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对公共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给予了大力支持,中央也要求各级财政建立免费开放的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的重点是对中西部地区,地、市级和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项目给予经费补贴。具体补贴的标准是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每年补贴500万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补贴标准为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补贴5万元。”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在今日举行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新闻发布会上指出。
《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15日正式对外公布。《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新闻发布会今日下午举行。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孙志军;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国家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之鑫;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了各自部门落实规划纲要的思路和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记者提问,这几年博物馆和纪念馆的开放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国家在“十二五”时期,对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进一步向社会免费开放方面,有什么具体的措施?
励小捷说,公共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是从公共博物馆的免费开放起步的,从2008年开始,到去年底,博物馆的免费开放也进行了4年的时间,全国有1804个公共博物馆实现了免费开放。这1804个免费开放的博物馆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在全国的文物系统的博物馆当中,除了遗址性博物馆,比如敦煌莫高窟、西安兵马俑等这些遗址性博物馆继续收门票外,文物系统的全国公共博物馆已经全部实现了免费开放。行业博物馆的免费开放也在积极地推进当中。
在博物馆免费开放的基础上,2010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又提出了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的要求。这项工作作为文化部非常重视。在2010年就制定了《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实施方案》,在2011年文化部和财政部又共同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的意见》,全面部署了这三个场所的免费开放工作。总的要求是到2012年底,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相结合,实现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开放,使免费服务成为政府的重要民生项目和公共文化服务体制。
具体实施分为两个步骤:到去年底完成第一步,要求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这已经实现了。
第二步就是到今年年底之前各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一级馆省级馆、省会城市馆东部地区馆站免费提供的基本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中央财政对公共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中央也要求各级财政建立免费开放的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的重点是对中西部地区,地、市级和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项目给予经费补贴。具体补贴的标准是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每年补贴500万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补贴标准为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补贴5万元。
推进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的免费开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文化惠民措施。文化部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以坚定的信心、务实的作风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通过推进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深化公益性的文化机制改革,逐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特别是在博物馆开放补贴到位了,办展和不办展都有经费保障。使这些场所围绕着教育任务多办展,使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也是我们在完善免费开放中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要不断提高服务和管理的水平。
摘自:.nl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