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荆门图书馆网站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手机图书馆 | 英文版
知识卡片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自建资源 > 信息摘编 > 知识卡片

什么是“房产税”?

时间:2012-06-13 00:00     来源:     作者:辅导部    点击:

    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税种,我国在1986年就开始实施。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该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根据该条例,房产税征收的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如商业住宅、居民出租的自有房屋。
    综合各方面的消息,房产税分为不同形式在多个城市试点。在我国,有关开征物业税的讨论已有不短的时间,为什么不选择开征物业税反而确定要开征房产税呢?从性质上分析,房产税和物业税基本上同属一物,都是持有环节的税收。但相比物业税,房产税更具可操作性。因为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税种,征收房产税不需要立法,只需要通过修改原有条例,将个人住房纳入征税范围即可。相比物业税这一新税种而言,房产税的征收更易推行,但却能部分达到物业税的效果。不过,房产税并不仅仅是遏制房价的一种手段。房产税针对纳税人的不动产进行征税,将对富人的财产和收入起到调节作用。另一方面,开征房产税,也可以为以后开征遗产与赠与税奠定基础。

 

 

 

摘自:.qstheory/zl/llbk/



版权所有:荆门图书馆 鄂ICP备05012537号 鄂公网安备 42080202000282号     
地 址:荆门市双喜大道 tel:(0724)2366359 Fax:(0724)2366359
网站美工:荆门中小在线 网站美工服务:0724-233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