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金华:天秤卫士
时间:2019-10-09 17:10 来源:荆门日报 作者:邓琳 李方星 点击:次
胡金华,女,1978年7月出生,中共 党员,现任掇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在法院工作十余年,胡金华始终牢 记初入法院时的庄严宣誓,默默无闻地 坚守在审判工作岗位上,以实际行动践 行着司法为民的职业初心,个人多次被 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办案标兵”, 她所带领的刑事审判庭,2次被省高级人 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 一颗红心向党,胡金华始终坚定理 想信念,自觉地把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努力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要求 相结合,时刻牢记着自己作为一名基层 人民法官的使命和职责,在工作中廉洁 执法、秉公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 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自己办理 的每一件案件,努力维护着法律的尊严。 胡金华坚持一腔热血为民,坚守职 业初心。从最初的执行庭、民庭、派出法 庭、审判监督庭,再到现在的刑庭,“流 转”的胡金华面临着巨大的知识考验,她 不断学习钻研,应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处 理棘手多变的情况。刑庭工作,胡金华 不仅要办理案件,还要协调公安、检察、 司法、看守所等各部门的关系。在案多 人少的困难面前,她勇挑重担,主动承办 疑难复杂案件,从不推诿,个人审理的案 件数量每年均居全庭之首;庭里法官承 办的每一个案件,案卷材料和判决书她 都会逐字逐句进行审阅和修改,严把质 量关。 从原来不擅长刑事审判到领悟刑事 审判的内涵,到逐渐掌握刑事审判之精 义,胡金华成为刑事审判的一把好手。 2013年,胡金华成长为该院审判委员会 委员。以此为新起点,以此为平台,胡金 华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得到更大的锻 炼。她撰写的法律文书,获得2015年度 湖北省法院优秀文书二等奖。 在胡金华的带动下,刑庭全体人员 以“5+2”“白加黑”的工作方式全力投入 到审判工作中,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大调 解力度,相继审结了蒋某等22人组织领 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廖某等13人 网络盗窃案、张某等4人炒卖黄金期货 的非法经营案、侯某等21人地下六合彩 赌博案、张某某等5人非法集资案等一 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 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群众的感 情,胡金华严格遵守审判工作纪律,取信 于民,坚持慎微、慎独,慎重交友,以高度 的责任感,认真办理每一件案件,自觉抵 制不正之风的侵蚀。面对当事人来自各 种关系的打电话、写条子,她始终秉持 “法大于情”的原则,任何时候决不违背、 突破法律的底线。她说:法官的人格是 正义的最终保障,她时常告诫庭里的年 轻法官“,只有自己清白,工作才有底气, 办案才有勇气。” 矢志于审判岗位,胡金华把对法律 信仰的坚定守护,化作默默耕耘的身影, 用一摞摞案卷、一份份判决铸就了一座 公平正义的神圣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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