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它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2010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已原则上同意开设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融资融券交易比较复杂,如果投资者判断正确,可获得较大的利润,如判断失误,亏损可能比在现金交易方式下更为严重。对投资者来说,不仅要承受股价波动带来的风险,还得支付一定的利息。为此,证券交易所通常建立一套管理机制,来控制信用交易中的风险。一是确定信用交易股票,二是确定保证金比例,三是对融资融券的限额管理,四是对单只股票的信用额度进行管理。
融资融券交易试点是我国资本市场推进基础性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完善证券交易机制、形成合理规范的资金、证券融通渠道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种创新产品,它将改变我国股市“单边市”状况,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和一种规避市场风险的工具。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另外,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融资、融券期限。
摘自:.qstheory/zl/llb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