去;我感到自己的身体彻底柔软下来,心里就像积着一堆雪,气温升高,积雪正在慢慢融化,听觉也格外灵敏:囡囡的呼吸,远处机场高速上迅疾驶过的汽车,蓖麻叶上爬过的昆虫,我确信,他们全都留在我的记忆里了,有一天,这些记忆会连同我的身体一起被埋葬。
    只持续了两分钟的时间,像是一盆冷水浇在了头上,我清醒过来,颓然推开囡囡,走到田埂上坐下,撕碎手里的烟,用拇指和食指碾着烟叶,一点点碾成粉末,一定有哪根神经出了问题,小臂狂跳不止,真的是狂跳不止;我的突然抽身,差点就让囡囡没有站立住,她呆了,站在原处,随后就听到了她的抽泣声。
  “你不喜欢我?”她哽咽着说。
 
  “……不是,”我实话实说了,“我喜欢你。”
  “你明明不喜欢我!”她哭着叫了一声,蹲了下来,想要用手去捂住脸,可是眼睛蒙着纱布,她只好放下手,突然又站起身,朝我这边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喊,“你就是不喜欢我你就是不喜欢我!”跑着喊着,脚下被一块坚硬的泥巴绊了一下,身体一斜,就要倒地,我冲上前去抱住了她,终了还是没有抱住,两个人仰面倒下了。
  那句我费尽心机都没能说出来的话,现在终于不请自到:“囡囡,我快要死了。”
  我喜欢的那个甘肃的诗人,仿照西北花儿写了很多诗,除了那首《半晚夕的月光》,还有一首《边疆辞典》,里面有这么两句:花花世界你走过,你是肉疼;人烟里,你是人一个,你是心疼。按理说,我早过了对月伤心的年纪,也不会愚笨到从电视剧里和小说里寻找自己影子的地步,可是,这两句诗还是击中了我,是啊,我的肉在疼着,我的心在疼着,疼痛无处不在,在院子里散落了一地的花瓣上,在喝完后掷出去又迅速被车轮碾过的啤酒罐里,也在囡囡端盘子的酒吧里画满了舒尔茨漫画的天花板上。
  每天晚上都要在那酒吧里坐上一整夜,是囡囡的命令,她不光下了令,落实起来也不掉以轻心:每天晚上,她一送完快递就到我这里来,两个人一起做饭吃,之后去汉口,去她端盘子的酒吧,她给我安排的位置,是二楼上最靠角落的地方,帮我拿来啤酒之后,她就去忙她的了,整个过程里只和我说很少的话。我不知道她这样做到底所为何故,但是也没问:抽着烟,喝着啤酒,看着武汉关的钟楼和天花板上的舒尔茨漫画,听着酒吧里的音乐、长江上的汽笛声和到整点时钟楼的报时声,不觉中一个晚上就过去了。
  到第五天,我终于还是憋不住了,那时候是坐在从武昌去汉口的公共汽车上,行至长江二桥上,我问了,“囡囡,咱们这到底是在干什么啊?”
  她也答了,三个字:“谈恋爱。”说完停了一会儿,接着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或者说我在准备谈恋爱。”
  我躲避着她的目光,终于还是说:“……何苦呢?”
  “我觉得很值得呀,”她甚至是冷冷地答了我一句,“很公平,我知道了你的情况,也该让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实话说吧,我现在在想还要不要和你在一起,想得差不多了,百分之九十九还是要和你在一起。你做好准备。”
  我叹息了一声。
  “在我下决心之前,奉劝你一句,别跑,你知道我的,跑到哪儿我都有办法找到你。”她又冷冷地说了一句。
  一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她为什么每天要把我拴在她身边了,她是不给我跑走的机会,我的身体里立即就有一股暖流开始横冲直撞,实话说吧:恨不得当即就抱着她痛哭一场。还是没有。
  她上班的时候,就更加不和我说话了,当她从我身边走过去,我们的目光都很少碰在一起,除去我的躲避之外,她大概也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是接受了她的命令安坐于昏暗一隅的吧。酒吧里的其他人倒是觉得奇怪:每天都在固定的时间来,到打烊时才走,也没有同来的人,我轻易就能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出些许迷惑。
  昨天晚上囡囡却说话了,因为这一阵子沿江大道的两头都在施工,来酒吧的人不多,二楼上除我之外再无别人,她本来在楼下忙着,突然就跑上了二楼,在我身边蹲下,伸出手来抚着我的脸,哭了起来,“你,怎么就要死了啊?我才刚刚喜欢上你,你怎么就要死了啊?”说着,她的头撞在我的膝盖上,我的眼眶一酸,眼泪险些掉出来,强自镇定之后,汩汩灌了几大口啤酒,颓然靠在墙上闭上了眼睛,恍惚里听见她又哭着说了一句,“我还等着你照顾我呢!”
  我的手颤抖着伸了出去,抚摸着她的肩膀,还有她的头发,她一把将我的手抓在手里,放在膝盖上,她将头枕上去,顷刻之后,我的手就全都被她的眼泪打湿了,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仔细地看清:几天下来,她已经瘦了许多了。
  “别跑,好吗?”她抬起头来,擦了一把眼泪,我的手还抓在她手里,吸着鼻子,“我知道你要跑的。”
  “好,我不跑。”我咬紧牙关答应了她。
  今天晚上,在二楼上的角落里坐着,不知怎么想起了小男。不管怎么说,那天在医院看见了她,还是要打个电话给她,问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于是就打了,电话接通之后,没想到小男正和同事在游泳馆里游泳,说起来那游泳馆离这里并不算远,小男就说游完泳了就到这里来和我聚一聚,还嘱我也叫上杜离,我便接着给杜离打电话,家里却没人接,手机也提示说是“不在服务区”,只好作罢。
  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的样子,小男来了,我问她医院的事情,她竟然矢口否认,说是两三年都没去过医院了,我不禁目瞪口呆,“这,怎么可能呢?”
  “怎么不可能啊大哥,”她从包里掏出一块口香糖,剥去封纸后示意我张开嘴巴,我刚一张开,她就准确无误地将口香糖扔了进去,“要记着多喝蛇胆哦。”
  每次聚会,只要有小男在,在座的人都会觉得十分轻松,她身上挥之不去的孩子气总是让大家觉得快乐,今天也不例外,她一打开包,里面竟传出来了青蛙的叫声,把我吓了一跳,她笑着向我敬了个美国大兵式的军礼,连声说着“不好意思”,接着就从包里掏出一只宝贝来,我定睛一看:果然是只活生生的青蛙——要是换了别人,无疑会即刻晕倒过去——谁见过把活生生的青蛙装在包里当玩具的女孩子?我倒是见怪不怪了,把青蛙放在一边,问她:“我为什么要多喝蛇胆啊?”
  “明眼呗,”她拿着青蛙在我眼前一晃一晃,“免得下次再认错人。”
  这不可能,我绝对没有看错:那天在医院,和一个中年男人在一起的就是我眼前的小男。正要接着再问的时候,囡囡上来了,大概也是青蛙的叫声吸引上来的,见到我身边坐着个女孩子本来已经够吃惊的了,那只青蛙无疑更加使她觉得匪夷所思,站了两步远的距离盯着小男看,终于走过来,在我身边坐下,“我已经决定了,我要搬过去和你一起住。”
  这下子轮到小男吓一跳了,她的心思顿时从青蛙上移开,看看我,再看看囡囡,两只大眼睛不停地转着,终于恍然大悟了,指指我,再指指囡囡:“你们,在谈恋爱?”
  “是!”还不等我开口,囡囡就一把挽住我的胳膊,抢先说了。
   
   ?第四章 恋爱的纵火犯?
    天还没亮,天地之间一片静穆,只有冷清的街灯还在幽幽亮着,我和囡囡坐在一辆敞篷货车上,起来得太早了,囡囡靠在我身上又睡着了,我却异常清醒,抽着烟看着身披雾霭与灯光的洪山广场、黄鹤楼和长江大桥,看着看着,心里就生出了一股不舍之感,就像是此次别后再无相见之期。洪山广场上的石凳、黄鹤楼下的葱茏草木,还有长江大桥上为数不少的损坏了的栏杆,此等景致平日里之于我大约是没有关系的,今天却似乎有一个声音对我说:“记下吧,把它们全都记下吧。”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贪恋”了。
 
  一念及此,就赶紧借着些幽光去看囡囡,多看几眼就想伸出手去摸摸她的脸,我的手刚触到她的脸,她就“嗯——”了起来,在浑然不觉中躲开我的手,往我怀里更深些扎进去。即使在梦里,她也像白天那样对我撒娇耍赖,应该是下意识的吧。
  我不得不承认:此刻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了。要不然,我的小臂为何又要禁不住狂跳起来?其实,我和囡囡不过是出一次并不算太远的远门罢了,几天前就定下来了:快递公司老板的朋友,在离武汉六个小时车距的一个土家族自治县举办一次“樱桃节”,同时要举行一次演出,演出的日子快近了,发现戏装不够,就赶紧打电话要快递公司的老板在武汉想办法借了一大堆戏装,我和囡囡此行的任务,就是把戏装送到对方的手上。快递公司老板的确是节约到了家:他的另外一个朋友今天正好要运一批面粉到我们要去的地方,所以,此时此刻我和囡囡便置身于满货车的面粉之中了,不过幸好有一大堆戏装供我们垫在身下。
  囡囡说到做到,那天晚上从酒吧出来就住到了我那里,再没有住回汉口,好在是夏天,我那里到处都铺着凉席,只给她找块盖在身上的毛巾被就行了。过了几天,她回了一趟汉口的姑妈家,将自己的行李差不多都搬了过来,我从来没对她说起,但心底里实在喜欢这样的感觉:哪怕夜半三更,我的手边突然没烟了,等我买完烟回来,走在巷子里看一眼我的房子,囡囡模模糊糊的身影映入眼帘,我竟会激动得手足无措:那个影子是在等我。在我虚度过的二十多年光阴中,像这样的时刻还从来不曾有过。
  有时候,外面下着雨,我背靠在墙上看影碟,她在屋子里忙着,无非是给花浇浇水啊洗洗菜啊什么的,要么就是把两个人破了的衣服缝补缝补。认真说起来现在还会针线活的女孩子可是不太多了,其实囡囡也不会,有时候,我正抽着烟,她“哎呀”叫了一声,朝我这边扑过来,一手搭着我的肩膀,另一只手举到我面前:“你看,破了。”我定睛一看,食指上渗出了一个小红点,果然是被针刺破了。
  我把那根手指拿在手里揉一揉,接着看影碟,囡囡对我叫起来:“你一点都不关心我!”我只好放下影碟不管,用嘴巴去吸那个小红点,一直到再没有血渗出来,她才得意洋洋地冲我做个鬼脸,“哼,这还差不多。”
  惟有一个底限:无论如何,我绝不和囡囡合盖一床毛巾被。囡囡晚上睡觉的时候颇不老实,喜欢掀被子,喜欢滚来滚去,有时候滚着滚着就滚到我身边来了,还要抢过我的毛巾被盖在身上,如此一来,我便要每天晚上醒来几分钟,为她盖被子,如果她已经抢了我的被子,我就只好再拿起她的盖在身上了。
  有一天,都已经快到早晨了,囡囡起床上洗手间,回来之后,不由分说地挤进了我的被子,我想翻身背对着她,她却把我的肩膀一按,不让我动弹,接着把头枕在我的胳膊上,掀起我的T恤,把手伸进去,在我身上来回游弋,那时候我并不清醒,还以为是在做梦,就在囡囡的手越过我的小腹继续往下滑去的时候,我顿时清醒过来,差不多是粗暴地将她的手拽出来,翻了个身,也不说话,等待着她的发作,可是她并没有发作,只是幽幽地问了一句:“你还能活多长时间?”
  “不知道。”我看着屋檐前挂着的一滴欲滴未滴的水珠说,突然冲动起来,“你还是走吧,也许明天早晨我就死了。”
  “偏不走,告诉你,想赶我走没那么容易,”她“哼”了一声,声音却低缓下来,“求你一件事,好吗?”
  “什么事?”
  “好好和我谈次恋爱,就算对得起你自己吧,反正你也没亏着什么,要亏也是我亏了,说实话吧,到现在我也不相信你是要死的人,怎么都不相信,可又没法不信,我也在想:怎么会这样?我为什么非要和你在一起啊?一次都没想清楚,还是因为我喜欢你吧,这种事情,只怕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楚。”
  她并不知道我的眼眶已经全然湿透了,我强自镇定着掩饰住哭音,“因为我长得像你弟弟?”
  “不是。”她的口气坚决起来,“并不是这样。我偷了张你的照片,没事的时候就偷偷拿出来和弟弟的照片对一对,看看到底是不是长得像,现在我总算看出来了,其实长得并不像,之所以会有那种感觉,可能还是因为先喜欢上你了吧,对了,知道我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吗?”
  “……不知道。”
  “我想过了,就是第一次在这儿吃饭,喝鱼汤的时候,看着你做鱼汤的样子,当时我心里就怦怦乱跳起来了,一个鱼汤做得那么好的男人,哪怕就是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对自己的女人肯定也不会差,真的,当时我就知道我们之间一定要发生什么事情,后来也证明了我想的都是对的,你看,每次送快递的时候,只要是重东西你肯定就抢在前面搬,根本不让我沾手——
  “还有我眼睛动手术的那天,其实也没发生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不管我走到哪里你就把我搀到哪里,手牵着手,胳膊碰着胳膊,那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完了,非要喜欢上你不可了,不对,比喜欢要严重得多,‘爱’?啊,可能是吧,可是那个字我又说不出来,说出来了就好像在说台词一样,不是踏踏实实地过日子。我就是想和你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对了,要是你,你会说那个字吗?”
  不会。她所希望听到的那个字,从她搬来和我一起住,一直到我们置身于满车面粉中的此刻,我始终没有说出来。我还没有告诉过她:无时无刻我不是在满心欢喜中度过的,也无时无刻不感到自己正置身于一场孽障之中——我现在和一个贪吃糖果的孩子别无二致,明明知道牙齿会被蛀空,但我还是只要一闻到糖果的味道就心猿意马,正如她囡囡不管把我看得如何严实,我也还是明明有机会一去永不回一样。
    我确信我的身体里还是有“理智”二字存在的,因为一直有一个声音在迫使我离开囡囡,但终于还是没有。
  “弟弟呀,想什么呢?”囡囡醒了。
  “在想上哪儿里去玩一次。”我说的是实话,我脑子里终日都在盘算着上哪去找个地
 
方住下来,再也不回到武汉。
  “你想跑?”她的脸色骤然紧张起来,“别跑,跑到哪里我都有办法把你追回来,早告诉过你了。”
  “不见得吧,”我也是鬼使神差,对她说,“有个地方你追不到。”
  “哪里?”
  “天堂。”我说。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想起来这么说,大概是心情莫名其妙地好起来了的关系吧,也难怪,货车驶出了城市,驶上了高速公路,沿途的城市渐渐被青葱的田野所替代,满目里不再是高楼、汽车和郁郁寡欢的行人,而是换作了池塘、白鹅和大片大片的桃园,奔跑的孩子、电线上蹦蹦跳跳着的麻雀,还有轰鸣着的拖拉机,不觉间就像瓢泼大雨般洗清了心里的幽暗部分,正所谓:一片秋山,能疗病客;半声春鸟,偏唤愁人。
  “天堂?”囡囡一把抓住我的手,“你想干什么?”
  “你放心吧,不是要自杀啊什么的,想起来了而已,”我哈哈笑起来,逆着风大口大口吞咽下新鲜的空气,“对了,你小时候有没有什么理想?”
  “当然有了,”说着她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想当演员。”
  “难怪难怪,长得漂亮嘛。”我继续问,“那你想演什么样的角色啊?”
  “切,你骂谁呢,我傻我知道,”她照着我的肩膀擂了一拳,“想演那些受苦受难的角色,没想到吧。”
  “受苦受难?”
  “是呀,要么就是为掩护同志被敌人抓着了,又是坐老虎凳又是穿竹签什么的;要么就是忍辱负重,受尽了误解,最后也没过上好日子,别人看着都流眼泪的那种,像《渴望》里的刘慧芳,反正要是悲剧,反正要受苦受难,还一定不能是光为自己,怎么说呢,有点像牺牲,对,就是牺牲。
  “从小到大我就是这样,就说不上学来武汉打工这件事情吧,我也知道弟弟的病没救了,我就算挣再多的钱寄回去也没用,可就是要来,觉得非要为弟弟牺牲不可,你不许笑话:我来武汉的时候,坐在汽车上,脑子里全是刘慧芳的影子,还忍不住把她的生活想像成就是我的生活,想着想着眼泪就掉下来了。”
  一个人的理想,竟是为别人去牺牲,如此怪异的理想我在此生里还是第一次听说,她就寻常般随意说着,我听来却觉得心惊肉跳,似乎有一根针扎在我最敏感的地方,我不得不再去想想她说过的“一根筋”,“一根筋”到了这个地步,我的脑袋都蒙了,全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那么,你现在——”我迟疑了一会儿,还是问了,“是在为我牺牲吗?”
  “不知道,”她侧过头来,直直地盯着我,“但是我知道我爱上你了,我要一条路走到黑了。”
  “……”我再说不出来一句话。
  “那你小时候的理想呢?”正恍惚着,听见她问了我一声。
  “纵火犯。”我想了想说。
  “哈,纵火犯?”
  “是啊,小时候我在宁夏,住得离戈壁滩不远,宁夏那地方雨少,干得很,划一根火柴差不多就能把戈壁滩点燃。小时候我身体差,要是遇到打架什么的,别人还没动手呢,我就先倒下了,所以也没什么人和我一起玩,我都是独来独往,多少有点自闭,可能也正是身体差的关系吧,我还反而特别喜欢那些有力量的东西,像摔跤啊什么的,大人们杀羊的时候,我一个人躲了老远偷偷看,满地都是血,既害怕,又觉得刺激。
  “我们那儿不是有很多胡杨吗?有的干枯了,就收到一起,在院子里堆起来当冬天里的柴火,有时候堆得比我们住的屋顶都要高。我们那条街上有个年轻人,哥哥打群架的时候被人用西瓜刀捅死了,他也是那种瘦瘦的身体,听说肾有问题,平常也不大说话,谁都不会想到他会为他哥哥报仇。可能是打他哥哥的人太多了吧,他报仇的办法就是烧街。”
  “烧街?”
  “就是把整整一条街烧掉。烧之前大概准备了好几天,在每家院子里堆的胡杨上都偷偷浇了油,我放学回来的路上,正好看见他开始点火,一家一家地点,从一家院子里刚刚跑出来,马上就跑进了别的院子,没多大功夫,整整一条街道就烧起来了,他一边举着火把往前跑,嘴巴里一边在叫着什么,声音很大,但是我一句都听不清楚,他脸上的五官都扭曲在了一起。我完全被眼前看见的吓呆了。
  “满街的人都从院子里跑出来了,都吓傻了,只有我一个人跟在他后面跑,他跑到哪儿我跑到哪儿,他一直跑着叫着,我真不敢相信,一个身体和我差不多的人,怎么一下子变成了那个样子。我还记得那天天上有好大一团火烧云,太阳也没落山,地上的火,还有天上的太阳和火烧云,把我的眼睛都快刺瞎了。
  “那时候就想当个纵火犯,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后来也有了具体点的目标,但是后来不管在哪里,做梦的时候老是梦见变成了纵火犯,举着个火把到处跑,倒不是在烧街,就是举着个火把到处跑,跑着跑着自己就强壮起来了,一下子变成了比楼房还高的巨人。”
  “是这样的啊!”我都讲完有一会儿了,囡囡还在盯着我的嘴巴看,可能还在想像着我讲的那副景象吧,过了一会儿,她兴奋地一拍我的肩膀,“将来咱们要是上了天堂的话,蟠桃宴啊什么的都不参加,我就陪你当纵火犯,把玉皇大帝的后花园烧掉,怎么样?”
  黑的是夜幕,白的是土家族人的头巾,绿的是樱桃树,红的是山顶上的篝火和挂在樱桃树上的樱桃。我拎着瓶樱桃酒端坐在一棵樱桃树下,醉眼朦胧地看着远处的囡囡和一大群人围着篝火又唱又跳,和我一样,她手里也拎着一大瓶樱桃酒。我又何曾想到过自己会置身于如此场景之中:就像一场狂欢,漫山遍野的人都拎着樱桃酒且唱且舞,不曾到此地的人一定会觉得遇见了土家族人的盛大节日,其实不是,所有的人聚在一起只是为了送葬,现在,死去的人正和篝火一起被欢乐的人们围在了中央,其实,说是一场盛大的节日也没有错,眼前情景在土家族人那里本来就被称为“跳丧”。
  我背后的樱桃树上传来一阵细碎的声响,抬头一看,原来是一只不知道名字的鸟正好落在树枝上,扑扇着翅膀。我顿时想起一句诗来,诗是一位德国诗人献给他名叫埃利斯的亡子的:当乌鸫的叫声从林子里响起,埃利斯,这就是你的死。
  说来话长。中午到了县城,这才知道,樱桃节虽说是在县城里举行,演出却是在距县城四十里远的一个镇子上,那镇子从古到今都是樱桃盛产之地,但是路不好走,仅有的一条公路也形同虚设,所以,要想去那里只有步行。我多少觉得有些丧气,问囡囡怎么办。“能怎么办?”囡囡绕到我背后把我往前推了一步,“继续走呗。”
  那就继续走吧,不过说实话,因为一路上都是在樱桃林里穿行,倒并没觉得多么累,满目里都是绿色,满目里都是红色;要是渴了的话,抬手摘头顶上的樱桃吃便是,这里的樱桃比别处的樱桃都要甜些,成熟期显然也要晚些,大概是霜冻期比别处要长的关系吧。在铺天盖地的绿色里,阳光愈加明亮,简直可以称得上绚烂,天气却并不热,清凉的风从山谷里吹出来,掠过村落里的烟囱和树梢,吹翻了囡囡在县城里买的草帽,我迎着风奔跑着追赶草帽,一时竟觉得回到了多年前在宁夏的一幕之中:在一条并不宽阔的小河里游完泳之后,四下无人,天地静默,我赤裸着奔向了火烧云笼罩下的一座古城堡。
  “喂,你看!”我正埋头在前面走着,突然听囡囡叫了我一声,一回头,吓了一跳:囡囡竟然穿了一件戏装在身上,是花旦穿的那种,穿起来还不算完,还故意做出一副在舞台上走台步的样子,见我哈哈大笑,她更得意了,双手抱拳对我一弯腰,学着越剧里的音调:“梁兄,英台有礼了——”一言未毕,忍俊不禁,也和我一起哈哈大笑了。
  说着就朝我扑过来,两只长长的袖子垂在地上,差点就把她绊倒了;扑到我身上来之后,笑得更加厉害,气都喘不过来了,突然,眼珠一转,鬼精灵劲就上来了,拿出一件小生穿的蓝布长衫,非逼着我也穿上不可。
  我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不光苦笑着穿上了戏装,还戴上了戏帽,看起来也应该和舞台上的小生差不多了。
  幸亏一路上没有人遇见我们,要不然非被吓昏过去不可:樱桃林里走着两个穿戏装的人,一边走还一边哈哈大笑着,要是我走在哪条山路上蓦然遭遇此等情状,可能也照样会被吓得魂不附体。心情舒爽至极,不知怎么想起了越剧《红楼梦》里的《葬花》一折来,应该是在电台里听过的,此前从未唱过,现在却自然而然哼了起来:“……听何处哀怨笛风送声声,人都道大观园四季如春,我眼中只是一座愁城,看风过处落红成阵,牡丹谢,芍药怕,海棠惊。”
  “你还有这种本事啊?没想到没想到!”囡囡一巴掌拍在我的肩膀上,揪住我的衣领,“不行,你得教我!”
  那就教吧。于是,囡囡便挽着我的胳膊,和我一起边走边唱起来,其实我顶多也就是一知半解,往往唱了两句就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唱,几次准备作罢,可是她不依不饶,我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往下,至于跑调跑到了什么地步,只有天知道。不过,我真是高兴,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高兴,心里觉得奇妙:就在几个月前,我还是独身一人地满城市乱转,也从未打算将自己要死了的消息告诉任何人,而现在,我身边的女孩子不光知道了我的死讯,还喜欢着我,爱着我,挽着我的胳膊,一想到这里,我的心就禁不住轻轻而激烈地颤栗起来。
  ——我们行在天上的神,我不管了,我要在眼前的欢乐里沉醉下去了,如果你在天有灵,就保佑我死在这欢乐里再也不醒来,权且当做是我的回光返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唱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已经爬上了一道山冈,躲藏在群山里的镇子终于影影绰绰地现出了轮廓。
  “太可怜了,”这时候,我听见囡囡说,“我要是林黛玉,就先把自己葬了,管它是芍药还是海棠,两眼一闭,就全都和我没关系了!”
  我转过头去,一边脱掉身上的戏装,一边盯着她看了那么三两秒钟,明明心里有团乌云,说出来还是句玩笑话:“有个性。”
  四十里路走了三个多小时,终于到了,不过总算顺利地找到了接洽的人,对方也还相当热情,可是今天回武汉显然是没有可能了,对方告诉我们,到武汉的车一天只有两班,今天的两班车早就发走了,没办法了,只好在这里住一晚再说,接着,他们就在镇子上的招待所给我们安排了两个房间。
  从招待所推窗出去,就可以见到一条干净异常的河流,并不深,清可见底,河床上怪石林立,囡囡显然是高兴坏了,从她的房间蹿到我的房间,又从我的房间蹿回她的房间,最后一遍进我的房间的时候,重重往床上一倒,对着天花板说:“真希望一辈子住在这里算了。”
  “那咱们就在这儿住一辈子好了。”
  但是,我打趣的话根本就难不倒她,她猛然一翻身,正对着靠在窗户边抽烟的我,“这可是你说的,算不算数?”
  “……不算数。”我狠狠地抽了一口烟,笑着对她说。
  在此地,即使到了晚上八点,天光依然大亮,寻了家小店吃罢晚饭之后,经人指点,我们上山去看陨石,听说河对岸的山上有一块陨石,至少有一千公斤重,躺在那里和一座小山峰差不多大,已经有百多年光景了;我和囡囡卷起裤管,踩着河床里的石头过了河,钻进密不透风的竹林,沿着一条若隐若现的小路慢慢往前走,鸟声鸣啭,泉水丁冬,眼前所见皆是生机盎然,假如自己的身体里有什么污浊之处,置身于如此情景中,也早就一扫而空了。渐渐地,天色黯淡了下来,夜晚降临了。
  怪了,尽管来之前已经详细问过了那块陨石藏身的地方,但就是找不见,转着转着就迷了路,脚下的小路渐渐消隐在草丛里,天色越来越暗,我点起打火机,扶着囡囡在竹林里东奔西突,好不容易又找出一条路来,顺着这条路往山顶上爬,不过心里倒是一点都不着急,只消回头看一看,满镇子的灯火就近在眼前,依稀还能听见河边有人在石头上捣衣服,只是觉得有点遗憾,那块陨石倒是真没办法谋面了;快到山顶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就像是有一大群人聚在一起看戏,仔细听听又不像,因为不止一个人在唱,好多人都在唱,山顶处还隐隐有火光。我和囡囡顿时来了精神,迎着火光赶紧往前跑。
  然后就看见了跳丧。
  实话说,不光是鄂伦春族的风葬,还有土家族的跳丧,我都在书里看见过,眼睛都在那一页上停了不短的时间;所以,我想像过风葬,也想像过跳丧,实际上,当眼前所见闯入眼帘,当我见到篝火和篝火之间的门板,门板上用白布包着头、穿着新衣静止不动平躺着的人,我几乎在第一刻就已经知道了:这狂欢的景象正是跳丧,那平躺着的人就是死者。
  可是,我还是必须要承认,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葬礼: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年老还是年轻,所有的人们都尽力扭动着自己的身体,那甚至称不上舞蹈,却要勾走你的魂,夺走你的魄。在篝火的映照下,我和囡囡都能看清楚男人们赤裸的背上的汗珠,背是古铜色的,汗珠却是亮晶晶的,而汗珠就是他们的全部秘密——身体里的悲伤正在和汗珠一起流出来,也和那些古怪的号子一起被他们喊出来。天上的月亮仿佛都被地上的景象惊呆了,停在当空不再流转,在巨大的震动里,我的灵魂出了窍,月亮的灵魂也出了窍,在两颗钻石般放出荧荧光芒的星辰之间,两缕魂魄相遇,两缕魂魄都要号啕着承认:奇迹,眼前正在发生的是一场奇迹。
    极度的晕眩中,我感到自己似乎生了一双火眼金睛,轻易洞穿夜色,跟随死者的灵魂腾云驾雾,最后,停在了一个云蒸霞蔚的地方:只差一步就是天堂,但死者的灵魂却停在一朵云团上再也上不去,灵魂也会喘息,我清晰地听到了灵魂累极之后喘息的声音;就是这时候,地上的舞蹈,地上的号子,地上的篝火和汗珠,化作一团神力破空而来,托起那朵灵魂停歇的云团,顷刻之间,“冰川消融,海盗称臣,美人鱼歌唱”,天堂里豁然亮起一束光,灵魂御风而行,孩子般扑向那光,顷刻间从我眼前消失,一切归于平静;而地上的人还在唱着
 
,跳着,他们还远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悲伤等同狂欢,缘尽之处,即是缘起之门。
  一下子我就哭起来了,我哭着,紧紧地攥着囡囡的手,囡囡也完全明白了眼前的景况到底所为何故,一句话都没说,也只紧紧地攥着我的手。
  紧紧地攥着。
  所谓死,所谓灰飞烟灭,竟是这般快乐的事情!
  后来,我们加入了狂欢的队伍,唱啊跳啊,每个人都灌了起码三瓶樱桃酒,我终于感到有点支撑不住,就汗流浃背地拎着第四瓶樱桃酒坐到了一棵樱桃树下,我醉了,但是还没到酩酊大醉的地步,就坐在那里喘着气,继续喝着樱桃酒,脑子里一片空白;囡囡也醉了,她还在人群里跳着,好几次都摔倒在地了,但她压根就不以为意,站起来接着跳,隔一会儿就对我招手:“来呀,快来呀!”见我没有去,她就拎着酒过来了,刚刚走到跟前,一个踉跄就倒在了我身上,爬起来,脸对着我的脸,说,“你,你没用,你醉了。”
  “我没……没醉。”我的口齿也完全不清楚了。
  “你就是醉了!”说着她把我一推,我的身体扑通就仰面倒下了,“哈哈,一推就倒了,说,说你没我能喝吧。”
  “你没我能喝!”我大吼了一声。
  “好好,你,你比我能喝,那你,你有我可怜吗?”
  “我当然比你可怜!呵呵,告,告诉你个秘密,我他妈的,就快死啦!”我汩汩喝完了酒瓶里的酒,一伸手把她手里的酒瓶夺过来,一口气全部喝完,使出全身力气大喊了出来,“我就要死啦,我他妈的就要死了,谁还比我更、更可怜哪?”
  “我!我他妈的比你更、更可怜!”
  “你,你他妈的凭什么比我更可怜?”
  “因为我他妈的,要、要死在你前面!”
  “为、为什么?”
  “因为你,你不喜欢我!”突然,她从地上站起身来,踉跄着拿起掉在地上的酒瓶,狠狠砸在我身上,一边砸一边哭着喊,“你凭什么不喜欢我!你他妈的凭什么不喜欢我?!”
  我再也忍耐不住,又号啕着哭了起来,我哭着,一把将她拉到我的怀里来,疯狂地、不要命地亲她,将舌头伸进她的嘴巴里去找她的舌头,终于,找到了,绞缠在一起,再也不分开,我要和她一直绞缠到死!她也哭着,掐住我的脖子,越掐越紧,我宁愿被她越掐越紧,我也宁愿将她抱得越来越紧,让她丝毫不能动弹,除了舌头还在我的舌头上吸吮着,再无一处还有力气——我们行在天上的神,我不管了,我要在眼前的欢乐里沉醉下去了,如果你在天有灵,就保佑我死在这欢乐里再也不醒来,权且当做是我的回光返照!
  我抱起她,走到樱桃林的深处,脱下自己的衣服垫在草地上,将她放上去,然后,我替她脱光了衣服,使她全身赤裸,我压在了她身上,抱起她的脸,贪婪地看,怎么看都看不够,她再无声息,安静地看着我,顷刻之间,那个哭泣的囡囡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洁白的银鱼,一条沉默的银鱼,一条慌乱的银鱼,在轻微的触碰之间,她的身体竟然一阵哆嗦。
  月光透过樱桃树的缝隙洒在她身上,细格状的光影仿佛就长在了她的皮肤上,我舔她的乳头,就像在舔着月光;身旁的草叶上也生起了露水,沉默地溅到我们身上,我抚摸着她的小腹,一手冰凉;即使远处的歌声大得足以惊起歇脚的鸟群,我们依然能听见对方粗重的喘息,这时候,从树林里飞来两只蝴蝶,就在我们头上飞旋不止,仿佛天上的神灵为我们派来的见证人;迷乱中,我的手往下滑去,越过肚脐,触到了毛丛,湿润,温暖,沾着露水,我的手停住,再也不想动,囡囡的喘息声骤然加重,一下子倾起身来,将我搂得不能再紧,我能感觉出来,即使是她的皮肤,也都在激烈地颤抖着;我进入了她。
  我多么希望被她紧紧包裹,幽居于那温暖的地方再也不肯见人!
  “疼,”她叫了一声,两手突然松开,抓住身旁的草,只有两三秒钟,两只手再重新放回到我背上,指甲深深地刺进了我的肉里;我怕什么东西硌着她,就抱着她往旁边挪了一点,停下来,看着她,她微笑着,笑容里的那种宁静之感是我此前从未见过的,我确信我的身体不再由头发、肢体、血液和更多的东西组成,组成我身体的只有一个字,那个字我从未对囡囡说起过:爱。她笑着,对我点了点头,我朝着更幽深的地方前去,觉得自己融化成了一阵风。
  从没有过这么坚硬:越深入她,就觉得离她越近,最隐秘的地方越来越近,两颗心脏也越来越近,就像冬天的晚上在荒野里走着,远远看见一堆篝火,撒开双腿就要狂奔过去,满身的雪花扑簌而落,雪地上的脚印旋即消失于空?之中;我没说错,囡囡的体内就燃着一堆篝火,我就是飞蛾扑火的松枝、蒺藜和麦芒,我要自取灭亡,我要在火焰和灰烬里找到自己的天堂!风、蝴蝶、樱桃树、囡囡的笑、草叶上的露水,即使我化成一堆粉末,它们也将在粉末里留下痕迹。
  留下痕迹的还有囡囡的一声“疼”,在最后的时刻,在我像一辆星光下的火车般呼啸着驶向终点的时候,囡囡的嘴角又动了一下,也就是这时候,我如遭雷击,一下子就僵硬了——我意识到了一件事实:囡囡是处女。上天作证,无论用什么样的语言都无法说清楚我刹那间的慌乱,脑子成了空白,比没开场的电影幕布更加空白,比月光下的盐滩更加空白,比空白更加空白;如果费尽气力后我的脑子还稍微能有所思所想,那么,我想的就是这个:我在作孽,我在自己的罪孽里越走越远,我再无翻身之日了!我能听见自己的喘息,我也能感觉到自己的鼻子又在发酸,我还能看见囡囡仍然在温柔地看着我;突然,囡囡的手从我的背上移到腰上,禁锢着我,似乎害怕我转瞬之后就消失得再无影踪。
  囡囡!我又哭了,囡囡也又哭了,我哭着,叫着囡囡的名字,更深地进入了她,更深地进入了我的天堂。
  我知道:当我的腰被一双手紧紧禁锢住的时候,囡囡,这就是我的死。
  回武汉的第二天,囡囡不再要我和她一起上街送快递,好说歹说都不行,她没说原因,其实我也清楚:她是不想我的身体出什么差错,我就径直和她说了:“像我这种病,要是运动一下的话,其实是一点坏处都没有的。”
  “那也不行,你就给我好好在家呆着,听见没?”见我苦笑着点头,她语气也温和下来,“嗳,你现在是我一个人的了,对吧?”
  “对对。”
  “知道就好,照我的话去做就是了,别唧唧歪歪的啦。”
  在从那镇子回武汉的途中,我就已经想好:只要我活着一天,就再不去想死的事情,总之,可能让囡囡不高兴的话我是一句也不会说了。当阴影偶尔像闪电般从脑子里掠过,我就掐自己的虎口,几天下来,虎口上还真掐出印记来了,不过效果显然不错,每次一听到囡囡显得特别胸有成竹的样子来吩咐我一件什么事情的时候,我就忍不住打趣两句,至少不会再像从前:脸上刚刚要笑起来,又被活生生地憋了回去。
  这样也好,我就留在家里给她洗衣做饭好了。说实话,从前尽管我的厨艺不错,但总是我一个人过日子,做不做都无所谓,反而在外面随便吃两口的情形比较多,现在则大不相同,我每天都要精心买菜回来,找合适的食谱,变着花样做给囡囡吃,认真的样子连我自己都觉得吃惊。如此这般,我一天下来的工作并不轻松,毕竟多了一个人一起生活,毕竟还不想生活得太简单,所以,我也只能等那台老式洗衣机轰隆作响的空隙里看看书和影碟了,不过,收音机倒是一直开着的,收音机里不放音乐的时候我就听CD。
  到了晚上,囡囡回来,拿起筷子或者汤勺尝一口我做的菜,啧着嘴巴说我“变态狂,真是变态狂”的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站在那里,嘴巴上没说什么,实际上我是在掩饰自己的手足无措。
  吃了晚饭,我们要么坐在窗户边聊天,要么就去东湖边散散步,兴致来的时候也去巷子口的师专里遛上一圈,不管走到哪里,囡囡总是挽着我的胳膊,一会儿在左边一会儿在右边,路也不好好走,像小孩子走亲戚似的路上突然走不动了,耍赖似的靠在我身上,懒洋洋地,要是遇到小石子空啤酒罐什么的,就非要踢着它们往前走不可,好多次,看见她可爱的样子,我都要不自禁地微笑起来。
  也哭了一次,前天晚上哭的。倒不是我惹她生气了,开始时两个人好好地看着一部叫做《动物园旁边的美术馆》的韩国电影,我靠在一个枕头上,她靠在我身上,我突然想起了《再见萤火虫》里的节子,越看越觉得两人长得像,按理说节子只是个四岁的小姑娘,可我就是觉得像,大概还是撒娇时的表情太像的关系吧,就对囡囡说起了节子,问她想不想看,此问实在多余:我刚刚说她和节子长得像,她就跳起来找影碟去了。
  大概从第五分钟起,当节子蹲在学校的操场上等着哥哥回来,却不知道哥哥正在一间教室里眼睁睁看着母亲死去的时候,囡囡抽泣起来,一时间我颇为后悔让她看这部片子,但是已经晚了,我便让她一个人看,自己进卫生间里去洗澡;在卫生间里,我赤身裸体地站着,听见她的抽泣声越来越大,竟忘记了把淋浴的喷头打开;大概在卫生间里磨蹭了半个小时,我才裹着条浴巾出来,刚一出现在门边,一个枕头就破空而来,“要你叫我看!要你叫我看!”
  我走过去,搂住她的肩膀,她一直哭着,怎么都止不住,很快就用完了一小包面巾纸,我站起来给她再找面巾纸的时候,她说:“以后,千万别要我再看这种电影了,害怕,实在是害怕。”说着竟打了个冷战。
  刹那间,我又对自己厌恶到了极点,将手里的烟头放进烟缸,用力掐灭,“好。”
  但是,一直到灭了灯后在床上躺下,囡囡还在哭,甚至到昨天晚上,她正跪在地上擦着凉席,又突然哭了起来,“真要命啊,”她一边找面巾纸一边对我说,“简直不能想,一想就要哭。”
  今天晚上,在师专的林阴道上走着,囡囡的心情显然是好了许多,正走着,她又说起了节子,“其实,那么早就死了,对那孩子不见得不是好事。”
  “是啊。”我也叹息了一声,点起一根烟。
  “那么可爱的孩子,成长起来肯定特别难,要真是看着那孩子一点点变得不可爱了的话,倒还真不愿意她长大,虽然很残酷,可我就是这么想的。”
  “终究——”我想了想,“还是活着好吧,不管长成什么样子,哪怕最后变成了个九个孩子的妈,也还是活着好。”
  “啊?”她突然站住,眼睛里的光一下子热切起来,“你这么想?”
  “就是这么想的。”
  “真话?”
  “真话。”
  “太好了!”她像小孩子般往前跑了几步,嘴巴里还“啦啦啦”地哼着首什么歌的调子,再跑回来,摸了一下我的脸,“就这么说定了,什么时候都要想办法活下去,好不好?”
  “好。”
  “乖孩子。”她把两只手握紧了放在胸前,身体晃着,脸上笑着,眼睛闭着,过了一会儿睁开眼睛,“说吧乖孩子,想要什么礼物?”
  她的话才刚刚落音,我一把就把她拉到了怀里,找她的嘴唇,再穿过她的牙齿去找她的舌头,她的嘴巴里有股甜丝丝的味道,怎么说呢,就像刚刚吃过水果后还残留着的味道,再具体点就是草莓味道,每一次,我都用舌尖贪婪地寻找着新鲜的草莓味道。虽说路灯的光并不太亮,但是再怎么说我们也是站在林阴道的中央,不时有人从我们身边经过,我们根本就不管不顾,等我彻底地尝过草莓味道,才放开她,笑着说:“这就是我要的礼物。”
  “坏蛋!”她擂了我一拳,转了转眼睛,找出个橡皮筋把头发随意扎起来,鬼精灵劲就上来了,“我知道,你已经爱我爱得一塌糊涂啦,是吧?”
  “是。”我老实承认,也认真问了,“从哪儿看出来的?”
  “眉毛。我每次下班回来的时候,你只要一看见我,右边的眉毛就要跳一下,呵呵,你自己都不知道吧。”
  原来我的身体早就已经泄露了我的秘密,我下意识摸了摸右边眉毛,摇摇头,“还真没觉得。”
  “嗳,说说你都是怎么爱我的啊。”
  “怎么说呢,有点像在黑屋子里关久了,一出门,阳光一打下来,眼睛一下子就黑了。”我也是实话实说。
  “真的呀?啊,真高兴真高兴,我的魔力怎么这么大呀!”她再用两只手一起挽住我的胳膊往前走,“想听我的感觉吧?”
  “当然想了。”
  “一开始也是你说的那种感觉,后来就有点怕了,怕不牢靠,你想啊,太阳照着,其实眼睛也就只黑那么一下子,我可不干,我得好好回味回味,呵,我现在变成个养蚕的人啦——”
  “养蚕?”
  “对,见过蚕吃桑叶的样子吧?就是那感觉,爬得又慢,嘴巴也小,只能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前爬,只能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哈,怎么样,我比你有办法吧弟弟?”
  “有办法有办法。”我点头称是,学着东北人的口音夸奖她,“真是个人才啊。”
  “我简直就是自学成才!”她说着微微跳起来往前跑了一步,把我也踉跄着往前带了一步,
  “我太佩服自己了,来,站好,让姐姐我香一个。”
     十二点只怕都已经过了,我们才回了家,之前在那废弃的公园里转了一圈。我想起那些鬼柳上吊死过人的传言,本不想去,但是囡囡非要去看看不可,说是第一次见我,哦不,是第二次,就穿着个破雨衣吃了那么大的苦头,必须得去坐上几分钟,“你就更舍不得让我不高兴啦”。于是就去坐了几分钟,感觉仍是不舒服,好像有只啄木鸟在树上,半夜三更还没歇下来,啄木声一直在耳边响着;回了院子,囡囡又蹦蹦跳跳着给草坪边的花浇了水,这才踩着咣当作响的楼梯上了楼,进了房间之后,我们做爱了。
 
  几乎每天都要做爱。有时候,本来在干着各自的事情,比如她在收拾屋子我在看书,突然,要么是我要么是她,想了,径直就说:“想了。”还没说完,两个人就抱在了一起。
  今天也是这样。进了门,两个人换好鞋,刚刚直起身来就抱在了一起。说起来也没几天时间,当我们身无片缕地缠绕在一起,差不多已经毫无生硬之感,就像两条至少游过了五条河流才聚到一起的水蛇,所谓的水乳交融,大抵不过如此吧。一不小心,我们翻滚到了床底下,不过也无所谓,反正到处都是凉席,偶尔一抬眼,看见窗台上的一棵马缨丹正在妖娆地开着:花蕾突然绽开,转瞬间就转为了花朵,一朵之后,跟着就又是一朵,我惊呆了,仿佛囡囡身上的那种神秘的气息消散在了空中,最后唤醒了它们。
  那么囡囡,让我们的身体也开出花朵来吧!
  其实,在盛开的马缨丹之下,在我的身体之下,还有一朵花也已经湿润地开了。
  结束之后,我照旧把囡囡搂在怀里,双腿和她的双腿交叉在一起,点了一根烟,故意和她开玩笑,“叫我一声老师吧?”
  “我为什么要叫你老师?”
  “教会了你那么多东西——”我故意装出一副暧昧的笑容,故意直盯盯地看着她的乳房,“不要一学会就忘了老师嘛。”
  “讨厌!”她一拍我的背,声音还不小,脸也肯定红了,红着脸来掐我的脖子,“变态狂,拿命来!”
  “我说同志——”
  “不听不听不听!”她竖起两根食指塞住两边的耳朵,在我怀里使劲摇着头,身体也动来动去,“变态狂变态狂变态狂!”
  “哈,《我为卿狂》。”脑子里想起一部读大学时看过的香港三级片,就问她,“一部三级片,任达华老师和叶玉卿老师主演,改天找来给你看看吧,可是比我这个老师强多啦!”
  “不看不看,璩美凤的还差不多。”
  我想起了几个月前,当她第一次在这间房子里洗澡、喝鱼汤,也是说起过璩美凤的,就问:“你怎么知道璩美凤的啊,明明还是个小姑娘嘛。”
  “送快递的时候送过光盘,那段时间都送疯了,男人之间送,女人之间也送,一开始我也不知道,慢慢就听说里面的女主人公是台湾的什么女议员了,老听说,就是没看过,倒真是想看看了,那天不是还问你有没有吗,啊。”
  “就是,你别说,我那天还真觉得奇怪,第一次听见女孩子问人有没有璩美凤的光盘。”
  “还有,”她翻了个身,趴在床上,两只胳膊托着脸看我,“我知道,你还奇怪像我这么主动的女孩子,怎么还是处女,对吧?”
  “……”我也没什么退路,径直说了,“是,也是开始有点奇怪,现在不怎么想了。”
  “我这是第一次谈恋爱,一点都不是挑花了眼啊什么的,就是没人追我,上学的时候接到过纸条,可是那时候我心思全在我弟弟身上,每天带他玩就觉得已经高兴得了不得了,到武汉来了以后,每天不是端盘子就是送快递,根本就没什么接触到男孩子的机会,再加上总怕受人家欺负,故意装得凶凶的,这下子就算真有人喜欢我也不敢开口了吧。
  “真是说不清楚,我怎么会这么喜欢你,生怕你跑了,好像一错过就再也见不到了似的,”
  说到这里她亲了一下我的眉毛,舒服地叹了一口气,继续在我怀里躺好,“你说,要是我不说我喜欢上你了,是不是打死你你也不会说?”
  “是……”我还是老实承认了。
  “哼,我就知道。”我听见她这么说了一声,随后就不再说话,我也不再开口,照旧和她交错在一起,忘了关的电台里在放着爵士乐:RED MCKENZIE的《FAN IT》——《煽动它》。是啊,煽动它,说的就是此刻如我般的感觉,我感到自己的身体从上到下无一处不是运动着的,即使平平常常地和囡囡搂在一起聊着天,我其实也一点不觉得平常,一股跳动着的情绪总是要从我打开的身体里跳出来,牵着我的目光,让我去看盛开的马缨丹、屋檐下晾着的囡囡新买的一条蕾丝花边内裤,去嗅囡囡身上的味道:她的头发、乳房和腋窝。
  慢慢地就睡着了。
  上天啊,假如你对我还存了几分眷顾之心,就保佑我还是像前一日那样生活吧。
  和我希望的一样,日子就这么重复下去了。老实说,自从囡囡搬过来,早晨醒后手一触就是囡囡光滑的身体,那种沉醉下去的念头一下子就上来了,根本就不愿意起床去跑步,囡囡先是懵懂着叫我,叫上三声我还是没反应的话,她就要一坐而起,二话不说地掀掉我身上的被子了,到头来,我还是只有愁眉苦脸地起床;不过奇怪得很,每天上午,她都要到隔壁的图书馆里去呆上一阵子,我坐在房间里,不时就能听见隔壁传来书从书架上掉下地去的声音,就好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一样,我问过她,她却叫我不要多管闲事,我也就只有老老实实闭口不谈了。
  还有件奇怪的事情,她喜欢上了看报纸,每天回家都带一大堆,看得也相当认真,还动不动就找我要支笔过去,在报纸上写写画画,端的是让我感到纳闷。
  没过几天,后一个谜底揭开了。一天晚上,吃过晚饭之后,我在阳台上洗涮完碗筷,进了房间,却发现她躺在床上吃着山楂片看起了电视,不禁觉得奇怪:平日里都是一放筷子就要手忙脚乱地赶去汉口的酒吧,今天是怎么了?连忙问她,她的话却把我吓住了,“不去了,我把酒吧的工作给辞了。”
  我还以为是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胡乱拿起一条毛巾,擦着手在她身边坐下,“出什么事情了?”
  “没有,天下太平,”她示意我张开嘴巴,刚一张开,她就准确无误地将一枚山楂片扔了进去,哈哈一笑,“我找到新工作了。”
  “什么新工作?”
  囡囡便吃着山楂片一一道来,我也总算知道她一连好几天翻报纸到底所为何故了。原因说来简单:找工作。最终找到了一份短工:对方是一家相当大的物业管理公司,那公司管理着许多堪称辽阔的小区,而且档次不低,近来工作的重点就是给各个小区的草坪剪草,这些小区大多都在武昌,报酬也很是不低,最关键的是报纸上的广告说明了只收晚工,至于为什么只招晚工,她自己也尚不清楚。
  “那么,草剪完了还找晚工吗?”我问。
  “找啊,应该是好找的吧,”她又拿起一袋薯片,挑了两片出来,一片给我,一片自己吃下,还故意咬得清脆作响,“放心吧你,像你姐姐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找不到工作?”
  我大致可以猜测出来,囡囡之所以不愿意在汉口找工作,无非是为了有更多时间和我呆在一起,心里一阵热流流过,轻轻地抚住了她的肩膀。
  老实说,我还真是感谢囡囡找了这么份工作:我又可以和她一起满大街东游西逛了。第二天晚上,我和她一起出了门,步行着到了一个名为“丽水花园”的小区,先在物业管理公司签了到,领了剪草机,这才进了小区,只有进了小区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招晚工了:不知何故,偌大的小区竟无一户人家入住,只有院子门口停着一辆看房车,房子显然卖得很不好,如此一来,白天和晚上也就无甚区别了,而且,晚上剪草的话,轰隆作响的剪草机至少也不会影响看房子的人的心情吧。
  难道别的小区也是像这样空无一人吗?我还在走着神,囡囡倒是半点都没放松,马上就坐上了剪草机,开始工作。伴随还算低沉的轰鸣声,立刻就有一小片草地被削平了。也是,前段时间雨水一直不停,雨水停了之后,草就开始疯长了,就这一个小区,我们起码要连着来三个晚上才能完全修剪好。囡囡终究还是第一次干这样的活,才开出去两步,没坐稳,哎呀一声就摔了下来,站起来拍着衣服上的草渣的时候,剪草机倒是径自往前跑了,我赶紧追上去,将它停住,自己坐了上去,不让囡囡再干,虽然我也是第一次,但是对付这样的家伙我还是比囡囡有把握得多。
  后来,草坪上跑来了一只松鼠,并不奇怪,这里本来就离珞珈山不算远了,我的房间里也是时常有东湖上的水鸟光临的。囡囡却一下子来了兴趣,高兴地叫着,跟着那小东西一路追过去,那小东西好像钻进了一幢楼边的草丛里,囡囡蹑手蹑脚地走近,小心翼翼地弯下腰,突然张开两手扑向草丛,结果那小东西逃之夭夭了,她自己倒是一头碰在了墙上,哎呀叫了一声,我心里一紧,正打算关掉剪草机跑过去,她倒反而一点事情都没有似的,揉着头,又追着从草丛里飞奔而出的小东西往院子口追去了。
  假如我是那只小松鼠,就不会和囡囡作太多的反抗,因为我知道没有用,她的“一根筋”脾气不上来也就算了,一旦上来,我不知道别人会怎么样,反正我只有束手就擒。果然,那可怜的小东西跑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一直到最后,逃无可逃之后钻进了院子口那辆看房车的车轮底下,可能自己也转晕了吧,终了还是被囡囡像个汽车修理工那样仰面躺在地上凑进去抓在手里了,看着这场小小的争斗,我不禁哑然失笑。
  “你看呀你看呀!”囡囡将松鼠捧在手里,大声喊着朝我跑过来,又是没留神,根本就没注意到脚下那排低矮的栅栏,踉跄了两步,还是摔倒了,我的心里又是一紧,囡囡却还是一点也不觉得疼似的朝我跑过来,跑近了,拉过我的手去摸那小东西身上细密而温暖的绒毛。我正要打趣两句,她却把我甩在一边,兀自走远了,站在一盏路灯下面高高举起来看,看了好一阵子,打算放它走了,捧着它蹲下,对准我,又指着我对它说,“小家伙,看到你哥哥了吧,乖,上哥哥那儿去,”说着往前轻轻一抛,那小东西还没开始跑,她却突然想起什么来了,对着我哈哈大笑起来,“说错了说错了,我还是你姐姐呢!”
  地上微风轻送,夜空里繁星点点,我的心里一阵哆嗦——明朝末年的江南名妓董小宛曾嫁与才子冒辟疆为妾,缱绻九年,董小宛香消玉殒之后,冒辟疆曾抚琴长叹:余一生清福,九年占尽,九年折尽矣;又说:虽有吞鸟梦花之心手,亦莫能追述;我无数次地想过,单凭冒辟疆为董小宛写下的一部《影梅庵忆语》,如我有幸和他们同生在一个时代,我宁愿做个为冒辟疆写书时磨墨的书童,但是我现在是置身于此时此刻,我在爱着,我在疼着,我只有一个愿望:从天降下一只巨手,将此时此刻拉长,再拉长,长得不能再长;管他夜来风雨,管他月落乌啼,我只想入非非,我只春风沉醉。 
    
   
第五章 晴天月蚀
    七月里,我打了一次架。在洪山体育馆,对方是一支摇滚乐队。那天下午我本来在中南路上的一家超市里逛着,买些香皂啊零食啊之类的东西,囡囡打来电话,告诉我说正在长江大桥上,要送东西去洪山体育馆,累得很,晚上还要接着去剪草,所以送完这趟就想径直回家睡一觉了。我便从中南路赶到了洪山体育馆的公共汽车站牌底下,大概抽了两支烟,来了一辆车,囡囡下来了,怀里居然抱着两只黑管,这才知道第二天晚上洪山体育馆要举行一次摇滚乐演出,那两只黑管就是送给其中一支乐队的。
  进了体育馆,看见好几支乐队都在扯着嗓子排练,千篇一律地留着长头发,其中不乏一些经常能在电视里和报纸上露露脸的角色,我们要找的那支乐队却不见踪影,打听过后才知道刚下飞机,现在正在来体育馆的路上,怎么办?只有等。等人对送快递的囡囡来说显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再加上眼前又的确有几张还算熟悉的脸孔,囡囡就颇有兴致了,拉着我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坐下,眼睛睁得大大的看排练,不时笑着,不时拿起黑管来吹两下;我倒是很快就烦躁了起来,不过只要囡囡高兴,我也尚能忍受。
  没想到的是,这时候,一个长头发的家伙突然从台上跑下来,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囡囡刚刚吹了两声黑管,小声哈哈笑着把黑管捧在胸前,那家伙就已经跑到了我们身前,二话不说,对准囡囡胸前就是一脚,“你吹什么吹,给我滚蛋!”囡囡完全没有防备,真正是惨叫了一声仰面倒下,我只稍微愣怔了两秒钟,马上朝囡囡扑过去,要把她扶起来,可是,她连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咬着嘴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胸前一只高帮大头鞋的鞋印赫然在目。
  我疯了,一把将囡囡身边的黑管抢在手中,从地上一跃而起,对准那家伙的脑袋狠狠砸去,那家伙应声倒地,黑管砸上去后也飞出去了好远,我根本就不肯罢休,看见舞台下面有个一人高的话筒架子,狂奔过去,一把抄起来,再狂奔回来,使出全身力气往下砸,那家伙完全没想到我会像这样发疯,惨叫着,眼睛里满是惊恐之光;突然,有人在背后踹了我一脚,我一转身,刚看见更多长头发的家伙朝我扑来,就又挨了好几脚,我也踉跄着倒下,一团人便围着我拳打脚踢起来。
  在拳打脚踢中,我根本毫无还手之力,耳朵里轰鸣起来,就像有成千上万只蜜蜂在身边嗡嗡飞旋,我伸手一触,发现耳根处淌出了血,眼前也阵阵发黑,这时候,突然有人惨叫了一声,面前闪开一条缝隙,我模糊看见囡囡举着一个电吉他冲过来,见人就打,哭着,喊着,全然是一副拼命的样子。
  后来警察来了,把我和囡囡带去附近的一个派出所,之前在一个小诊所里包扎了一下,一直到晚上八点,我们才获准从派出所离开,紧接着就要去磨山下的一个度假村里去割草,那度假村也是刚刚建好,空无一人,最矮的草都有半人高,去了之后,两个人都没说话,可能是都没多少力气吧。我的手也酸疼不止,连割草机的方向盘都握不住,就先停下来,坐到一块砖头上抽烟,囡囡坐在我旁边,低着头,头发都垂到地上了,她没管,拿着根小小的树枝在地上画着些什么。
  “嗳,”囡囡叫了我一声。
  “怎么?”
  “今天我心里好高兴,真的,那时候躺在地上,身上疼得要死,心里高兴得要死。”
  “怎么会这样呢?”
  “看见你为我拼命——实话说吧,这就是我想要的。”
  “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吧?”
  “不知道,反正我是。应该算是我主动追你的吧,现在虽然在一起了,可还是老怕你没那么喜欢我,有时候你在前面走着,我就在后面问自己:他真的那么在乎你吗?好笑吧。今天完全放了心,你是肯为我拼命的人,我也可以放心为你拼命了。”
  我一下子就急了,伸出手去拨开她的头发,使她的整张脸都露出来,“你听着,我不需要你为我拼什么命,你只要好好活着就行了。”想了想,狠着心继续说,“其实,你应该一走了之,我也该作个了断了。”
  “啊,现在才说已经晚了,想知道我现在什么感觉吗?”
  “什么感觉?”
  “高兴,紧张,但是一点都不觉得害怕,有点像个女地下党员,正走在给解放军送信的路上,知道有可能要出事,说不定送信的地方早就有人埋伏好了等着我去呢,可就是要去,好像天生就是为了被人家抓去坐老虎凳的,不坐老虎凳就像白活了一回,你说,我是不是有点像受虐狂啊?”还不等我回答,她站起身来,欢快地朝剪草机跑去,“哈哈,走喽,送信去喽。”
  在那度假村里工作了足足两个小时,我们才收拾好草渣回家,去门房里还剪草机的时候,却怎么也叫不开门,门卫不是睡熟就是出去了。正叫着门,囡囡一把把我拉住,好像突然发现了个什么大秘密似的说:“要不咱们就开剪草机回去吧?”
  于是,我们真的开着剪草机回去了,磨山就在东湖里面,背靠着一座更大些的山,从空中看下来的话大概就是座半岛的样子吧,所以,我们回家的路,其实就是每天早晨我长跑的路线,每一座石拱桥、每一处灌木丛甚至每一处萤火虫欢聚之地我都了如指掌;我多半都是步行,囡囡开着剪草机在前面跑,跑远了就再折回来,她的笑声和剪草机的轰鸣声惊醒了一只在灌木丛里过夜的兔子。兔子惊魂未定地跑上了路中央,慌乱地看着我们。囡囡坐在剪草机上和它打招呼,“喂,小家伙,上哪儿去呀?”小家伙不领她的情,很快就又跑向了另一片灌木丛。囡囡的笑声就更加大了。
  再往前走,我们就碰上了萤火虫。
  囡囡立即将剪草机停住,跳下来,奔向萤火虫,人还没站稳,手就先扑上去了,萤火虫闻风而散,她一个也没有抓住,“啊,怎么回事啊?”她一边叫着一边追着萤火虫跑远了,我抽着烟,看着她快活得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突然觉得眼前的一幕好像似曾相识,好像就藏在哪本书里:不是《猎人笔记》就是《远离尘嚣》,要么就是凯伦·布里克森夫人的童话——是啊,童话,我正置身于一部童话之中:被月光照成了银白色的湖滨公路、公路两边在黑暗里仍是一片青葱的云杉、远处湖上随意荡漾着的装饰成卡通形状的游船——你又怎么能说那从剪草机上跳下来追赶萤火虫的姑娘不是从某个千年城堡里跑出来的公主?
  我说是,她就是。
  只是我不是什么王子,我只是她的仆人。
  突然,我觉得鼻子一热,猛然想起去年春天的那个上午,大惊失色地正要仰起脸,血已经从鼻子里流了出来,我赶紧用手捂住鼻子,把脸仰起来,一股久违了的咸腥味道顿时弥漫了我的整个口腔,与此同时,满手都沾上了血。血。血。我紧张地看着一步步跑远的囡囡,再紧张地看看自己的手,绝望就将我的全身上下填满了。我绝望地奔向湖边,二话不说就在灌木丛旁边匍匐下来,将脑袋扎入湖水,扎得深一些,扎得再深一些,良久之后,一直到我再也支持不住,才扑通一声从水中抽出脑袋,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像一头中弹的野兽。
  转瞬之间,天上地下,林间水底,到处都写满了绝望。
  “哈哈,抓着了抓着了,不许动!”
  星期天的上午,我和囡囡都睡了个大懒觉才起床,随便热了热昨天的剩菜当做早饭,吃完之后,我趴在床上看凯伦·布里克森夫人的小说《走出非洲》,囡囡则又是一个人钻进了隔壁的图书馆,半个小时后,我正看到“月蚀”那一节,读着那个吉库尤火车站的印度站长写给凯伦的信,忍俊不禁的时候,囡囡突然拿着一本书翻窗户跑过来,刚刚要和我说话,又止住了,将书放在窗台上,眼睛朝门口看去,我就听到了杜离的声音,“不许动不许动!”回头一看,果然,杜离和小男都来了。
  囡囡和小男是见过面的,我便介绍杜离和她认识,介绍完之后,正要招呼他们坐下,一转头看见门外停着辆越野车,应该是杜离开来的,果然,小男立刻说明来意,原来是来找我去郊外的花圃的,“不过,主要目的是去机场,”小男在听着MP3,随着音乐的节奏摇着头,一指杜离,“他要介绍他的女朋友给我们认识。”
  说实话,难得这么一个聚在一起的机会,我还真想和他们一起去,可是又绝对不想丢下囡囡不管,就怂恿囡囡和我们一起去,囡囡犹豫了一阵子,还是经不住小男拉着她的衣服一再劝说,答应了,打电话去快递公司说明了情况,之后拿着要换的衣服进了卫生间。等囡囡换好衣服,一行人下了楼,拉开车门的时候,身体一阵恍惚,我抬头看了看天空:真可谓是烈日当空,也是,细想一下,这几天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可能是天气太热了的关系吧,杜离把车开得相当快,如此一来,也总算是有了几丝风。女孩子和女孩子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囡囡和小男两个人坐在后排上,但是除了笑声之外我几乎再也听不清楚她们在说什么,杜离把车上的音响开到了大得不能再大的地步,奇怪的是杜离竟然听起了藏歌,一首《打青稞》之后,跟着就是一首《格桑拉》。
  可能是他喜欢的那个人爱听藏歌?
  只是他们都不知道,此刻我其实异常难受,眼前一片模糊,不管看什么东西,视线里总是要多出一个影子,一路上我都在不断揉眼睛,后来,我干脆不揉了,知道根本就没用,就闭上眼睛听歌,心里却在翻江倒海:碧空如洗的大晴天,我却看不清楚东西,我知道这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但是根本就不敢继续想下去,到头来,也只有逼迫自己打断念头而已;其实,像今天这般情形已经连续了好几次了,只是我对囡囡只字未提。
  先到了机场,但是却没见到我们想见的人,杜离里里外外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就掏出手机来打电话,打了半天好像也没什么结果。没办法了,我们只好坐在车上等。囡囡和小男都是爱动的女孩子,等了一会儿,小男就带着囡囡四处闲逛去了,她对机场自然是要比我们每个人都熟悉得多,我和杜离就抽着烟聊了起来。
  可是,一个小时之后,小男甚至都带着囡囡去看完她工作的那架飞机回来了,我们等的人还是没有来,杜离也终于烦躁起来,一扔烟头,“不行,我得去找她!”
  这样,杜离便开着车将我们送到了花圃,他自己则去汉口找他没有等到的人,说好找到之后就一起来,之后就风驰电掣而去了。我们三个人倒是有事可干,小男他们来的时候就带了塑料桶啊铲子啊花肥啊什么的,我让两个女孩子坐在铺在地上的桌布上聊天,自己先干了起来:先给所有的花都施上一点花肥,再来一棵棵地浇上水,这样一遍下来也就到了中午,于是三个人就开始坐在那面桌布上吃东西喝啤酒,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我的眼睛看东西才终于清楚些了。
  一直到下午两点钟的样子,花圃前面的那条土路上才响起了汽车的声音,杜离来了,不过却是一个人来的。
  坐下来之后,一句话都不说,一口气喝了整整一罐啤酒,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看着他,终于我还是问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他照旧不回答,接连喝空了好几罐啤酒,颓然喘着长气,一根烟在嘴巴上含了半天也迟迟没有点上。
    后来,囡囡和小男拿着把小剪子去给那些花剪枝,杜离才问了我一句:“刺客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这个我恰好是知道的,因为我收手不干之前编的最后一本小册子就是《古今刺客传》,就说:“几乎全都知道,你想知道什么?”心里倒是觉得有点怪怪的,好端端怎么问起了刺客的事情呢?
 
  “我想知道——”他突然直直地盯着我,“刺客杀人,一般都是什么方法?”
  “什么方法都有,茶杯都可以当武器。像张良在博浪沙刺杀秦始皇,用的是一百二十斤的铁锤,晋朝的王谈为父亲报仇就是普普通通的插刺了,‘插’其实就是那时候的一种什么农具,王谈把它磨锋利后揣在身上,有一天,他正好在一座桥上等到了杀父仇人,就把那东西掏出来,三下两下仇人就死了——”说到这里我突然觉得不对,一把拍在杜离的肩膀上,“哥们儿,你想干什么?”
  “我想杀人。”
  我盯着他,看了好半天,问他:“怎么会这样?”
  “不能再这么继续下去了,我要和她生活在一起,我要和她结婚。”
  “照说,结婚不是件什么很难的事情吧?”
  “对别人来说恐怕是这样吧,对我,对她,就不是了。”
  “你们的事情,她丈夫知道了?”
  “是啊,知道了。今天本来已经接到了她,正和她从巷子口上走出来,碰见了她丈夫,那家伙一下子就蹿进巷子口的一家餐馆里,我根本就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她拉着我转身就跑,还没跑两步,她丈夫就大喊大叫着从餐馆里跑出来了,手里还拿着把菜刀。巷子里的人全都吓呆了,没人敢拦他,说实话,我心里倒不怎么害怕,觉得拿他有办法,哪怕他手里拿着菜刀,结果还是想错了。
  “巷子是条死巷,只有三幢单元楼,她就住在其中的一幢里,我们拼命跑,那家伙就一直在后面追,楼只有四层,她就住在第四层上,找别人借的房子,我们本来是想躲到房子里去的,可是连开门的时间都没有,没办法,就一直被他追上了楼顶。
  “再也没地方可跑了,我就把她护在背后,一个人来对付他;他那时候可能是刚吸完毒,眼睛啊表情啊什么的都亢奋得很,根本就不光是吓唬吓唬我们的样子,我正要一个人上去和他周旋周旋,结果他举着菜刀就朝我砍过来了,我没躲,可是她却一下子从我背后闪出来了,挡住他的手,求他不要干糊涂事,他总算没有对我下手,一把就把她拽过去了,把刀架在她脖子上,逼我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掏出来给他。
  “我二话不说就把钱全部掏出来了,放在地上,上去要带她走,可是他不让,大吼大叫地要我滚,我一下子就急了,真是想和他拼了,见旁边有块砖头,拿起来就要砸他,结果他根本就不怕,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一边笑一边对我说‘来呀,来呀’,正笑着,一刀就朝着她的胳膊砍下去了,她疼得惨叫了一声,那家伙却根本不管不顾,笑完了才对我喊了声‘滚,给我滚’。真的,我救不了她,当时我恨不得一头撞死算了,可是只有走,她也求我走,捂着胳膊朝我眨眼睛,叫我赶快走。
  “我只好走了,我要是在旁边,他可能还会拿刀砍她的,好在我下楼的时候,警察已经到了,现在她到底怎么样了,我一点都不知道。”
  我听着,那惊心动魄的一幕似乎就发生在我眼前,又想起自己的每一天过得又何尝不是惊心动魄?心中不禁黯然,问他:“就没别的办法吗?她离不了婚吗?如果能离婚的话,远走高飞也是可以的吧。”
  “离婚肯定是能离得了,”他苦笑一声,“问题是根本就不敢离,我和她可以远走高飞,她女儿怎么办呢,还有她娘家的人,那家伙已经威胁过她好多次了。”
  不觉中,气氛沉闷起来,一下午都是,即使一向活泼的小男,也几乎没有蹦蹦跳跳,忙完了,几个人或坐或卧,都不怎么说话。我躺在田埂上,伸手一触便是九重葛,蝴蝶形状的花朵就在我脸边摇曳不止,一股淡淡的香气不断散发出来,让我觉得格外清醒,但是,心情并没有好多少,比花香更要巨大的虚无之感盘踞在心里挥之不去:人之为人,向死而生,结局本已注定,可是从古到今,从不见有人杜绝痴心妄想,从不见有人了却滚滚红尘,到头来,就如佛法里的“红炉点雪”,生也生他不得,死也死他不得。
  如此而已。
  天黑之后,一行人郁闷着去了江边的露天酒吧,消磨到十点钟。今天倒是奇怪得很,小男一个劲要酒喝,武汉关的钟楼刚刚响了十声,杜离一把推开面前的啤酒瓶,站起身来,“不行,我要去找她!”说着拿起车钥匙就要离开,小男也跟着起身,说要和他一起走,我便叫来服务员结了账,一起作鸟兽散。杜离搀着小男先走,小男显然是喝多了,接连踉跄了好几下,每次都差点摔倒了,小男喝成这个样子的确是前所未见。
  我和囡囡去坐轮渡回武昌。我喜欢坐轮渡,每次当船行至长江中央时,看着翻卷的旋涡和两岸明灭的灯火,总觉得自己不是活在将万千世人罩于其中的都市,而是到了苏州这样的地方,几次都是这样:当武汉关的钟楼开始敲响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坐的船正到了寒山寺的院墙之外。
  “求你件事情,行吗?”囡囡靠在栏杆上问我,江风不小,吹乱了她的头发,一只江鸥追着轮渡在夜色里上下翻飞。
  “别说一件,一万件也行啊。”类似的俗话,肯定已经被这世上所有恋爱中的人们都重复过了,
  “说吧?”
  “不行,你得先答应,得发誓!”
  “好好,我发誓,”哈哈笑着双手合十,“玉皇大帝在上,小人在此立下誓言,惟沈囡囡命是从,若生异心,天诛地灭。”
  “天诛地灭”几个字都还没说全,囡囡一拳擂在我的胸前,“你找死呀,就不会说点好听的吗?”
  我赶紧问是什么事情,可是,她又闭口不谈了,我接连追问了好几次,她才哈哈笑着说:“反正你已经答应了,回家之后再说不迟,记住你发过誓哦,不许反悔!”
  到家之后,我才知道她求我的到底是件什么事情,也知道了她一连好多天只要有空就上隔壁的图书馆里去呆着到底所为何故。刚刚进屋,我正弯着腰换鞋子,囡囡先进了屋子,从窗台上拿下一本满是灰尘的书,“你听好,”她直盯盯地看着我,“我要你去住院。”
  我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凝固住了,“开什么玩笑呢?”
  “早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她拿着书,半跪在地上一步步挪到我跟前,抬起头来,气鼓鼓地对我说,“你刚才还答应过我的!”
  我也盯着她看了几秒钟,告诉她:“只有这一件事情办不到。”
  “不行,你非要办到不可!”她低下头翻书,书页哗哗作响,很快就翻到了她要找的那一页,站起身来,把那一页凑到我面前,“你看看,这上面也说了,虽然只有极少数极少数人治好了,但总是有人治好了,求你了,试试,好吗?”
  我没看她的脸,将书拨到一边,一句话都没说,只对她摇了摇头,走过去,在床上仰面倒下了。囡囡在原处站了一会儿,也在我身边坐下来,不说话。
  一时间我觉得屋子里压抑得简直不能忍受,好像置身于严重缺氧的高原地带,就决定出去走走。当我从床上坐起来,去门口换鞋子的时候,囡囡一下子跳起来,抢在我面前,站在门口把我挡住,哭着说:“你要去哪儿啊?”一边说一边摊开双手抵住两边的门框,“你别走,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放心吧傻姑娘,”我强自挤出一点笑容,“就是想一个人出去走走,好吧?我也求求你了,让我一个人安静安静。”
  她不相信,看着我,两手一直抵着两边的门框,终于,还是将手放下了。
  刚走到巷子口,我就虚弱得几乎连一步路都再也走不动了,胸口疼着,但是再不像往日那般针扎似的疼,而是像有一台永动机在那里工作,不时排出废料,全都堵塞在一处,那疼被堵塞得越来越疼,冷汗涔涔而下,我咬紧牙关强自支撑着折回来,走到那棵吊死过人的鬼柳下坐下了。
  我的大限,难道就近在眼前了吗?
  而我,不愿意自寻了断,我只希望自己悄无声息离开,就像根本没来过这个世界,就像拂上了沙滩的海水,风平浪静之后,沙滩还是往日的沙滩;也为此故,即使在我深陷于孽障之中,并且在孽障里越走越远的时候,我也丝毫没有自寻了断的念头。
  我承认了吧:尽管我每日里都在春风沉醉,但是,也从无一日不如芒在背——根本就不敢想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假如我的心底里尚有一丝良善,就该迷途知返,躲到一个囡囡根本就找不到的地方,静悄悄地等死,即便上天给我报应,将我碎尸万段,我也照样该一走了之,就像烟花,它们灿烂,它们夺目,但是,它们会灼伤人们的脸。
  我是死路一条了,但是我要对所有的在天之灵号啕祷告:千万不要灼伤了囡囡。
  我还要承认:我想过去哪个地方等死,想来想去,还是要去可以风葬的地方。想过我和囡囡一起去过的那个土家族自治县,可惜那里的人死了之后要“跳丧”,姑且不说不会有人围着我且唱且跳,我的本性恐怕也不喜欢这样热闹的场面。还是一个人坐着桦皮船出发比较好,人也还清醒,没有目的地,就这么随便往前漂,沿岸应该也是有一些人家的,坐在船上就可以向岸上的人讨些吃的东西,吃饱了再往前去;最后的一天,假如上天果真对我还存有眷顾之心,就该提前一个小时通知我,好让我跳进水里去痛痛快快地洗个澡,赤裸着上岸,寻一棵并不高大但树冠特别蓬勃的树,一点也不费力气地爬上去,躺下,慢慢闭上眼睛。
  囡囡,也许,我明天就该出发了。
  在鬼柳下面坐了半个小时,体力一点也没恢复,那种缺氧之感也没比在屋子里的时候缓解多少,我想动弹,去湖边让湖风好好吹一吹,可是根本就动弹不了,全身就只有抽烟的力气,我也干脆承认了这个事实,靠在鬼柳上,颓然吐着烟圈,看着幽蓝的烟圈在我头顶上缭绕,终至消散,我觉得自己的身体被一把利刃分割了,正追随着烟圈慢慢消失,再无影踪。
  就在这个时候,看见了囡囡。我敢断定,她其实是一直跟着我的,蹑手蹑脚地从一丛夹竹桃背后探出头来偷偷看看我,赶紧就再缩回到夹竹桃的背后,生怕被我发现,就这样往返了好几次,每次都像是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每次都像有把刀子扎在我的心上。
  “你看什么呀看!”我的脑子糊涂了,我竟然腾地一声站起来,对她大喊大叫,心肠在骤然间坚若磐石,“滚,你给我滚!”
  “啊——”隔了老远我也能听见她“啊”了一声,根本就没想到我会这么说,一下子就哭了
  ,“你叫我滚?”
  “是我说的,你滚你滚,沈囡囡,你别再缠着我了!”
  我知道,她真的是吓呆了,站在那儿不知道该怎么办,捂着脸,一步步往后退着,退了几步,心有不甘地再看看我,终于,她的哭声再无丝毫遮掩了,像孩子般一边哭一边跺着脚,突然之间,她不再捂住脸,对我说:“好,我滚,我滚——”说着,拼命就往前跑去了,一边跑,一边擦着眼泪,很快,巷子口就再也没有她的影子了。
  在她跑走的一刹那,恐惧不由分说地将我席卷了,就是恐惧,那感觉就像凭着一块木板在茫茫大海上漂流了整整一夜的人,一个大浪打来,那救命的木板顿时就被浪涛裹胁着再也消失不见了。不,我说错了,假如囡囡就是那块木板,她也救不了我的命了,我只能在海水里下坠,葬身鱼腹,如果那块木板仍旧在我身下,只会遭受和我同样的命运:即使不在海水里腐烂,也会被鲨鱼一口吞下。可是话虽如此,假如有人真的置身于茫茫大海之上,我想,没有人愿意主动放弃那块木板;
  而我,正在放弃,将自己逼上绝路。
  我正在从孽障里拔出脚来。
  我还是想错了。过了五分钟不到的样子,囡囡又回来了,吃着雪糕,手里还拿着一支,朝我走过来,见我目瞪口呆地盯着她,她把手里拿着的那支雪糕送进我的嘴巴,“好了,还生气呀,我都已经原谅你了,唉,谁让我把你宠惯了呢,”说着,她伸出手来拨了拨我的头发,“好了好了,我先回去了,你一个人在这儿呆着吧,省得惹你讨厌。”
  说完还“啊”了一声。
  在她咂着雪糕轻松离去,就像此前的争吵从未发生过一样的时候,看着她的背影:白色的吊带背心、靛蓝的牛仔裤、一双脚尖处各扣着一只蝴蝶结的拖鞋和腕子上的一对仿制的绿松石手链,就像条件反射,心底里又涌起了不舍之感,但是囡囡,我不会再上去和你并排走在一起了,我已经下定了决心:离开,并且一去永不回。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间回了小院子里去的,关好院子的门,却怎么也上不了楼梯,就坐在楼梯上喘气,此前眼前也是阵阵发黑的,现在就不再是一阵阵的了,眼前只是一片绵延着既无来路也无尽头的黑幕。
  黑了,彻底黑了。
    第二天,囡囡走后,我开始准备,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主要还是钱:我打算把存在银行里的钱取出来,我带走三分之一,其他的给囡囡留下,我想:在大兴安岭里面生活,吃住都是在深山老林里,大概是花不了多少钱的,当那三分之一花完的时候,我闭上眼睛的日子也就到了。
  平日里,存折啊身份证啊之类稍微要紧点的东西,就放在衣橱的一处角落里,也不是
 
非要藏在这么隐秘的地方不可,而是我的房间里说起来连一个抽屉都没有,不放在那里还真就没地方可放了。后来,有次我要去银行取钱,拉开衣橱,在里面摸索了半天,竟然掏出了一张别的存折,蓝色封皮,而我的则是红色封皮,那么,这一张应该就是囡囡的了,本来也想看看她的存折上有多少钱的,想了想,还是没打开。
  先是翻箱倒柜地找我用过的一个笔记本,我依稀记得那笔记本并不厚,薄薄的,上面印着各个省份的地图,不管怎么说,先确定下来自己怎么走、最终又去到哪里还是第一位的事情,找东西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是我收起来的东西,下次要用时总能准确无误地找出来。可是今天却是怪了,我明明记得它就放在堆得高高的一摞书的最底层,却怎么也找不到,不过我不急,借着找笔记本顺带着把屋子收拾了一遍,顺手有路上用得着的东西就拣出来放在一边。
  后来,笔记本终于从一大堆靠墙堆放的DVD里找了出来,那张《忧郁星期天》的光盘不知道放到哪里去了,薄薄的笔记本就放在封套里面,但是,这显然不是我放的,难道是囡囡吗?我翻开笔记本,马上就知道囡囡为什么要把这本子藏得如此严实了:还没认识囡囡之前,当我在书上看到一段自己喜欢的话,或者有了什么胡思乱想,就喜欢在这个本子上随便记一记,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囡囡也在那上面写写画画了不少东西。
  囡囡的字写得并不好,加上又总是喜欢在我写过的地方见缝插针,所以辨认起来比较吃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写的字,我的心竟怦怦直跳,拿着那本子坐上窗台,背靠吱呀作响的窗棂读了起来。
  起先只是些“你的字没我写得漂亮”、“今天太阳很大,天很蓝,没了”之类的只言片语,初看上去似乎是我写的那些话的批语,我不自禁笑了起来;接着往后翻,她就开始画画了,画得还相当不错,我喜欢其中的两幅——一幅是画了两个人各拿着一只步话机在大街上找人,不用说,男的是我,全身都透着股精灵劲的女孩子是她,两人头上都画了个圆圈,圆圈里各有一句话:“豆沙豆沙,我是芹菜”,“芹菜芹菜,我是豆沙”;另外一幅还是同样的造型,一幢摩天高楼的楼顶上,我作王子状半跪在地上对她摊开双手,头顶上的圆圈里写着“哦,我太爱你了,嫁给我吧”,穿着拖地长裙的她却害羞地半闭着眼睛,头顶上的圆圈里写着“好幸福啊,不过,呵呵,有点不好意思……”,稍微远些的地方,另外一幢高楼里一个满脸悲愤的女人,站在窗台上正要往下跳,她的圆圈里写着“她太漂亮了,天哪,我活不下去了”。
  读着读着,眼圈便在不觉间迷濛了,吸着鼻子继续往后翻,后面就不再是只言片语了,字数越来越多,怎么说呢,有点像日记:
  “哈,他睡着了,肯定不知道我在干什么,今天怎么回事呀,都十二点钟了还睡不着,对了,写点什么呢?不知道。没读过多少书就是没读过多少书,不承认不行啊。他读过多少书?有一万本吗?也不知道。他可真是个孩子,睡着了还吃手指头,唉,我将来有自己的孩子吗?他要是还能再活两年的话,真想和他生个孩子啊。”
  写到孩子的时候,囡囡可能还是有些害羞了,先写了“孩子”两个字,可能想了想又划掉了,划掉之后再添上,终于还是划了,代之以省略号。
  又是一段:“弟弟,姐姐想你了,告诉你个消息:姐姐谈恋爱啦。那个讨厌的家伙现在出去买烟了,姐姐抓紧时间和你聊一会儿,你现在在哪儿?踢球还是在打游戏机?脸上身上肯定又黑得一塌糊涂了,不过没关系,姐姐给你洗。对不起啊弟弟,姐姐现在想你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你不会怪我吧,第一次谈恋爱嘛,可不许笑话我啊。对了,那件事情,他得病的那件事情,肯定也瞒不过你,姐姐不要你帮着出主意,姐姐已经死心塌地跟着他了,只是想,你要是跟哪个神仙熟的话,跟他打个招呼,让他多活两年,怎么样?姐姐还想和他生个孩子呢,像你那样的孩子,好了好了,不能再说了,那家伙在开院子的门了,这是咱俩的事情,不能让他知道。”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早就已经掉了下来,回头看着我和囡囡度年如日的房间:不过还是那些书和衣橱、剃须刀和洁面乳、我的衣服和囡囡的衣服,此时却横生了魔力,拉扯着我,要我变成空气、风和水,钻进它们,再不出来,并且永无死期;如若不能,我希望我自己变成和它们一样的东西,要么是条发带,要么是双拖鞋,贴紧了囡囡的身体的一部分,她走到哪里我就走到哪里。这时候,我悲从中来,从窗台上跳下来,隔了好几步远就一头往床上栽倒下去,抱着枕头,真的哭了,但是没有声音,将脸扎入枕头,深一些,再深一些。
  过了一会儿,我流着眼泪从床上站起来,光着两只脚去衣橱里找存折——不管怎么样,囡囡,我要走了,并且一去永不回!
  可是,无论我怎么找,结果也和刚才找笔记本时一样:什么也没找到,不光存折没找到,身份证也没找到,放存折的那个角落里空空如也。
  我一下子就明白过来,存折和身份证,早就被囡囡藏起来了。
  和囡囡在一起生活了这么长时间,我不是不知道,一句话,即使她多么漫不经心地说出来,后来也往往会被证明不是虚言,但是现在,真的找不到存折和身份证的时候,我还是蒙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脑子里却想起了和囡囡一起从武昌去汉口时的一幕,那时候,坐在公共汽车上,囡囡突然直盯盯地看着我说:“不要跑,跑到哪儿我都有办法找到你。”
  还是要跑。
  我要耐心地找到存折和身份证之后再跑,没有任何人能迫我断绝此念了。
  下午,靠在枕头上听着ENYA的新专辑《MRY LT BE》继续读《走出非洲》,继续读那吉库尤火车站的印度站长写给凯伦的信,其实,这本书我是读过好几遍了的,每次又都要多读好几次那封信,那印度站长之所以要给凯伦写信,主要是因为他得知了一个星期的阴天之后会有一次月蚀的消息,这个养了一大群牛的站长从未见过月蚀,心里忐忑不安,在给凯伦的信里说:“尊贵的夫人,承蒙盛情,告知太阳将连续七天黯然无光,我只恳请夫人告诉我,那几天我还能让牛在附近吃草吗,还是应该把它们关在牛栏里?——不胜荣幸!”
  一次即将到来的月蚀竟然让火车站站长担心起了牛吃草的问题,每次看到这里我都要忍不住笑起来。
  时间静静流逝,转眼就到了黄昏,窗台上的花,还有院门外巷子里的夹竹桃,都被西天里映照而来的微红之光罩于其中,又散发出金黄色的光晕,那感觉就像是钓鱼的时候面对着的波光粼粼的湖面,窗台上那朵番茉莉花竟然幻化成了在水里深入浅出的鱼漂,我知道,那其实是我的眼睛又不好用了。这时候,院门一响,囡囡回来了。我下意识地再看一遍房间,只要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就以飞快的速度整理一遍,应该是和她出门时的样子差不多了。
  竟然忘记了买菜,所以,囡囡回来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和我一起去市场里买菜。买了两条鲫鱼和一束豌豆尖回来,我让囡囡坐在房间里看影碟,一个人来动手做饭,她应该是不会觉得我有什么异样之处的,还是像往日那样快活地盘腿坐着,吃着薯片,吃完薯片,又开始给手指甲和脚趾贴上豆蔻色的指甲贴片,那盒贴片可能是今天送快递的时候在小摊上买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很值钱的东西,但是她还贴得真是高兴,嘴巴也在哼着什么。
  而我,一边做饭,一边却有意无意地盯着她,想着:她到底把存折和身份证藏到哪里去了呢?
  一直在想着。
  囡囡的破绽是我在吃饭的时候发现的,她起身去找汤勺来喝鲫鱼汤,我眼前突然一亮:她的牛仔裤后面的裤兜竟然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用针线缝死了。我心里大致明白了八九分,但是不露声色,一边喝汤一边和她一起看还没放完的影碟。
  “哎哟,”正看着影碟,她叫了起来,我转身看她,她正痛苦地咽着喉咙:原来是卡着鱼刺了。
  我劝她喝点醋,好让鱼刺快点下去,可是她说什么也不干,理由是这辈子还没大口喝过醋,这倒是实话,即使我们去外面的饺子馆吃饺子,她也从来不沾醋。不过这样一来,不管她是大口喝水还是大口吃饭,鱼刺也始终下去不了,我在一边看着,也只能干着急而已,半点忙都帮不上。
  “这样吧,你先睡觉,”我出了个主意,“睡着了我就往你嘴巴里灌醋进去。”
  我就知道她会同意。她就是这样的人:只要一件事情没有做过,那么她都是要试一试的。听了我的话,她果然答应了,没脱衣服就在床上躺下了,可能是一天快递送下来也的确太累了的关系,几分钟过后,我再看时,她已经安静地睡着了。我便轻手轻脚地拿起一只玻璃杯子去接了醋,再回房间,在她身边蹲下,花了好半天功夫才没弄醒她就把醋灌进了她的嘴巴,之后没有离开,伸出手去在她牛仔裤后面的裤兜上轻轻一触,果然,里面有张硬硬的东西,但是缝得死死的,我根本就下不了手。
  下手的机会在十二点之后,那时候我们已经赤裸着在床上躺了半个小时,之前做了爱。
  我一个人颇为无聊地看电视看到十点半钟,又翻了几页书,就进卫生间去洗澡,也没开灯,屋子里并不黑暗,窗外还是有些微光照进来的。我闭着眼睛冲了十分钟的冷水浴,正冲着,囡囡醒了,拖着双拖鞋进来小便,衣服也脱得只剩下了内衣。耳边一阵清脆的声响之后,她却并没有出去,站在那里,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问我:“是爱我的吧?”
  我一愣怔,“当然啊,还用问么?”
  “没事,就是想起来了问问,”她一拉门要出去,却又退回来,扑在我怀里,亲我的嘴唇,
  亲完了,“对我好一点,好吗?”
  “……好。”
  “不管什么时候,都别叫我滚,行不行?”
  “行。”
  “不行,你得再说一遍。”
  “好,什么时候都不对你说滚。”
  话刚落音,她的身体就再次扑进我的怀里,将舌头探进我的嘴巴,她的手也在我冰冷、赤裸的身体上上下游弋,就像一股火在顷刻间被点燃,我抱住她,舔她的牙齿,一颗颗地舔过去,那股熟悉的草莓味道就又把我淹没了,我喘息着,把头埋在她的胸前,一刻之间,觉得自己重新拥有了整个世界,是啊,整个世界都被我抱在怀里了;她的手在我胸前停留了一阵子,旋即下滑,握住我早已坚硬了的下边,之后蹲下来,脸贴了上去。后来,我们抱在一起双双朝马桶那边挪过去,我坐在马桶上,她坐到了我的腿上。
  实话说了吧,已经有段时日了,做爱的时候我虽然依旧能够坚硬地进入她的身体,直至最后,耳边响起她高潮时的胡言乱语,但是,几乎才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一种颓丧之感就悄悄出现了,那感觉怎么说呢,有点类似于预感到了某种危险正在悄悄向我逼近一样:在最癫狂的时刻,也是身体正在衰败的时刻。我的听觉向来灵敏无比,今晚更是如此,一直到我们从卫生间里出来,躺到床上去,过了一会儿,囡囡重新闭上眼睛,我的耳边还是在响着一种声音,就像一朵不堪虫蛀的花,挣扎了半天终于沉沉落下。
  那是衰败的声音。
   
 
  十二点以后,我要开始下手了。下手之前,我甚至是十分认真地打探了囡囡,还叫了她一声,她转了个身继续睡,没有搭理我,我轻悄地掀开和她合盖的毛巾被,踮着脚下床,从床边捡起她的牛仔裤,走到阳台上,看了又看,想了又想,决定还是先用水果刀把针线划断,拿到要拿的东西之后再想办法缝上,我一刻也没耽误,马上低下腰去在砧板旁边找水果刀。可是,我根本就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正低着腰,手里的牛仔裤突然被抽走了,我大惊失色地回头,囡囡已经站在了我身后,看着我,脸上挂着不可捉摸的笑,“别找了,存折就是

 

在这儿,但是你拿不回去,还有,你的身份证不是没用了吗,反正也没用,我一个星期前就把它烧了。”
  “坐好,别动,老实点!”囡囡一使力气,生气地喊了起来,“叫你老实点没听见吗?!”
  早晨起来之后,各自刷牙洗脸,一切还是照常,我心里暗自纳闷:照理说不会如此风平浪静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心里反正没底,就干脆也不和她说什么,而且,一股挥之不去的阴郁之气占据了我的身体:一场心力交瘁的“阴谋”未及展开就胎死腹中,不能不让人想起更多,比如我一息尚存的肉身,面临的也是和这场“阴谋”如出一辙的命运。
  到底为什么总是会这样?
  我的痴妄之念没有断绝。昨天晚上就想好了:还是要走,即使身无分文,即使身份证也化为了灰烬,我也还是要走;也许,我活该穷困潦倒地死在自己不愿意死的地方吧,那地方有可能是硬座火车的车厢,也可能是一片收割后的凌乱的麦田?
  不管哪里都好,只要不是在囡囡的身边。
  吃早饭的时候我还是这么想的,殊不知囡囡早就想好了对付我的办法,我的命运早就蜷缩成一条曲线,长在她的手心,她一握拳头就可以将我紧紧攥住了——刚一放下筷子,她就爬上了窗台,踮起脚去解屋檐下的晾衣绳,我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就呆呆地盯着她看,脑子里还在想着新的“阴谋”,不料她拿着那条堪称坚硬的晾衣绳满意地掸了掸之后,转身就问我
  :“上过厕所了?”
  “……上过了,”我还是呆呆地盯着她,“怎么了?”
  “那就好办了,”她先把枕头拿来,靠在窗台下面的墙上,之后冷声命令我,脸上没有表情,“坐过来。”
  “干什么?”此时我倒是一肚子迷惑了。
  “少废话!”她不耐烦地踢了一脚枕头,“叫你过来就过来!”
  我依言走过去,靠着枕头坐下,她立即也在我身边半跪下,把我的双手合在一起,又将晾衣绳对着手大致比画了几下,二话不说就开始麻利地绑了起来。我吃了一惊:“你要干什么啊?”她不回答,三下两下就绑得严严实实,绑完了,抓住我的两手往两端里拽了拽,见根本就拽不开,这才满意,找来剪子,喀嚓一声剪掉了剩下的一截。整个过程下来,我的整个人都是傻着的。她绑完了,我也知道她是在干什么了,她是连身无分文逃跑的机会都不给我了。此前她肯定是没有这样捆绑过别人的,今天绑起来却异常麻利,假如没猜错,昨天晚上,其实我们两个人都没睡着:我在想怎样走,她在想怎样留。
  双手被绑上之后,囡囡没有即刻罢手,拿着绳子继续在我腰上绑了一圈,绕到后面打了个结,这时候我差不多意识到她接下来会干什么了,站起来要逃,欲站未站之时,她一把将我按住,“动什么动?给我老老实实坐好了!”
  “不是,我——”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说什么,终了还是叹口气,听之任之了,我知道,无论如何巧舌如簧都没用了,不出意外的话,昨天晚上我模模糊糊睡着之后,她肯定跳下床来好好比画过一阵子——既量了绳子的距离,也找到了我的身体最终被牢牢定住的地方:打完结,她就着手里的剪子咣当一声打碎了一块玻璃,把绳子的另一头结结实实系在了玻璃框里,如此一来,如果我要是想走动两步的话,除非我有力气将整整一扇窗户拽下来,所以说,那完全就是不可能的。
  之后,她打开收音机、影碟机和电视,接着找了张DVD放进影碟机里去,又搬了一堆书放在我身边,抽出一本放在我的膝盖上,“影碟只看一部,收音机可以听一天,书你想看哪本就看哪本,”一切忙完,她再细致地检查一遍,确信没有问题了才满意地抽手,背包,穿鞋,最后对我说,“就这样了,好好呆着吧。”说罢将门从外面反锁上,耳边就响起了她下楼梯的声音。
  只剩下我一个人了,电台里的主持人正在和打进电话的听众谈心:放心吧这位朋友,你不是有什么心理疾病,自慰在每个人身上都可能发生,包括年轻时的父母;另一边,电视屏幕上也出现了《天使爱美丽》的第一句台词:1973年9月3日3时28分32秒,一只每分钟能振翅14670次的加里佛里德丽蝇停在了蒙马特的圣凡塞街,在这时,一家餐馆里的餐桌上,玻璃杯像在跳舞,但是没人感觉到。
  这就是我此刻的生活,不管我愿不愿意,我都得过。
  我确信我的脑子出了问题:有一段时间了,无论我看电影还是听音乐,已经没办法集中精力了,不是不想集中,而是无论怎么逼迫自己都做不到,经常是看着听着脑子就跑到了九霄云外,到了真的要去想一件什么事情的时候,脑子又不管用了,一片空白;今天也是如此,我想好好想想自己该何去何从,根本就不行,只觉得眼前的屏幕上一片缭乱,只觉得电台主持人变成了成千上万只蜜蜂,嗡嗡作响,终于,我空怀虚无地闭上了眼睛。
  这时候,大汗淋漓地醒来了,昏昏然正好看见囡囡进门,手里拎着几束青菜,我下意识地想起来:现在其实还不到中午,囡囡早晨出门应该是找新工作去了,自从割草的工作结束,一连好几天她都是一大早就出去了。
  “怎么样宝贝儿?”囡囡的心情显然不错,在我额头上亲了亲,动手解下我手上的晾衣绳,一边解一边说,“可别怪我,你这完全是自讨苦吃。”
  系在窗户上的绳子也解下来之后,我站起身来,揉着发酸的手腕,那感觉应该和一个放风的在押犯无甚区别。站起来之后,第一感觉就是要去打趣她几句,以使她相信我并没有胡思乱想,突然,心脏就像要跳出我的身体般剧烈疼痛起来,视线迅疾模糊,转瞬就完全变黑,我想说话,想呼告,可是一句话也喊不出来,盯着她看,脸上也还在笑着,一头就栽在了地上。
  倒地之前,我看见了囡囡惊恐的脸色和她失手之后掉落在地的青菜,紧接着就什么也看不清楚了——囡囡,我什么东西都看不见了,囡囡,我眼前正在发生月蚀,可是囡囡,你能不能告诉我,当月蚀来临的时候,我们能赶着我们的牛群去往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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