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提出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农合制度的目标。
2004年,时隔18年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发出关于“三农”问题一号文件。自此,连续9个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提出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的重要政策措施;2004年起,我国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的资金已达1406亿元;2004年起,我国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实行多渠道经营。同年,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出台。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06年1月1日起,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全面取消。2月,国家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2006年初,国务院发出《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2006年9月,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三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
2007年起,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国1.48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2007年7月,我国启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国务院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2008年7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提出在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到户,承包期为70年,期满可以续包;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明确了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的目标。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2010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选举法修正案,我国开始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2011年11月,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吃穿两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三保障”。
摘自:.qstheory/zl/llb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